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时间:2023-02-21 10:36:01 短篇散文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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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

  对汪曾祺老先生的最初印象就是这是一位资深的美食家、作家,曾读过他不少关于美食的文章。老先生在《豆汁儿》这篇文中是这样形容自我的吃货本性的,“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记得还有一篇关于臭豆腐的文章,题目叫做《臭豆腐与怀乡病》,原文中的一段是这样的,“我们在长沙,想尝尝毛泽东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循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眼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记得当时读到这部分的时候笑得我直不起腰来,感觉这位老先生真是太有意思了!

  汪老所写的美食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顶级食材和高级料理,而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很接地气,多数是家常菜,一些甚至在小摊上就能吃到。比如本书中提到的南宁酸笋肉丝汆汤面、四川夹沙肉、越南牛肉粉、北京豆汁儿、内蒙的手把肉等等。每每读到汪老谈吃的文章,都会顿时满口生津,恨不能立刻去尝尝。

  从汪老的文章中,经常能读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阳光的心态,也完全没有文人的架子。好像任何苦事乐事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都是生活中值得享受的一部分。在《果园杂记》里,汪老做着最简单乏味的农活——涂白和打农药,他是这样说的,“我是个喷波尔多液的'能手。大家叫我总结经验。我说:一、我干不了重活,这活我能胜任;二、我觉得这活有诗意。”如此真诚可爱的老先生,怎样能叫人不喜欢!

  如此热爱生活的老先生当然也会纵情山水之间,一花一木,一山一水,大自然的魅力也让他有颇多感慨。《泰山》一文中,他观完泰山,便更觉自我微小,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如此谦虚豁达的老先生,怎能叫人不喜欢!

  读过这本散文集,接触到方方面面的汪曾祺老先生,才发觉他不仅仅对吃很有研究。除了食物,山水、花鸟鱼虫,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甚至是劳动,也无不吸引着他去细细体味,真真是一位大生活家。汪老的文字随性、质朴,读起来十分舒服,感情真挚不做作。

  其实此刻越来越快的节奏把我们压缩成了快餐式生活,人们慢慢失去的,正是汪曾祺老先生这种细细品尝,体味生活的惬意。你是否还记得上一次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悠闲得准备着心仪的早餐,亦或是煮一杯小茶,捧一本小书,在躺在午后的余晖中随意翻读是多久之前?我们总是忙碌着前行,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也许直到人生的尽头,蓦然回首,才发现我们所追求的意义,就散布在我们匆匆走过的路上。所以让我们也像汪曾祺老先生般,且行且珍惜那些生活中的完美!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2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3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4

  汪曾祺较之季羡林要幸运一点点。因为京剧《范进中举》被划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农业研究所,却也因为参与《沙家浜》样板戏的制作定稿,让他多了几年的平安。

  汪曾祺的散文和季羡林的散文相差无多,都是没有什么华丽旖旎的语言,诗化的文笔,也没有刻意的描述深层次的情感,都是很平常的描述周围百姓的小生活情趣,遛鸟啊,喝豆汁儿啊,贴秋膘啊,下雨啊,可是,虽然都是小小的场景,他讲的却津津有味。我的脑海里此时浮现出一位白发老人,久经事故,而今平淡无事地坐在公园里,平静淡泊地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既不参与,也未离开,却将整个人都融进那个热闹中。就像是一棵大树荫下的人们每一天晚饭后的相见,时间久了便成了一种习惯,缺了树荫反而不成了景致。不一样的是,汪曾祺的散文多出的是浓郁的文化韵味,这种韵味是历史带来的,是个人感悟的。文笔虽然淡然,却让人感到厚重。

  最近这两本散文,季老的多是一种是独悟,汪老的多是市井小像,虽然都是着眼小处展开,资料也似乎平淡,可是细细咂摸,生活的气息却是浓郁芬芳,不禁想起自我忽略的.一些过往,却原先也都是能够入笔的。想起这些年来一向追求文字的奇诡、唯美,那些绮丽的文字都是那么轻浮,远远不及汪老和季老朴实,豁达,这或许就是经历还不够深吧,也或许是自我的文化底蕴还太欠缺,本能够写出的故事,偏偏被自我笨拙的笔给毁了。

  汪老一生经历颇多,文字却一向未变。虽然没有结构的精心设计,也没有刻意地表现什么意味深长,就那么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却能让你感受到就像听老辈儿讲古,话语虽然平常,但趣味十足。比如他的《下水道和孩子》,一个大院要修下水道,运来沙子,巨大的水泥筒子。没了玩闹场地的孩子,先是怯怯地偷望,试探,一点点地开始放开地爬闹,在高处他们看到了平时不注意的角落和视角。在那里他们开发了新的意趣,沙堆变成了高塔、小山,水泥筒子变成了地道、涵洞,跑在洞里,跃在洞上,不知不觉中身体变得矫健,不知不觉中个子也蹿高了许多。虽然下水道修好了,可是孩子们也清楚地明白,这下头,是下水道。

