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09-19 13:38:20 专题作文 投诉 投稿

我喜欢作文汇总[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汇总[15篇]

我喜欢作文1

  大千世界,有许多我喜欢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迷人,特别之处吸引着我。

  我喜欢朴素无华的古桥,石阶叠叠层层,灰色却散布着华丽,古城中最多常见的是红墙绿瓦灰砖,组成那别具一格的风景,水乡古城中,古桥横垮在两河之间,桥上样式各异,狮子、老虎、都形态各异,从头到尾绝不重样,桥下渔翁划船而过,载着乘客唱起山歌,一切都显得惬意而又悠闲自在,古香古色的一幅画卷正展示在我的眼前。

  我喜欢余晖四射的落日时分,太阳为人们奉献了一天的.力量,他也要回归家园休闲娱乐了。太阳向西方缓慢的落下去,云霞的色彩变化多端,一会变成火焰般的大红,一会变成桃花般的桃红,我被那美丽的云彩迷住了,竟忘了太阳正缓缓西沉而下,太阳照向天空自己却已一步一步走了下去,一个半圆渐渐向海平面落下,半圆,一边,尽了,太阳只剩下一条火红的边缘,但他却像一位母亲一般将自己最后的一丝温暖和光明洒下大地各处,照亮每一处黑暗,太阳落下海平面了,夜幕降临了。

  我喜欢听音乐,难得有闲暇时光能到我的“秘密基地”天台去插上耳机,打开音乐好好享受音乐中的快乐。我同歌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谈心,听到那柔和的音乐,我会闭上眼睛好好感受,我仿佛正抬头仰望辽阔的星空,看着星星眨巴眨巴眼睛;听到快乐愉快的音乐,我会好好想想每年过年时热闹的场面,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家常,聊天,欢笑,吃团圆饭快乐极了;我听到豪放,激烈的歌声时我心胸宽广,不由得跳起舞来,我的心情也激动随着高涨起来;音乐让我快乐让我愉悦。

  我喜欢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小溪时而平静如一面镜子,岸边的柳树,小花,一一映在水中,仿佛欣赏着美丽的姿态,时而向前奔跑,小溪如同一个小孩子,鱼儿在水里玩耍,捉迷藏嬉戏,谈话,鱼儿跑得更快了,小溪流过石岸,溅起小水花,仿佛是小溪亲手剪裁的一般精致,他们日复一日,永不停歇的向前奔流而去,为了早日投入大海母亲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们生活的美好时代,喜欢这个世界的每一处景物。

我喜欢作文2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可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十分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十分厉害的魔术师。

  这时,我走到他面前欣赏起来。他正戴着一顶礼帽、一个披风,身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还带着一副单片眼镜。虽然他此刻背对月光,并且他的脸在单片眼镜的逆光下看得不太清楚,却异常年轻。隐约能看清他的眼神。他的眼神,仿佛看透了一切,他的脸上露出了无所畏惧的微笑……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貌,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仅高大,并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可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并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我喜欢作文3

  所有事物都有色彩、我喜欢色彩,更喜欢有色彩的生命。

  我喜欢彩铅,它们一个个都是铅笔的兄弟姐妹,每个都有不同的色彩,在一片空白的纸上,淡淡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你仔细看,你也许会发现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你肯定会跟它们其中的一个交朋友的!

  我喜欢看动漫,动漫里的人物个个身怀绝技,他们魔法的威力超出我的想象,让我看得入神,如身临其境,甚至有时觉得会伤害到我。每次它们比赛时,通常都是主角获胜,没有一次失败,我觉得不公平,但谁让他是主角呢。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他,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地让我也当一次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侠!

  我喜欢拉布拉多犬。这个名字虽然有点奇怪,但却非常可爱,它们小时候的模样更是让人着迷。我看过这样一张照片,三只小拉布拉多犬坐在草坪上,用疑惑的眼神盯着你看,你要是见了,绝对会脱口而出:“太可爱了!我也想养一个”。

  我也同样喜欢我哥哥的宠物——垂耳兔,像小公主一样,总是不让人摸。说实话,我被哥哥的搞笑征服了,你们猜这只兔子的名字是什么?说出来会让你们笑喷的,竟然叫“花椒”。

  我喜欢我的小黄人笔筒。它戴着一副圆型眼镜,像哈利波特的眼镜一样。它穿着似蓝又似绿的背带裤,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它全身黄色,视觉上给人强烈的色彩反差。

