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演讲稿

时间:2022-04-17 22:04:24 演讲稿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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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演讲稿集合九篇

  演讲稿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为主,是为演讲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使用演讲稿的机会越来越多,那么你有了解过演讲稿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书的演讲稿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书的演讲稿集合九篇

书的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可是,在阳光灿烂的四月,当我们还在考场上奋战时,有这样一个女孩,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有这样一个女孩,正接受着手术治疗;当我们漫步校园,畅谈人生理想的时候,有这样一个女孩,正遭受着病痛的折磨。

  这个女孩,就是我校初二(四)班的XX同学。她乐于助人,性格开朗,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对待老师交代的工作总是认真完成,是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但不幸却降临到这位品学兼优的同学身上,突如其来的疾病却让她不得不离开她所热爱的课堂和集体,就在两个星期前,张洁同学已被诊断为恶性肿瘤,目前仅手术费就用去了五万多元,接下来还需要进行化疗后期治疗。这对于一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今天我们发起爱心募捐倡议,号召大家伸出援手,一起救助这位与病魔顽强斗争的同学,只要我们少吃几次冷饮,少喝一点饮料,就可能帮助她早日回到校园,早日回到集体中来。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爱的暖流绵绵不断,源远流长。病魔可以夺去生命的健康,但却不能夺去人间的真情。你的无名关怀,你的善意之举,就是张洁最大的`幸运。也许您与她素不相识,但爱心与真诚是没有界限的!真诚的希望大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帮助张洁同学与病魔抗争吧!

书的演讲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因为这本书充满刺激和惊险,里面的故事很精彩。看书的过程中,我时而捧腹大笑,时而又感到惊险,这本书是最有趣的,我读完一遍,还想再读一遍。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主人公叫尼尔斯,他本来是一个好吃懒惰,不爱学习的人,平时既顽皮又粗野,还喜欢捉弄动物。有一天,他勤劳的爸爸妈妈要出去 ,临走前让他认真读一本《福音书》,他读着读着睡着了,醒来后发现了一只小精灵,但是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小精灵发怒了,就把他变成拇指般大的人。

  丹尼斯为了变回原型,想尽办法,无意中他来到牧场,在这里他受到动物们的嘲笑。后来一群大雁飞来了,说:”谁要想和我们一起旅行的。“一只鹅动了心,准备飞上去,尼尔斯想:丢了一只鹅多可惜。他二话不想就跳了上去正好坐在了这只鹅的脖子上,于是一个个刺激、惊险的故事展开了。当他历尽艰险,回到家中时他终于变回了原形,但这时他已经懂得了勇气、聪明和善良的意义。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本书吗?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善良、勇气、聪明、勤劳、艰难、贫穷、友谊的意义。你看,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好多东西,如果想看这本书的话,你赶快去买吧!

书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一年级二班的杨雅琴,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书的故事》。

  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入睡前,我亲爱的妈妈都会给我读童话故事听。在童话的'王国里,有力大无比的巨人,有美丽的白雪公主,还有中了咒语的青蛙王子……听着听着,我仿佛生出了一对翅膀,飞呀飞呀,飞到了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我也变成了他们中的一员,穿着水晶鞋,跳着圆圈舞,为善良的人祝福……那时候,书总会给我带来好梦。

  上小学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会了自己读书。在书里,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高大可怕,巴西的漫游蜘蛛最毒……哦,世界原来这么奇妙!这时候,书成了我的百花园,而我就是那只四处采蜜的勤劳小蜜蜂。同学们,加入我吧,让我们一起,做一只只勤劳、快乐、智慧的小蜜蜂!

  谢谢大家!

书的演讲稿 篇4

各位评委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一号选手,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书之韵读知之》。

  追忆古今变迁,回眸历史长河,书卷引领我们去聆听优美迂回的华章。从记事起我就喜欢读书,最喜欢翻阅书架上那些花花绿绿的故事绘本。是《司马光砸缸》教会了我如何在危急时刻,处乱不惊;《孔融让梨》让我学到了谦逊明理,谦让尊长;《程门立雪》更是引领我孜孜不倦,是我求学探知道路上的典范……孔夫子满腹经纶,仁者爱人,“人不知而不愠”千古名句更是流芳百世;伟人毛泽东博览群书,振兴中华“大河上下,顿失滔滔”的雄伟气势轮回在长长书卷上。

  “书无达站,却可意会”正是这意会的奇妙,引领着我们去畅游在书籍的海洋,碰撞出苍遒有力的雷鸣,摩擦出风发向上的闪光!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生活更精彩。当我灰心丧气时,李白告诉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不舍友人离别时,王勃告诉我“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当我钻牛角尖时,范仲淹告诉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比起喧闹嚷嚷的街市,我愿意听辛弃疾豪放的“却道天凉好个秋”,品李清照凄清的“人比黄花瘦”,仍抵不过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也愿意闻着酒香听杜甫诉说“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忧国忧民。

  我爱读书,人因读书而大放异彩。书可以带我们游荡在细雨朦胧的古镇江船上,可以漫步于暖阳和煦的午后,可以穿梭在金黄麦浪的谷稻边。善于读书的人,会有一个不会逝去的.青春记忆,会酝酿出一首岁月之歌,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谁的胸腹之中会毫无点墨呢?

