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时间:2023-05-12 11:00:32 艳盈 读后感 投诉 投稿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通用36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通用36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4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5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6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7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8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9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0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1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2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3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4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5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6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触颇深。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被作者的独特性所感动。

  刘良成,新疆沙湾县人,以他孤独的性格描绘了他与牲畜、植被和各种小昆虫独自生活的村庄。你看不到他的话中的战争硝烟,看不到歌舞的花朵,只看到牛、马、植被和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独自走在村庄的路上,没有任何麻烦和顾虑。

  作者作品中的动植物是不同的。驴是别人眼中的'“工作机器”,不起眼,但作者在文章中把它当作朋友。作者作品中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和蔼可亲和讨人喜欢!即使是作者在文章中描述的一根大树根也完好无损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和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作者描述的村庄是如此的美丽。早上,太阳首先照在村子的东部,然后照在村子的西部,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的村庄是血肉之躯,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带来的美甚至远远超出了现实。

  让我们谈谈自然。作者对自然的描述有些“野性”。这些话似乎是作者安静而孤独的,带有一些“野性”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7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是刘亮程,他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他种过地,当过管理员。在劳动之余写点文章。他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这本《一个人的村庄》散文集,写的就是他生活过的村子里的故事。

  他的文章不华丽,也没有很多的修饰。他充斥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向我们叙述了他生活过的黄沙梁,村里的牲口,花草树木、小虫和老鼠。把一个多姿多彩的乡村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

  其中我有一段描写花朵笑的让我印象深刻。他是这样写的“靠近我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他用了拟人的'描写方法,写出了花笑的不同姿态,他们的笑是为新叶的长出而欢欣激动,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

  他用这简单的文字,揭示了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随着他的文字和他一起看着小村庄的春耕秋收,随着他一起听鸟语虫鸣。他还告诉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这样你就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8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9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0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1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2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3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平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平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4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5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永恒主题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那样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露珠、小虫……只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村庄生活是很苦的,但刘亮程告诉我们:当你怀一颗感恩的、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你就会感受到其中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6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7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8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9

  人总是亲近于和自己有相同点的人,总是对和自己生活比较贴近的文字多一份兴趣。我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的村庄》是个例外。我生活在东南沿海,刘亮程则在西北内陆。我在城市长大,他却当过农民。我这里柳絮纷飞的时候,他眼前是漫天的黄沙。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他说他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他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村落在一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里可以站成永恒。

  刘亮程是个智者,又是个普通的人。他看穿了荣华富贵,在他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甚至愿作一棵长歪的树,一头拉车的驴。他生活在一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他热爱脚下的黄土,热爱眼前的自然。他写一匹马戴着套具跑掉了;他写一窝蚂蚁用一夜时间绕过人为的障碍回到属于自己的墙根;他写一只鸟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声音沙哑地对他说了很久的话;他写一棵被压弯的树遭到人的`遗弃……他似乎只是把他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再加上些仿佛脱口而出的语句,便赋予了一个村庄以生命和活力。如果让我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后者。我以为在繁华的闹市里有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后能有个好工作就是幸福的人生了,但刘亮程告诉我,我已缺乏一颗感恩大自然的心。

  我们感恩亲人赐予我们生命,感恩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却忘记了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这片土地。如今,我看到一只麻雀都会有莫名的抗拒,见到虫子就想打死,牲口更是不愿去碰的。我在不经意间给人和其他动物划分了层次,但事实上我们之间没什么等级之分。刘亮程不记恨咬过他的狗、叮过他的虫,只怀念为他劳作了一生的驴和牛。《一个人的村庄》让人感受到自己多么自大。其实即使身处城市,大自然依旧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被灯红酒绿弄花了眼,忘却了生命真正的色彩。我面对一场雨一场雪一片落叶一树繁花也会有万千感慨,但我感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寂寞,我的愉悦也只是我在自娱自乐罢了。我把自己的感情加之于大自然,却没有让自己融入她并真正地感受自然万物的喜怒哀乐。我从未想过雨是不是同我一样孤寂,花是不是与我一道欢喜。我没有躺在一块土地上聆听过大地的心跳,也没有认真嗅过一朵花、看过一棵草,更没有长久注视过一虫一鸟。然而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么?近年越来越多的灾害,不就是她对我们的怒吼?灾难带给我们很大的损失,我们感叹不幸时是否想过,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因灾难而流泪,当我们抬头看见灰色的天空,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成群的鸟儿时,我们心中也再为自然而流泪么?我们的泪腺,为何会如此荒芜……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这正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

