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

时间:2022-10-07 00:22:54 作文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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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1

  镜子里的那个女孩盯着我。她那双黑眼睛、一头黑发和一张黄色的圆脸特引人注目。当我注视着镜子里的我,看到了我的外貌是怎样体现出了我的中国血统。然而,外人看不到的是我的那颗“中国心”。

那个女孩

  我生于中国甘肃省,这也许奠定了我对自己祖国的看法。我的许多华裔同学和朋友都是在美国出生的,常常不知道他们属于哪个国家:是属于对生活习惯有影响的中国,还是属于哺育自己成长的美国?我就没有这种矛盾,因为我认定我是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

  我班上有一位生于美国的华裔男孩儿,他说他虽然长相是中国人,但他的内心其实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美国人。而我中文班上唯一的一位美国人却说:“虽然我长着黄头发和蓝眼睛,可我在心里认定自己是个中国人。”这位美国同学在亚洲生活了好几年,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我想,我们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这是一种文化的认同,我怎么能把自己叫做美国人呢?

  中国举办2008奥运会让我自豪。当我紧张地盯着电视屏幕时,我发现,每次当中国队和美国队比赛时,我不知不觉地在为中国队加油。

  在美国当一个中国人真不容易。由于亚裔学生的成绩普遍较好,同学和老师对我们的期望也都较高,所以学习上的'压力特大。自从来到美国后,我几乎每个周末要么做一大堆中文作业,要么就在中文学校里听课。当别的孩子在外面跑来跑去做游戏时,我真羡慕他们!但比起我对我的中国文化的自豪感来,又显得微不足道!

  再看看镜子里的那个女孩,我对她说,我热爱美国,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但我不会忘记我是个中国人。我为我的黄皮肤骄傲!

那个女孩2

  那个女孩,头发长长的,一双褐色的眸子中总闪着泪光,而且习惯用那又长又黑的头发遮住那褐色的眸子,不让人看出那亮晶晶的泪光。

  那个女孩,原来眸子又黑又亮,可因为那个女孩总受到不公,眼泪也就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渐渐的,那双又黑又亮的眸子失去了原来的光泽,也失去了原来的精彩变成了褐色,到最后,那双眸子中的泪光挥之不去,只好拿那又长又黑的头发挡住。

  那个女孩,在校,上课时,同学讲话,提醒同学时,恰恰被老师看见了,下了课,被老师批评一顿之后,什么也不说,回到座位后,静静地流泪,可没一个同学来安慰,都像没看见她似的,于是,眼泪又情不自禁地留了下来;在家,难得勤奋一次,一回到家,打开书包,拿起作业,一阵狂做,突然,大门外咚咚咚地脚步声打乱了她的思路只好想,笔还没放下妈妈就“破”门而入,一进屋,看见了她,就痛骂起来,经精简后,大意是:她妈妈在楼下使劲叫她,可她没回答,她妈妈认为她故意不回答,她解释说,她太认真做作业了,没听见,她妈妈一句“不信”,让她不在解释,独自在“狗窝”里静静地流泪。

  也许,泪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可她不想这样。她希望所有人都能将心比心,所有人都能相信她……`还希望希望自己能每天开心,眼中不闪泪光,希望那褐色的眼睛又能恢复往日的光泽,往日的精彩。

  那个女孩就是充满简单的愿望,有一颗别人不了解的心。

那个女孩3

  我最爱的那个女孩,曾向我许下过最好的愿望;我最敬重的那个女孩,曾与我共唱一曲《时间煮雨》。

  我走过,不停地四处张扬,我希望,在我骑着单车路过那桥头,我能够望见那个我最敬重女孩的身影。她曾跟我说过,那天她看到了我,蓝色的书包,骑着蓝色的单车,“哒哒哒”地从她面前驶过,只剩她那未出口的“兰”,她说,我依然像儿时般,独爱蓝。

  我忘了有多久没见过她,我也忘了有多久未跟她联系,仿佛她从未出现过般。班群依旧很活跃,她是管理员,我望着她的QQ,她的头像属那种我无法懂得的`伤。半年过去,我们变了很多,不再是当初单纯的模样。渐渐,我有了朋友,甚至是比她更厉害的闺蜜。

