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时间:2021-01-23 19:41:08 专题 投诉 投稿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总结精选(1):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放盘、赎楼

  放盘使房屋在短时间内找到更多的适宜客户将房产卖个好价钱。一般来说,由于买房者渠道较窄,报纸广告等媒体渠道可操作性也比较低,相对来说委托房产中介会更快捷、便利。在选取房地产中介的时候,就应选取多家大规模房产公司同时代理,因为大的中介公司操作比较规范,客户储存也比较充裕,能够加速售房。

  了解行情,定价报价

  一、关注房产信息,收集相关的实时市场行情,请教专业人事,中介或者有过房产交易经验的亲朋好友都能够;

  二、卖房者就应对房屋的报价持续理智、客观。报价过高浪费时间精力,报价过低有损个人利益。报价是为了在谈价的过程中给自己留有余地,以一个试探性的价格了解市场的反映状况以供调价准备。地段是决定房价的基本因素,能够以同一个小区内近期的二手房成交记录进行定价。接下来需要思考房屋的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馈赠物品甚至一些特殊背景(包括未来几年市政规划或其他外在因素)。卖房者在了解市场走向后再做决定。

  客户看房

  房子的价格主要取决于看房结果,卖房者就应客观地看待自己的房子,找出不足之处进行装修或者改造,到达扬长补短的功效,并且对看房者的提出的观点要持续耐心。

  还款期限

  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就应在合同上详细写明,一单签订合同不能更改。这样能够保障卖方的权益,不至于中间因为什么岔子而影响卖方节奏。

  另外,要谨防中介带领假客户登门。报价价格低于市场价,中介有意收购赚取差价转卖他人;房子报价太高没人看只好带假客户去您家砍价。

  细选代理方式、代理期限

  目前委托中介销售二手房一般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方式和一般方式。选取独家代理方式的客户不应当将同一套房源委托给另一家中介;而一般方式可将同一套房源同时委托几家中介代理销售。两种代理方式各有利弊:一般而言,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带给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的早日成交,但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必须的风险。

  对于独家代理合同,为了使房子能够更快地脱手,需要在签定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因为如果一个月内房子未能脱手,但你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还比较满意,还能够选取续约,中介公司一般也乐意。

  自己交易有风险

  部分卖房者透过中介与购房者碰头后,可能为了省中介费,直接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跳过诚信方面不说,这样可能增大了交易的风险,降低交易的效率,中介在资金验收上有必须的监督作用,如果没有中介环节,卖房者可能在资金方面存在风险。

  房产交易

  自售房屋有学问

  有一部分屋主的二手房交易并不是透过中介进行,而是透过朋友、亲戚的介绍寻找买家。二手房交易流程十分复杂,有房屋评估、各种手续以及各种费用,在没有行内人明白的状况下很难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所以,如果周围没有很精通二手房交易的熟人陪同,还是选取中介比较靠谱。

  另外,房屋产权不已交付太快,在卖方还没有拿到房款的状况下,不能过户产权,如果这样卖方很可能赔钱又赔房。

  不签“到手价”

  很多二手房买卖人由于嫌合同上各款项太过麻烦,要求只与中介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

  但是有介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碰到一些不法中介的话,等于制造了“暗箱操作”的温床,受到损失的还是交易买卖双方。因而推荐,签约过程中,必须要把各款项弄清楚,千万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在达成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能够签订三方协议,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注意合同细节

  二手房买卖成交入住后,买卖双方仍有可能产生纠纷,可能是维修基金、电话费、物业费之类的原因,没有二手房交易经验的人就应注意了,这点就应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就约定好,做到有理有据才能避免纠纷。

  卖二手房也是门学问,卖方就应自始至终持续清晰的思路,不能被繁琐的流程和细节影响,进而失去耐性,造成各种问题的发生。但是只要多做注意,就能避免很多问题。

  总结精选(2):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

  代理时间的选取

  时间选取一般是宜短不宜长。为了防止签订独家代理合同后,房子迟迟不能脱手,售房者记得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的就能够自动解除合同。那么有效期定多久比较适宜呢?代理有效期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如果一个月之后房子还没有脱手,但是对中介公司还挺满意,那么能够选取续约。

