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05 18:13:45 工作总结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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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四、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宣传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XX年十二月

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20xx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xx年—20xx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0件,实现经济制裁34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罚款20万元,同时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共受理投诉、咨询、举报688件,均作了及时处理和反馈。其中20xx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55.5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2万元,罚款4.3万元;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紧紧围绕着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物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我局开展节日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查处利用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出动检查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零售商场、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餐饮等18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针对出租车在节日期间投诉比较多,不打表、乱收费等情况,我局在春节前专门印发出租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客运公司及车主进行上门宣传。在年货展销会期间专门指派2名同志进场巡查,规范年货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二)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开始我县市场上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我局第一时间内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超市、卖场、社区便利店、农村地区食盐特许经销商户95家,查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4起,共罚款2100元。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检查。配合5.19中国旅游节,5月10日至17日期间,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旅游景点开展价格检查行动,以前童古镇等景区为重点区域,主要规范景区内的的餐饮业、零售业,具体内容涉及餐饮收费,超市零售、景区内游乐设施收费等明码标价情况。对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四)规范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针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较高的现象,会同教育局、工商等部门对宁海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进行调研,走访了16家学校内的小卖部,5家校外超市,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五)评选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为规范建材市场的价格行为,完善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监督管理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月份我局在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评选10家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进一步推进建材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开展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协助省物价局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饭店电话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责令纠正。

  (七)开展明码实价工作。9月20日我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推进商品明码实价会议,乐购、联华、小小超市、三江超市、加贝等7家企业签署了《明码实价承诺书》,将严格遵守明码实价承诺书。

  二、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在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初开始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对全县18家街道、镇乡进行了全面的农负检查。通过听汇报,抽取村社账目及原始凭证,仔细检查了农居点建设收费中向农民收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其他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有关涉农政策执行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对已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我局重新调整公示牌。

  (二)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1、配合市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局下查与本局检查相结合,在三月份我局配合市局完成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建设、民爆公司、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利、环保、国土等多家涉农涉企收费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3起。

  2、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开展检查。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对人防、规划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服务性收费开展检查。

  (三)开展教育系统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纠风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抽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近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50100元,罚款10000元。

  (四)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

  1、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我局与县纠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宁价[20xx]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xx年1月20日前做好自查工作。20xx年3月7日起我们三家单位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家县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药品价格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如如产科建册2元、妇科建卡20元、儿保手册1元、儿童体检105元/套,荧光检查其他费5元。

  2、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检查。配合市局下查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保医院医疗收费检查。

  (五)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5月份,我局对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商品房经营者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没有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标示,标示不够醒目、标示摆放混乱等问题。

  (六)开展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局于20xx年8月23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宁海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宁海高速服务区加油部、餐饮部、购物部、汽车维修价格行为较规范,但其餐饮、商品价格普遍较本地快餐店、超市高,例如伊利纯牛奶250ml宁海高速服务区4.5元,本地超市为2.2元。

  (七)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县有汽车维修企业28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已开业4S店7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5家。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汽车销售没有明码标价;

  二是代办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汽车销售行业代办保险、代办按揭存在代办服务收费没有上墙明码标价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三是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明码标价不全现象,汽车维修只表示部分维修价格。我局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书,限期责令企业改正;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八)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了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17家,测绘、会计等社会中介组织15家。发现收费违规单位一家,责令县民营企业协会长街分会退还收取的5家村经济合作社会员费2500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一)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回复投诉者,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办结回复率100%。

  (二)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期间,我局制订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纪念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价格监管年活动,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了宣传标语75条,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向市民宣传价格法律知识。

  (三)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今年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

  一是通过撰写我县“12358”开通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价格监督检查的动态信息在《今日宁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5.1节前向零售商业经营者印发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并对较大商场、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提醒告诫函400余份。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8月份我局制定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上门服务,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与“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在宁海红枫生资市场建立了价格服务站,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挥市场价格服务的作用。

  (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随着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成立大会的召开,我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也相应成立,同时在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价格信息,收集、反映群众对价格、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基层价格矛盾,价格监督员每月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检基础工作

  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体检查干部认真学习市物价局《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严格依法行政,所办的案件无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在今年宁波市物价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中,我局被评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廉洁执法。廉政工作对于执法部门尤为重要,检查干部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了价格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六、20xx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违法行为。

  (二)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日常和节日市场巡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市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五)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拓宽价格诉求渠道,注重分析价格舆情,提高价格矛盾快速调处能力,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六)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示范单位。不断充实物价检查队伍,提高检查业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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