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3-02 15:23:51 作文 投诉 投稿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书能让人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乘船出事故后流落到荒岛上,为了生存下来从而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这本书能让人陶醉,投入其中。

  鲁滨孙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顽强的毅力,还十分勇敢。他流落到荒岛上还没多久,就患了一场重病,他有好几次想了此残生,不过,想到上天没有让他在船难中淹死,他便觉得自己很幸运,一定要坚持活下来。在遭遇野人后,鲁滨孙仍然很镇定,偷偷潜伏下来,出其不意地进行攻击,最终获得了胜利。就这样,鲁滨孙凭他的毅力和勇敢,最终从一无所有变成了有面包吃,有房子住,有农场的富人。

  书中写道:我把我的坏处和利处列了出来,坏处有1。我到了这个荒岛上,肯定是回不去了。2。我现在没有房子,晚上会有野兽利处有1。我没有像我的同伴一样淹死,而是活了下来2。从船的遗骸中我可以发现许多吃的,不至于饿死。从中我可以看出,鲁滨孙非常的乐观,如果是我,我当时一定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神情肯定也十分沮丧,根本不可能还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幸运。

  看了鲁滨孙的故事,我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我现在不会干什么家务,更不要说盖房子,种小麦了,如果我到了那个孤岛上去,恐怕几天后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现在一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应该多向鲁滨孙学习,做什么事都要想着乐观的一面,而不是悲观看待事物。

  一本好书,能让人学到很多,我也从鲁滨孙身上学到了许多,我爱《鲁滨孙漂流记》,我希望大家也能去看看它!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莎士比来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所说的名言名句都充分诉说了书籍对全人类的重要性,而我个人认为书是我们新世纪少年最好的老师,下面我就给你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游记》。

  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基本上是家喻户晓,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十分地喜欢冒险,他年少轻狂不听父母的劝阻非要出海,结果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再也回不到他那温暖的家了,再也回不到父母的身边了,可是鲁滨逊并没有一度陷入到绝望之中,而是重新振作了起来,因为他坚信如果绝望地待在原地只能等死,还不如放手一搏或许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最后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下去,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了20多年,他凭借的仅仅是自己的聪明的才智吗?最主要的是他十分地独立,现代大多数儿童都达不到,现在的很多儿童在家里就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经常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记得之前有一条新闻吗?一位高中生考入北大,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这多么的可惜呀!辛辛苦苦学习了十几年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却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我也不是很独立,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吃汉堡,我在里面玩出来之后发现妈妈不见了,十分的害怕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的往下流,过一会妈妈回来了,原来她只是去一了洗手间。

  同学们,我们要时刻记得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着父母,我们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啃老族”,我们应该学会独立,中国的少年儿童身上应该有一些鲁滨逊的精神才好,知道了吗?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xx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语文学习活页文库》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记得,第一次从妈妈手中接到书时,每册封面上那一段段卷首语以那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我不禁翻开书一篇一篇阅读起来。每看完一篇我就会更仔细地阅读“赏析”,可别小看了它,它对我的帮助可大哩!“赏析”归纳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我加深了对文章的理解。

  这本书里的'好文章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就说《悲壮的两小时》这篇吧,描写了前苏联一位著名的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在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发生故障坠毁前的两小时内的悲壮故事。

  描写科马洛夫与母亲、妾子的对话那段写得简短朴索,可这几句话足以表达了科马洛夫与亲人告别时的那种依依不舍的心情。尤其是科马洛夫和女儿的对话,久久在我耳边回荡:“……我要告诉你,也要告诉全国的小朋友,请你们学习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小数点和每一个标点符号。联盟一号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这场悲剧,也可以叫作一个小数点的忽略。同学们,记住它吧!”这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心头犹如泛开了潮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回想平时,我考试总被“小粗心”夺去几分,我还满不在乎,认为这些题我都会做,只不过粗心罢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震惊了,我真不敢相信,难道一个小数点也能夺去一位宇航员的生命?我这才认识到粗心带来的可怕后果。

