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10 08:35:42 丽华 总结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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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1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2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实体平台持续夯实。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为群众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今年各站、点提供了50余件导引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宣传氛围持续升温。抓住《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契机,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空中有声音、地面有图像、流动的有覆盖城乡的公交车载电视、静止的'有法援宣传栏、宣传横幅、掌上有信息推送的“立体式”、“全覆盖”法律援助宣传网,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电诈等中心工作,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行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抖音短视频1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6场次,搭台宣传“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3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1400余人次,结合反电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参与县民生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1场次;利用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0余条。

  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案件申请零等待,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推出延伸、延展、延时、延续等“四延”服务,全方位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截止5月底,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援助16件次,4月份上门为桃溪镇受援人王某开展会见,并月4月14日,陪同人民法院法官一同入户宣判。

  四是智慧法援持续升级。中心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受援人可以通过触屏一站式查询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和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内网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群众直接通过网上就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在掌上即可享受到专职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替代跑”,今年内网受理申请3件,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解答咨询27人次。

  五是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落实“首问负责制”,中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按照不低于5%比例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对已办结案件实行卷宗、网上、回访“三审”归档制度,推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差别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件满意度电话回访全覆盖,对个别有意见的受援人,入户进一步回访释疑,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满意度,2月28日,舒城县组织政法系统70余名干警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反响良好。

  二、存在不足

  一是案件进度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疫情影响,这是全市普遍现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往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比例最大,今年的讨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

  二是案例和信息质量不高。案例入库暂时还没有突破,信息被省厅采用的也相对较少。

  三是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援中心工作量大,人员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重点,以保证“三率”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盯紧得分点,争取案例入库、卷宗质量提升、提高信息采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出亮点,继续讲好“法援故事”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人员通过通过亲身经历的办案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通过分享办案过程中的感人画面,凝聚法援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之口,讲述接受援助服务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验,表达对政府和民生实事的感恩,用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分期以抖音短视频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法》做一个宣传系列通过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扩大民生实事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四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见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有信任,在上级心目中有位置,在考评中有位次,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篇章。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3

  xx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

  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

  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的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三)创新方法,把好宣传关。

  以乡镇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6月,我所借安全生产宣传月之机,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12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40人次;出法制宣传专刊12期,悬挂横幅10条,挂图36张;张贴法律宣传标语130余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

  通过树立“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定期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及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解除群众困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了乡镇环境的和谐美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年来,我们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质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法律服务员素质不一,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些同志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没能做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规范、抓推进,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xx乡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4

  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和谐,我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信访、消协、派出所、综治办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着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安排,积极参加上级和县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

  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第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

  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5

  20xx年XX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现将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架构。

  5月初,根据《XX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XX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管理,我县将基层法律服务推向市场化,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XX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插旗法律服务所、三封寺法律服务所暂缓年检注册。目前,通过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全县仅保留了华民、东山、北景港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了“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一律面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严格建档、存档、清档,杜绝案卷内容不全、丢失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全部录入XX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二、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合法执业,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行为。二是对基层法律进行执法状况考评,避免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和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执业人员的案卷进行二次检查,禁止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不得以律师名义进行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根据市局安排,4月23日,我县组织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市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参会的基层法律服务者纷纷表示学有所获、受益匪浅。

  三、加强引导与监督。

  一是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实行投诉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做到违法必究。同时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润三XX”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6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

  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

  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7

  20xx年是全市每个法律服务所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乡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了超多的工作,现就本年度大河北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宣传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普法办的统一要求,我们着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入手,重点普及了《宪法》、《物权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从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乡群众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加大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企业改制等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一年来本人注重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别开展了“法律进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站办”等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法律骨干60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办典型3个,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开发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法律为武器,深入开展邪教斗争,为严打整治创造强烈的法制舆论氛围。透过办班、讲座、出版、橱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全乡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年来,本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把重点转移到积极参与配合党委、政府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上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用心推动调解工作,在组织上向“两个普遍”迈进,在领域上向“两个延伸”。20xx年调整调委会2个,健全调委会1个,构成了更加完备的调解网络,培训调解工作人员42人,使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四次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活动中,对村、组逐一排查,对特殊人进行重点走访,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体性纠纷、越级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调处,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解工作中,本人注重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努力调解出现各种纠纷,确保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企业和下岗职工的这个重点,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维稳工。一年里本人共调解纠纷32件,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5人次。

