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的读后感

时间:2023-02-05 10:04:58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在人间》的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 《在人间》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人间》的读后感

《在人间》的读后感1

  《人间词话》,其实本身便是读后感。表面上,它脱离了原词,便成了只言片语;实际上,它又的确能独立存在。用字字珠玑形容,绝不为过。而珍珠本身,不事雕琢,无需镶嵌。

  初读《人间词话》,是读词论;再读,便是读境界。“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境界,是艺术的极致追求,也是全书的关键词。

  词尤文也。小学生作文,要求结构清晰、语句通顺;中学生作文,要求文采华美、情感真挚;高中生作文,要求观点正确、立意新颖;文人作文,讲求视角宏大、境界高深。

  境界是文章的精髓,却往往被人忽视。为文如登山,绝大多数人在山腰徘徊。这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无奈。有些人,是自赏;有些人,是自欺;有些人,是无力;有些人,是无方。自赏,是被眼前山花所迷,忘却追求山巅之绝境;自欺,是自知低俗而不愿承认;无力,是听闻别有佳境,却身心俱疲,无力攀登。无方,是有心向上,精力十足,却难窥路径。其中,当是自赏与自欺者居多。无方者,往往将精力放在阅读积累、技法探析等文字的外在形式上,而忽略了内求自省。他们不懂得,再多的名言佳句、再妙的写作技法、再新的选材角度,都是平面拓展,不能真正立体建构自己独有的艺术境界。

  江上之舟往来如梭,乾隆应是看到了盛世繁华,法磐却只看到两艘船,一为名,一为利。在游人眼中,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景致。至于划舟的人,应该是无心于欣赏或思索,看到的只是自己苦苦挣扎的人生。同样的事物,观者的身份不同,体会也不同。同样的写作对象,用不同的格局去写,便是不同的意境。

  意境是虚构的精神世界的花园,作者作为导游,将读者引入自己的意境,便是共鸣。

  境界有大小。“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心怀家国者为大。“少游词境最凄婉,‘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变而凄厉矣。”感怀自身者为小。

  境界有虚实。营造意境,便要“写境”与“造境”。“写境”重写实,“能与花鸟共忧乐”。虽然生动真实,但易流于浅白。“造境”重想象,“以奴仆命风月”。虽然瑰丽神奇,但易失于空洞。文章是理想与现实的反映,“写境”与“造境”相结合,便可回避无本之木的尴尬,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界。

  境界有高下。《人间词话》中,最为人们熟知的,莫过于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第一境,凄清孤独,不为人知,前路漫漫。第二境,上下求索,不悔不弃,历尽磨难。第三境,豁然开朗,空灵顿彻,无心偶得。

  这是艺术的三种境界,也是人生的三种境界。人一生所悟甚多,“吃一堑,长一智”是凡夫之悟;“退步原来是向前”是智者之悟。每一种悟里,也都有这三种境界。悟之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境界有有无。“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有我之境,从“我”的角度去写景状物,外境随着人的心境而变化,作品带着作者个人的感情色彩。无我之境,“我”的心境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两忘。这是道家的“天人合一”,是儒家的“仁”,也是佛家的“空”。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放下自己,才能包容万物、关爱他人,也才能真正建构与他人共赏的艺术境界。境界有大小、境界有虚实、境界有高下、境界有有无,文章境界,便是人生境界。

《在人间》的读后感2

  《你是人间四月天》是才女林徽因的作品集,而不仅仅是她的那首小诗。学生时代,就只知道林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女建筑家,其他的,一无所知。直到看了她的这部作品集,才明白为什么她会被人称为才女。我以为才女,并不仅仅指她身上具备很多种才艺,也不是指她的某种才艺取得了多高的专业水准。要知道,现在的家庭教育,很多都是从两三岁的小孩子就开始培养孩子的才艺了,好好的学习十几年,再平庸的孩子也可以培养得拥有一技之长。可是这样培养起来的人,可以被称为才女吗?也许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但是我以为林的才情绝不在此。林是特别的,她的特别,在于她的影响力,她总是很容易感染身边的人。

  我和她并不是生活在一个时代,对于中国古代建筑也是一窍不通。可是看过这本书,看过她的作品,竟然莫名地爱上这一独特的古典文化,传统建筑也是一种文化。尤其是如今中国城市化发展后,各地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看花了眼之后,却发现如果不看各大城市的标志建筑,你根本分不清哪跟哪的时候,会更加向往那些独具风格的传统建筑。

  小时候,曾经心血来潮地和小伙伴们一起集过邮票,有段时间在收集一套中国各地建筑的邮票。第一次发现原来除了江南的白墙黑瓦,在我没有去过的地方,还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建筑。福建圆环形的'客家土楼,北京方方正正的四合院,内蒙古帐篷似的蒙古包……最向往的是云南傣家的竹楼。因为儿歌《金孔雀》中唱的实在是美:“金孔雀,轻轻地跳,雪白的羽毛金光照,展翅开屏,河边走,傣家的竹楼彩虹绕,傣家的竹楼彩虹绕……”20xx年终于有机会去云南,满心期待可以去一睹傣家竹楼的风采,却被当地人告知,第一代的竹楼已经全部拆除,现在大部分民居都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傣家“竹楼”,虽然叫竹楼,可是却和竹子没有什么关系了。第二代是木质楼,全部由木桩木板构成,第三代就直接用上砖头混凝土了。我问哪里还能见到真正的竹楼?却被告知,任何地方都见不到了,第一代的竹楼已经完全消失,内心的失落不言而喻。然而,第一代的傣家竹楼虽已经消失,可第二代,第三代的楼还是很有傣家的特色的。可是在我们的很多地方,传统的建筑都被人们遗弃了,很多地方,做了现代城市规划,已经找不到当地的传统特色建筑。这种除了遗憾,可能还有心痛吧。我虽不懂建筑,可是对传统文化有着难舍的情怀。于是看到一种文化痕迹的消失,心中难免失落与难过。

