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01-07 19:00:43 艳盈 专题作文 投诉 投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选62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精选62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

  我们在红尘里,却不知风过无声也能杀人。

  大千世界,滚滚涛声里。树树花开,天空裂锦的四月里,我重拾了这样一本书。陈旧的油质封面早已覆满灰尘,留下浅浅的影子。在我一堆玄幻小说亦或杂书之中毫不起眼。我甚至记不起什么时候买了它又弃之不顾。

  在网上查到新番的漫画没有更新后,我只好无奈地翻开了它。

  “我们可以用南瓜,欧洲萝卜和碎胡桃木

  酿制成甜酒滋润我们的嘴唇。”

  此时夕阳余晖倾洒,天边的火烧云沸腾了般极速翻滚着。我的心却在这些朴实的文字中愈发澄净。

  我们在青春这个色彩纷呈的舞台上,看着台下的悲欢离合。疯狂迷恋若有若无的人生。为此呕心沥血,积蓄成矫情的片段。她或他以南宫,慕容等等名字开头,白衣飘飘,临水照花,所谓言情,大抵就是这样子了。

  我是看了三毛就想去撒哈拉的人,大漠的狂野一下子把我从对四维空间的亢奋中拉了出来。

  而梭罗的文字句句闪光,立刻吸引了我这颗伪文艺的心。

  他讲他的流水账,讲墨西哥人的净化活动,讲康科德的文化,讲瓦尔登湖像夏日傍晚一样宁静而充满了喜欢,湖面上映照着黄昏时的天空。他和他的湖,生机勃勃,令人心生欢喜。

  我总以为自己像秋天的大雁,孤独而苍凉。后来才发现故作深沉是因为桀骜不驯。比如以为自己是拯救地球的蜘蛛侠,才发现顶多是个填充背景的'人物。

  听说折射热点是个不错的题材,可是一边刷微博喊“慢生活”,一边迫于生活也做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做什么的事情。这样子,无疑让很多人要失望。

  有人说,梭罗是一位隐士。也许熟背高考八股文的你们立刻想起,南山脚下的陶渊明。他们分隔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一样的和一样的已经不在了。可是给我们带来的思考,缓缓流淌过的不是这样吗?

  我们所沾沾自喜的一切,在后人看来也不过如此,埋没于日益变迁的社会。给自己构建的哲学框架啊,偶尔悲天悯人,愤世嫉俗。我从不认为,开辟一方小院子,种上大朵雅致的花,进行一场黄昏的流浪旅行是鄙视。身于闹市,心在PM2.5中,暗香浮动已经很好了。

  偶尔想起,他眼中的那片湖,灿如星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

  《仁爱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蕴含着关于美德的深刻道理。读过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要孝敬父母、要有博大而又宽广的胸怀、看人不应有贵贱之分,等许多道理。

  《子路背米》、《让母亲多歇一歇》是这本书里的精品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它们都是讲述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子路的家里很贫穷,没有粮食。而当时年幼的子路就替年迈的爸爸妈妈到离家一百多里远的亲戚家借米,借到后就背着重重的米袋马不停蹄的回家,为的是能让父母早点吃上一顿饱饭。回到家时,他的小脚上磨出了许多的血泡,可他全然不顾。当他看到父母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李四光家里也十分贫困,他为了能让辛苦的母亲多休息一会儿,自己替父母砍柴、收麦子。“不碍事,我累一点,苦一点,娘就可以多歇一歇了!”我读到小四光说的这句话时,我感觉到了小四光对母亲深深的爱。我再一次在脑子里回味,这个懂事的孩子,使我感动。我便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一定要学小四光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能给父母分忧愁的好孩子。

  其实,《仁爱的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美德的小故事。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使我懂得了:应该让美德的太阳照耀在每一个同学的身上。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美德必不可少。如果人人都缺少美德,那么世界上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和睦相处;如果人人没有诚信,那朋友之间怎能正常交往;如果人人没有爱心,那世界就会缺少一丝温暖的阳光。想想5.12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为灾区捐款捐物,让他们能够温暖过冬,这不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表现吗?美德并不是只存在于英雄人物身上,它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中间。拥有美德会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丽,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美德好不吝啬的展现出来。世界需要美德,人人需要美德,让美德之花在我们的心中绽开,让它变得更加灿烂!多彩!