  我真的很期待一阵风吹过整个世界,吹过所有繁华,吹过我的胸膛。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让我躺在大地上仰望蓝天,在我永恒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0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

  小学和初中时,每天回到家放下书包,一天之中最舒心的时段就此来到。温暖的光线照耀进屋子,我面前的桌子也宽敞起来。在无聊之中不计其数的小游戏被发明出来。当时流行弹笔,我便潜心研习弹笔技巧。每次发力,一支笔撞向另一支,有时直接被打远,有时就在原地不停地打转。转过了夕阳西下,转过了内心的兴奋,转到了家长突然开门一看,笔头停了下来,笔直地指着自己,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有时也可以换换花样,拿几枚硬币在光滑的桌面上大力投掷作为冰壶比赛,抑或是用一块橡皮一把尺制作一个投石车,又将一支笔的笔盖扣在直尺上,驾驶飞机四处翱翔。只要坐在桌子前,任何事物似乎都有着无限的乐趣等待着我去探索,在一次次体验中感受快乐,逐渐成长。那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放纵着一切的无拘无束。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我们觉得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然而迎接我们的却是愈加艰难的生活。我们被迫发现了一堆其实本就存在的问题:生活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我们该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生活似乎越来越容易被记住,而我却开始怀疑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从我出生起一直到十五岁的生活是否真正存在过。

  在那些世界被乌云笼罩的时刻,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多么想回到过去,一切如初。那时的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课业,没有压力,没有担忧,只管自己长高、长壮,爱跑跑,爱跳跳。

  我时常想,为什么我会如此思念着过去,过去的教室,教室里的课堂,课堂外的操场,操场上的蓝天。

  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的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一书中记叙了在黄沙梁的二十多年生活,一个与现代文明完全脱节的荒芜的地区,人和动物一辈子跟命运的抗争,还有对大自然的连绵情思。它们在作者深邃的记忆中被一点点地提取出来,就像打开了通向过去的一道道大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是那样怀念过去的每一件可以被想起的事,以至于将它们记录下来时还保有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般所有真实的感情。

  黄沙梁是养育作者的地方,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成长的地方。

  我爱我曾经生活过的所有地方、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是一种对个人历史的深厚感情。命运将刘亮程放在了黄沙梁,将我放在了上海。如果没有我,只不过少了一个在上海落脚的人,丢了一个在朝阳下急匆匆走向学校的身影,空了一个在班级里的座位。也许世界照常运转。可是我不能没有自己的过去啊!我们在不经意间长大,在洒满汗水、流下眼泪、倾尽付出的土地上,我将幼稚、童真、勇敢统统留下。在生活中,我们也许屡屡受挫,但是自己身上所有最珍贵的东西都被保存了下来,保存在故土中。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属于那里。那里的美好已经换作了经历刻在血液里,我想要告诉人们每一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描绘学校的样子、家的样子,带人们走过我上下学的路,以及只有我知道的静谧之地。这是人一生扎根的地方,就算树枝被截去,树干被砍断,别人也伤不到你的根。那便是生命的全部。

  然而我们仍旧生活在眼前的现实中,不得不面对切实的压力。真正热爱着历史的故土的人们,他们会拼了命地把现在的一切做好。他们知道一生中还会有另外一个时间节点。等到完成了社会压在他们身上的重担,最终回到故土,诉说出他们的爱。如同变回了那个还未长大的小孩,阳光和风,幼稚、童真和勇敢又回来了。

  高一上的圣诞节,据说初中有活动。那个周五我赶了过去。一进校门,泪水便止不住地涌出。我绕着校园逛了好几圈,一直到很晚,没去见一个老师同学。

  然后我便在书中看到了这句话:“似乎生活一直都没有向前。它停顿在这里,只要我回来,就能全部地看见。”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1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3