  金黄色是活力的象征,现实中小黄人也是如此,它爱搞恶作剧,活力太过了!就像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一样。幸亏我的小黄人笔筒是静止的,不然,我可接受不了恶作剧的后果。

  我喜欢音乐。每当我劳累时,只要听一首歌,就会立刻充满活力。激情的音乐在我心田荡漾,放纵的心情就要飞起;悲伤的音乐在我心田轻轻地摇晃,酸楚的心情时起时伏;欢快的音乐在我心田游戏,使我的心田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在这世界上,我还有许多未见到的事物,我真希望我会喜欢上所有事物,让他们都成为我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4

  说起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无非就是伟大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了,我喜欢过伟大的诗仙“李白”,他曾咏出“天神我才必有用”这句豪言壮语,也曾喜欢过诗圣“杜甫”他也曾写下“两行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千古名句。在这些文人墨客中我唯一崇拜的女诗人就是你“李清照”,。她的一生是极富有传奇色彩的……

  她,生于书香门第,生活无忧无虑,自小天资卓越,经父亲的影响,豆蔻之年便对吟诗作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走向文学之路,。

  在她少年时,因为家人的宠爱,虽是出身在封建制度社会,但思想却并未受到禁锢,有时还可以划着小船,在藕花深处嬉戏,“常记西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首如梦令曾让多少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啊!

  她18岁这年,与她的丈夫赵诚明结婚,在她丈夫常年在外做官,思念丈夫的她,只能将无限相思寄予诗中。她在《醉花阴》中这样写道“莫道不销魂,卷帘西风,人比黄花瘦”,由此可见,思念丈夫的心是多么的急切,即便是这样两地分隔得生活也在朝廷的新旧党争中,破灭了。那时金兵肆虐的在南宋横行,南宋王朝的腐败,国家的兴亡,激起了李清照强烈的爱国情感,她积极主张北伐收复中原,可是南宋王朝的腐朽无能,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李清照虽身是女儿身,但却有一颗男子般坚韧的心和抱负。目睹了国破家亡的清照,写下了《《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的宁死不屈,却被李清照写的这么痛快淋漓。

  李清照的晚年,比任何人过的凄惨,靖康之乱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国家灭亡使无奈的你唯有仓皇南渡,丈夫的死使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戚戚惨惨凄凄”过了多少年?但你还是用你的`笔编撰《金石录》,她的一生,颠沛流离,她的经历,跌宕起伏。她一介女流,何来的这等勇气,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像她这样贞烈不屈、满心家国天下的女诗人,又有几人呢?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她的诗,她的词,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亦是不朽的。她的文字诉说的不只是自己人生的悲欢离合,也写尽了那个时代下的荒凉,是她告诉了后人,女子可以比花木兰更精彩,可以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壮。甚至,比那还勇敢。

我喜欢作文5

  “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它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它曾帮助我战胜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担任了《小天使》报的小记者。一天,我们的组长任雨莹急急忙忙地跑来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组有两个小记者的采访作文等上报纸了!”

  她的话刚一落,我们就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我想:“这位辛运儿到底是谁哪?会不会是我!我交了两篇作文,这两篇作文都是我花了很多心思完成的,应该会有我一份吧!

  正想着,任雨莹大声说:“他们都是管练章和李哗,大家为他们俩鼓掌!”在大家为她们俩鼓掌时,我的心,就像被石头压住了似的,透不过气来。我闷闷不乐地悄悄地回了家,躺在床上,脑袋里浮现了两个想法,一个是干脆以后都不好好写了,第两个是继续努力,再交一篇上去。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重新写一篇。我把原稿找了出来,然后在原稿上加以修改,然后在把它工工整整地抄作文纸上,第二天早上交了上去。我交上了以后等了有等,可就是没有消息。

  终于,在一次准备采访时,队长说:“今天来通知了,我们组又有一个组员的采访作文登上了报纸,听完这个消息后,我心理暗暗的高兴,因为我想这一次一定是我了,可事实正与这相反,我的作文又没被选上,当时,我的眼泪就想的水一样不段地流下来,那位获奖的同学对我说:“这一次失败了没关系,还有下一次嘛。”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难过了,于是大声的说:“你当然体会不到我的心情,我已经失败了两次了!”