  我喜欢《仁爱的故事》,因为它是一本能让我心灵美丽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句话把.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

  书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 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 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 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 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 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 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 《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8

  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匪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张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9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0

  书是一种伟大的东西,书在绝境中帮你寻找出路的方向,书是心灵上的安慰,一本好书可能会成为你人生的导师。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即使没有了光明,但他还是不放弃希望,不放弃那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微弱的光明。

  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给我读书听,可我还是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暴风雨的过后总会有彩虹。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会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坚持不懈的尝试,才会见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个自卑胆小的女孩子,记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条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娱自乐,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急了,我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这时慌了,可是我心里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是一个看不到光明,他都没有放弃,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绝对不能放弃,这次,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度过了这个肌瘤区,可是自己的.身体已经虚脱了之后,我就用平稳的速度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支撑不住了,可是前面还有一个大的肌瘤区,我不小心撞到旁边的岩石上,渐渐没了知觉,这时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这回是哪里呢?我用尽全身力气,用一点点力量睁开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伦凯勒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双眼睛,少了一辈子的光明,可他都没有放弃,而我就这么放弃了,我不甘心,我绝对不能放弃。一睁开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表,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一定不能放弃,我要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没有光明,还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海伦凯勒虽然改变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变自己,我就想像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样子。我喜欢的一本书光明,海伦凯勒就是我的人生灯塔。

  我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迎着风去与它抗衡,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精神,我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出自己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1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亲爱的汉修先生》。它幽默风趣地记录了小读者鲍雷伊与作家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的经过以及鲍雷伊用书信和日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成长经历。极佳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同时我也深入走进了雷伊的内心世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鲍雷伊。雷伊因为着迷作家汉修先生的书,给作家写了一封信。正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读书报告)也是给作家写信。雷伊在信里给作家提了九个问题。奇妙的是作家竟然给雷伊回了信,也给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比如你是谁?长什么样?家有什么人?住在哪里?种种。这下变成了讨厌作文的雷伊的负担。因为家里的电视机坏了,雷伊无聊之余不情愿地给汉修先生写回信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雷伊和汉修先生开始了写信交流,每一封信他都很有礼貌,比如称汉修先生为“您”,信后还写上“敬上”二字。后来,雷伊甚至接受汉修先生的建议开始写日记。他就慢慢得养成天天写日记的好习惯。每一则日记,鲍雷伊都写得很通顺,而且把事情写得很完整。他用有趣的笔调描写了家庭的琐事、小狗班弟、午餐盒报警铃、作文竞赛等等,让我有时读起来觉得好笑;有时遗憾、伤心、甚至气愤等。

  鲍雷伊从二年级一直 和汉修 先生保持书信往来直至六年级,他把生活中和学习上的事都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都一一回复了,还教他写作文的秘诀: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这让鲍雷伊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有一次,他们学校举办“小作家征文比赛”, 鲍雷伊的作文《卡车上的一天》获得了“荣誉入围奖”,在文中他描述了和爸爸从125号公路穿越巴奇科山口运葡萄去酿酒场的经过,鲍雷伊的名字还因此出现在年刊上,这让他的心情很好。我真羡慕雷伊,心想自己要是能和著名的作家长期书信往来,那我肯定也学到很多的写作技能和方法。

  书中也有一些情节令人感动不已,我坚信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虽然鲍雷伊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们还有深深的感情,比如在书的结尾,鲍雷伊的爸爸要把一车椰菜运到俄亥俄州,但是爸爸很想念鲍雷伊和他的妈妈,于是特地绕道他们家,妈妈很激动,给了爸爸一个很大的拥抱。

  从鲍雷伊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点,比如:理解别人、不自暴自弃,勤想办法,爱动脑筋……而汉修先生也让我悟得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等,这些必将成为我今后开启智慧的另一把金钥匙。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3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4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5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兰州市中山小学五年级邢瑜轩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397号

  联系电话:13919429176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6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7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8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平!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19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是个十足的书迷,所以从书中汲取了不少营养。不过,在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森林报》,它的作者是前苏联的维·比安基。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狗的忠诚,以及森林一年四季的不同模样,令我回味无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最后一场熊洞风波》这一章,里面讲述了猎人瑟索伊奇踩着滑雪板,和他的猎狗卡索一起滑行在一片大沼泽地上。突然,远处传来了猎狗暴躁不安的叫声,原来是卡索发现了熊的踪迹。猎狗卡索临危不惧,帮助猎人打死了熊。读到这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狗真的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们可以陪我们一起玩耍,遇到危险时还会舍命救主人,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除了感人的情节,里面还描绘了纷繁多彩的森林。森林里的春天与我们这里的.截然不同,我们这儿的春天百花齐放,鸟语花香,而森林里的春天却是一片汪洋,淹死了不少小动物。不过,这也是鱼儿畅游的一段时光。