  我路过,反复地焦急寻找,我只要,在我读过的小学里的榕树下,我能够看见那个我最爱的那个女孩,在那儿,向我挥手,不满的嘟起嘴问我去了哪里。她曾跟我说过,欢子,真想你在我身边,那样就算有人欺负我也会有人保护我,帮我赶跑欺负我的人。我笑笑,曾经的我一度张狂,我的张狂只是想让他人知道,他们是我最重要的人,除了我,没有人能娶欺负他们。

  我想去寻找那两个女孩,我想去实现我们曾经的约定,我也想成为作家,将我们的经历写成一本书,去纪念我们失去也死去的曾经。

  “当初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笨蛋,我还记得这首歌,还记得你爱的音乐,她爱的古风,我爱的文学。

  曾经年少轻狂间,将来悔恨万千时。姐妹恨逍遥无力情,几人能躲藏离别劫?

那个女孩4

  陪我度过漫长的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不仅仅是漫天的作业,更多的是那个眼睛小小,口中喊叫着“友谊万岁”的女孩。可是我清楚知道,那是曾经,永远也回不去的曾经。

  记得小学时,我的性格很孤僻,甚至于十分的不善言表。不知怎么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那个热情似火,天真烂漫的女孩,突然出现了我的世界里。火光照亮我原本黑暗的整个世界,并融化了我心中的积雪。我和她,大概就像是冰与火吧。

  在我受挫时,她是那个会不顾形象逗我笑的.人;在我委屈时,她又是第一个站出来为我说话的人;在我被冷风吹的瑟瑟发抖时,她是那个不顾寒冷将自己的围巾披在我肩上的人。她那一尘不染得真心,让我一个不善多言,甚至决定自暴自弃的女孩,变得试着接受着世界,重新恢复了原有的热情。很难想象,如果没能遇见她,现在的我是怎样的。

  我喜欢她的笑,她笑时,两眼眯成一条缝,嘴角浮起恰好的幅度,是我见过最纯粹的笑。她是我小学六年的阳光,见到她,总是烦恼淡忘,笑对。可是,转眼,六年已过,步入初中,再遇见,却甚是痛心。即使不是形同陌路,但却与曾经的形影不离,相差甚远。每次,与她相遇,没了亲切或略带“互损”的问候,而是彼此不约而同的视而不见。遇见的那一刻,让我痛心,就像是你明明说好送我一颗棒棒糖,你却忘了,而我却在自顾自的生气。没错,就是这么孩子气。痛心,仅是一刻,毕竟,人,总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些什么,而那已失去的,总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

  那个女孩,谢谢你,改变了我曾有的余生。

那个女孩5

  我到现在,都一直记着一年级那个改变我友谊道路的早晨......

  那个早晨我起来很早,吃完早饭没多久,我就踏着晨光走向学校。不知为什么,那一天,我的心情格外好。可能是第六感告诉我,我又将有一个好朋友了吧。

  去了学校,老师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上早读,而是在和一位穿军装的叔叔说话,那叔叔的身旁站着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女孩子。她朝教室里看了看,当她和我的目光直视时,却迅速绕开了。老师到快上课时,才让那女孩的爸爸把她的桌椅搬了进来。然后把女孩拉上讲台,让她做自我介绍。但女孩却迟迟不肯开口,可能是跟我们不太熟悉吧。老师只好代她说了。从老师短短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了,那女孩名叫刘秀秀,原来在第一小学上学,是河南人,和我们同龄。

  总之,第一节课大家都没听好,都在想着那个女孩,我也不例外,再说,第一节课是我最不喜欢的数学课。

  一下课,女同学就把刘秀秀围了个严严实实,争着问她这,问她那。我却没有这样。我一直对她冷冷淡淡,对她永远是昂着头,走过她身边时也是目不斜视。我其实并不骄傲,只是对陌生人我才这样,她和我互相熟悉了,我们之间就只充满友谊了。 经过一段时间,我发现,刘秀秀的学习很好,班里,数她和几个男同学的`数学最出色了。而我的语文却是班上最好的。到后来,她和我都在进步,并且是突飞猛进。我才知道,这个女孩不简单......

