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观后感

时间:2022-07-20 23:19:24 专题观后感 投诉 投稿

法律讲堂观后感(通用15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观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观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讲堂观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讲堂观后感(通用15篇)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

  周一下午,我校全体初一同学在五楼会议室展开了以未成年人预防被害和自我保护为主题的法律讲座。此次讲座,是为了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由此可见,学校对这方面的重视。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个讲座。教授以风趣幽默的语言为我们陈述了几个未成年人因一时的糊涂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以及他们所承受的法律责任。第一个案例是“少年飞车”讲了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应驾车行驶过快,进而发生交通事故,而他,也付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次案例,清楚地告诉我们,不遵守法律所导致的结果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的生命将受到威胁。第二个案例是讲2名未成年人和一名成年人多次进行拦路抢劫,最终被告的事,他清楚地反映出了在某个年龄段我们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代表着未满十六周岁,你就可以误作非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罪,就会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的讲座,我也深深的感觉到了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有的甚至不懂法,不知道怎样做是错的,怎样是对的,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有能够真正地意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而且,有些人是官二代,总以为自己爸妈是政府的人,再大的事由他们顶着,这是极其恶劣的想法,只要你触碰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承受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你的父母也要受影响。

  这次的讲座,让我们树立了正确的法律意识,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成为社会上的好“公民”为社会做出贡献。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2

  寓法理和观点于故事中,讲述世间百态所蕴含的立法背景。《法律讲堂》作为服务当下的国家立法、普法节目,以实用性强、贴近生活实际需求,并且启迪生活智慧的特点,自在唯一合作音频网络平台——酷我音乐上线以来,就备受听众喜爱。本周,法律讲堂(生活版)继续火热开更,通过平凡人的故事共话法律知识。

  酷我音乐《法律讲堂》分为(生活版)、(文史版)等多个专辑,旨在通过专家主题讲座加背景简介的形式,来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法律讲堂》(生活版)中,就从房产、婚姻、医患、防范多角度切入,讲述原生态百姓生活中一个终身难忘的执法故事、一段惊心动魄的医患之争、一场匪夷所思的情感纠纷等,这些都将在酷我音乐电台中娓娓道来,让听众触摸到生活的质感。

  据了解,法律讲堂(生活版)主讲人为国内各个领域的精英律师,可谓是法律版的"专家库"。例如在本周更新的`节目中,有法律专家朱燕、沈钰琦、刘春晓、孙军军等老师,通过"强势父亲害了儿"、"同居的女友不结婚"、"挖人祖坟求转运"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发人深省的节目,来为听众讲述关于民商诉讼、婚姻家庭法律的故事。

  除此之外,生活中很多备受启发的故事和社会热点新闻,在酷我音乐以往更新的节目中也备受听众好评,其中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讲述的"晒娃惹出大麻烦"这期节目,就引起听众们的激烈讨论。光天化日之下人竟然公然抢孩子,原因竟是朋友圈"晒娃"被人贩子盯上,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不仅让听众表示"很受启发,不要轻易在网上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法律讲堂(生活版)与(文史版)均为日更新,自上线以来被酷我音乐听众称为是大众学法的指导手册,不仅可以在听故事中回顾司法历程、认识法理内涵,更能够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民主法治意识,名不虚传是个"宝藏节目"!锁定收听《法律讲堂》,一起在生活中重新认识法律的新高度!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3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是指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被着与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4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5