  文库中,《美丽的遐想》仿佛一道清清的溪水从我心上潺潺流过,使我心情分外舒杨;《科学文艺的殿堂》使我张开了科学、幻想的翅膀……

  这套书,是范文的宝库,是课余生活的良友,是学习语文的阶梯。我爱《语文学习活页文库》第一辑。我盼望第二辑、第三辑的出版。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在我没有读了《毛毛》之前,我对这句话一直深信不疑。但在翻开书的一霎那,一个小女孩突然跳出来对我说:“时间不是金钱,是生命。”

  这个女孩是德国作家米切尔笔下《毛毛》一书中的主人公,她就叫毛毛。她没有爸爸妈妈,没有上学,更没有漂亮的芭比娃娃。她一贫如洗但见义勇为,为了拯救病入膏肓的人类,不顾安危地穿梭在时间主人侯拉与人类之间,勇敢地和无恶不作的灰先生展开殊死搏斗。在小说里,时间被作者赋予了新的.象征:时间储蓄银行,神奇乌龟,侯拉师傅……事情非常简单:势单力薄的毛毛凭借侯拉与乌龟的帮助,战胜了企图霸占人们时间的灰先生。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它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思考。

  我们振振有词:“时间就是金钱!”可作者却告诉我一个大相径庭的答案:时间就是生命,寄生在我们心中。当功利私欲霸占人们的灵魂,毛毛就站起来,扞卫着我们的生命。当读到毛毛为了伙伴放弃了荣华富贵,我们是否要叩问自己的心灵,自己有没有这样的勇气?从最美妈妈吴菊萍,到无名的保钓人士。我们应该多出手援助,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毛毛虽小,但她的力量源泉是无穷的,因为她有爱!爱是力量的源泉。因此,毛毛的勇气,难道不应该使我们幡然悔悟吗?我们不应该再荒废时间了!如果时间被剥夺,那我们就没有了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不仅明白了不要靠别人而生活,还明白了要珍惜时间。我们以后一定要多读书,才能知道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爱看动画漫画之类的。上了学之后就爱上了科学天文方面的书籍。妈妈给我买了好多这方面的图书和画报,在学校我自己也订了《快乐科学》、《天天爱学习》和《快乐百科》。直到现在上五年级了,我一期都没落下。

  其中我最最喜爱的是《快乐科学》这本书。我每天除了上学就是看这些书,放了学回到家顾不上洗手,也不写作业。就是如痴如醉的看书。因为这事我没少挨爸爸妈妈得打骂,可是都没办法阻挡我。每天在爸妈的.逼迫下勉强写完作业,就又抱着书看起来,有时连饭都不吃。妈妈说我中邪了。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因为我从这些书本里学到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了解了好多科学中的奥秘。

  比如,秋天的叶子为什么会黄?因为大多植物的叶子是绿色的,它里面有好多叶绿素的缘故,但是叶绿素有个弱点,它特别怕冷。到了秋天,天气越来越冷叶片里的叶绿素就会减少,而叶片里的黄色素和胡萝卜素不怕冷它们都是黄色的,也不会消失掉,因此秋天到的时候叶子就变黄了。还有,为什么人饥饿时肚子会叫?那是因为人在饥饿的时候胃是空的,里面只有液体和气体,胃在蠕动时吧气体和液体挤来挤去的,你就会听见咕咕地叫了……还有原子核的危害与用途,风暴的形成……人身体的奥秘,大自然的奥秘……每当爸爸妈妈不叫我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给他们讲我所学到的。他们见我真的学了那么多科学知识也替我高兴。我在这些书中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也学到了好多知识。学科学,爱科学。我爱《快乐科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它,我们就能一步步的上进;书就像一块法宝,送给我们很多的知识;书是一位朋友,陪我们度过孤寂的日子。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作文书数不胜数,我读了很多本,但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那本《全国小学生新课标最新分类作文》。