那个女孩6

  每当我看见红领巾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想起那个女孩。

  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照常背起书包去上学。要去学校必须通过一段很长的很陡的上坡路。

  与我同行这段上坡路的还有一位推着板车的老爷爷。“嘿哟嘿哟”老爷爷吃力地推着沉重的板车,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往下掉。我想去帮忙,但我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敢向前去。

  就这样,我犹豫了大半天。太阳的光也变得越来越刺眼越来越毒辣。可这段上坡路就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从后面突然窜出来来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戴着红领巾,扎着的羊角辫跑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煞是可爱。后面背着个大书包,脸上一副着急的样子。我不由得猜测:她应该是要去上学的',可能要迟到了吧。

  小女孩望了望那位老爷爷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跑到那位老爷爷的身边笑着说了一句:“老爷爷,我来帮你吧!”

  那位老爷爷空出一只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边说:“小娃娃,不用你帮忙了。你快点去上学去吧,不要迟到喽。”

  小女孩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老爷爷,没事的。还早呢。”不知何时,小女孩稚嫩的小手已经搭在了板车柄上。

  小女孩的身子努力地向后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她弱小的背影,我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惭愧之感。

  我也不害羞了,径直跑上前去帮忙推车。老爷爷看到了笑眯了眼睛:“现在这好娃娃真多。”那个小女孩也冲我笑着说:“谢谢。”我也笑了,原来帮助别人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

  太阳的光照在小女孩身上,照得她的红领巾格外的鲜亮。红光照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一朵漂亮小红花。

  我怎么也忘不了那段上坡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红领巾,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7

  “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这是《2013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何钥的颁奖词,她的生命被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永远定格在了12岁,永远定格在了还差4个月小学毕业……

  2012年9月初,她的病情突然复发,在听说生命只剩3个月时,何玥做出了父母亲人都难以理解的`决定。

  那天,何玥对父亲说,想把器官捐出去,吓了一跳的父亲把何玥骂了一顿,因为按老家的风俗,人死后尸体被剖开无异于大逆不道。最终,父母经不起何钥的软磨硬泡,含泪同意了。11月17日凌晨,何玥在医院里走完了短短12年的人生。凌晨4时,她的两个肾和肝救助了需要的病患。

  在旁人眼里,何玥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家里满满一面墙贴着“三好学生”之类的奖状。2008年汶川地震时,她曾让父母捐出一个月的工资。被查出脑瘤后,学校为她捐钱,她却把钱捐给更需要的人……

  我看到这儿,已经泣不成声了,她和我一样是12岁,却在弥留之际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非常惭愧,如果我是她,肯定用不着病魔动手,早就想不开自杀了!

  何钥的事迹深深震撼了我,我们一定要向何钥同学学习,虽然我们不能像她那么伟大,但我们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那个女孩8

  你一定会记得那个女孩,就在两个多月前,她出现在我的周记里,我们一起看了一场电影,我们曾经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又是周日,又是熟悉的号码,又是熟悉的声音……可世界上最令人遗忘的事,莫过于物是人非了罢。

  因为临近端午,她回来看看还住在这边的爸爸,随着就跑过来找我了,我飞奔到楼下,远远的,就见那熟悉的轮廓,走进一看,哎呦,还画了妆了呐,粉是一直擦到后领窝,胭脂一直摸到太阳穴,擦的白的不能再白了,摸的红的不能再红了,发出一种惹人注意的,难以形容的红光,不过我们之间的默契却一点也没少,她还是站在我可以跌到的一级台阶旁,说的夸张一点,这以便于交谈时,她可以直视到我的脸。跟她聊天时我分明可以感受到环境对于她的影响程度改变,时不时的爆粗口让我有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她说话的语气已经不再轻柔,嗓门大的整条街上的人都要回头看看她,然后,再看看我,我尴尬极了,可她仍面不改色的看着我说笑,说着我找不到笑点的笑话,谈论我不认识的人,我没那没那么热情,只是边走边听着,后来在有些尴尬的气氛中她也安静下来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交集,再见面除了四篇一律的.寒暄,问候和回忆曾经就不知道还有什么话题,那些说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糗事又被搬上来说一遍,惹的哄堂大笑后又是沉默。这是不可避免的,不是么?就像苏轼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就像李清照说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她依旧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一直都是,谁知道她的改变是好是坏呢?不管怎样,我是了解她的,她的未来是不会比别人差的。