  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乡村。如今我走过家乡的老街,望着那一条狭窄的街面两边水泥楼房林立的时候,就特别怀念。记忆中,两边的建筑都是木制的双层楼房,楼房一侧临水而居,我曾在这条街的尽头,卖过五月的栀子花。虽然中国南方大部分的传统建筑以木制居多,容易走水,随着时代的发展,必定是会被淘汰的,可是,那些建筑,留存着我们儿时的记忆,留存着我们对故乡的思念。如今,那些记忆和建筑,都随着岁月流走,现在想看传统的民居建筑,可能只有去各地的民俗文化村了。说起来,象山的那些政府领导还是有远见的,至少,他们保留和修整了渔港古城啊。虽然这古城是为了开发旅游业而重修的,充满了商业气息,但是建筑,好歹保留了原有的特色。当你看倦了火柴盒般的现代建筑,去渔港古城看看那些木制的双层楼房,走走那些每隔十几步就有个大平台给你歇脚的石阶,摸摸那一串串用海螺当花盆的吊兰盆景,可以多少找回一些传统文化的记忆。

  有关传统建筑的感想也就这些了,门外汉的见解毕竟浅薄。如果没有《你是人间四月天》,我恐怕不会有那么多的感触。这便是才女林徽因文字的感染力吧!连我这个不相干的人,也被勾起一些沉睡的记忆。

《在人间》的读后感3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汪先生不仅喜爱品味食物的滋味,也关注其背后的文化。书里提到最多的几句话就是北方人对待某种食材如何,而南方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无论是豆腐脑该咸的还是甜的,月饼里到底该不该放肉,元宵节吃的是汤圆还是元宵,番茄炒蛋要不要加糖……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的读后感4

  今天看完了太宰治的小说《人间失格》,好多人说这本书极其压抑,所以做好了心理准备,刚开始看还觉得兴致勃勃。一个敏感聪慧又与众不同的年轻人,犀利地冷眼旁观周遭的人们和他们虚伪的生活。他反复诉说他对人类的恐惧,因为他们不敢面对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他们虚伪敷衍,他们自欺欺人,他们不敢面对人生的残酷真相。而我们这位一直清醒面对残酷真相的主人公,他超脱世俗又伪装入世,但难免突破常规、逸出尘外,最终落魄潦倒、为世不容而收场。看到后来,就觉得挥之不去的压抑了。

  这究竟是谁的失败?是世俗的狭隘难容,还是个人的狷狂堕落?原来想当然以为,作者在控诉这个“吃人”的社会,就像被我们“深度解读”的鲁迅小说《狂人日记》,总是披着鞭挞封建社会的光荣战袍。想想,这个世界的确够庸俗够偏狭够虚伪够势利,对与众不同的人尤其缺乏包容和关爱。

  就像主人公的父亲,他无暇顾及这个特殊的孩子身上某些幽微细腻的心思,一旦这些东西发酵酿成灾祸,触犯了他的既定规则,他可以非常决绝。主人公在经历堕落的深渊和灾难的磨砺后,得知父亲去世,却是最让他灵魂震颤的时刻。其实,父亲一直都是他的心中的精神纽带,曾经觉得是捆绑束缚,后来发现是维系牵挂。再是与众不同的人,也是渴望被这个世界接纳包容理解的,也许与众不同并不是他们自己能够选择的,或者他们内心并不允许并自己泯然众人,又或者像主人公既是天意也是人为。

  他其实很可怜,他天然对人类很失望恐惧,却强力伪装搞笑嬉戏,他有亲人但没有亲切,有玩伴却没有友谊,有恋人却没有爱情,他真的很孤独。他也渴望父爱,渴望友谊,渴望爱情,但是他其实一无所有。与女人徒然纠缠,只不过招致灾祸连连;与玩伴终日厮混,却换来落魄时冷眼相看。主人公看尽人间冷暖,他其实早已了然于心,不过是尚存一丝希望,眼睁睁看着这希望的火星渐渐熄灭,他的痛苦也与日俱增。父亲的死亡,是精神纽带彻底断裂,也是最后一颗火星黯然。从此,人间失格,人间世太复杂残酷,他由此丧失了做人的`资格。

  他说,搞笑是他对人类“最后的求爱”,后来搞笑伪装已经失效,没有了对人类的求爱,他开始自暴自弃、沉湎酒色、自甘堕落。他的悲剧,未尝不是缘于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堕落和失足后无法挽回的悲哀。他是赤裸裸的失败者。如果没有那么堕落那么失败,他也可以继续学着伪装继续苟活,就像现实中的我们一样。既然,他用“人间失格”那么惨烈的方式证明了自己失败,无非是想警醒我们这些依然自欺欺人苟且偷生的人类,至少想一想,到底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人?

