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3-06-09 15:56:19 作文 投诉 投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集锦15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2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3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4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xx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9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1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2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3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4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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