那个女孩9

  树上的树枝被风吹的哗哗啦啦地响,摇摇欲坠。一朵大乌云飘到我的头顶上空,哗啦哗啦地下起雨来。我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伞被风吹得几乎撑不住了……

  “明明--明明--”雨中依稀地听到一个老人嘶声地呼唤着。我环顾四周,发现在一座石板桥上正站着一个年逾古稀的白发老人。

  “他在呼唤自己的孙子吧!”我暗暗地想。忽的我脑海里又冒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爷爷。

  这使我又想起了那一次,我哭着喊着要出去玩,爷爷拿我没办法,只好带我去海盐玩,因为街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还尚未懂事的'我对这一切都感到是那么的新奇,我目不暇接的看着,却忘了跟上爷爷的脚步,等我缓过神来才发现我与爷爷走失了。我惊恐地看着这些从身边经过的陌生人,在人群里焦急地寻找着爷爷的身影,紧张的心理促使我害怕地哭了,就在此时,我隐约听到人群中传来“萍儿--萍儿--”的喊声,我疑惑地抬起头,发现了人群中那个熟悉的影子--爷爷。我连蹦带跳地向爷爷走去,只见爷爷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

  “爷爷--我在这儿!”一阵清脆稚嫩的应答,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孩子跑到他爷爷的伞下,俩人一起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雨水打湿了我的脸颊,冰冰的,凉凉的。朦胧的双眼无神地望着前方--我不知道现在脸上的是水还是泪?

  ……

那个女孩10

  那是一个我亲眼看到的故事。

  那一年,我陪着母亲去散步,当我们看着天快黑了,准备回家时,我偶然间看见了一个看起来3、4岁的小男孩儿。他一边哭一边跑,好像是跟父母走丢了。

  跑着跑着,他渐渐体力不支,“扑通”一屁股摔倒在地上,他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可是,没有一个人帮他,人们最多是看几眼,然后就走开了。

  正当我准备去扶起他来的时候,忽然跑过来一个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长得非常清秀,看起来比那个小男孩儿大一点,手里拿着一个刚刚拆开一点儿的棒棒糖。

  她跑了过来,看见了地上的男孩儿,眼里没有一丝犹豫,一下子就把那个小男孩儿从地上拉了起来,又马上拆开了自己手里的棒棒糖,塞到了男孩儿的嘴里,说:“男孩子是不可以哭鼻子的,一定要坚强。”

  孩子就是孩子,有了糖,立刻就不再哭了,贪婪地舔着女孩塞给他的糖,露出了天真的笑容。女孩儿看看他,露出了一个我永远忘不了笑容。

  不一会儿,孩子的`父母找来了,激动的抱着孩子离开了。女孩儿望着他们许久,转身往相反的地方走了,我目送这女孩,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分。

  现在的她,身在何处,在干什么,遭遇了什么,我都不知,我只知道,她留在我心里的,永远是那个天真的微笑……

那个女孩11

  从小,我就对唱歌情有独钟,能唱出好听的歌是每个女孩的梦想,可是幼年的我唱歌很难听,说得严重点就是五音不全,为此,同学们都嘲笑我,我只得暗自悲伤,时常泪流满面......可是上天也是眷顾我的,在我最伤心的时候,一个幸运的女神的到来改变了我,她让我重新塑造了一个自信的自己。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白静蕊,同她的名字一样,她长得白白净净,斯文,有气质,就像仙女下凡,她很漂亮,也很谦和,她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和白静蕊在一起,我就像一个丑小鸭,当我第一次唱歌给她听时,她震惊了,像所有听过我唱歌的人一样的表情,我苦笑着见怪不惊;当我第一次听她唱歌时,我震撼了,她唱得真的很好听,像云一样素,透,她唱得很沉稳、淡定,之后,她答应教我唱歌......