  金麦田,戴帽子的农民,一切都像童话一样美丽,让一个人的心颤抖,这是我最初的感觉,所以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马,驴,他们在刘亮程的作品中是如此可爱,如此精神。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狗的一生》。狗的生命不长,只有十多年,但狗要活到老并不容易。当狗年轻时,它会被剥皮炖肉;当它老了,没有人关心它生病的身体,脱毛的皮肤,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给自己时间和生活。

  我记得当我住在农村祖母家的时候,有一只全白的母狗。自从我记忆以来,它的睫毛一直是白色的,有一群小狗。每次我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我的孩子,我都能感受到我母亲的伟大。我曾经被这样照顾和成长,我想为我的母亲做点什么来填补我的感激之情。每天晚上,当那些狗看到陌生人时,它们会吠叫。它们只是在门边爬行。在狗叫的夜晚,它们默默地肯定了一只老狗,但它们一定是忠诚的狗。它们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岗位,也从未忘记自己的职责。后来,当我再次回到那个时候,它已经消失了,有些失落了,奶奶说,它的生命只有这么长,然后我也舒服了很多,至少在我年轻的时候,老有自己的一群孩子,生活仍然做了责任。这就是我见过的狗的后半生。

  但并非所有的狗都能如此幸运。

  狗年轻的时候,是守卫,是把门。来人不找狗·,然而,我们必须先和狗竞争。当主人听到狗叫的时候,他会打开门看看。如果他想见人,他会打开门,假装听不见他不想见的.人;如果你必须看到一个不可或缺的贵族,主人会一次跑出去,把它送走,骂“瞎狗眼”。狗会无聊地躲开,慢一步就会被打。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了不想见却难以开口的尴尬。在我的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明白了它存在的意义,因为他们太忠于自己的职责,所以进入了别人的肚子。

  那一年,当他们的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时,他们从家乡带来了一只当地的狗。当他们每周放学回家时,他们摇着尾巴冲向我,跳起来跳到我身上。这叫兴奋。他们赶不走。虽然他们不喜欢它的唾液,但他们的心仍然很温暖。出乎意料的是,就在一个下午,它消失了,我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色的货车来了,狗叫了几声,被一个麻袋盖住了,她没有赶上,似乎人们已经准备好卖狗肉了。一瞬间,我非常生气,重重地跺着地,以后没有它欢迎我回家,现在想想怀念它在那里的日子。这就是我见过的不幸狗的前半生。

  看着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两个伙伴,他们和这本书很相似。他们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坚持自己的初衷,直到死亡,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总是那么简单和快乐。只要他们有精力,他们就不会停止。他们只是快乐,我们的世界变老了。我希望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地表达我们的情感,坚持不懈地保持我们的初衷。

  读一本书,总能让我的心再次得到一丝满足,所以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4

  本书的作者刘亮程,构造了一个村庄,或者说一个世界,他私有的,我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村庄。故以下所写,不是作者的世界,而是我的世界。

  一、生命的字眼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深刻的东西,每个人的都不同,谈来谈去,没什么可以交给别人的,谈的都是自己。

  故每个人都是经历者,也是旁观者。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这是生命的孤独感。我们的生命不是莎翁笔下的戏剧——麦克白注定谋反,李尔王必将流放,不是一个设定好的剧本,我们一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独一无二的人和事,一个人在温暖的日子里迎面向阳,尽情释放生命的明媚;或一个人在阴冷的岁月中卷曲身子,默默隐藏灵魂的温热,。这些经历让生命无法倾诉,因为别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一个人独自走在生命中,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

  “可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么会听懂鸟说的事呢?”