  夏天,森林里湿润的草地上长满了鲜艳的花朵,人们纷纷来森林里采集药材治病。飞禽走兽都有了各自的巢穴,巢穴里的雏鸟叽叽喳喳,奏起了欢快的乐曲。果实沉甸甸的,将树枝压弯了腰。于是,树木都横着生长了。再往里一瞧,小鸟扑闪着翅膀,开始准备学习飞翔了。

  秋天,白桦和栎树的叶子都纷纷扬扬地落下,一片片落叶就犹如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在林中翩翩起舞。松柏显得更苍翠了,令人心旷神怡。森林里的居民也忙得不可开交,又是储藏过冬的食物,又是四处捡拾柴火。

  冬天正是狩猎的好时候,人们开始打紫貂、水貂等皮毛珍贵的动物以及狼、熊等大型动物。可是,冬天的天气就像一个婴儿的脸,时而阳光明媚,时而乌云密布,时而下起鹅毛大雪,让人们举步维艰。

  这本书让我更亲近大自然,更热爱大自然了。你有空也可以来看看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0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1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2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4

  我喜欢看书,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书里的内容可精彩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人不愿意在大森林里待下去,于是举家离开位于大森林里的老家,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乘着有蓬马车,穿过几个州,又渡过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最终迁移到西部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盖屋,挖井,播种,与几户邻居相互帮扶,跟印第安人交往,最后又不得不离开大草原的经历。他们的沉着、冷静、坚强、乐观、勇敢、勤劳、努力进取、独立谋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

  在书中,小女孩劳拉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观察着,思考着,探求着。大自然都有哪些秘密,大草原究竟有哪些动物,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子?读完这本书,谜底就会揭开。书中始终洋溢着的浓浓的亲情、简陋的物质条件下精神世界的富足、艰苦环境下总是发现自然的美丽及人性的`美丽的乐观态度、总是充满着希望并且总是努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理想的主人公们,这些可以促使我们重新认识自己与亲人、大自然的关系,让我们在这个人际关系疏远的现代社会中,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书中的故事虽然讲述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经历,但它不仅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读完它,我们知道,在这种艰难困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健康、自信、快乐,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读完它,我们便会懂得生活的考验可以把人磨炼得更加有智慧,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激;读完它,我们还知道,今天的我们所遇到的人生难题,劳拉当年也遇到了,她的抉择、她的应对之策,都给今天的我们提供了答案,那就是——从容、快乐、坚韧、宽容、勇敢、乐观。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每当我读这本书时,觉得眼前的烦恼变得微不足道,心中洋溢着妙不可言的快乐和感动。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5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6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7

  《冒险小虎队》是一套发生在世界各地充满神秘色彩、情节曲折、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三个智慧少年知难而难,闯入一个个危险地带,惊心动魄。在破案现场你有时可以用GPS定位仪才能发现可疑线索,当书中让我好奇,倍感神秘的是每个故事问题,极大的掀起了我的好奇,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就会拿出书中的多种解密卡往神秘记录一贴,答案就会水落石出,揭开了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套书的插图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插图的表现手法十分夸张,画面上的人物有的面目狰狞,看了让人胆战心惊,有的张大嘴巴,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有身披白衣的幽灵,有眼窝深陷的僵尸,有流泪的骷髅,还有巨大的蜘蛛……这些更让故事情节更加惊险、刺激,也极大挑战了我的'胆量。

  书中最吸引人的还是它险象环生的故事情节:茫茫大海里,到处都是可怕的鲨鱼。科学家潜入鲨海考察,从此一去不复返,水下摄像机拍下了扑朔迷离的事发现场,却让人无法辨别真凶到底是鲨鱼还是另有其人。险象环生路上,小虎队能凯旋吗?丛林深处来了一支队伍,没想到麻烦事接踵而至,像皮艇被破,饮用水被下毒,帐篷让大火烧了,小虎队员能阻止罪恶的发生吗?