  托马斯特曾说过:“我曾到处寻觅幸福,但除了带一本小书在一个角落里阅读,其他地方再也找不到幸福了。”我想书中蕴藏的无穷无尽的韵味,只有用心细读才能深刻领会吧!

  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学海无涯,长路漫漫。让我们以书为韵,谱写出精彩的人生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书的演讲稿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书的启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的话。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的社会是高科技的社会,一切都离不开书。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大好时光,同学们可不能错过哦!要知道,只有读好书,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只有读好书,才能武装我们的头脑;只有读好书,才能使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就拿我来说吧,以前,我对读书根本没有兴趣,写完作业就知道玩,老师布置作文时,我愁得东一头西一头,不知该怎么写,做阅读时,也不会总结文章的主题思想,因此语文成绩总也上不去;数学题也不会完整的回答。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对书产生了兴许。

  那是去年冬天,姑姑给我买了一件红毛衣,由于穿脏了,妈妈就给我洗,撒上洗衣粉后,一盆的红水,我急忙说:“妈妈,把衣服拿出来,再撒上些细盐,搅拌好后,再把衣服泡进去,十几分之后,再把毛衣搓洗一遍,用水冲干净。”妈妈照我的话去做了,毛衣不但没有掉色颜色还鲜艳了不少呢,妈妈既高兴又惊奇的说:“真没想到撒上盐就会这么好,女儿,你在哪学的啊?”我自豪的说:“书上学的。”

  从这一刻,我体会到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之后,每天放学写完作业,我总是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才发现,原来书中的世界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书中的人物对话,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为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我通过书去遨游祖国的大好山河,可以尽情的去想象……啊,原来读书能给人带来如此大的快乐、享受。我真后悔明白得太晚。

  现在作文课上,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发愁作文了,语文成绩也提高了,我尝到了甜头,使我更爱读书了。但我也要告诉同学们,读书其实很快乐,快快到书中去遨游吧!

  我的演讲完了。

  谢谢大家。

书的演讲稿 篇6

  大家好,我是五班的骆含祎,我很荣幸在班级初赛中获胜,代表班级来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书中,有些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卖火柴的女孩》,《丑小鸦》,它们那些顽强不屈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也使我快乐,当我读到那美丽的大草原时,仿佛身临其境;当我读到一个穷困潦倒的人被好心的人救助,我不禁为他高兴。读书使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朋友,漂亮聪明的夏林果,调皮捣蛋的马小跳,贪吃爱睡的唐飞,强壮结实的张达,多嘴多舌的毛超,口头禅是"帅呆了","酷毙了"的刘杨惠子,感情丰富的冉冬阳,等等……

  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啊,有谁离得开书,又有谁不读书呢书也是我的最爱,哪怕是弄破,折掉那么一点点,我都会心疼,难怪妈妈经常会说:"你是我的心肝宝贝,书是你的心肝宝贝。"

  其实,以前的我并不是那么爱看书,就是那么一张小小的照片,使我改变了对书的态度。星期天,妈妈给我带来一本书《大山之子》,这是妈妈的老师送给妈妈的,书里有一位姑娘的'照片,她叫祝琛琛,是妈妈老师的女儿。目前,她是比尔·盖茨麾下的软件工程师,是从山区走向美国的绍兴姑娘。妈妈告诉我:"琛琛姐姐小时候爱看文字多的书,学习非常刻苦。"我听后,在心里默默地立下一个志愿:我以后一定要多看书。从此以后,我每天睡前都要看半小时的书,周末常常去书店看书,还经常缠着爸爸买书。不知不觉中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有几篇作文还在报上刊登呢。

  法国著名作家伏尔泰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次读这本好时,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不少书我也是读两遍,甚至多遍的,和书中的人物成为好朋友,每次读到他们时都倍感亲切。

  读书伴着我成长,伴着你成长,伴着大家成长。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爱书吧!

书的演讲稿 篇7

  书,是照亮人类文明的一盏明灯;书,是通往智慧广场的阶梯;书,是人类千百年来亘古不变的“精神食粮”。书,就是给我们人生启蒙的名师,而我就是被启蒙者之一。

  要说我和这位“名师”的结缘啊,可真是奇妙,我和书是这样相识的。在小时候,买次当我生病,哭哭啼啼,不肯乖乖吃药的时候。只要把一本书摆在我眼前,我立即就像一只小羊羔一样乖巧地把药吃下去。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整个班里也许只有我对五花八门的游戏无动于衷,却对架子上的书一见钟情。当时我的脑海里并没有“读书能使我进步”的意识,我只是单纯地喜欢用手指笨拙地翻开书籍,趴在地毯上静静阅读;单纯地喜欢把鼻翼贴近书籍,轻轻地嗅那浓浓的墨香,并沉醉其中;单纯地喜欢图书看精彩的内容和插图,仅此而已。尽管当时我的知识还很匮乏,不能充分理解作者的心境和所要表达的感情。但是那时,我还是把喜欢读书的这个信念紧紧嵌入了我的心灵,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我从书籍中找出难以理解的词语句子,进行查阅、标注等。再渐渐的,我学会了积累和运用。