  这是隔阂,生命的隔阂,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会懂得。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注定了单枪匹马,别人帮不了你,生命是独立的,所以你要一个人面对痛苦与快乐,所以才会有坚强与不屈,因为承受着整个生命的重量,他往往压得你喘不过气,但别人却感受不到它,因此独立是一种品质,一种走完生命必须的品质。

  生命的诞生注定了孤独与一个人面对,所谓的依靠并不存在。

  二、要做的事

  一个人,他做的事,决定了生命的状态与价值。

  人们生活在一块大陆上,却各有各的活计,生命中的事太繁重,够一个人忙一辈子,别想得太简单。

  “他们太小看这些活计了,总认为三下五下就能应付掉,事实上随便一件小事就能消磨掉人的一辈子。”

  生命如此艰难,一件事,要做好,是不简单,你要做的事,往往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困难的事,因为你要做好它。它是全生命的重量,他让生命沉入黄土,而非如尘埃一般浮在空气中,故而要做的事让人专一,只有专一一件事,才能从尘埃里挣脱出来,这件事,是生命赋予的使命,是一个人的一生,干完,干好,人就出来了。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

  最大的事是你做完的事,简单的道理,践行的人却不多。

  脚踏实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三、默数时间

  “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一切都在默数着时间。

  时间令所有的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有爱有恨,它未知,神秘,诱人,但它真正的意义,怕也只是一个量度。

  多久,多少年,多长时间。

  时间不是永恒的,它消磨完一件事,自己也就不复存在,他伴随外物而生,又随外物而止,所以每一段时间都是唯一的,没了将不再出现,这唯一性让逝去的变成了最美丽的,或者说一切都是最美丽的,应为没有什么是相同的。所以时间的逝去让人恐惧,他消磨掉过去,侵蚀现在,威胁未来,何其可怕!一生转瞬即逝,偏偏还留有遗憾,死也不得安宁!

  时间创造了唯一,唯一创造了美丽,所以认真地和每一秒作伴,用心去相处。这倒也不算什么惜时——美丽的总不能轻易放过,要细细品味好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5

  书是语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说是本难得一见的好书。我本是不爱看散文的,因总抓不住作者晦涩的情感,一来二往便觉得没意思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书的名字,给我以一种超然的感觉,便试着翻了一翻,果是本好书。很像今夜静谧的夜色,只少了那一缕清幽的桂香。但并不为少了这香而缺憾,反而因此更有自然的风韵。不温不凉的微风带动片片叶子,微微震颤扇来一股股温温的叶的清新。每多读一页正如夜色中多行一步,却又好像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每一片叶子都在传递它独特的气息。那看似不起眼的生命却独自骄傲地在世界一个只属于它的角落倾诉着衷肠。

  书的文字异常朴实,果真应了作者农民的秉性。原想着,文人学者到底骨子里还是有股酸气,轻易是不会下地干活的。我总以为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只用来颂扬的。生活的节制,繁重的农活会把人变得现实,想若离了豪华富贵,“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这样的佳句又从何而来?生活的压力会压抑住一个文人的浪漫。这恰又是文人学者绝不能失去的。这正是刘亮程的伟大之处,他深入农民的内心,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把农民内心描写的如此透彻,把世界看得如此透彻。

  在《最大的事》中他曾这样描述时间。他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用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我以前总认为事物总是可以消磨殆尽的,而时间却是无限的。不论作者的思想正确与否,他都给我以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事物换可以一个角度来思考,原来人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度过。

  文中有许多惹人深省的观点,他没有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更不是站在一个文人的角度,他只是作为一个生命,自然的一份子,来陈述自己对周围生命的同伴的观点。例如,他在文中感慨道:“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是啊,太精辟了,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万物皆为我而生。作者却是真真正正地平等地对待了这些生物,它们进食,它们排泄,它们呼吸,它们争朝夕生存,它们与我们无异。我们用自己的狭隘的细想揣度它们,岂知它们亦有思想,知识我们不堪领悟罢了。

  更有一篇精妙的,叫做《寒风彻吹》。通篇讲述了作者和作者家人与冬天的故事。我知道文中的冬天定有丰富的深意,我尚不能完全领悟,但透过那冰冷的文字我竟不禁寒战起来。那冷透过书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看到了作者内心的害怕,我也说不清楚这怕。只是,这袭寒冷也来的太猛烈了,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锐不可当。那冷像凌厉的剑锋一样从我身旁滑过我只觉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我无计可施。正如作者文中说的:“但在我的周围,肯定有个别人不能像我一样度过冬天。他们被留住了。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