  说完,我就哭着跑回了家,回到家里,我就把门关上,在房间里哭,这是妈妈进来了,对我说:“我听你们同学说了你是不是两次交稿子都没被选上?”

  我点点头,妈妈对我说:“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不经历挫折的,挫折是你人生中不可却少的东西,你只有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勇敢地向前,你就回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像你们书上的《顶碗少年》中的那个顶碗少年,他比你面临的困难大很多,但他都能从容应对,为什么你不能?我相信你一定回成功的,加油!”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写作文,读书最后,我的一篇采访日记终于在“小天使”报上发表了,我终于战胜了困难。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这世间的一切。

  我喜欢冬日的阳光。凛冽的晨风中夹杂着温暖的意味,暖暖的,甜甜的,身上也有种阳光的味道,那阳光不似夏天毒辣,却也不似秋天般柔和,更多的是一种宁静淡远,让人心中平静却又不知名地生出希望来。

  我也喜欢沧桑的老树。树干黝黑苍老,树叶儿却是青瑶一般的嫩绿色,在阳光下闪出灿灿的金光,那一层层的绿慢慢向外漾开,如油画中的渐变色一般。树叶儿一片挨着一片,仿佛不透一点儿缝隙,偶然清风拂过,投下斑驳的树影,带着些许俏皮,让人欢喜。

  我喜欢在深夜读书。黑夜如墨,身旁一盏灯,些许微黄的光照亮一本书,轻轻抚摸着粗糙的书页,总感觉只是摸着便有一种古典的美感。读书便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那是一个与众不同却又绚丽多姿的世界,不同的文字编织着不同的色彩,古老的历史或是奇妙的幻想或是细琐的小事,在书中的世界中遨游,在宁静的夜里,便尤为投入。

  我还喜欢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儿。她们似乎尤其害羞,总是躲在草丛中,你却总能在不经意间又看到她素雅的身影,她们的形状各有不同:圆形的,斛形的,星型的,十字形的……小小的花瓣衬着澄黄的花蕊,尤其可爱。雨天时,细密的雨丝交织着,她们便不再隐藏她们秀丽的身影,昂首挺胸的,不惧风雨,接受风雨的洗礼,花瓣上总是滚动着晶莹剔透的雨珠,我欣赏她们这种可爱的倔强。

  我也喜欢清晨的.日出。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慢慢撕破黑暗,迎来黎明,慢慢地向上,努力地挣扎,如同一个火红色的蘑菇破土而出。看着日出,脸上总会不自觉地微笑,心中不自觉地对未来产生希望。

  我最喜欢我的那些可爱的朋友们。白皙的脸上总是闪耀着灿烂的微笑,她们总是讲些笑话,脸上便会出现激动的红。然而她们也并非总是快乐,偶尔眉毛耷拉着,眉眼间诉说着烦恼,但更多的则是看到她们乐观飞扬的状态。大家在一起总是笑着跳着,似乎永远不会在意世间任何烦恼的事。可谁又没有烦恼呢?只是慢慢在岁月中坚强。我不想将她们比作太阳,更想将她们比作雨后的彩虹,经历磨砺后,闪耀着耀眼的光芒。

  我喜欢这世间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7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闻。我喜欢闻这世界里那幸福的味道。我喜欢闻花香弥漫,那沁人心脾的香气总能使我想到那生活中的美好,那每天早晨的一声问候,那朋友捉弄我的“杰作”,那沉浸在一天中的每一件事情。

  我喜欢遥望那安谧的远方,那引起我阵阵遐想的地方。我幻想那里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那里有纯朴的人们,清新的空气,我们可以在绿草上自由自在地奔驰,享受这份宁静淡远。

  我喜欢听着时钟“滴答、滴答”地敲击,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过去的回忆在此时就仿佛一颗颗珍珠,而我一个一个地把它们翻拣着,珍藏着。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冬日的街头,寒风凛冽地吹着,却给我心头带来了无尽的温暖。