  这天,在电视节目《法律讲堂》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的夫妇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四年共同买了新房子。正当两人家庭和事业都很顺意的时候,听说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动迁。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户口却还在娘家,按政策规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动迁住房补贴。无奈她已经结婚了,无法得到这笔补偿。眼看一笔"不义之财"就要"不翼而飞",正当无奈之时,王先生"绞尽脑汁"想出了"良策"———"假离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说,两人"一拍即和"。正因两人结婚以来感情一向很好,坚信"假离婚"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就这样,两人顺利的办理了"假离婚",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动迁办发给的补贴,他们在办理假离婚的时候,将此刻两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离婚后,两人还居住在一起,和原来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久,他们就"如愿以尝"的.领到了一份动迁补贴。此时,李女士想,目的到达了,能够办理复婚手续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王先生却提出要和别人结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这可气坏了李女士。她怎样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处了四年的丈夫怎样说变心就变心了呢?而且是这样的绝情!他们但是大学的同学啊。相识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来,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凑巧。就在他们办理了"假离婚"的时候,王先生怎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公司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从到他们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华和潜质,私下里喜爱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样听说的王先生办理了"假离婚"。心想"机会"来了,就对王先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无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经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虽然从良心上讲感觉对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较之下觉得还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来背叛了妻子。干脆连房子也占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续的。

  这可苦坏了李女士,她一气之下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违法。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欲哭无泪,追悔莫急。真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小利,丢了丈夫和房子。还不止这些!

  从这件事中我们还应当吸取这样的教训:

  一、当你准备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的时候,要把问题的结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还要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脚踏实地,不好弄虚作假,无视法律,我们要尊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如果当初李女士不贪图小利,林小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王先生还是她的好丈夫,这个家庭还会充满温馨幸福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6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这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就应有的礼物,但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期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能够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必须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一样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能够!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消息,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刻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就应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爱。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样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正因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简单。正因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应对周围的一切!

  因此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靠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7

  我国是一个讲法律的国家。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真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它好像一张网,虚若无物、无声无息,却悄悄约束着我们。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自古以来都很对青少年的教育,为了保护青少年,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昨日,我校特地请来了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为初一、初二年级的同学进行法律知识的讲座。何律师首先为我们讲了不一样年龄段不一样的犯罪行为的判刑状况,还讲述了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青少年犯罪的例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名洗车工的事。他是一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却不如我们这样幸福,因家庭贫困拮据,他不得不外出打工。有一天,他洗了很长时间的车,刚刚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床准备睡觉,却被下床的室友吵得合不上眼。生气之中,他嘟囔了一句,室友却不乐意了,与他发生争执。从此,他们常常在外面约架。一次打架中,他不留意杀害了对方中的一人,构成了蓄意伤害罪,被判了刑。何律师还讲了很多类似这样的例子,一个个典型的'事例,使我们感悟良多。我想,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犯罪行为,主要是因为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总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一些青少年行为不谨慎,走错了路,开始时意识不到后果的严重,等到后悔时已经来不及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期望,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是21世际振兴中华的主力军,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和民族振兴,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续有人的大问题。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方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8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9

  假期在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播出的一期教育节目,本次节目主要讲述了通过网络骗婚诈婚来骗取钱财的真实案例。我在观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及教育,尤其是其中一例的受害者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这就更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到的教育也更加深刻,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更加狡猾,愈发让人防不胜防:王小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台湾某行政助理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王小姐迅速坠入爱河,随后王小姐提出了见面要求李某爽快的答应了,见面后,被英俊帅气的李某深深打动的王小姐愈发相信这是两人的缘分,而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渐渐显示出了本来的面目:两人约会、逛街、吃饭的钱全部是王小姐支付,可是处在热恋中的王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认为两人之间不应该为了钱伤了感情,随后李某急急忙忙给王小姐打电话说弟弟在台湾出了车祸要回去料理但手头并不富裕,王小姐马上给李某的银行卡内打去5万块钱,随着李某的离去,王小姐也闷闷不乐两人每天在网上聊至深夜,三个星期后李某回来了并提出对王小姐用情之深,想要在大陆开一个公司定居这边和王小姐结婚,王小姐一听不禁心花怒放随后为李某的“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而这些钱又是王小姐向父母亲戚、同学朋友借的,就在王小姐筹划着两人的美好未来时,李某提出返回台湾去了结一些经营问题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过了几个月之后,王小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报了警,在警方的努力下将身在湖北某网吧的李某抓获。原来李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后及四处打工为生的打工者并非经营台湾公司的大老板,以各种名义先后从王小姐处取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随后即用来还赌债及挥霍。王小姐只是被他帅气高大的外表所迷惑了而已,最后付出了金钱及感情的代价。

