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2-06 12:38:22 作文 投诉 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称赞不已。在我这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眼里,书就是我生命中珍贵的一部分。

  古人说得妙:“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引我入这黄金屋的书,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狼妈妈》。

  记得那是因为看到朋友看这本书,似乎我和它冥冥之中有种缘分,只是第一眼便深深喜欢上了它,于是我便,撒着娇闹着妈妈买下了这本书。接下来,我就给你讲讲这本书的精彩内容吧!

  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做“木木”她的母亲为了救她而死于车祸,抛下木木离开人世,却因为割舍不下孩子,而化作一只白狼来到木木身边。其中最使我感动的片段是白狼为了和木木团聚不惜冒着危险,后来虽然和木木见面了,却被动物研究所的王所长带领武警,把白狼抓了起来木木追着牢车,可车却越走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木木伤心的在路边哭喊着,两眼一黑便晕了过去……

  这种感人肺腑的'母爱创造了奇迹,深深地打动了我,看到这我的眼眶早已湿润,晶莹的泪花溢满眼眶。可想想我平时的表现呢?不懂得珍惜这份爱,有时甚至和妈妈哭闹,生妈妈的气。妈妈都是为了我好,我却不懂得感恩回报。现在想想,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得不到。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多理解父母的辛劳,把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蕴含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让父母每天都能快快乐乐的。

  这本书是我的挚爱,它将会陪伴我一生,教育我一生。愿全天下为自己的子女操劳一辈子的父母,一生平安!

  我爱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人最宝贵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够获得希望。

  在我所有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在这本书里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人,他有一个心愿是航海,结果在海上遇到了狂风暴雨,去了九个人全都葬身在海底,只有鲁滨逊自己漂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什么也没有。鲁滨逊看着茫茫的大海,陷入了绝望。突然,他看见半个船漂在水面上,他去了船的里面,里面有只羊,还有种子和麦种。他回到了岛上,发现有个野人,把他救了下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靠着顽强的毅力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家乡的怀抱。

  这本书已经跟了我2年了,前几页已经丢了,但我还是没有扔,因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舍不得扔了它。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如:考试失利、完成不了比赛、学不会英语、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作业......

  读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滨逊孤苦伶仃地生活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最后他回到家和家人团圆。

  在我疲劳的时候读读它,我会觉得好了一点;在我的'家庭作业不想写的时候,读一读它我就能坚持写下去。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会成为更好的我们。书本是一位教师,有问题时读一读,你会在书中找到答案,好好地去利用它。

  一开始我是怯懦的,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要学习鲁滨逊的勇气和智慧,所以我要好好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是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生,我家的课外书数不胜数,都是儿童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爱的教育》,虽然有许多划痕,破旧很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是一本破书,但在我眼里却很珍贵。这本书给了大家很多启发,充满了爱的教育,让我一生受益。

  在这一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蒂》,文中写了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忽然撒开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这时一辆马车正往他倒下的地方驶来。罗伯蒂眼见这个小孩将被车子轧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假思索地跳了过去,把孩子救出来,不料自己却被车子轧伤了,我真为罗伯蒂这种行为感到由衷的敬佩。罗伯蒂就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默默无闻地保护别人,爱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爱的教育》写的就是一种蕴藏在爱中的教育,社会还是有些邪恶,我们要让爱把邪恶变成善良,把暴力变成温情,把冷酷变成热情,把狭隘变成宽阔。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赖,这样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爱的教育》启发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多点关爱,多点帮助,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和善良真诚的心。

  这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我,爱是我们生活的核心,在学校里,我们接受知识的同时,更得到了老师、同学给我们的关怀之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每天上学的叮嘱,是一种温暖的爱,一种亲人之间的爱。这本书让我们感到处处都是爱。

  书就是人们进步的阶梯。爱,就在我们身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你最喜欢哪一本书?我读过的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我读了多的那么书,可是,我还是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字叫:《满分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

  《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我们终身不能离的朋友,它把我们从迷茫中带进一个崭新的世界,它能缓解你的情绪,为你排忧解难,为你增喜添乐。

  在我的书橱里有许多书,如《创新作文》、《成语故事》、《增广贤文》……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其中有一本是我的最爱,它就是《格列佛游记》,一本与《鲁滨逊漂流记》一样的历险小说。

  在书中,主人公格列佛经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与慧马国。在这四国的旅行中,格列佛见到了许多人们并不知道的怪事。虽然书中插图不多,但书中的情节总是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的看。像慧马国的那一次经历使我和格列佛都深有体会。

  在慧马国里,是有一些有着人的头脑,人的行为的马与一些性情暴躁,浑身上下都有毛的野胡。它们的'头领则是一位身着棕红色毛,记忆里最强的,思维最敏捷的马。在它的带领下所有的马都过得十分欢快。最主要的是这里的马没有我们人类世界里的猜忌与嫉妒,没有我们交谈中的谎言,他们只会坦诚地对待别人。

  其实在书的海洋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宝贝。在《格列佛游记》中就有,比如说慧马国的坦诚相待。假如今后人类社会里只有诚实,那世界不是更美好?何况有句话说的好啊:“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希望在我的诚心推荐下,这本书会带给你们与我一样多的感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资料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资料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仅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最终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明白是怎样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先,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忙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猫王》。

