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1 08:17:15 工作总结 投诉 投稿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

  为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青团西宁市城中区委员会联合七一路西社区少工委、城中区天圆法律服务所,充分利用“双零”社区、社区少工委等活动阵地,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城中区天圆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与认知程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未成年人筑起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权利。随后,带领小朋友们参观了七一路西社区“禁毒小屋”,采用现场问答、展示禁毒仿真样品等方式,向他们介绍毒品的种类和危害,引领带动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生活理念,远离毒品侵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共青团西宁市城中区委员会将继续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图文结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2

  根据《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20xx年)》工作要点,现将我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交通局在辖区渡口开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向咨询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二、落实交通运输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乡管员和渡工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督促乡管员和渡工对青少年儿童乘坐渡船维持好排队上下船的.秩序,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并应特别注意青少年儿童上下船时的通行安全。严禁青少年儿童在渡口渡运水域嬉戏玩耍和游泳。

  组织开展了以预防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各项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渡口安全设施、隐患排查等方面落实情况。

  三、强化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成年人服务政策落实

  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督促渡船客运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乘客购票免费或优惠政策。辖区客渡船均落实未成年乘客半票及免票政策。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临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规则。组织召开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临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临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等5个文件稿,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事项,细化了的工作任务、落实举措及其责任部门。

  (二)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儿童基本生活

  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按照审批发放程序,及时足额将生活费发放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今年以来,审批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名,减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减员孤儿2名。1-12月,累计为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81.58万元,为14名孤儿发放生活费24.02万元。积极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累计为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金3.5万元,为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3.6万元。

  (三)全面摸底排查,落实监护照料责任

  全面摸排辖区内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同时,合理确定留守儿童被委托照护人,签订镇、村(居)、监护人、被委托人委托照护协议书,落实四方照护责任。止目前,摸排出农村留守儿童418名,其中父母离异的留守儿童210名,父母一方死亡的留守儿童8名。组织7名镇儿童督导员和76名村(居)儿童主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入户探访,详细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动态信息,填写《入户探访登记表》,粘贴在监护人居住房屋明显位置。对摸排出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协议,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补全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提高信息数据精准化水平。

  (四)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打通困难群体获取帮扶政策的“最后一米”。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受益群众2600余人。

  (五)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县慈善协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鸿基金“爱的.图书”捐赠暨“关爱单亲贫困儿童”活动,为20名单亲家庭贫困儿童捐助助学金4万元;以“关爱雏鹰·相伴成长”为主题开展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共慰问全县留守儿童30名,发放慰问金1.5万元。县思源慈善协会开展“思源助学”“安老助孤”等六大服务活动20场次,资助学生100余人,助孤助困11人,捐赠物资资金10.7万元。县弱水公益慈善协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4次,关爱82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效果不佳,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充分;二是儿童工作队伍专职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儿童督导员由乡镇干部兼任,一般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得同时还需要定期做好辖区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爱保护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慈善社会组织等关爱服务队伍较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指导等专业服务的次数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制定完善阶段性工作计划,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利用试点建设的沙河镇社工站,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特殊人群的关爱探视、心理服务、精神慰藉。定期开展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培训。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4

  金色六月,健康童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了保护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六一国际儿童节过后,凫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6月2日到凫山街道萌璨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大班儿童举办一堂精彩的“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知识”大课堂。

  健康大课堂深入浅出的'从家庭生活安全、校园内外安全、自我救助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从“饮水莫过量,谨防把身伤”;“轻微烫伤别惊慌,冷水浸淋最便当,重伤千万莫沾水,速送医院求良方”。“运动在操场,防止受挫伤”教会小朋友在操场上运动自护的小常识和脚崴了采取哪些措施,并对夏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热点问题,给在场的小朋友们做出提醒。

  此次健康大课堂,主讲老师用亲切的话语、贴近现实的事例为孩子们讲授健康成长知识,引导孩子们正确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互动环节,孩子们非常踊跃,不断举起小手,争先恐后的回答老师的问题。老师和孩子们纷纷表示,讲座实用性、互动性强,知识点容易接受,聆听后收获颇丰,有效填补了健康成长知识空缺。接下来,凫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为凫山街道的老师和学生们带来儿童心理辅导、传染病防控知识等讲座,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气氛。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6

  为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继续深入落实这项工作,并将其纳入财政整体工作之中。现将我局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加强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基本精神,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明确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坚持知与行相统一;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就是要从增强爱国主义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市财政局党组以对国家前途、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担负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历史责任,切实推进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为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就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家喻户晓,市财政局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深入探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我局立足学校教育主渠道,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真正把德育落到实处。全市各类学校教育坚持以德育为首,切实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树立正确人才观、价值观和发展观,以教会学生做人为起点,关注学生终生发展。以加强德育工作为突破口,建设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培育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积极推进了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做到了思想道德建设进教材、进课堂、进网络、进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进学校工作评估。继续完善了德育课程的管理和建设,真正使学校的德育课程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提高思想觉悟的主要途径。进一步改进中小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和形式,把传授知识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增强德育课程的趣味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三、创造环境、工作到位