  是的,那下头是下水道。我以往走过老家的前街,在那里还是脏水沟的时候,上头还有一座小木桥,每次上学,放学都需走过,之后便是如此,大堆的沙山,水泥筒子,清理了沟渠,很多的黏泥,我们玩“攻山头”,我们玩“地道战”,我们玩“摔锅儿”……直到那里变成街道。五年后我回去,那里是个小市场,我还看到了玩伴。二十年回去,那里便无迹可寻了,到处都是高楼大厦,那里仅有记忆。

  都说读书能让人内心变得平静,我觉得不够确切。读不一样人写的的书感受也会不一样,读小说会让你体验别样人生;读传记会让你思悟人生;读散文则会产生另外一种效果,有时去回忆,有时去思考,有时又走进作者所描述的世界。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很多人说不愿意写文字,我却觉得很多人是不愿意写自我不熟悉的文字,有些工作必须要用文字来完成,而自我又站不到那个高度,所以就会厌烦,甚至糊弄,久而久之养成了天下文字一大抄。可是,如果你读散文你会发现,每一篇都是倾注了作者的真情实感,没有情感的散文自然也不会称之为散文,我理解的散文就是将以往的过往用最直接的文字表述出来,直抒胸臆,好的散文自然能够感染到你,我喜欢读有故事的散文,因为那里面不仅仅有故事,还有时代的印记,不信,你也读读,保证你也会如我一样,很快就能融进作者所构筑的世界。

  汪曾祺的散文就是这样,他记录了你不曾留意,之后却遍寻不到的记忆,和他不疾不徐地描述相比,我们有的是平安和时间,却活得多么焦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5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6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样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境。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欢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向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所以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经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此刻我的眼前。

  我以往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我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境。这应当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7

  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8

  今日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齐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当描述太多,而应当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述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应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教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当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此刻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资料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十分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教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当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教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当坚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9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读汪曾祺的散文,永远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他那些平易温和的文字,娓娓道来,却有一种点亮荒瘠人生的温暖力量。王国维曾赞晏小山词“浅语皆有味,淡语皆有致”,此语汪老庶几得之。

  还记得几年前初读汪老《茱萸小集二——花园》一篇,惊为天人。苏东坡读《庄子》,曰“吾向来心中所想,口不能言,此书乃代我言之。”向来最优秀的作品,都具有最隽永动人的力量。不在于取材新巧,满纸故园情,人同此心,心同此感,焉得不“于我心有戚戚焉”。遍观此文,所言不过儿时琐碎细节,菖蒲,童谣,天牛,蟋蟀,蝉,蜻蜓,麻雀,夜哇子,冰心腊梅,天竺果,绣球花,小拖鞋,含羞草,夹竹桃,吃奶的小猫,龙爪槐,小方厅,纱灯,台阶,竹笛,夏夜……皆是生活中寻常景物,然自汪老笔下点染,则景语自成情语,物事自显人事,一尘才起,大地全收,于平淡的生活中人生的诗意汩汩而出,笔触细腻处,让人慨然长叹。

  汪老的语言很有特色。他从未错用过一个形容词,也从未多用过一句修饰语。他总是用最简单的词句表达他的意思,而这个字,这个词,往往便是最恰当的那个。他的语言不是曲折的,喷涌的,而是如清泉出山一样汩汩地流淌。我于汪老的作品中,真切地感受到了语言文字的美。芙蓉出水,自然天成,蔼然仁者之言,汪老是真正做到了他的许诺“融奇崛于平淡”,这是一种最艰难的功力。汪老少时曾评价李贺作品为在黑的底色上作画,故而颜色浓烈怪艳,私心认为未必全是,但汪老的作品倒的确是在白色生宣上作水墨画,不假颜色儿姿态横生了。

  汪老曾被视作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因为他传续了我们古老中国五千年的诗意风华。在他的文字里,随处可以发现人生的.诗意,人生的美。《花园》一文中,这样的句子俯拾即是。他总是抓住一些特定的场景和心情,把那种细腻玄妙的感觉,那些生活中的温暖和光亮写到纸上,让人们觉得,原来平淡的日常生活,也可以如此地有意思。“黄昏的时候,夹竹桃特别地红”“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中五月的夜”“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要过去了”。文字之美,至此尽矣。

  汪老行文不拘文法。他的散文真的称得上是“散文”,非常散漫,东一句西一句。然而拼凑起来,却巍然成篇,顾盼有情。它有一个核心,有一种神韵,灵魂将它贯穿。读完之后,让你觉得,文章就应该是这样子的!东坡曰:“作文常行于当行,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此理汪老得之。

  《花园》乃汪老少时之作,笔力尚不及后来那般炉火纯青,但因当时去童年未远,故而园熟真切,丰润反胜后时。此篇可称汪老散文之代表作,只不知在诗性已坠落已久的今时,还有多少人欣赏了。“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古今同此一叹。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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