  太宰治人间失格作品读后感5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的时光去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去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的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水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在人间》的读后感5

  四言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又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古往文学演化,先真朴而趋工巧,王国维先生对于古代诗词进化有着极深的了解,他直接道出了进化的本质:后人写作会泥于原有的风格与形式,而不能写出自己独特的见解,于是就开拓了新的领域以自解脱。依我拙见,诗与词虽诗在前,词在后,却难以评价两者优劣,因文体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总各有千秋,未尝有文体能达到万事所具的地步,在我看来词之所以情感更为随性自然,与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密不可分的,它不再拘泥字数的整齐划一,因而更为随性所欲。

  文学体裁之所以一代代的衰落、更迭,是因为当一种文体在文学界流行起来,有太多的文学作者去尝试和使用,这样的后果一方面可以使这种文体发展的`越来越繁盛,产生许许多多的堪称瑰宝的优秀作品,但一段时间之后,几乎所有新奇的方式都被用尽,后人再也无法写出更加超越的作品,有新意的作品,所以这种文体会陷入衰落。与此同时一些善于创造的想要有更宽阔展示空间的文人,就创造了新的文体,以发挥更多的聪明才智,创造新文体的辉煌时代。以此类推,代代更迭。这种再平常不过的的文学界的更迭现象,王国维却能看到它的本质原因,并且分析得极为到位,这让我本人很佩服。同王国维一样我不赞同文学后不如前,我认为无论四言,楚辞,古诗,律绝还是词,它们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它们代表了每个时代每种文体中的最高水平。至于为什么会被取代,绝对不是因为文体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因为它发展到了极盛极高的难以超越的完美水平,所以文人只好另辟蹊径罢了。所以我认为文体之间是不可以被比较的,他们只是形式不同,时代不同,“不以是而分优劣”。

  对于王国维阅世深浅论,大多数人持反对观点,认为诗人应该将事实与艺术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李后主不经过国破家亡之痛何来“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等佳句?哪能以血书词?但我个人认为,这其中的阅世并不一定特指参与世俗事务,有人生经历。阅世深者,即知识面广,所见人生更多元,接触各行各业的人物,其作品多反应世态众生,生动形象地刻画人间沧桑。而所谓阅世浅者,应是保持自己与生具来个性,用真性情写真感受,无所顾忌直抒胸臆的人。亦或阅世仅是一种创作取材的手段,阅世有时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阅世后是否对其进行进一步思考以“镌诸不朽之文字”。归根结底,艺术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凡事都是相对的。

  王国维说“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此句话介绍的是由古而来的文体的转变。王氏在以后为我们解释文体“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为解脱而作他体。

  不难想象,文学的发展必经过三种境界:一为新起,二为繁荣,三为衰败。而此正是由于长期发展文体再无创新,文人再无乐趣于其中,所以后衰。这也体现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某一方面的深入发展缺乏创新性。

  但话不能绝对。以宋代为例,宋词是这一时代文学的最高成就的体现,但你并不能就此否决宋代在诗的方面仍然有不可磨灭的成就。

  幸好王国维在最后总结中提到“就一体论”,表明了单个文体在自生发展历程中始盛中衰的现象。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王国维的这两句话颇具争议,且多集中于后一句话上。

  李后主是南唐亡国之君,如果没有经历了国破家亡的惨痛,怎能使他写出忧愤深广的词来?主观之诗人,正是要经历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磨难,才能有对人对事的深切之感,故能“真切如此”;而若阅世愈浅,那么性情之真就只是无痛呻吟而不能为世人千古传诵了。

  客观之诗人,更多的是对材料的整合,故需要多阅世,这样才能丰富材料内容。但对他们而言,就不需要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么?所以客观之诗人亦不可缺少真性情。

《在人间》的读后感6

  爱不是逃避地去赴死,是一种赴汤蹈火后的理智觉醒。看完《人间告白》以后,我十分诧异,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爱情故事。虽然这根本算不上童话,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结婚了,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深爱着对方,美满的婚姻生活随着孩子的降临锦上添花。然而,在孩子不到一岁的时候,男生检查出晚期癌症,只有三个月的寿命,最后强撑了一年多,还是离开了人世。这本书,就是妻子金鱼对丈夫小忽最真挚的告白。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品尝到真爱,被一个人细心呵护着,并且能嫁给自己的一生所爱?从这个角度看,金鱼是幸运的,让人嫉妒的。但,又有谁能够承受丈夫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罹患绝症,独自一人承担养家育儿的责任,那么想,金鱼是勇敢的,令人怜惜的。

  我关注金鱼的微博,发现她是一个容颜姣好,有少女气息的妈妈,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不重新开始呢?金鱼会喷这些人,继续表达她对小忽的思念。对于这点,我非常理解,那么刻骨铭心的一段经历,怎么可能说忘就忘?放下那段过往,如同剥离内心的一层皮肉,如果金鱼认定了小忽是自己的挚爱,那反而是怀念容易,放弃艰难。

  起码在自己身心疲惫的时候,想着天边还有人守护着自己,心里会生出无限的温暖和勇气,再加上还有花生,他们爱情的结晶。记忆或许会随着时间淡却,但思念不www.tbxv.com会,只会愈发浓厚。也许金鱼有天累了,想通透了,或者遇到另一个MrRight,才会放下;又或者,这一生都会沉浸在这样一段爱恋中,无尽回味,不觉疲倦。

  我想到了唐顿庄园里的大表哥和玛丽,第二季结尾马修在圣诞夜向玛丽求婚的那一幕,让人心神荡漾。然而,马修躲过了战争,却死于一场交通意外,此时玛丽刚生下他们的儿子。失去挚爱如晴天霹雳,玛丽没有哭哭啼啼的,她剪了短发,作为继承人,她开始规划唐顿庄园的未来。她一直放不下马修,马修是独一无二的,她也遇到待她真心,和她门当户对的男人,然而她都一一拒绝了。

  直到她遇到了亨利,一个优雅洒脱的赛车手,她被亨利深深吸引,即使亨利和她地位悬殊,她无法抵抗内心的汹涌爱意。最后她选择嫁给他,在婚礼前夕,她来到马修的坟地,安静坐着,短短数语,没有嚎啕大哭,干净利落地挥别。

  年轻时候在爱里浮沉,疑惑时会拼命看书,祈求在文字里寻找答案,迄今为止,感情观影响最大的:一个是庆山(安妮宝贝),一个是素黑。很多人会说安妮宝贝的书矫揉造作,不否认她书中一些情境的雷同,但有段话我至今深感认同:在路途上想起爱来,觉得最好的爱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会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且以永日》