  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让我看了上篇又想看下篇,恨不得一口气把故事读完。我仿佛成了第四只小虎,为他们身处险境,而捏了一把汗,为他们化险为夷,松一口气,和他们欢呼胜利。

  路克、碧吉、帕克里克,他们是三个形景不离的好朋友,他们生活经验丰富,他们善于观察,合作乐观;面对困难,永不放弃,面对朋友永不抛弃;他们富有爱心。痴恶如仇,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的心一定动了,欢迎加入小虎队,和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四年级:季韩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8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书架上、书桌上、床头上到处都堆满了书,这些书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度过了很多美妙的时光。在这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本书——《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

  这本书首先介绍了中华民族文明的起源及历史发展:从三皇五帝到春秋战国,再到宋元明清,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几经更迭,源远流长;遂人钻木取火、有巢构木为巢;神农尝百草、后稷播百谷;伏羲造网、轩辕立规、炎帝兴农、仓颉造字……,正是这些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把最初文明的种子撒播进这片古老的大地,才孕育出中华民族悠久、博大、璀璨的文化!

  这本书还通过一句句优美的诗句、朗朗上口经文、和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告诉我要像小草一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君子隆师而亲友”教育我要尊敬师长,亲近伙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警示我诚信是立身之本;“爱人者,人恒爱之”启示我与人相处要互敬互爱,和谐相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告诉我宽容的力量;“万物与我为一”说明了人和自热同为一体,要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另外,这本书还介绍了很多古人的学习心得与方法,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学的态度”;“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学而时习之——经常复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循序渐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知行合一”……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了解我们本民族的灿烂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热爱我们的祖国,并不断继承、发扬广大,让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流源远流长……如果你也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感兴趣,就一起来阅读这本丰富有趣的《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吧,相信你一定收获多多!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29

  昨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绘本《阴天有时下肉丸》,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阴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的是肉饺子,我一边吃,一边想着:里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从天上来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幽默的绘本。书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飘来一朵云,突然,一个圆圆的肉丸从云朵里掉出来了,一位老爷爷撑了一把伞,手拿一个白盘,肉丸正好落在白盘子上,又轻轻地弹出来,老爷爷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里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爷爷,早晨给家人煎薄饼的时候,讲了一个遥远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镇,每天一到三餐的时候,天空就会飘下不同颜色和口味的食物,镇上的人们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随着天上飘来的食物越来越多,天气变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变成了小镇灾难的源头,大街小巷挂满了意大利面,巨大的面包盖住了学校清洁工无法打扫,人们也无法再正常生活了。于是,居民们用巨大的面包做成了帆船,不舍地远离了吧唧吧唧小镇,去了另外一个海边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了故事,妈妈问我:“你愿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镇吗?”我摇摇头,说:“我不想生活在这个小镇!做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欢暖暖的太阳,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大地,那么庄稼和土壤就会干旱,我们就没有粮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们这里就会发洪水,房屋被冲倒,人们会无家可归,甚至丢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绘本,因为我觉得,阅读可以让小朋友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会把绘本故事改为《晴天有时下牙刷》,有电动牙刷,卡通牙刷,它们保护我们的牙齿,不长蛀牙。还可以改为《雨天有时下雨伞》,或者《雪天有时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许,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飘下来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安徒生童话》,书里的故事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让人伤心不已,有的让人感悟许多。

  我觉得《安徒生童话》里面最搞笑的故事是《皇帝的新装》。

  《皇帝的新装》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两个骗子了,他们为了赚些钱,就把自己包装成世上最有名的设计师去欺骗皇帝。他们到一个房间,拿出工具,假装在手忙脚乱地做着皇帝的新衣,太气人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里面诚实的士兵。在那两个骗子刚来的时候,士兵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然后就悄悄地盯着那两个骗子。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样他也有缺点。当他发现那两个骗子手中根本就没有衣服时,但是为了不让别人觉得他愚蠢,他却违背自己的良心告诉皇帝这件衣服很好看。看到这里,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都是这两个骗子害的,那位士兵才会骗皇帝。所以我不喜欢那两个骗子,喜欢那个士兵。同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上别人的当,受别人的骗。

  《安徒生童话》里面我觉得让人伤心难过的一个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个既懂事又让人心疼的孩子。她家里十分贫困,所以在圣诞节前夜,她还要到街上去卖火柴,为家里赚钱。但大家都不买她的火柴,最后她被冻死在午夜街角。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和她相比,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安徒生童话》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丑小鸭,因为它很可怜,不断地被大家嘲笑,使她只能等到深夜才去找吃的。而它的哥哥、姐姐们,不断地嘲笑丑小鸭,甚至咬了它,把丑小鸭轰出家门,丑小鸭只能风餐露宿,天底下怎会有这样冷酷的哥哥、姐姐呢?