  我局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尤其是重点案发地段、路段的治安巡逻和守护,预防、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感。在全局内继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活动,以学技术、钻业务来影响引导未成年人学知识、学文化、成人成才。

  1.注重家庭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素质,把德育教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充分发挥了家庭教育,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基础性重要作用。,办好家长学校,教导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引导职工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做出表率,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的科学研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社会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务。

  2.在全局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爱我绵竹,我为家乡做件事”活动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五好家庭户”、“文明户”(最佳文明户)等活动,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条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3.强化领导机制,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任务,纳入财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对各科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完善投入机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财政增长比例增大投入。仅今年该项工作就增加投入378万元。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了保证。

  5.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落实了奖惩机制,改进了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目标任务分工,局党组同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目标任务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对完成好科室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在局内通报批评。

  四、20xx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做到常建常新,利用各种活动裁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进一步与社区落实齐抓共管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会议,协调作用,加大职能部门工作整合,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3、按照“导、堵”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我们已形成的组织,强宣传、实活动、造环境、重教育、重投入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健全和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上做出努力。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7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利民社区开展以“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宣传月活动,旨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权益观念和自保能力,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次活动,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

  下一步,社区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8

  今年6月1日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大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17日积极参加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各成员单位协办的“喜迎xx,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讲。从家庭、社会、学校、司法、网络、政府保护等不同角度宣传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倡议监护人依法带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聚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耐心地进行讲解,积极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今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9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核心维系的基础人群,他们正处于人生成长发展的特殊阶段,极易遭受各种危险和伤害。近几年,这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一直受到区委和区政府、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据此,我局对我区近几年来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措施

  校园安全方面:发挥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一是我局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着手,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章程,严格检查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人,设立治安保卫机构41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个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公布共建警官姓名和电话联系方式。各个学校制定了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有效解决了学生在夜间突发性疾病及安全管理问题。我局修定完善了我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学校安全应急处突长效机制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安全值班预警机制,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强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二是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为学生安全提供物质保障。我区各校主动争取各级政府部门资金,积极自筹资金,改善住宿条件,改建运动场所。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关爱学生的保护意识以及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同时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聘任法制副校长和开辟道德法治讲堂,对教职工和学生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四是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学校家庭联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区中小学举办家长学校41所,实现全覆盖。家长学校把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学校与家庭沟通,交流教育经验作为主要内容,使家长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和扶养义务,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师德师风部分:一是强化师德师风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五级责任人制”和师德师风“一岗双责”随事走制度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并落实。二是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与宣传。引导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等规定。三是实施“三查一公布一预警”师德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做好女学生保护、工作履职、师德“十条红线”等方面“夜巡”“巡检”和访查。公布教体局和学校的师德监督电话和邮箱,设置意见箱等,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一评议一激励”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单位)按照自我评议、学生民主评议、教师相互评议、学校综合评议的步骤开展师德民主评议,建立教职工师德管理专档,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干部选拔等的必要条件。五是创新师德建设工作载体,继续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人际关系”“自我认识”“情绪管理”“压力管理”和“团队凝聚力”五项精准团体辅导,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指数,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下一步打算

  第一,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统一、高度、权威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和谐社会顺利实现的重大问题,引起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的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共同参与、重视联动;另一方面,切实把未成年人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执行效果。

  第二,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要以青少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青少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学党史、国史,知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的教育。以“两史四情”教育为依托,增强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做一名遵法守法的青少年。特别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产生厌学情绪的学生要重点关爱。要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清理中小学生在校外租住情况,及时报告有关单位,落实监护人陪住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防和约束机制,积极治理恃强凌弱等校园暴力行为。要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救护处置能力。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