  和她在一起的三个月里,她教我唱歌,她唱一句,我学一句,她唱的和原唱一样的调,所以,我跟着她学就像在跟着原唱学一样,即使一整天都学不好,她也不在乎,有时唱跑了音,我们就捂着嘴咯咯地笑......她从来不摆架子,这也是我最喜欢她的地方,我们说过,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后来,我唱得越来越好了,我们唱过《听海》《那年夏天》《淡淡的歌》《感恩的心》《烛光里的妈妈》......后来,她走了,我们定下了诺言:有一天,我们一定要相遇,然后,唱着歌,实现我们的约定......

  我的`世界是音乐的世界;你的天空是音乐的天空。音乐记载着我们的过去,承接着我们的未来,漫漫长路是我们的阻隔,但歌却是我们的桥梁,它为我们牵线,愿在下个路口见到你,完成我们用友谊铺垫的漫长的歌声之路......

那个女孩12

  有一个姑娘,任性疯狂,大大咧咧。

  有一个姑娘,喜欢听歌,喜欢跑步。

  有一个姑娘,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义工。

  ——题记

  安静,对于我来说,是很难做到的。在我的脑子里,也更加找不到这个词。活泼好动,任性疯狂,大大咧咧,这些都是我属于我的动名词。所以,我做事从来都不经过大脑,自然,也闯过不少祸。但也因为我的自来熟,我从不害怕陌生人,我更会选择去认识。那个姑娘,就是我。

  在紧张的气氛中听一些轻松的曲调;在活跃的气氛中听一些嗨一点的歌曲;在难过的气氛中听一些悲伤的音乐。这些对于我来说,算是一种发泄情绪的方法吧。当然,除了听歌,我更喜欢跑步。在红色的.跑道上,在褐色的水泥板上,不管是什么心情,开心也好,伤心也罢,只要有时间,有场地,我便去跑步。那个姑娘,就是我。

  义工,相信对于大家来说是不陌生的吧。我知道,我真的知道,它比不上歌手那么出名,更比不上明星那么璀璨,但是,它在我的心目中是那么的朴素、默默无闻。一个义工可以用她的微笑去感动他人,更可以用她的行动帮助他人。而我,就想成为这么一名义工,把别人的快乐当做自己的快乐。每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会出现,用行动去帮助他人。那个姑娘,就是我。

  我就是这么一个姑娘,性格活泼,爱运动。

那个女孩13

  轻柔的阳光告诉我,简单的呵护,最长远;平凡的陪伴,最心安;真挚的语言,最动听。初见于她,是在那个美好的早晨。

  甜甜的笑

  开学的第一天,我去得太早,于是就一人孤零零的站在教室门口。不久,听到一声清脆而又温柔的声音——“你好啊!”我好奇的转身看去,只看见一个瘦高的女孩迎面走来。阳光轻柔的洒在她稚嫩的脸上,她嘴角上扬,笑得很甜。我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聊得很开心。那甜甜的.笑在不知不觉间温暖了我孤单的心。

  神笔马琳

  她的画栩栩如生,像要从纸上走下来一般。这也让她的业余生活变得充沛。有时课间会看到她稳重地坐在座位上,拿出笔和稿纸。低头不语,双眼紧盯画笔,时而眉头紧皱,双唇微抿;时而托腮凝神;时而舒展笑颜……仿佛喧闹的世界与她无关。因为画功了得成为了我们班的宣传委员,为班级板报布置付出了不少心血,她叫李婧琳,我们叫她“神笔马琳”。

  腹有诗书气自华

  她的写作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了。正如古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她的不少文章,也最爱看她的文章。她笔下的山水,是有声的,如同你走在幽静的山林中,静听小溪哗哗的流淌;她笔下的人物,是有情的,即使你不认识,也感觉如在眼前。她的文笔总是典雅中透着灵动,古朴中蕴着哲思。曾向她打探过写好作文的秘籍,她莞尔一笑:“读书啊,肚子里有墨水了自然就有得写了。”是啊,“腹有诗书气自华”,难怪她整个人都那么温婉有气质。