  在我开始读五年级的时候,平时在阅读时牢牢铭记在脑海中的名言佳句在写作时派上了极大的用场。从几次的作文中就能看出,我的作文本上被老师画满了红红的圈圈。每次写完作文,老师的细心批改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新的促进。我会根据老师或者家长的指点完善这篇文章,过一段时间,拿出来再改一下,每次都有新的收获。这都是小时候阅读对我的馈赠,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老师也经常会夸奖、讲评我的作文,我心里也美滋滋的,在这样的激励下,我更加努力地阅读了。

  我越来越离不开书了,几乎到了寸步不离的地步。我阅读的范围很广泛,有文学、诗歌、杂志、历史、科学等方面,我最喜欢的是诗歌和文学。我喜欢读着那朗朗上口的韵句,读着那写得无可挑剔的优美句子,心里细细品味着作者的心境,默默地思考着我的感悟和问题。我会把不同颜色的'笔分成批注的不同标准,如,红色的划出好词佳句,蓝色的标注自己的感想,黑色的积累词语的意思等等。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书页上必定会留下密密麻麻的批注。虽说密密麻麻,但又不会眼花缭乱,可以容易地分出哪一块是哪一段的标注,便于自己再一次阅读时巩固和体会。其实我也喜欢读其他方面的书,但由于知识的缺乏,大多都是囫囵吞枣,遇到自己不太感兴趣的故事就草草略过,这也是我想要改进的一个缺点。

  在知识的海洋里,书是一艘承载我前进的航船,我必须努力划桨,才能乘风破浪;稍不努力,就会坠入漩涡。我和像我一样喜爱读书的朋友们,认真学习文化知识,打牢基础,一定会驶向成功的彼岸。

  谢谢大家!

书的演讲稿 篇8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与书的故事》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它照耀着我,让我健康的成长;

  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清清的溪流,它滋润着我,让我快乐的成长!

  我从小就爱看书,有时候我看到深更半夜都不想睡觉。

  当我刚识字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神话故事》,读完那一个个美丽动人的传说,使我回味无穷。从此,我便疯狂地爱上了看书,对书有了强烈地渴望,希望马上读到许多许多的书。

  长大一些后,妈妈常带我去的地方就是书城。在那里,我会抱着自己喜欢的书,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去探险,去感知心灵的震憾。那时候,我感到无比快乐。

  现在回想起来,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从《十万个为什么》到《木偶奇遇记》;从《安徒生童话》到《唐诗三百首》;从《西游记》到《红楼梦》;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它们都让我品味了经典,使我留连忘返。

  如今,书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份,在桌前,在枕边,在清晨,在深夜……。

  我喜欢书,因为它能开阔我的视野,带给我梦想;

  我喜欢书,因为它可以陶冶情操,让我变得高尚;

  我喜欢书,因为它是我成才的阶梯,使我明白更多道理。

  同学们,

  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让我们与书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书的演讲稿 篇9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四年四班的孙意函,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闪闪的红星》。

  故事的主人公潘冬子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生长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里。那时的'地主经常抢走穷人们的粮食,让他们饿肚子,压迫他们。潘冬子的爸爸参加了赤卫队,把大坏蛋胡汉三抓获了,但是不慎又让他逃走了。潘冬子的爸爸跟随红军长征去了,胡汉三又开始了对穷人烧、杀、抢、掠,还把潘冬子的妈妈迫害死了。胡汉三投靠了鬼子,更加残害穷人了,潘冬子被转移到了一家米店。那米店的老板特别的坏,不但往米里掺沙子,还提高米价,不让穷人买米。米店老板和胡汉三成了一伙儿,潘冬子不但应付了胡汉三,还放了一把火烧了米店,却没烧死大坏蛋胡汉三。潘子长大了,成为了一名解放军。他回到家时,正好赶上抓汉奸胡汉三的时候,潘冬子冲到最前沿,勇敢地捉住了胡汉三。替母亲和乡亲们报了仇。

  我之所以给大家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将自己与潘冬子相比,差距太大了。潘冬子是个多么勇敢,多么聪明的孩子啊。他爱憎分明、不畏艰险、机智勇敢、纯洁质朴。他面对坏人是那么的镇定,我打心眼里佩服他。想想自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个"小皇帝"。很多自己的事情不能自己做,太依赖父母。还经常挑食,这不吃那不吃,经常叫妈妈操心,与潘冬子相比我感到多惭愧啊。

  当然我们现在的生存条件太好了,根本不用经历他那样的磨难。但是我们要在好的条件下好好学习,不能浪费我们的大好时光,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潘冬子那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那么我们的祖国一定会更加美好,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