  第三,加强网络规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要从高端网络智能服务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中,创新思维,深化治理。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网络教育,将网络教育列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文明上网。加快向家长普及网络知识,帮助家长指导孩子正确上网,随时关注孩子上网行为,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间。家、校努力引导孩子把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培养创新能力的工具。各级关工委要适应变化,创新手段,进一步发挥“五老”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的对辖区网吧实施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影视制品、各种书店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未成年人远离“两厅两吧”(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的监督管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是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要重视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我市新闻媒体虽然与司法机关联办了《周末说法》栏目,但重视良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的社会氛围还未真正形成。要通过正反两面典型的分析、讨论,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家庭监护,有针对性的开展“孩子的孩子谁来管?”的讨论,对家长有所触动,增强主动监护的责任意识。目前家长要与学校结合,认真纠正以预防早恋替代性教育的错位现象,科学开展性教育,增强孩子的性防范意识。学校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办学效果,增强对家庭的吸引力。要鼓励和支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家长广泛参与的微信群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活动与交流。乡镇、街道办、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的社会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站和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站,开展各种培训咨询活动和亲子活动,村委会、居委会更要定期组织人员入户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发现家庭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各级关工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乡镇、学校、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服务工作。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各级关工委参与社会治理的拓宽和延伸。一是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工作。摸底筛查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无人抚养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以及缺乏有效关爱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群体的不同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帮扶和救助规划。通过教育引导、关爱服务、劝学返校、培训就业等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二是调整关工委“五老”人员组织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各级关工委特别是基层关工组织要适应社会治理服务专业化和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把调整“五老”组织结构和创新服务模式提上议事日程,做出安排部署。三是按照专业化要求组建“五老”队伍,开展专业化服务。把具有家庭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法律援助、社会调研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五老”人员按专业组成工作队伍,深入城乡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四是鼓励支持“五老”人员通过教育途径获得专业资格,组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在民政局注册登记。五是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在政府与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纽带作用,按照社会要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未成年人的社会需求,提出服务项目,由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负责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实施。

  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是需要时间逐渐成长的一个群体,需要各方面的特别保护和对其权益的充分尊重。保护未成年人使他们健康成才更是任重道远,全社会要协调一致、奋发有为,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作出新贡献。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0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联合“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

  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和“益童聚力”项目组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的职能,联合公安、学校、社区等单位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联合市高新区孝天派出所、居民志愿者开展《未保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联合新城幼儿园,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市高新区村(居)儿童主任学习解读儿童相关帮扶政策、《未保法》、儿童自我保护知识,并现场答疑解惑,提高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

  下一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将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益童聚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为支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作用,切实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1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20xx年6月16日,在鄂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鄂州市鄂城区正阳社工联合临江乡临江中心小学在临江中心小学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校园活动。

  本次宣讲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儿童安全自护知识”三个内容进行。

  社工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案例、故事的形式,结合实际,以案说法,以学校保护为例,生动地向学生们进行阐释讲解,帮助同学们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了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社工通过播放短视频教学“海姆立克急救法、火灾、防拐”等相关急救自护技巧,加深了同学们对安全自护教育的认识,让大家更清晰地辨别危险,远离危险。社工现场模拟异物卡喉、流鼻血等生活常见的`危险情景,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解决办法,并被社工邀请上台模拟演练。

  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式,使儿童掌握正确的应急措施操作方法,提高安全自护技能。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将学到的安全防护知识告诉自己的家人。

  本次活动,为增强儿童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让儿童从小养成安全健康的生活习惯、自律、愉快地成长。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6月,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施行一周年之际。

  近日,仁和区法院同德人民法庭法官走进太平乡中心学校,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讲课,并结合同德法庭创建的“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内容,教育未成年学生树立尊法、守法、依法自我保护的法治理念,并动员学生们向其家庭传递依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文明家庭环境,形成良好家风、民风的重要性。

  宣讲课上,法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校园人身伤害、未成年人监护、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多个典型案例,以及与学生们的问答互动,引导学生们思考法律问题,加深学习印象,现场气氛热烈。宣讲课结束后,同德法庭还向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和家事案件典型案例选集。

  同德法庭打造“童心·同德”新型家事审判品牌,通过建立“法庭+学校+家庭+社会”的多边联动模式,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的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教育辐射圈,实现凝聚“童心”以促同心,共筑同心以求同德,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3

  按照工作要求,利用“六一”关键节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及“一号检察建议”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0xx年5月28日至6月9日永和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开展效率

  永和镇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以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为成员的工作组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制定下发《永和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开展效率。

  二、创新方式,注重效果

  (一)组织干部专题学习。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知识培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常识。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利用赶集日在农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悬挂张贴横幅,向广大群众、学生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答未成年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

  2.人民政府、卫生院、派出所、邮政局、农商行等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

  3.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所负责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法治副校长到所负责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围绕“校园霸凌、自我保护”等方面上课,让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师生对自我保护的意识,让师生认识到不法侵害就在身边,提高自我保护认识,运用法律武器,避免不法侵害。

  三、取得成效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了永和镇人民群众、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认识了解,营造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够全面,宣传活动的开展比较少,宣传面不够广。下一步我们将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题培训,注重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常态化开展宣讲宣传活动,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模式。探索具有永和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法治意识,让未成年人保护精神、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总结 篇14

  近几年,区妇联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妇联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xx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xx区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xx-xx年xx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xx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尝“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常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二、深化家庭创建,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区妇联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家庭”、“幸福农家”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争做合格家长、争当合格父母”为主题,广泛普及家教知识;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建立6所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和报告会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家教专家举办报告会4场,有2千多名家长参加,帮助家长树立了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三、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妇联组织的关怀力度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更多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更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做好农村流动和留守儿童工作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xx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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