  “落叶翻飞过画卷,摊开时间的手掌,你笑起来,乌云散开”。那个女孩,微微一笑,素手执笔,或绘或写,将自己的世界画的斑斓,将自己的生活谱写成诗。

那个女孩14

  在我的脑海里,有许许多多令我难忘的事,这些事有如海滩上五彩的贝壳,闪闪发光。但是,其中有一枚昏暗无光的贝壳,使我一想起它,心里就后悔不已……

  那是暑假的一天,我从同学家回来,惊喜地发现我们小区的草坪上有一张十元钱的'纸币,我望了望四周,看见没有行人。我连忙蹲下身子,迅速拾起这张纸币,忙把它塞进了裤兜里,高兴地哼着小曲儿,又蹦又跳地上楼去了。到了家,我把那一张十元钱夹在日记本里,然后又下楼玩去了。

  我又来到了小区的草坪,这时,我看见一位衣着朴素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瓶子,在草坪上来回走着,嘴里还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十元钱呢?我把它弄丢了吗?……”我想,刚才我捡到的十元钱一定是这位小女孩弄丢的,我是否应该把钱还给他呢?可……,这时,我的脑海里站出了两个人在吵架,一个人说:“你是少先队员,应该有拾金不昧的精神。”另一个人说:“不对,这钱是你一没偷二没抢,来得正当,不要把钱还给她。”第一个人又说:“你看这小姑娘哭得多伤心,把钱还给她吧!”两个人吵得快要把我的脑袋吵破了,最后,我选择了后者,装作没看见小姑娘似的,坐在草地上休息,等待伙伴过来一起打羽毛球,小姑娘哭哭啼啼地走了。

  看着小姑娘那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脑袋像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顿时清醒过来了,眼前闪现出语文老师那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回响起老师平时的教诲:“捡到东西要交公。”。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上楼,把那张夹在日记本里的十元钱取出来,我要把钱还给小女孩!当我拿着钱再次来到草坪时,小姑娘的'身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留给我的只有被夕阳拖得老长的树影。

  晚上,我彻夜男眠,小女孩的背影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也许,我把钱还给她,她就可以买到送给奶奶的礼物了;;也许,假如我把钱还给她,她就不会挨妈妈骂了;也许,我把钱还给她,她就可以买到本子写作业了,第二天就不用被老师批评了……我不敢再往下想了。

  小女孩啊,请原谅我吧!愿我的脑海里不再有这样不光彩的贝壳了。永远都没有……

那个女孩15

  是他们给予了我今生最纯洁的友谊,是他们留给了我最多的回忆。在探索求知的路上,也总是他们与我并肩作战。他们就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那改变我人生的使者。

  上初一之后,在很多同学中,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印象,并非她的美丽容貌,也非她的优异成绩,更非她的身体强壮,只因为她……

  她是我们班上的一个可爱女孩子,成绩平平并不那么突出。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张可爱的胖胖的脸。在这样朴素的.外表下,是一颗美丽又乐于助人的心。

  她是班上一个普通在普通不过的学生。虽然成绩不好,但她踏实,努力,上进。她的踏实也是深受老师的表扬。她还经常帮助班级做好事。

  有一次,她的英语默写没及格,老师让她重默。一下课,她就在班里好好背书。大家都出去玩了,唯有她在那里认真地背书,背会后,就马上去找老师默写,并且提前了很多同学任务。她是个非常踏实的女孩子,即使成绩不是那么好,她也在努力的往前追,没有其他孩子的浮躁的心。

  她很热爱班级,热爱这个大家庭。无时不刻的去帮助这个家中需要帮助的成员。她做任何事也是准时准点完成。她是我们班的考勤员,她每天都认真的去完成他的工作。她同时也为班里拿一些生活用品。同时也是板报小组的成员,她的板书字迹

  工整干净。她每次都肩负着板报的任务,还有检查改正整个年级板报的任务,不管任务有多艰难,她总是尽自己全力去完成。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默默无闻而又乐于助人,踏实,上进等等的优点,守护着这个可爱的班,这个可爱的小集体。她,就是我们的好伙伴。我们都叫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