  《莲花》以后,她的小说逐渐成熟,每当我需要思想冷静的时候,她是最好的一剂良药。然而那样的自己,内心过于冷僻,之后我遇到了素黑,她的书,是一缕暖阳,她教会我:真正的爱是美好的,是值得付出和感恩的,以及学会爱自己,是活在世间最重要的事情。真正的爱应不该让人觉得疲惫,让人颓废,好的爱情、对的人,会为我们的生活开启一扇窗。以及认清那些在逐渐消耗你内力的爱情,放下心中的我执和贪念,果断地割舍。读后感m安妮改名庆山后,她书里的爱情也逐渐高尚起来,不在沉溺于决绝,变得柔软和宽容。

  等到我年纪渐长,忽然明白爱是一种能力,懂得辨别好的爱和不好的爱,学会杀伐决断和温柔宽厚,是感性和理性的一种融合。若是能像金鱼那样遇上小忽,也算三生有幸,教会一个人爱是什么不容易,即使离去,她也会代替他留在人间,好好守护自己和其他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生生不息”吧。

《在人间》的读后感7

  阳春三月,漫天纷飞的柳絮,像蒲公英一样传递着生命的美景,宛如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妙少女轻盈缓缓地显露,丰富迷人的情感,莺歌燕舞的色彩,带给人们不尽的遐思与感动。让生命更从容,心灵更轻盈。因为读书活动,让我有幸在这个浮躁的年代静下心来细细品味于丹新作《人间有味是清欢》,让疲累的身心得到一份安宁,享受一份恬适,为自己奢侈的放任一点时间,给自己一个舒心的微笑。

  本书用朴实的语言,真诚的态度,以她自身的经历,为我们解读如何面对人生,如何化解困惑,如何面对文化,如何面对生活。

  人生百味,其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只有亲自经历品尝,才能懂得什么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生活,才能真正理解人生的真谛,才能懂得什么是我们所要的真正的幸福。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我们的内心时常被狂风暴雨所侵袭,被无常的困惑和遗憾所困扰,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一种力量,一种来自内心的温暖,如何驱散阴霾,如何融化寒冬,如何化解忧愁和悲伤,如何治愈心灵的伤口,如何净化我们的心灵,洗涤我们的灵魂,拂去尘世的凡尘,让我们的心温暖、宁静、快乐、幸福。正如于丹在书中所说,很多人说这个时代太浮躁,其实,身处浩渺的大千世界中,每个人只是其中一员,我们能做的是静下心来真诚地面对生活。可以将自己置身于行走、绘画、音乐、读书的世界中,或者去养花、养鱼、听戏、喝茶,我觉得都可以。只要让自己倾情投入,从中获得宁静从容,你就一定能找到生活的平衡点。为什么很多人生活富裕了,却失去了欢乐,反而回忆起那些没钱的日子,原因就是在没钱的时候,生活得很朴实,感受的是真心;因为是真心,活得更踏实。

  生活的每一天都值得我们去珍惜,我们无需羡慕灯红酒绿的醉生梦死,我们也无需依附那些狂嚣一时的达官贵人、爆发土豪,我们只需寻求自己内心的宁静。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丽的眼睛,生活处处都有美丽的风景;只要你有一颗热情善良的赤心,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精彩的故事和深刻的感情。豪华总不长久,得意也只是一时,持久的、持之以恒的,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有我们细细地用心品味,才会发觉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美好,即使是凡人小事,哪怕是花花草草,或者是一本书,一杯茶,我们都能从中品味出清新的芳香。正因为我们用心思索,我们真心追求,我们懂得珍惜,哪怕没有钱,我们一样有精致的人生,哪怕不富贵,我们一样过着优雅的生活。优雅的生活,不是来自于金钱,也不一定就是豪华排场,而是有丰富的内涵和涵养,而是有一颗丰富的`善良之心,而是懂得互相珍惜,而是有滋有味的百味人生。

  懂得珍惜,理解生活,不是没有困惑,不是一帆风顺,仍然需要追求,仍然需要付出,在人生路上依然会有意想不到的风风雨雨,但因为心里种植着百花的种子,我们的周围迟早会散发着百花的清香;心里有一个能够盛得下潮起潮落的大海,我们的生活自然不会畏惧各种狂风暴雨惊涛巨浪;心里装得下日月星辰,我们的心灵自然会有一个浩瀚无垠的天空。

  哪怕是一朵花,也有一朵花的精彩;哪怕是一顿饭,也有一顿饭的清香;即使是一个温暖的瞬间,也值得令人回味;纵然是一段普通的感情,里面也包含着无数的喜怒哀乐。当我们一步步地走过,当我们一次次地跨越,当我们转过身回忆,当我们细细品味,我们会发现,一路走来,原来我们走过的那条小路上开满了精彩纷呈的美丽小花,即使是我们曾经流过的痛苦泪滴,也化作了晶莹剔透的一粒粒珍珠。

《在人间》的读后感8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陈晓卿的文字里,有一股乡愁,从夜里大街小巷的宵夜摊上,从不断觅食满足舌尖上的味蕾的享受,从孜孜不倦地寻找一种熟悉的原来的味道。我们是他文字里的看客,可是品尝的何尝不是自己的一种乡愁,一种对原有事物的执着和爱呢?