  我喜欢站在夏草茫茫的绿毯上,脚上那点痒痒的感觉让我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

  我喜欢触摸秋季那忽摆忽停的小花儿,这分明透露着一种纯真,一种美好。秋天的云也有魅力,它千变万化,精彩的魔术表演让每个人都赞不绝口。

  我喜欢让春天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身上,心里也暖洋洋的,很是美妙。

  我喜欢寻找美丽,发现美丽,在微风中探寻,在草地中穿梭……美,是无处不在的。

  我喜欢吃棉花糖,每次买棉花糖的时候,嗅着淡淡的`香气,我早已忍不住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口水了,一个劲儿地往上瞧,其他人看我这样都哈哈大笑。把头埋进糖里,享受那一丝丝软意,舔着它,甜到了心头。

  我喜欢听歌。我认为音乐是一种放松,一种打发压力的食物。每天听着那婉转的歌曲,我的眼眶就会湿润,又或许是联想到某一些事物吧。

  我喜欢朋友。我们彼此总是能和对方分享自己的快乐,也都愿意一起承担忧愁。我们会一起笑,一起抹眼泪,一起谈天论地……就是发生了口角,没过一会儿也会和好如初。

  ……

  我喜欢的还有很多很多,我热爱追求。热爱自由,热爱这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9

  世间万物,定有一件深得我心。

  我喜欢画眼睛,画出天真,画出冷漠,画出无助,画出绝望……当然,我更喜欢生活于万种感情之中。

  我喜欢天空,喜欢它的包容,喜欢它的无私。我更愿意像天空一样,可以包容任何事物。除了……哭泣。

  我喜欢一张白得像雪的纸,更喜欢一支红得像花的笔。当一个纯洁到——无染的事物,与一个成熟到——经历万千的事物,两个完全不是同一世界的事物相碰撞,是否会发生奇迹。我从未尝试。

  我喜欢孤独中的惊喜。即使是虚喜一场,我也依旧喜欢那惊鸿一瞥的高兴。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

  我喜欢看着沙漏里的沙子一点一点地流逝,我也终究会明白时间有多短暂。或许,只是一念之间,多年后的今天,将会是属于我的男孩或女孩在代替我继续完成它。

  我喜欢射手座。当然不只是因为我就是射手座的'拥有者。而是因为它真的很美。在我的心目中,它可以将我的一切烦恼射除,再为那空缺的一部分,打捞回欢乐。再继续收获,收获一切美好。

  我喜欢幻想。并不是简单的想象。而是……想,一直想,像银河一样,毫无边境地想。或许,你看到这篇文章时,我正在幻想,幻想我是如何不知不觉来到了精灵国,是如何从一个不经“灵”事的“精灵”,成为了一个受万人瞩目的,嗯……一个——一个总是掉链子的,令人大跌眼镜的不合格精灵。没错,我总是喜欢那超乎常规的——反转结局。

  我喜欢朋友,喜欢巩妍彤的真实。她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而停止她的“怼人旅途”,她是一个百变开心果,她的性格就是如此。而我,也就是单单图她的……大脑和每一个细胞。

  我喜欢冰融化的那几分钟。那段时间,说静不静,因为它们有微妙的动态。冰的融化,又让我想到了世间万物,它们是慢慢出现在我眼前的一滴滴水,一个个瞬间,妙不可言。

我喜欢作文10

  书是知识的天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是智慧的结晶,我最喜欢读书了。

  幼儿园的时候,我勉勉强强认到了一些字,妈妈给我读了许多小人书,她说:“读书的兴趣是从小就要培养的。”我从这一刻,便喜欢上了读书。

  我八岁时,自己开始读曹文轩写的满带着真情实感的小说——《根鸟》。我读着读着,总会令我潸然泪下,但还是觉得自己有许多问题都不明白。这些小故事,好像有些自己都亲身经历过。

  因为读曹文轩的《根鸟》引起了我对小说的兴趣。我又看了书架上的《笑猫日记》,我读到虎皮猫病了,可能不会好,我大哭了一场。妈妈说:“孩子,别哭呀!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继续往后读,读到最后,我开心地笑了,因为虎皮猫的`病好了,它和笑猫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十岁时,我又读了一遍《根鸟》,我很同情根鸟,他在去大峡谷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根鸟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他找到了大峡谷。我很佩服他那种勇气和毅力,我托着下巴,想着根鸟会不会见到紫烟,自己编着后面的故事。我觉得,在不同的年龄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感受。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的时候,不小心把桌上的水打翻了,水流在了桌上、地上、床单上,我连忙拿起桌上的书,一页一页地检查。“幸好没把书打湿。”我把书当作宝贝一样抱在怀里说。这件事后,爸妈给了我个称号——“小书虫”。