  这本书一共被分为:记事作文、写人作文、想象作文、写景、游记、状物作文、书信、日记、诗歌、读后感、议论文这十几类。在每类作文的开篇都会告诉你此篇作文如何写才会令人耳目一新。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置于文中的节段有多精彩,我就不用说了,因为那是惯性的。在每篇作文后面,都会有一个总评,对文章进行总结,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古诗,让我们既丰富了作文知识,还学了一些没读过的古诗。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力,是老师》这篇,它告诉我们书就是一块法宝,送给我们很多的知识,还有很多做人的道理。相反,如果没有就寸步难行。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刚毅,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路要自己来打通。在我失落的时候,是这本书让我重新振作起来,在我心情很糟时,是这本书让我更加阳光;在我失败之时,是这本书对我说:“没事的,下次就成功了。”

  这本书给了我人生启示,在我未来的路程中,它将给我照亮以后的`路,让我的人生更加的通畅无阻。

  怎么样,我这本书还不错吧!有时间你也去读读看吧,也许里面会给你人生启示,改变你的人生,让你未来的路更加光明哦!

  书是我们的引路人。它就像辛勤的园丁,为我们修枝剪叶;它就像路灯,引导我们前进;它就像烛一样,燃烧自己别人,不过,要记住要读好的书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每个女孩儿都梦想着成为一个公主:头戴金色的王冠,身穿拖地的长裙,住在华丽的宫殿,英俊的王子陪在身边……

  我也喜欢一本书,书名是《100个公主故事>

  故事中有:白雪公主,艾洛公主,爱丽儿公主,仙蒂公主,茉莉公主和贝儿公主。我最喜欢的是爱丽儿公主,它是一条美人鱼。

  她坚强,勇敢,乐观,自信,聪明,调皮可爱,高雅不凡。爱丽儿是一位生活在海底王国的美人鱼,对任何事情都充满着强烈的好奇心,但不鲁莽行事,他心思细腻,爱动脑筋,始终不放弃梦想。

  在大海深处,有一个神秘的王国,有一位叫爱丽儿的小美人鱼。爱丽儿和其他人鱼不同,他十分向往人类的生活。有一天,比目鱼告诉爱丽儿公主,人类用脚走路,而且人类不能在水中游动。爱丽儿觉得很奇怪,不知不觉陷入了沉思中,忘记了父亲——川顿过往的生日舞会。

  国王非常生气,命令赛巴斯丁看住爱丽儿。可还是没能看住,爱丽儿跟这艘船又到了海面,她攀在船沿上,看到一位年轻的男子,船上的人都称他亚力克王子。爱丽儿喜欢上了她!天色突变,一场猛烈的.暴风雨来了。巨浪吞没了船!王子因为头部受伤,跌入水中,爱丽儿想起比目鱼说人类是无法生活在水中,于是爱丽儿把王子拖上了沙滩,并用甜美的音乐唤醒了王子。爱丽儿看王子快醒了,便藏到了一块大礁石后面,王子醒了,便带着他的爱犬回家了,只有爱犬知道是爱丽儿救了王子。

  爱丽儿回家后经常因为想王子发呆,被女巫乌苏拉利用,骗爱丽儿用声音换取双脚,天真的爱丽儿同意了。爱丽儿决定去找王子,爱丽儿每走一步就犹如走在刀刃上一样,爱丽儿忍疼走到了王子所在的城堡,等到王子出来以后,爱丽儿疼的晕倒了,王子把爱丽儿抱到床上,等到爱丽儿醒了以后,王子不认识爱丽儿。

  他们两个日久生情,王子爱上了爱丽儿,川顿国王被他们的爱感动,国王用魔力让爱丽儿长出了双脚,并惩罚了女巫。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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