  有人说,美食是一种情怀,是一种人文主义,不,更重要的是美食背后的心心念念,《舌尖上的中国》曾经被诟病以大篇幅的人物故事为主线,可是民以食为天,如果没有人间烟火味,这些美食还能完整吗?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读《至味在人间》

《在人间》的读后感9

  初读《人间词话》,是在暮春时节的一个午后,窗外柳丝低垂,紫燕轻喃,独自倚靠在窗前的榆木榻上,沏一壶香茗,在茶香缭绕中,细细品读,任思绪在在字里行间慢慢流淌,而窗外,那投射进来的一米阳光,暖暖的,缓缓的,从榻首移到榻尾,恍然间,仿佛过了半个世纪。

  我喜欢诗词,也喜欢读一些《诗词鉴赏》之类的书籍。但是《人间词话》是迄今为止我所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评。严格说来,《人间词话》算不上一本书,充其量是一篇读书笔记。但在这篇笔记中,王国维老先生洋洋洒洒,挥斥如意,对由唐至清的诗词曲赋逐一进行了评点,高屋建瓴,切肯中要,显示了深厚的国学功底。全文由始至终沿着“词以境界为最上”这一主线,重点围绕“造境与写境”,从“人与境”、“情与境”两个方面着手,阐述了词境的“虚与实”、“远与近”、“动与静”、“大与小”、“粗犷与细腻”、“豪放与婉约”,总结出诗词的“三重境界”亦即“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的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以及“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这本书中,王国维先生如同一个博学的'评委,为读者点评了词品的高低、词境的大小、词句的优劣以及词人的长处与不足;如同一个娴熟的讲解员,给读者讲述了由盛唐至早清中国诗词曲赋的发展史;如同一个高明的导演,向读者展现了“大漠孤烟直”、“寒波澹澹起”、“马鸣风萧萧”、“乱红飞过秋千去”、“红杏指头春意闹”等一系列气象万千,风格迥异的雄伟画面;如同一个出色的主持人,让读者认识了疏狂的李白、沉稳的王维、豪放的苏轼、柔弱的李煜、温婉的李易安、凄楚的纳兰容若等一大批才情出众、气质各异的伟大词人。翻开书,我们眼中看到的是一行行流淌着的文字,掩上卷,我们眼前浮现的是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王国维先生是我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国学大师,他一生中在考据、哲学以及文学评论等多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就,他博学多才,自视颇高,尤其对自己写词的功夫颇为自得。他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我们姑且不论他的词是否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高明,但既然作为大师的他自己都敢这么讲,那么估计他写词的水平也绝不会太差到哪里去,他写的《人间词话》也就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评价得当,因而成为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在学界享有崇高的地位,得到很高的评价。如朱光潜在《诗的隐与显—关于王静安〈人间词话〉的几点意见》一文中说:“近二三十年来,就我个人所读过的来说,似以王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为最精到。”;王攸欣在《选择、接受与疏离——王国维接受叔本华、朱光潜接受克罗齐美学比较研究》一书中说:“王国维寥寥几万字的《人间词话》和《红楼梦评论》比朱光潜洋洋几百万字的体系建树在美学史上更有地位。”。

  总之,《人间词话》是王国维文学评论的代表作,它虽为论词而作,但不限于词,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它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和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而为中国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九二七年,五十岁的王国维先生在北京颐和园投湖而死,虽然他的死因至今尚众说纷纭,但《人间词话》确成了人间绝响。在这里我想引用杜甫的两句诗作为本文的收笔,权当作对《人间词话》这本书的简要评价。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在人间》的读后感10

  “人,是不会在握拳的同时还笑得出来的,只有猴子才会。”因为在知乎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勾起了我对《人间失格》这本书的好奇心,恰逢某平台打折,就买了一本回家试着读了一点。写这些文字其实严格意义来讲,称不上读后感,因为书刚到手,只读完了序章和第一章而已,但是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矛盾、纠结似乎与我十分契合,许多想法一点点的冒了出来,不写些什么的话,今天晚上怕是不能安然入睡了。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一上来第一句就雷的我体无完肤,虽然读书之前,就对作者“自我堕落、字字泣血”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第一句还是让我大呼无声,黑暗中的台灯下,我竟不自觉的口看舌燥,赶紧喝了一大杯热水,自我安慰道“压压惊!”

  “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必须劳动、吃饭——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艰涩难懂、更具有胁迫感的话了。”

  我在这句话上停留了许久,开始费解,后来有点理解,当我第四遍、第五遍仔细咀嚼这一句话的时候,竟然冒出了后脊背发凉的“同感”之感。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只是因为这句话才突然有的这样的想法?我竟然可以理解这句子中的感情么?破折号以前,大家都是这样的说的啊,破折号以后,我曾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吧,我怎么能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呢。后边作者关于灾祸、背负的语言我却并没有像这样的触动,并没有尝试思考、理解别人的痛苦与幸福的行为,大概是因为我单单厘清自身的喜怒哀乐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吧。

  “那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作者说对人类极度恐惧,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人类死心,所以用滑稽的言行来讨好别人,这句话,绝望中的那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使绝望更加的绝望。“表面上,我总是笑脸相迎,可心里头,却总是拼死拼活,以高难度的动作汗流浃背地为人类提供最周详的服务。”虽然我极力的想认为,我并不是这样的,但是内心的声音一遍遍的嘶吼,这不就是你这个虚伪的人类么,总是一副乐天派的表现,竭尽全力符合大众心目中“积极、乐观、向上”的描述,却在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在同样阴暗的台灯下,才敢转过身看看如下水道一般阴暗的内心。还有更让人恶心的感觉么?(没准这就是我为什么对下水道里湿了毛的老鼠那么恐惧的真正原因吧。苦笑。)“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一个不能说半句真话的孩子。”谎言才是对阴暗最好的保护。

  “面对世人,我总是害怕的发抖。对于同样为人的自己的言行,更是毫无自信。我将懊恼暗藏于心,一味地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竭力把自己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逐渐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

