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4-03-11 14:10:48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故乡读后感【推荐】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推荐】

故乡读后感1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终于在腥风血雨中诞生了崭新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

  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故乡读后感2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色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甲,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涩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故乡读后感3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仙,你虽然离开我们已1200多年了,但故乡的人民依然深情地怀念着你。想必你在天之灵一定看到了吧?故里江油仍保留着你那么多珍贵的遗迹,随处可见你娑爽的英姿,乡亲们时时都在传诵着你好学成才的故事,咏唱着你不朽的诗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多么美妙的诗句,怎不令人喜爱,怎不令人难忘?要知道,你在低头思故乡,故乡江油的人民也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啊!

  今天,在这阳光明媚的周日,我又再次地加入了寻访你故居的`队伍,来到了青莲镇,来到了陇西院,来到了江油人民为纪念你诞辰1300周年,在你儿时的乐园天宝山上建成的太白碑林。太白碑林可大啦!占山地面积达500多亩。太白碑林真美!遍山的花草树木,满眼的亭台楼阁,更有看不尽的碑林。亭台楼阁,一律的唐式建筑;碑林各式各样,有方柱碑、圆柱碑、地碑、扇碑、梯碑,还有石碑和崖碑,碑上都刻着你的千古名篇。也许是“五一”小长假的关系吧,今天的游人特别多。人们一路咏唱,一路照相,一路赞赏,不仅有四川人、外省市人,还有外国人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人,你看到了吗?512大地震后,杜甫的乡亲河南人民与你故乡的人民心连心,已将青莲镇、陇西院、太白寺,还有全国人民都关注着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白纪念馆重建一新,这可是全国人民,更是故乡人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怀念之情啊!

故乡读后感4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

  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故乡读后感5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有着高大宽阔的大院,有着快乐的生活,有着良好的家境,有着美丽的山水,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我对闰土儿时干练、憨厚、英武不凡的印象,和那去之不来的快乐相处的时光。听他讲雪地捕鸟的技巧;听他说潮汛时看跳鱼儿的乐趣;听他讲夜里管瓜刺猹时的激情和猹的狡诈;听他说沙滩拾贝时兴奋、欢快的心情;听他为鲁迅描绘的那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故乡情是复杂的,既甜蜜,又陌生。对故乡,大家都有一份难以说明的故乡情。对故乡,鲁迅选择了封存,封存在他的回忆里;对故乡,鲁迅抒发了他悲哀又怜情的愁苦之情,抒发了他向往股权的美好,回忆了曾经拥有的甜蜜的沉醉之情。对于告别了故乡,奔向未来的他,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便成了路”就写出他对希望的期待……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故乡读后感6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7

  顺着一条回家的路,走进曹林燕的故乡。

  “家”之于她有摆着旧物件的老屋,有生满了青苔的老井;有长风呼啸的洋峪川;有密林般的玉米地;有弯弯流淌的小河;有果实累累的菜园。有收集露水的小女孩;有喜欢写诗的大哥;有眷恋土地的父亲;有侍弄菜园的母亲;有又拱又叫的老母猪,有狂吠乡间的土狗,有如鼓的蛙鸣;有歌吟的蟋蟀。

  她笔下的景,笔下的人,笔下的故乡既充满了诗情画意,又弥散着岁月的幽深气息。读她的《从故乡出发》,感动于她对故乡的歌吟,对故乡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亲人无限深情的怀念。她的笔是灵动的,笔下的场景是充满生活气息的,字里行间饱含感情,富于感染力。走进其文就走进了她记忆中的故乡,走近了她的亲人,情不自禁地被深深感动。

  走近其文还能感受到她对故乡山水的那份痴爱,她笔下的故乡山水是秀美而独特的',山奇,岭秀,谷幽,坪美,古镇安静,巷子悠长。

  这样的文字我是写不出的。这样的文字来源于她对自然万物、对她身边的人细致的观察,来源于她的敏锐的感知能力,来源于她丰富的想象力和高超的书写能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种来自生活的饱满的情感表现力,以上的诸多因素成就了她作品的生动、鲜活、丰富与感人。

  读这本书,也就走近了她,她笔下的家居生活恬静闲适,她笔下的那个女子,身着布衣长裙,静坐窗前,一杯茶,一捧花,一张画,一本书,忍得了喧嚣,耐得住寂寞,用那个女子的话来说就是“温些时光来修炼”,与书为徒,抱读为养,才修成了才女曹林燕,修成了作家曹林燕,祝贺她,向她学习!