  刘亮程有太多精妙的观点让我一一细读,如数家珍,只可惜现不能一一道来。又忍不住还想说他在《永远欠一顿饭》中写道的:“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顿没吃饱的晚饭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多大影响。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尤其是吃饭,这顿没有吃饱的饭,不可能下一顿多吃点就能补偿,没吃饱的这顿饭将作为一种欠缺空在一生里,命运迟早会抓住这个薄弱的环节击败我。”作者不太可能只单纯地在说吃饭,影射到生活中,竟发现每一件事都是这个理。“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说的太好了。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只有一次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放弃顾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去改变它,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时间?可以不打篮球,可以不逛街。这样美妙的生命,切莫匆匆敷衍度过了。

  作者在全文中都是以一个农民的角度来描述生活中的点滴却然我看到农民最博大、最丰富的胸怀。原来作者的思想原比我想象中要单纯的多,或者说是纯粹的多。又或者,作者的思想即是全部农民的情怀,只不过农民们涩于言语又或不屑于表达而已。我也十分热爱与向往作者所描绘的那种心境,单纯到只有生命,合上书本,闭上眼睛,我便能感受生命的律动。那一只只蚂蚁从我的眼皮底下穿过,它们太忙,无暇顾及我是不是对它们的行为好奇,它们就一只一只地走过……每个生命都忙于自己的事情,它们才不会为一个人停下来,也不会为其他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停下来。唯一愿意随随便便就停下来的,可能只有人类了,因为他们一心想要获得除生命以外的东西,然后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生命纯粹的快乐。

  说多啦!不过《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本好书,就凭它单纯的写作素材,朴实的文笔,就以鹤立鸡群了。有许多作品,尤其是当代作品,越来越浮夸,尽弄些浓词艳句来唬人,让读者见到一艘精华绝伦的纸船,虽说下不了海,远不了航,到底还是唬到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及细看就叹为观止。再说现代作品的题材,什么穿越、盗墓、修仙,各种诡异题材大肆盛行。这些作品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哗众取宠之嫌,用尽了读者猎奇之心。渐渐地,我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使一个作者熠熠生辉的,是他们的思想而非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当然,我才疏学浅,不宜妄论。但只是,我的读后感嘛,我免不了一抒己见了。

  真心喜欢这样洋溢着乡土气韵又毫无商业气息的文字。每一天就只要去生活就行了,不用为世俗所累。我想,我度过的最单纯的日子就是小时候了,确切地说,是刚出生的时候,那时,我什么也没有却又真真切切地拥有着全世界。当然,有时,我会细心地收集我有可能用心贴近自然的机会。那日早晨,我去买早饭,路过池塘,看到稀疏的荷花,泛起涟漪的水面,北风扫过的杨柳,清晨的风却分明明吹出了傍晚的`落寞。我回来后,端了凳子,坐在阳台。我发现这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好地方。有风吹乱我的头发不说,还有一只小鸟停在阳台的栏杆上,他是感受到了我并无恶意还是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我不得而知,我也不需要知道。还有好几只蜜蜂在我身上停留,我轻轻屏住呼吸,希望我的小客人能停留地久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怕它们呢?你不伤害它们,它们都懒得理你。阴阴的天,沉沉的风

  ,静静的四周,耳塞里的音乐,时明时灭的太阳,摇摆的树枝,扭捏的树叶,哗啦啦地声响,自然的呼吸,清新的韵律。那一方阴沉的天,映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电线塔,看一眼,目光便在风中凝滞。往事依稀在泛涌却又泛涌不起。虽才是十几二十年的心,却也积满了尘,若真的让心事一一翻起,尘起飞扬,当心晃了眼。我现想的是,在电线塔的那一头,有一片麦田,一条青埂,有我,一个人也好,有人作伴也行,在埂上,或停或走,或坐或立,自然随性。那一刻,没有作业考试,么有责任、负担,没有冷暖,甚至没有饥饿,没有呼吸。那一刻,多美妙,那大约是一辈子的宇宙也只有一次的逍遥。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遇着一知己,寻着一个安静的地方,过一种淡薄的生活,生活也许不富足,物资也许很淡薄,每日或许多有劳顿,但我可以用心去体生活中简单的香气和质朴的情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6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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