  矛盾、纠结,内心与现实的冲突,无奈的逃避,后边关于滑稽行为的描写越是轻快,我就越是能体会到那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与绝望,“怎样都好,只要能让他们发笑就好。”来自灵魂深处的祈求,面对强大的`“人类”,无能为力,只能用虚伪的滑稽隐藏内心的恐惧,面对我的滑稽行为,不论是大哥“语气中满是疼爱”还是父亲“在玩具店里笑了半天的”满意,都让我觉得作者的世界,是那么的冰冷、寂静、孤独。像我一样。

  “近乎完美的蒙骗众人。”

  这句多少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但是这句话也是对我触动比较大的,近乎完美的蒙骗,未必不是一种真实,从某个角度看,最终被蒙骗的,或许并不是众人,而是内心中在阴暗角落里蜷缩的自己,越是活成了人们期待看到的样子,就越是压缩内心光亮的范围,角落变得更加狭窄,无法容身,阴暗变得更加阴暗,无法视物,直到蒙骗被戳破,那时的情景,就像作者写的“我稍加想象,已战栗不已。”

  “即是说,对女人而言,我是个能对恋爱秘密守口如瓶的男子。”

  作者说他“隐忍不言的孤独气息”是他频频被女人趁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对于此,报以极大的疑惑,完全不能理解,反复咀嚼思考也没有一丝困惑消除。或许继续读下去会有变化,但是今天晚上,不适合再看下去了。

《在人间》的读后感11

  高三那年读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有的只是无处安置的愤怒。丑角不能够赢得别人的信任,也不能使他人真正快乐;对拒绝别人怀有恐惧;极端消极避退美好的可能;每个故事只是刚刚开始就没了下文;没有目标和希望,悲观,颓废,绝望,生无可恋等等让我对其感到厌恶。

  半年后对传统文化不再感兴趣的我却也不再讨厌人间失格,因对其产生了同理心。时代的车轮从未像现在这样走得如此迅速,我们大多数人都在持续焦虑,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自然挫折也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它会让我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最终忍不住自暴自弃,于是抑郁的人变的越来越多也变得再正常不过。

  叶藏把自己装进壳子,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与现实彻底割裂,他渴望爱,渴望幸福,也试图去寻找爱,寻找幸福,但每一次爱和幸福出现,他又开始逃避,甚至自我毁灭,一步步走向悲剧的深渊。结尾的时候作者借金桥小酒吧的老板娘之口概括了叶藏: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幽默风趣。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前者是指世人眼中的印象,后者才是原本真实的。就像心理学家荣格所说,所有人内心的无意识深处都存在着一个永远的少年原型。叶藏不就是一个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吗?他对幸福人生懦弱但执着的追求,又何尝不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那个充满恐惧,又渴望实现的自我呢。

  时间再过去半年,我注意到了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句话。于是我意识到了他的罪恶感大多来自于社会道德。比如他在社会中扮演的儿子这个角色,他的父亲对养儿防老这个概念不是很强烈,但很在意个人意志及荣誉的延续。他完全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毫无疑问他是体制内的'失败品。所以一直以来,他不得不害怕自己家庭背叛他,逃避他,甚至批判他,事实也确实如此,只是他到最后也依旧留恋和依赖。

  世间不过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而已。如果没有枯木引导叶藏进入深渊,叶藏会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呢?我想不会,他花一生也难以治愈自己的童年。他不信任别人,也没有成全过自己。他内心空虚,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外界刺激,试图借助某事某物使他的精神和情绪活动起来。他只需要被人拉一把就会跌入深渊,获得救赎却要走很远的路,事实上他算不上不幸,只不过谈不上幸福罢了。

  故事的最后,他说一切都会过去。这句话莫名刺痛了我。27岁的叶藏头发花白,看起来已经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寒冬来临,坐着烤火的时候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诡异的模样比死人的面相还要难看,似乎他坐在火盆边伸手烤火的间隙,生命就会自然消亡一样。从疯人院出来的他在世人的眼里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疯人自古有之,但随着现代精神病学的诞生,尤其是随着佛洛依德学说的推广,我们开始把疯狂的人看作是有精神疾病的人。于是,疯子成了正常,理性和秩序的反面,是需要被规训被惩罚被治疗的人。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但这要跟谁去说呢?过去的路黯然无光,未来也难以被照亮。

  现在我开始关注意识形态对个体的影响。将自己置身事外的感觉就像在空中鸟瞰在十字路口行走的自己一样。人间失格所讲述的故事主要发生在1930年期间,当时日本整个国家社会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冷漠的家庭和动荡的社会,让叶藏过早的认识了是人的本性,并对这种本性产生了深深的绝望,他拥有极强的自尊心,追求内心深处的至善至美,但又太容易受伤。敏感的神经使其逐渐封闭自己的内心,于是他失去了爱的能力。

  但当我用这种方式对自身进行思考的时候总感觉不对,似乎有个声音告诉我:个人永远不可能将自己对文化的认知同塑造自身的文化的意识形态对话,有关这方面的思考不过是自身的偏见而已。我无意亵渎你的感情,但也许你的记忆有所偏差。

  人间失格促进了我对美的认知,虽说认知也存在阶段性,我现在对线性时间中对过去存在的事物的认知也许和以后有所不同。但当下感觉得到的极美之物在这一个阶段里不由分说地主宰了我。令我全身心地感动,所以它应该是我终身的神祇。

《在人间》的读后感12

  之前在蒋方舟的《东京一年》里有匆匆带过一笔,她说太宰治年幼时眼睛就看到了空虚,耳朵就听见了死亡的诱人笛声,发觉人生长梦本没有意义,于是年纪轻轻就写下了《人间失格》,同时一次次起身准备自杀,终于成功。

  没有刻意去读这本书,只是蒋方舟的这段话却在我心底偷偷扎下了根。直到发现实验室书柜橱窗里安静躺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的渴望才又被唤起。

  这本书是沉重压抑的,我却抱着休闲轻松的心态去读,甚至有时候还会一阵发笑,这真是对这本被称作文学金字塔之巅著作的亵渎,我不由地怀疑自己真的没有同情心并对别人不幸的遭遇幸灾乐祸吗?仔细思忖,我觉得那时那地我可能也会像书中那群笨女人一样前赴后继地扑向他,不为情色只为彼此心中的温柔善良。

  可是今时今日,我思考更多的是,是什么让太宰治变成这个样子的?