  无独有偶,身为某公司白领的张小姐也在一家婚恋网上结实了林某,林某自称为香港人,想找一名大陆的的贤惠妻子相伴一生,两人相识后林某对张小姐展开了爱情攻势,在张小姐看来,在网上结识的男子并不可靠,所以几经试探询问林某一些香港的风土人情、人情世故、节日习俗、他的居住环境、公司状况等,林某不慌不忙的一一解答并传过来许多照片于是张小姐开始放下防备对林某的好感与日俱增,此时林某提出真心实意想和张小姐结婚,张小姐本来因为公司事务繁忙已是28岁的年龄,所以面对结婚的诱惑张小姐沦陷了,一段时间后林某告诉张小姐说已经找好了人为其办理香港签证手续,张小姐与这位委托人见面后得知林某为了签证问题已经花费了28万,仍有35万尚未付清,张小姐大受感动之余毫不犹豫的给林某打去50万让他早日办成手续并装修一下房子,置办些家具等。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林某也渐渐毫无音讯,但此时的林小姐仍不相信自己被骗了,在亲友的再三催促下才报了案,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并证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已婚农民,现在在一个诈骗团伙里专职从事骗婚,将它抓获是他正在与另一名女士商谈结婚事宜。警方还在李某使用的电脑里搜出了一个叫做“秘籍“的文件夹,里面有“甜言蜜语大全”、“香港社会习俗大全”、“香港地理位置大全等一些甚至像如果对方问你什么时你该如何应对的“秘籍”。更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委托人也是该团伙的一员,就是凭着这些“秘籍”,林某至今已经成功诈骗了多位女性,其中不乏像张小姐这样的白领人士。

  最后一个案例则是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大学研究生的陈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后朱某有些动心遂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而陈某也爽快的答应了,从北京坐火车去了山东和朱某见了面,朱某对黑风衣、黑长发、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陈某非常满意立即带她去见了父母,但在随后几天的相处时间里朱某发现陈某并不像她所说的年龄29岁,似乎岁数还要偏大一些,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不依的陈某与朱某打闹几次后竟向朱某泼了硫酸!致使朱某双目永久性失明。报警后朱某才了解到陈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女研究生,而且也不是所说的二十九岁,她的真实情况是一名53岁的无职业的单身妇女!因感情空虚才在网上寻找陌生男子,后因被朱某激怒向其破了硫酸。

  这三个案例都于网络聊天有关,在如今上网聊天越来越普及的时候,有多少女大学生因为社会阅历浅薄,不懂法律知识,警惕性不高而遭到骗情、骗钱甚至骗身!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当网络普及后,学生成为了庞大的上网一族,如何远离不良信息,远离网络骗局,是我们学生尤其是女生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不仅要求我们了解一些常见的诈骗防骗手段,更要端正自身的品德思想,加大学习思想政治的力度,认识到在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社会,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业什么样的身份地位都可以通过网络来交友,这种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的确给大家带来了便利,然而这种方式也带来也许多不利的影响,像网络婚姻诈骗就是利用谈感情或利用有些女性急于结婚的心理来进行诈骗,而且诈骗者大都身份地位社会地位高贵、长相帅气大方,我们千万要理智对待这类事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判断力不让这类骗局得逞,让自己受骗上当。

  通过观看这期节目,我受益匪浅,我打算继续观看法制类的节目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我的社会阅历以便在将来走上社会时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0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1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起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超伤感网名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2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兄弟姐妹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之后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有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货,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完美的日子呢?

  小学生太多数时刻在学校,因此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正因同学之间的.。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必须会树立起一个礼貌的群众,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样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纪律,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3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取,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我后悔生命,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好处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资料,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我完美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我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我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完美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完美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能够产生心灵的震撼。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4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5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好处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领悟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父亲十分有钱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我是小涛父亲母亲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性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习并领悟自我保护,学习并领悟生存法律讲堂观后感作文作文。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习并领悟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就应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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