  这几年来,我读了不少书,我感到读书比做任何事都快乐。我觉得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让我充满了智慧。

  读书能使一个思想狭隘的人变得豁达;能使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变得坚强;能使一个目光短浅的人变得深谋远虑……读书的好处太多了,一时间可说不完。

  我喜欢读书!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来读书!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的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在夏日落日的余晖下在河边散步。当我赤着脚在河中行走时,我可以感觉到沁凉的河水流过我的双脚,河底调皮的细沙穿过我的脚趾……水声在我的耳畔荡漾着,河畔的垂柳轻轻地挥着手,恋恋不舍的夕阳挨近了西面的大山,那辉影落在被晚风吹皱了的水面上,碎成了一片一片清晰的粼光,轻轻地在水面上漂着……这是多美的一幅画啊!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它虽已不是翠绿,已不像夏天那样活力四射,但却俨然一个个知书达理的少女。恬静的伫立在那里,像是在等候什么。而当你走过森林,你就会感觉自己好像置身于金黄色的世界。秋风轻轻一吹,树叶上的叶子就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摆动着身体飘落下来。在秋风中凄然的飞舞着。在山坡上,在小路边,美得那样凄凉。

  我喜欢花,尤其是菊花,我喜欢菊花的傲霜霜怒放,它的秀丽清雅和他的清丽脱俗。看!那菊花红的似火,白的似霜,粉的似霞,大的像团团彩球,小的像小巧的花灯。那一团团,一簇簇的'菊花正在拔芯怒放。在阳光的照耀下,多么迷人,多么耀眼,多么令人赞叹!

  我喜欢翻旧照片,喜欢看那个留着长头发的女孩。我喜欢小时候妈妈带我漫步海边的那张,喜欢我在北京和弟弟在骆驼背上合影的那张,喜欢和朋友在林间嬉戏的那张,喜欢小学毕业留念合影的那张……它是我成长的足迹,也是我一段最甜蜜的日子。

  我喜欢读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如饥似渴的读着书。我和张晓风一样,不是个非常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国外的散文,有时也会拿几本有关动物的书来细细品尝,偶尔也会勉强自己看一些古代的诗,词,小说。我喜欢里面丰富的内容。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够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2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生机勃勃和春意盎然,它也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

  农村春天的早上能听见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唱歌,放假我和妈妈会去房后的山坡上,在大自然中,在树林里寻找春天的复苏。这时蝴蝶姐姐与蜜蜂姐姐苏醒了,挥动着翅膀飞向院外的鲜花丛中,蜜蜂姐姐在一旁辛勤的采蜜,这时小草弟弟和花儿姐姐陶醉在沉浸在喜悦中,它们都被蝴蝶姐姐和蜜蜂姐姐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一起陶醉了,静静的停留在此刻。

  我喜欢小猫,喜欢它的贪睡,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把身子缩起来,有点像蜗牛壳,我觉得好玩,就逗它,这时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看到我才松口气,然后伸伸爪子打个哈欠,再一次进入梦乡。我家的猫贪睡,那一定是为了给晚上的捉鼠大战养足精神,我们称它战神,抓老鼠很机灵,有它在我家老鼠都不来串门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游乐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玩的游戏,比如:过山车、蹦蹦床、碰碰车、摩天轮等。妈妈会带我去体验那里的游戏项目,在那里玩很放松,有家里没有的笑声,可以开怀大笑,毫无拘束的笑,也很刺激,尤其是过山车那个转弯,妈呀!差点要掉下来,两圈呢!在别的地方都体会不到这种感受,棒极了!

  我也喜欢看书,这时能让我静下来,能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正在看的《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女主人,很有个性,也是个学生,她每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里的很相似,贴近我们小学生的生活,很逼真,最主要的是我看书时,爸妈很开心,他们也给我挑不出任何毛病,家里的气氛很安静,很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在我们屋后的.山坡上,远远就能看见灯笼似的柿子挂满枝头,山坡上的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一串串圆溜溜的葡萄,像紫色珍珠,闪闪发光,还有我妈妈最爱吃的猕猴桃,美味挡都挡不住。

  我爱秋天,不冷不热刚刚好,让人们心旷神怡。它没有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让我们觉得很温柔,收获的农民伯伯们很开心,也不会热到疲惫,他们收获了果实,我收获了知识!