  同学给我介绍了一本书名字叫《猫王》,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高兴极了,爱不释手。

  下面就让我讲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有一个猫国叫图米国,猫王有两个儿子,一个白猫,叫白布拉,一个黑猫,叫黑布拉。猫王想让白布拉继承王位,黑布拉很嫉妒。在一次战斗中,黑布拉不听劝告,被敌人抓住,幸好白布拉武功高强,他才脱险。

  在他们长大后,白布拉有了两个小儿子,一个左边眉毛黄,一个右边眉毛黄,所以取名左黄拉,右黄拉。黑布拉更加嫉妒白布拉了,黑布拉要伤害白布拉。有一天白布拉的两个儿子在一起玩,被黑布拉骗到万丈悬崖边,黑布拉要把他们推下去,幸好被白布拉遇到救了他们。

  在又一次的战斗中,白布拉牺牲了,黑布拉把事情告诉了猫王,想就承王位,但猫王没有成全他,他一气之下,把猫王杀害了自己成了国王,黑布拉要杀白布拉全家。左黄拉逃跑了,妈妈和弟弟被抓了起来,左黄拉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一只老鼠“贼”。左黄拉和贼一起流浪、战斗,在磨练中他们成为了互相信任的.朋友。他们又交到了新的朋友黄鼠狼。

  左黄拉在逃亡中忘记了所有的事情,是一只老猫帮他恢复了记忆。他才知道他的身世。

  右黄拉被黑不拉用计--认贼作父。在最后才明白白布拉是他的父亲,他宽恕了黑布拉。同时白布拉也夺回了王位。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必须要经历困难挫折和磨难。使我懂得了在困难和磨练中不放弃,要坚持不懈,要信任朋友、爱护家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现在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美好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起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后来,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为国立功,而且非常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后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一直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一高尔基。

  书,是一个能增加知识的东西;书,可以让我感受到快乐;书,能让我们更加充实;书,能……

  多少次我在迷阔中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读书”?哦!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度过了12个春秋,也读了12个春秋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海伦·凯勒的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小时候得了一场重病,也因为这场重病,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是多么向往光明,她是多么想看世界,她无法对父母倾诉自己的.烦恼,所有愤怒都一直在她心中,她不会说话!在安妮老师的启发下,她认识了许多单词,海伦特别高兴,每天都不分昼夜的读着盲文增加知识。

  海伦又学会了说话,她每天摸着自己的喉咙练习发音,之后交到了一些朋友,海伦为了能让朋友听懂她说得话更加努力。

  终于,她考上了顶级大学一一哈佛,她战胜了命运。

  海伦,希望拥有三天充满色彩的世界,她渴望看清父母的脸,渴望看见自己的朋友……三天的时间太短了,海伦并不能看见所有的事物,她只会看到部分事物,可她依然会很满足。

  海伦向往光明。海伦有着超人的意志力,也是这超人的意志力支撑着她,她写过许多著作,也帮助了更多和她一样的人。

  我们也要学习她顽强的精神,因为她让我坚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描写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还描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现实。书里有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我”、三味书屋严厉又和蔼的书塾先生、善良淳朴的长妈妈、日本仙台治学严谨的藤野先生……在先生平淡质朴语言中,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快乐、悲伤与憎恶。

  读罢掩卷,让我深深感动的更是先生的拳拳爱国心,先生远赴日本学医,可看到讲堂上的中国人看着电影中同胞被杀害却无动于衷,甚至拍手喝彩时,便觉医学并非一件要紧事,第一要著是改变他们的精神。从此,先生弃医从文,以笔为枪,以文救国,生命不止,战斗不息。

  先生的家国情怀、民族气节震撼了我,他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这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方向,让我明白了学习和人生的意义:读书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要了解社会民生,关注时事热点,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要把自己的梦想融入到中国梦、民族梦,为国家富强而学,为民族复兴而学。

  从此,我把《朝花夕拾》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时不时取出来翻阅,百看不厌,它伴我成长,它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四四方方一座城,里面住着方块字,天下大事全知晓,多看能使人聪明。”这个谜语的谜底说的就是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的益处很多,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快乐,读书使我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怀特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威尔伯的'小猪一出生就面临被杀的厄运,在女孩菲恩帮助下顺利躲过一劫,威尔伯一天一天长大了,菲恩的父亲决定把他送去弟弟的谷仓,那里有牛、马、羊、鹅,还有一只可爱的老鼠和一只蜘蛛。在谷仓里,威尔伯和名叫夏洛的蜘蛛成了好朋友,我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是要被做成熏肉时,伤心不已。蜘蛛夏洛答应他一定会让他看到冬天的雪。夏洛分别织出4张带字的网,创造了奇迹,帮威尔伯摆脱被制成熏肉的命运。最后,夏洛守住了自己的承诺,让威尔伯看到了冬天的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夏洛,他乐于助人,遵守诺言。为了让威尔伯能见到春天的雪,她牺牲了自己,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威尔伯,他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一次又一次的去求老鼠。他们之间真正的友情让我感动,也让我懂得真正的友谊是互相付出!。

  读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乐于助人的夏洛,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才知道了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故事,这么多的人物,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唯一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自己心满意足。沉浸在凯恩兄妹的冒险故事里久久不能忘怀……直到现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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