  小叶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锦衣玉食,群佣环绕,从小就爱看书,在这样的一个家庭却没能让他生活的快乐。因为太过于少年老成,也可能是从小就很聪明的`缘故,小叶早早就看透了人情的虚伪,因此也变得更虚伪。这种虚伪和圆滑世故不同,小叶从小就懂得博众人笑,并且从不敢与人辩论,胆小懦弱的唯人是从。就连父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也唯唯诺诺的笑着不敢回答,后来意识到这样使父亲生气了,竟夜里睡不着觉偷偷去改礼物本子上父亲原想给他买的礼物。我想他父亲可能根本不是因为这个生气吧,可能是怒其不争或是想要而不敢说而生气,再或者真是他猜对了父亲的意思。

  因为小叶的善良或是搞怪装傻,佣人在他面前也从不设防,堂而皇之的议论他父亲,而在他父亲面前又表现的卑躬屈膝阿谀奉承,这些让他看到人性的丑陋,但他不会去告密的。同样他自己也是戴着一副虚假的面具面对世人的悲戚。这也是一种消极避世吧,没想到竟发生在一个几岁的孩童身上。这也为小叶日后的人生造成悲剧,日日夜夜流连于烈酒与女人之间。

  小叶人生的转折点是在家庭没落后吧,那时他开始沉沦虚度,沉眠于酒池肉林。他小时候是那么聪明功课不努力也可以考到最好,只是惧怕人类而变得妥协、盲目、虚度。作者说他自身的孤独气味成为日后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如此看来作者并不喜欢他们,但是秉持一向讨好众人的本性,仍然心有厌恶的接纳她们,以致于他的妻子被人侵犯他也视若无睹,选择逃避。

  当然,小叶的女人缘确实不错,这也是让我读的老是发笑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他那沉重的思想包袱,在我看来也是滑稽的,我能理解他但是不敢苟同。在我看来,或者小叶作者本人也是很不理解的是,只要和他接触过的女性都为他沉沦。有愿意陪他殉情的,结果他活了下来,不过完结此文后,作者最终还是和人殉情而死。那些可爱的笨女人,也是深受生活的折磨,想从小叶身上寻找慰藉,殊不知小叶早已对一切皆感麻木,只是需要她们的钱财苟活。这是我的认知,但从作者眼里他是被乘虚而入的。

  不可否认,作者还是有点本事的,他还是懂得利用自身吸引女性的优势,来为自己谋福利的。作者长得应该是帅的,不然不会使这么多女人所折服。他的老婆也是他撩来的,虽然那是他惯性的撩妹技能。为了获得药店老板娘的药物,他出卖自己的色相,他用肉体换取自己所需,这里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个疯子。可是因为他不会和人辩论而被人误为疯子关进疯人院。接回到老家后,他被哥哥安置在一间茅屋和一位六十岁的丑女佣作伴,两三年里这位老女佣曾多次以怪异的方式侵犯他。这三年后他才27岁。活的如此窝囊不堪,或许死亡真的于他是最好的解脱。

《在人间》的读后感13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平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平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人间》的读后感14

  这是一部关于徐志摩的传记小说,一个怪人,一个诗情画意,富有浪漫色情的怪人。但谁曾想过这样一个浪漫传奇的诗人,突然间在天空中飞走,从此回不了凡间呢。寒风萧瑟,久违的春夏来了又走,冬天来得那么突然,到底是谁挤兑谁,能说得清楚吗?欲笑还颦,最断人肠,春天来的太慢,让人心痛。说回徐志摩,虽然读到他的作品不多,但一首《再别康桥》足已看出他是一个追求现实,而又不满足现实的复杂魅力诗人《再别康桥》只因康桥,是诗人心爱的对象。在临别前,要描绘它是多么难呀,说过分了怕闹了它,说得太谨慎了又负了它。于是,诗就如此开了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诗中连用三个“轻轻的”,抒发了诗人与康桥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说回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这一作品让我想起了钱钟书的《围城》和鲁迅的《伤逝》。虽然徐志摩、方鸿渐、涓生这三人的出身、品格、学识不一样,但他们生活的社会背景是相似的,是“五四”退潮后依然浓重的封建黑暗的社会。他们三人之中,尽管有人家庭背景富裕,有人穷困潦倒;有人品格高尚、学识渊博,有人不学无术、浑浑噩噩。但他们在爱情上的遭遇是相似的,是悲惨的。(徐志摩要是没有因飞机失事而罹难,谁能保证他和陆小曼在北平的婚姻生活不是令人乏力、令人哀伤的呢?)由于志摩的父亲厌恶小曼这个媳妇,断绝了给志摩的接济。(不难发现,封建社会的长辈总是希望通过物质来影响后辈的行为。这一特征在当今社会仍未褪色。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因为“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我们可以把这一观点泛化到长辈与后辈的关系。即“一个人想要成熟、自立,必须要在经济上取得独立。”这是题外话了。)出生于富裕家庭的志摩开始为生活的拮据而担忧。与此同时,作为名媛的小曼依然热衷于跳舞、看戏、打牌,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志摩来往于南京、上海,在中央大学和光华大学两处教书。小曼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什么重大的改变。她的身体总是软。疲萎顿,因而百无聊赖,写字、作画都荒废了。志摩苦劝无用。又怕多说会加重她的精神压力,于健康不利,只好少说。——为了外出应酬看戏方便,小曼卖掉了一部分首饰,购置汽车一辆,于是出门的次数更多了,志摩对此也无可奈何。志摩深深地、深深地爱着小曼。他透过那两片理想的水晶似的深度近视镜片去看待爱情和人生,看到的是至高无上的、纯净的、诗意的、神圣的理想境界。其实这境界只是他自己心灵折光里的海市蜃楼。在那里,爱人是圣坛之上的神只,永远带着启迪你心智的微笑,倾听你的祈祷,用她那永恒的温柔抚慰你的心灵,给你以无穷的愉悦和温暖??然而,一接触现实。当神灵被一个血肉之躯的女性所替代,神性的完美便消散了,接踵而来的是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令人烦忧、令人束手无策的问题??爱情是一个纽带,可以把两个人的心灵和身体联结在一起,却难以使他们的`生活习惯、趣味爱好、人生目标一下子变得完全丝丝入扣。对现实生活抱着过于理想化的要求的人,就不可能不和遗憾了。三部作品似乎都向读者抛出了一个命题——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三位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这到底是因为封建社会对人的迫害呢,还是因为人的平庸短浅和思想局限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貌似危言耸听的命题至今仍被多数人奉为真理,难道在物质生活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社会仍然是禁锢人、迫害人的吗;难道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们的思想仍然是落后、愚昧的吗?又或者,人是容易生厌的,只要两人保持适当的空间,培养一些生活情趣,就能让爱情在婚姻中尝鲜?这样的话或许不错,但对于忙碌的都市人来说,听来仍然让人泄气。

