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25 09:28:26 专题作文 投诉 投稿

(必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喜欢阅读课外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英雄梦,梦想着自己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去拯救地球;梦想着自己像英雄那样,斩妖除魔;梦想着自己学会了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就能飞越十万八千里……这些绝技我在《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中都见过,它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德国著名作家拉斯伯·华尔格创作的。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快乐无比的冒险家,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吹牛大王。他的传奇经历令人不可思议,却又牢牢地抓住了我们每一个小读者的心。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你见过被牛奶环绕的乳酪岛吗?你见过一只角上长了樱桃的麋花鹿吗?你体验过骑着耐热鸵鸟去火星旅游吗?你试过拉着自己的辫子连人带马拖出沼泽吗?这些神奇的现象在这本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它们是不是已经让你按捺不住、心潮澎湃了呢?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吹牛大王历险记》不仅是一本拥有活力的书,书中的历险故事更精彩更刺激,它满足了我们少年儿童的好奇心。这又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

  那次,他在河边打猎,眼看着河里的游动着的野鸭,双手摸着自己那咕咕叫的'干瘪的肚子,他眼珠一转,突然想起口袋里的一块肥油……他心想:“如果我利用了这块肥油和鱼竿,说不定会……”他边想着,也就干了起来,他先将袋里的那块肥油挂到了鱼竿上,再将肥油和钓鱼线一起甩到了河里,准备将那些野鸭全部搞定。

  来了!第一只野鸭正朝这块肥油游过来,它没有任何防备地吞下了那块肥油,那肥油经过它的大肠、小肠、胃以及其他内脏,最后还是从屁股中掉了出来。当然,这只野鸭成了瓮中之鳖。好,第一只野鸭中计!吹牛大王可开心啦,读到这里时,我也随着他一起欢呼。随后,其它鸭子也陆陆续续游来,这块肥油一一在它们每一个的肚子里做了一次次的特殊旅行。每次这位幽默的冒险家看到野鸭上钩、肥油掉出后,他都拉起鱼竿。最后,收获了一群野鸭,大饱了一次丰盛的烤鸭大餐。

  当然,孤掌难鸣、独木难支,一个再优秀的人没有伙伴是不可能成功的,吹牛大王也是一样,他在旅行中,认识了“千里眼”、“顺风耳”、“大力士”、“吹风手”和“神枪手”。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了艰难的冒险之旅。

  如果没有广阔的想象力,一篇冒险故事又能走多远?我相信这本语言幽默、内容风趣、情节生动的名著,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华丽的惊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一本书可以为一个人的命运,做出巨大贡献。的确《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恰好那天老师让我们自由阅读,我便随手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地“阅读”。我迅速把头往四周一瞄,全部同学都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他们都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我于是也认真阅读起来,读着读着就好比自己是一个醉汉,完全痴醉在书的海洋中。

  我看见了祥子刚开始只是一个穷鬼,经过三起三落,最终还是受穷。但是我并不只单看他的外在物质,祥子有意志,他内心如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他有决心,任风吹,任雨淋,他就像一块坚硬的铁,坚韧无比。

  老舍爷爷笔中描述的祥子,是一个壮丽的硬汉,他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着,他朴素,他娴静少言,他是一个洋车夫,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做好自己。这也告诉了我们应当做一个有胆量坚强的青少年,对于任何一件事没有对与错,只有我们内心是否去思考过,去批判过,去承认过自己的过错。

  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生活自在。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一生的榜样,祥子有毅力,这无需质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最求他所要的目标。曾经鉴定着的也一步一步动摇了,不过这也是我们一些人同样的感受,现在恍然想想,如果祥子“咬定青山不放松”,到最后也不会变的穷中更穷。

  书中“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了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值得骄傲”。这句话我知道祥子为了挣钱买车,全心全意,在所不惜的为客人们拉车,他不在意头顶上顶着个火辣辣的太阳,他的决心,点燃了他心中的.小宇宙。他,是一个经历心酸而不衰,被经磨难而更强大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我很喜欢老舍爷爷书中的一句话:“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对呀!祥子的堕落是因为这充满乌烟瘴气的“悲凉”社会,使原本正直,善良的祥子变成了与社会一样的“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本书读完让我回味无穷,每当我做一件自己抉择不了的事情,便会想起骆驼祥子。应当学习祥子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使我学会了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一生受益!

  《骆驼祥子》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感悟出了许多人生道理,教我怎么做人,怎么待事,祥子那骆驼般的精神,给本书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光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从我出生到现在,读过很多书,它们犹如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在我的心中。但其中有一本书,就算过了很长时间,我都还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书令我记忆如此深刻呢?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爷爷的爷爷哪里来?》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有一个问题?美味的食物和书,有趣的玩具和书,带你去环游世界和书?你会选择什么?如果让我选,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书!

  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圣神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天上的宝座……我喜欢读书,找原伴着我钟情的书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总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别林斯基,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文化生活的源泉——库法耶夫,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从数千篇佳作文中精心选录,千里挑一;内容全面,包括小学阶段各种常见作文类型:写人、记事、描景、状物……应有尽有。让你尽情享受一顿精美而丰盛的“作文大餐。”不同于拼凑的“写作大全”,示例范文篇篇皆是精品;不同于陈旧迂腐的“作文妙招,”写作指导章章实用易学,内容详尽技法使用,绝对让你物超所值,卷卷有益!

  《好词好句好段》它让你掌握写作方法,学会素材积累,激发写作兴趣,从此爱上作文,

  这一本书使我学会了作文应该多用好词好句,这样作文才可以写的好,这一本书不但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还增加了我人生记忆的知识,就像小鸟不能没有翅膀,不然小鸟将永远不会飞;也像世界不能失去色彩,不然世界不会变得如此美丽;小动物也不能没有食物,不然小动物们会渐渐消失;植物也不能失去水之源,不然将永远不会健康;我们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们将永远不会到达知识的彼岸。

  我喜欢的这本书虽然不是最好的,最贵的,最有用的,但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帮助了我很多,在我思路断了的时候,在我作文不知该怎么写的时候,就是它帮助了我!

  我喜欢书,我喜欢有趣的书,我喜欢幽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我学习提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人开心的书,我喜欢看书,我喜欢读书!

  人生虽然短暂,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开心心,书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有趣。

  是呀!只要多读书,多学知识,隐藏的真理就会“一咕噜”从书中跳出来,跑进大脑,帮助你克服困难,认真做人,真诚待人,将你变成一个佼佼者。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之所以需要它,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她永远不会背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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