  其实《安徒生童话》里还有很多很多故事,都值得我们去拜读,有空,大家也可以买这本书去看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1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童心?自然”,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2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1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3

  灰色天空,满地黄叶,秋风卷起一缕思绪,带来一抹冬的气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萧条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鲁迅先生,或许是与他的文笔有关。记忆深处中的先生总是孤寂的,悲叹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笔触批评这世间种种,感叹着人生百味,有时他又会记起温暖,想起久远前的记忆。亦如《朝花夕拾》一书,恰如这秋天,即便有萧条之景,却也盖不住夕晖中黄叶满地的温情,化作春泥更护花。

  先生的散文细数的话确实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却仍偏爱《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终是那个喜欢用一些嘲讽的笔调去书写人生不公的斗士。他执笔挥洒的总是那颗为国为民的热忱之心。当偶见《朝花夕拾》后我才发现先生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心绪会怀念,会珍重的将旧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撑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过往。先生以他一贯的笔调描述他的书屋,百草园,他的老师,长妈妈,还有那故去的父亲。初读时,只觉得先生在缅怀过去,再读时发现了这原来先生所怀念的故土人情,社戏,划船,迎神赛会,那些在如今社会烟消云散的东西,仿佛又随先生的描绘浮现于眼前。不论是繁琐的礼节还是封建的观念亦或是先生的处境都已不是我可以体会得出的,先生借着自己的过去写出那代人的悲凉,无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许远没我想象的简单。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时,总有那样一种向往,向往着去先生的故乡看看。但我不会去,臆想是一种停留在脑海里的美好,我不愿美好消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一个如书中描写一样的场景,即便去了我也不会有与先生一样的`感触,所以我宁愿不去先生的故乡,只停留在书中美好的认知里。

  秋风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触良多,在不同的时代里,会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却在夕晖中拾起,先生亦如广袤的秋天,我愿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叶,承载我沉甸甸记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8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3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它就是《笑猫日记》。这本书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十分喜欢她写的《淘气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尤其是《笑猫日记》,每一次在阅读它时都像是在吸收营养液。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只会笑的猫的所见所闻,从它刚成年到老年的所有经历。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一次在垃圾堆旁被一个叫杜真子的`女孩收养,在和杜真子相处期间,猫学会了笑,因此得了这个“笑猫”的名字,慢慢的它竟然能听懂人话了。但后来却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妈妈认为笑猫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它是“猫妖”。然后猫被赶走后,又在翠湖公园里得到了一个老鼠朋友的洞,它在洞里开始了它的新的奇妙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笑猫对别的动物以及人都是友善的,而且对待生活很乐观,就是在自己四个孩子之一的小可怜去世时,也没有为此失去理智,而是建议妻子虎皮猫带着孩子去旅行。后来它为了帮助一只断腿的青蛙自己却摔折了腿。我喜欢笑猫那善良、乐观的性格。它愿意为朋友所付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受到很大影响,我尝试让自己变得乐观,积极向上,就比如上回暑假去北京,我找不到辅导员,当时就壮着胆子去四处打听,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老师,知道了集合地点。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爸爸让我去到超市买酱油,我还真的自己下了楼,自己买了酱油。如果在以前,这可是不可能有的事呢!

  自从读了《笑猫日记》,我渐渐地开始改变自己,这改变的不光是性格,还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特别是我变得更加爱看书了,我喜爱《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0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近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平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1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已经看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书了,有《木偶奇遇记》、《格列佛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是海伦凯勒的自传,也是一本惊世之作,是她这么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海伦凯勒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女子,也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人。这本书讲述了她那多灾多难的人生:海伦凯勒的一生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她生下来不久后,就生了一场重病,虽然奇迹般的痊愈了,但她却被扔进了一个毫无知觉的世界,小海伦感到十分的恐惧、悲伤和绝望,直到沙莉文老师的到来。在沙莉文老师的精心教导下,海伦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学会了知识,更是让海伦奇迹般的学会读书、识字和说话。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帮助下,海伦考上了哈佛大学,获的了不朽的成绩。