故乡读后感8

  泥泞的道路上,印着一排排脚印,移动着,沾染着土地的气息。那是在暮色中前进的人们。应该是刚刚从自家农田归来的农民。也只有他们,不惧夜色,没有路灯也不在乎。因为太阳的余晖还在,不久后还会亮起星星,群星闪耀的热闹。

  故乡的生活永远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实际我已远离故乡。现在,快要遗忘的故乡也因为这本《每个故乡都在消逝》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曾经我不懂故乡,因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动着书页,故乡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闪现。书中的乡村就像我的故乡一样,也是那么美。书中有流萤飞舞,我的故乡纵然没有见过,但夏日的昆虫还不少吗?五颜六色的蜻蜓盘旋在头顶,它们灵活地飞来飞去,有时还摇动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衅。和它们玩是绝对不会闷的,就算目送着它们远去也总是充满希望。甚至是各种各样的小飞虫自由地穿梭在菜田里。它们虽然小,但飞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们的.。

  我还曾记得年幼时抓过的瓢虫。透过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点点地爬动着,然后又不动了。以为这小精灵就这样闷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来,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飞走了。轻盈的翅膀好像载着我的梦,飞向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文中也有一只瓢虫,它在车窗与作者相遇,短暂离别,却产生了无数支明丽、欢快的歌。当它破窗而出时,划出了作者远行时最美的风景。

  原来童年的时光竟这样美好惬意,连一只昆虫都满载幸福和快乐。

  我不再捉鸟、昆虫,和一切大自然的生灵。哪怕偶尔见到特别漂亮的,有触碰它们的意思,也因为这本书而打消了。我明白鸟儿只有驶入蓝天时最美,花朵只有自由绽放时最美,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在无言中美丽,装点着我们的生活,我又怎么忍心伤害它们呢?

  倘若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乡也不会独自苟活。没有故乡,我又该何去何从呢?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会带上这本书,回到故乡,重建美好家园。

故乡读后感9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

故乡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故乡读后感11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位风度翩翩的少年,正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颈带银项圈的少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给作者同时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稀奇的见识,角鸡,跳远贝壳,猹,他与鲁迅先生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三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了许多沧桑的痕迹,他以前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了,像松树皮一样,最让人惊讶的是,他见鲁迅第一声叫的竟是"老爷"!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以主仆分明。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泄,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正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面对生活的重重压力,他早已经变得麻木了。

  当时这本书反映的'社会现象令我非常惊讶,这本书的名字虽是"故乡"二字,但描写的故乡的同时,也反映了当代社会非常可怕的现象。

  看了鲁迅的《故乡》,让我想起前几年跟妈妈回乡,轩轩是我表妹,我们两个在田间抓蝴蝶、在月光下捉知了,在院子里嘻戏,打闹,那种开心快乐简直无法形容,如今时隔几年回到故乡,我们也会想起彼此,那时候我们玩得多好啊。可是等我们寻得机会再次见面时,原来的快乐早已被时间撕得烂碎,我们彼此都变了好多。像鲁迅一样,满怀着千言万语,却感觉都生硬了,好像很多话说出来都不很合时宜。虽说现在方便沟通,但距离和时间终究还会让我们曾经熟悉,变得如今的隔阂。

  愿你我始终保持那份童真,归来仍是少年!

故乡读后感12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13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故乡读后感14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故乡读后感1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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