《在人间》的读后感15

  《人间告白》是插画师金鱼酱的作品。新书记录了她和爱人小忽的故事,他们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从一见钟情到相伴相守,直到命运打破了他们原本平凡幸福的生活……

  他们之间甜甜的恋爱,真的是羡慕到我了。看着看着,我就酸死了。好想去谈下恋爱;我是否以后也会遇到这么好的女孩;我是否可以做到像书中的那个男孩一样,一心一意的去爱、去包容她。

  为什么我这么惧怕死亡;看到生离死别,总是带着畏惧,害怕身边的人或者自己突然之间就得了什么病,突然之间就要离世。我也无法想象,若是在我中年时,就患有癌症,我的那个她、父母、亲人、孩子该怎么面对我的离世。我是他们的依靠,若是倒了,她们会有多难过?我又会有多不舍?面对病魔的折磨,是多么的痛苦?死,到时是否是一种解脱?还是说,即使这么痛,依然会像书中的小忽一样,坚强的支撑着?我想会吧!是想对人世间多一分留恋,想多陪伴下我爱的人跟爱我的人……

  有人问,世界上真的有纯洁的男女友谊吗?

  我想说的是,没有的。如果有,那是因为你是被偏爱那个。你很幸运。也很希望你能发掘他/她的喜欢。若是他/她不是你的菜,我恳请你放过她/他。别让他/她再傻傻等下去了。没有结果的。

  因为我就是那个等着的人。

  我也想找一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但有个人告诉我,“要是你满眼都是另外一个女孩,怎么可能发现那个满眼都是你的女孩呢?”看到这句话,我才突然之间醒悟。我呀!是时候应该放下了。不然怎么发现的.了那个满眼都是我的女孩呢?虽然说我觉得这个女孩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我相信我能找到一个满眼都是我,我满眼也是她的女孩。这么可爱的女孩,我一定不会忍心去伤害她。只不过现在大家都迷路了,我在哪里的变优秀,让自己发的光更亮一点。好让她尽快的发现我,来到我的身边……

  “以前的我从未真正体会过失去是什么滋味,现在,我一夜间明白所谓失去就是那个你习以为常又很熟悉的人,从此不会出现在你触手可及的那个地方了,并且是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份失去是什么滋味,或许你还会感悟到并不是每个人、每段感情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很多人、很多事一旦失去就意味着永远,所以不留遗憾才不枉此生。遗憾多了眼泪也就多了,眼前这最年轻的今天不是用来哭泣的,该好好地珍惜生命、珍惜感情,也该深刻地反省,学会仰望生命,学会敬畏死亡。”这是书的的一段话,看了之后,我确实是觉得,应该要珍惜眼前人。

  很多时候,被偏爱的总是有持无恐。无论亲情、友情、爱情,都是需要去付出,去维护的。不能等到它即将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看了《皮囊》、《云边有个小卖部》、《人间告白》,都有说病魔对人的折磨,让人天人两相隔。病魔确实是一种很恐怖的东西,我现在就想去医院的ICU看看,去亲身感受一下这种伤痛。也想让我明白,拥有健康的身体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去辜负父母给的健全的身体。

  即使生活中遇到些困难,也能想到,我还有一副好的身体,这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

  如果未来,我有孩子的话,我想在孩子小学四年级左右,带孩子去医院ICU。让孩子知道,其实他/她是多么的幸运,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让他/她懂得感恩父母,并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及作息习惯。

  在小孩六年级结束后,我要带他/她去凌晨的菜市场。让孩子感受到他/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养他/她,真的付出了很多了。也为了让他/她有个正确的金钱观。

  在小孩初三那年寒假,我要带他/她去春运时的车站。因为初中快结束了,他/她也快要离开我的怀抱,是时候应该要学会自立了。也是为了让他/她明白,无论身在何方,父母依然是他/她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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