  海伦凯勒是一个十分传奇的人,学会说话,学会识字,听起来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对于一个盲聋人来说,却是十分的困难,而考上哈佛大学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海伦在这荣耀的背后说付出的艰辛是谁都想象不到的。海伦凯勒是一个杰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学路上,海伦一次次挺过了困难,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伦永不放弃,永不向困难低头,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反而越挫越勇,最终取得了成功。海伦虽然再也看不见青翠的.草地,蔚蓝的天空和争奇斗艳的花朵,再也听不见妈妈温柔的嗓音、爸爸亲切的呼唤、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鸟们婉转悦耳的歌声,再也看不见、听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是她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他让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难就要放弃,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奋斗的精神。我们要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来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让我们像海伦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3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有许多种类:科技书,漫画书,历史书,医学书等。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书是人类最好的伙伴。

  我也是一个书迷,我看过《笑猫日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格林童话》、《爱的教育》、《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简·爱》和我最爱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书籍。

  我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开始说吧!《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分二十四个章节,其中有:短暂的光明,最顽皮的盲童,寻找希望,老师来了,从大自然中学习,爱是什么?快乐学习法,圣诞欢歌等内容。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的生命只存在了八十八年。幼时因患病而失去听觉与视觉。但是在教师苏利文的帮助下不仅学会了读书,说话还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语言。

  在第一章节短暂的光阴主要说了:就像诸多弱小的生命一样,海伦·凯勒生命的伊始朴素而孤单,她来了,她观察,她奋争,如同很多百姓家中第一个孩子所做的一样。

  在第二章节主要讲了:当我们行走在备感孤独的幽谷之中,我们才会逐渐了解到充满关爱的言行以及友情所带给我们的感动。

  在寻找希望的那一个章节里的主要内容:就这样,海伦·凯勒走出了埃及站在了西奈山前。一股神圣的力量触摸着她的灵魂,它不但带给了她光明,海伦·凯勒“看”到了许多奇迹。我似乎听到了那个来自圣山的声音:“知识是爱,是光明,是佳地。”

  在的.四章节,老师来了,这一篇文章主要内容是:有一个人抓住了她的手,她被苏利文老师紧紧地抱在怀中,苏利文老师是来向我揭示万事万物的人。事实上,万事万物更为重要的是,苏利文老师她爱我。

  以上就是那四个章节概括或是主要内容,其实我十分佩服这个女作家,她是一个丧失听觉和视觉的人,可是她还是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我一生最崇拜海伦·凯勒这位女作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5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7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8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49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0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1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兔子坡》,是纽伯瑞儿童金奖的作品,作者叫罗伯特·罗素。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3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5

  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6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7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8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59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本世界名著。有中国的四大名著,有中国名人的诗歌选集,也有国外名人的著作、诗歌选集。更有趣的是有一些童话书,如《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许多好书都在我的书架上,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便是巴金先生的著作——《家》。

  刚得到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早就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精彩的语句和它的风采,但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这可是我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

  自从得到这本书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读,这本书让我如饥似渴。

  就这么一本书,我几乎读了一个多月才把它读完。

  我读完这本书,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主要讲了:觉新是整个高家的长子,他读书还不到三年就被辍学回家,为了整个高家,觉新付出了许多,但整个高家却没有几个人尊敬他,这全是因为他的懦弱。次子觉民是一个勇敢的人,冯老太祖把女儿许配给他,觉民始终不肯同意,但他的爷爷高太祖因害怕冯家的权威,不得不同意了,于是,觉民决定逃婚。除了他的弟弟觉慧和琴表姐外,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儿。最后,在高太祖临死前,觉民还是回来看望了他的爷爷。高太祖死后,因为觉新的妻子怀孕了,整个高家都非常高兴,但由于种种迷信,觉新的妻子最终还是难产而死。觉新的.妻子死后,他才明白,真正让自己妻子死的原因是:自己的懦弱和迷信。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是多么同情觉新,多么敬佩觉民。但我更敬佩作者巴金,文中没有哪一句话直接明写了这些人物的特点,但我从文章的叙述中看出他们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这本书让我感受极深的是高太祖刚死不久后觉新的妻子从怀孕到难产而死的这一片段,他让我明白了解放前人们生活的时代,他们处于封建迷信时代中,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指出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迷信。我真为他们感到痛惜。

  这本巴金的书伴我一生,他给我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是我一辈子也受之不尽的,是我用手中的笔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它也将留给后人这样的感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1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平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篇62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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