  2.代理方式的选取

  透过中介卖房能够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和一般方式。如果选取了独家代理,就不能将房源委托给另外一家中介。如果选取一般方式的话,能够将一套房源同时委托多家中介代理。目前,一些大的`中介公司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小型的中介则比较倾向于同客户签订一般的合同。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够为客户带给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快速成交。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必须的风险。

  3.“跳过”中介有风险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一些中介费,在与购房者碰头后会“跳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其实,一方面这是售房者有违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风险,有时反而还会降低交易的效率。因此,推荐售房者卖房选取有必须规模且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

  4.不签“到手价”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合同上麻烦的款项细则,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大家要明白,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再遇上一个黑心中介,这就等于是给他们带给了“暗箱操作”的条件,后吃亏的还是交易双方。因此,签约过程中,必须要把各款项弄清楚,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在达成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好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是居间合同,这也可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5.注意买方资格和购买潜力

  售房者如果想要透过卖房子之后在买房的话,应当尽量先把要卖掉的房子处理好,以免被动。

  总结精选(3):

  买卖二手房双方都要注意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案例

  王先生想购买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屋A,但由于政策及经济状况的限制,务必出售其名下另一套房屋B,于是就B房屋与李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1),同时就A房屋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2)。但由于李女士的购房资质审核未透过,导致王先生不能及时将B房屋出卖,而A房屋的过户期限也已经到期。此时,由于李女士不能如约履行合同,导致王先生在与张先生的合同履行中构成违约。

  专家分析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经理孔丹表示,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有可能导致连环单中的售房人或购房人在另一房屋买卖合同中构成违约,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守约方在另一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所遭受的损失,也无法向违约方主张。

  合同1与合同2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合同具有相对性,王先生在合同2的履行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对于合同1而言,不属于因合同履行遭受的直接损失,而是间接损失,因此,王先生不能向李女士主张,要求李女士赔偿他在合同2里的损失。简单地说,这笔损失只能王先生自己掏,李女士只需对合同1的违约给王先生补偿即可,对于合同2王先生的损失,与李女士是没关系的。

  孔丹也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卖一买一的改善型置业需求很多,因同时涉及卖房和买房的过程,出现问题的概率很大,置业者应留意每一个细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买二手房流程指导

  一、核实卖方身份。一旦确定房源,要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

  二、找中介选房源。在看房源时可多看几家中介的挂牌房源,多比较,选取价格和品质都适宜的。有的中介公司有独家房源,这类房源价格可能相对较高,购房者要慎重比较,选取适合自己的。

  三、确认产权。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查看以下几个关键点:

  1、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

  2、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带给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带给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千万别忽视这些注意事项。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四、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以下状况的房屋千万不要买:

  1、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

  2、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

  3、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五、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状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带给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关键性承诺应体此刻合同中。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此刻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则无法举证。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写明“房屋交付期限”,注明何时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方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等。

  七、留心付款方式和时间。买家在付款时,应尽量采用能在银行留下划转证据的方式进行付款,由此能够增加购买付款凭证。一般状况下,在约定时,买家能够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时交房;也能够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购房款。

  八、留意房款和产权的交接。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能够思考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公司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九、保证产权顺利过户。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公司、律师、公证的保证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必须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能够毁约。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1、代理时间的选取,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如果签了一份独家代理合同,但是房子迟迟不能脱手怎样办?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就能够自动解除合同。代理有效期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

  2、不签“到手价”。许多客户在委托卖房时嫌合同上各款项细则太过麻烦,要求只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碰到一些不法中介的话,等于制造了“暗箱操作”的温床。因而,签约过程中,务必要把各款项弄清楚,千万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

  3、代理方式的选取。委托中介销售二手房一般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方式和一般方式。选取独家代理方式的客户不应当将同一套房源委托给另一家中介;而一般方式可将同一套房源同时委托几家中介代理销售。目前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小型中介则比较倾向于一般合同。一般而言,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带给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的早日成交,但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务必的风险。

  4、“跳过”中介有风险。有一些“精明”的卖房者透过中介与购房者碰头后,为了省却一笔中介费,就会“跳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是卖房客户有违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风险,有时反而还会降低交易的效率。所以,最好找较具规模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代理房屋交易。

  5、注意买方的资格和购买潜力。如果是卖一买一的置业者,应尽量先把卖掉的房子处理好,以免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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