我喜欢作文13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小布头奇遇记》。拿到这本书,我便高高兴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孙幼军。封面上画的是小布头将被老鹰抓住的情形,旁边画的是一些小动物。

  这本书一共有40章节,主要讲了幼儿园的老师们给小朋友们做新年礼物,差一个就可以了。一位老师凑到了一些很小的布头,做出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布头。在晚会上,一个叫萍萍的小朋友得到了小布头。

  小布头是萍萍的了,它在萍萍家渡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有一天,萍萍要吃饭,她把小布头放在瓶子上,但是小布头不小心掉了下来,萍萍把它扶了起来,小布头觉得挺好玩,又故意摔了下来,萍萍真的生气了!便故意不理它。小布头更生气!!它认为女孩儿都是小心眼,便设法离开了萍萍,又阴差阳错地到了农村,路上认识了:电动机、大铁勺、二娃、大娃、田阿姨、老郭爷爷…

  其中,最有趣的.是十九章“一笔挺难算的帐”。这一章讲的是小布头要背4只老鼠当点心吃掉,可它们不知道怎么分,于是决定每人做一首诗,谁做得好,谁就多分。其中,鼠老二的诗很有意思,如下:

  鼠老二,本事大,

  嘴儿尖尖会说话。

  别看今天当军师,

  吱呀吱呀吱呀呀。

  其实,末尾那句话是“老大一死我当家”,鼠老二不是傻瓜,它当然不肯按原句说,便临时改成了“吱呀吱呀吱呀呀”。这说明了老二很狡猾。

  后来,大家一致让鼠老大吃二分之一,老大认为它应该全吃了,它是这样想的:“二分”,就是把一个东西分成两份儿,“之一”就是都给一个人,也就是都给它自己,小布头躺在地上听了这笔糊涂账,“噗哧”一声笑了…

  在一次联欢会上,小布头又回到了萍萍手中,之后,它便和萍萍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新家里!

  《小布头奇遇记》讲的是小布头的一些奇遇,让人们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让我们一起来读《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它会让你们获得快乐、幻想,从中还可以了解到一些写 作方法。现在,就让我们去定购《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吧!

我喜欢作文14

  喜欢,代表一种朦胧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某样美好的事物已在心中扎根,并渐渐生产。——题记

  我初次接触书,是在幼儿园时阅读动画片改编成的漫画书。动画片十分有趣,围绕着主角,上演了无数令人笑意盎然的故事。但在阅读时,虽缺少了人物奇特的嗓音,但无声的大字却更能体现出动画于屏幕背后的真谛。

  小学之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以金庸、古龙等大师的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武侠小说吸引了我的目光。诚然,小说中精彩绝伦的场面描写和五花八门的武功绝学都非常吸引我,但是,真正令我刮目相看的,却是郭靖、黄蓉、段誉等主角机智智慧、善良纯朴等性格和其优秀的品质。在阅读这些小说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在冥冥中,阅读也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进入初中之后,阅读的种子生根发芽。中外名著等真正的好书渐渐地出现在我的书架上。美国史蒂夫。平克的《语言的本能》、英国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吕思勉的《两晋南北朝历史》、钱穆的《中国文学史》、美国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那些外国名著像亲和的友人热情地带领我领略了丰富的外国文化,《格列佛游记》讽刺地抨击了中世纪时欧洲的灰暗。这本书通过描写作者游历过的四个国家,我如身临其境般地了解了当时灰暗的政治风貌。而传统的中国名著更像一位仁厚的长者和蔼地与我说道解惑。《本草纲目》的作者“药圣”李时珍花费数载光阴,编成了世界闻名的医书;西汉太史令司马琰、司马迁父子排除万难,承一家之言留下开创性史学巨著《史记》;东方学问第一人,孔丘,身怀异志,却几乎无人理解这“说乐君子”,但他仍不悲、不喜,完成史书《春秋》。

  书籍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我喜欢阅读,是因为在阅读中,我可以饱尝人生百态的酸甜苦辣,贯览世间万貌的纵横开阖。小小的书籍里,却能包纳大大的世界。

我喜欢作文15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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