  三、法律服务工作

  在法律服务工作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研究分析我乡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乡招商引资进程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等不靠,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民事诉讼替理6件、经济诉讼替理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5件、见证10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替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主持调解纠纷30件、协办公证5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带给了法律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站进行了超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结案率100%。受援人员71人。透过法律援助的开展,为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过去了,按局党组和党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今后要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有一个飞跃,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新振奋,在局党组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为本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8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一、具体做法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6月初,我们开展了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重点对2020年终绩效考核存在的明显问题纠错或改进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 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存在问题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三、工作计划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9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效果

  (一)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力度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二)深化管理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三)完善便民措施,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五是落实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通过与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制度,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法律救助双向通道,两年来,共为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到缓交诉讼费六十余万元,减免诉讼费二十八万余元,使困难群众能真正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

  二、巩固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作用

  (一)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去年3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xx召开后,我市及时通报了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情况,督促尚未达标的三个县(市)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完善功能、运作高效"的要求,对照省厅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落实。通过努力,我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已提前一年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在构建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乡镇建站率和村(居)委会联系点设立率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在社团组织以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步伐。同时,为了切实发挥了部门、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中心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各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定期派驻工作人员,给予业务指导。如:考虑到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市中心委派了两名律师驻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半个月,期间为百余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了五十余万元拖欠工资。

  (三)推进"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建设

  为了更好的保障"12348"热线的运行,我市推出了三项举措:

  一是完善专线管理制度。出台了《"12348"专线管理细则》,要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都设立专线接听场所,组织安排专业人员值守热线平台,确保线路畅通。市中心通过每日对各县市"12348"接听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业务指导,率先实现了专线的省、市、县三级无障碍转接。

  二是定期培训接听人员。专线开通后,及时组织了接听人员的培训,提高接听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接听人员的表达技巧。

  三是确保解答咨询质量。市中心开通了两个"12348"专线坐席,聘请了两名资深社会律师值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咨询解答。

  为了更好的落实对疑难问题的预约答复制度,我市成立了由律师协会专业委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团,对疑难问题,预约专家为群众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

  三、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

  (一)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为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走访下基层,法律援助促和谐"活动。活动中,通过走访部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农民工家庭等弱势群体家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程序和咨询电话;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简化程序,现场受理农村贫弱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为低保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使持卡群众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情况报告各类报告近年来,我市活跃着一支百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大学法律专业在校师生组成的,专业素质较高。为了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的效用,每个季度都会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主要是到城区中心广场或周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和社会调查,在法援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

  为了丰富宣传形式,展现法援工作成效,我市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和报纸,陆续报道了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办理效果较好法律援助案件,系统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制度和取得的可喜成绩。通过和媒体的合作,感觉这种形式的宣传是老百姓非常喜闻乐见的,具有广泛的宣传效果。

  于是,市法援中心联系xx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法治》栏目,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拟制作了10期专题系列报道,全面报道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扶贫、助弱的服务宗旨和现阶段的工作成果,目前已制作了6期。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在多方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服务,扎实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10

  今年,我所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司法局、乡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本着“应援尽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半年来,我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3人次,代书各类法律文书7件。现将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我所加强村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建设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村,深入到各村民小组。同时与派出所、民政科、劳保所、妇联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实现信息畅通、快速便捷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根据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我所业务规范化标准;

  二是为积极发挥村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我所制作了便民联系卡,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设立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创新开通了司法所微博,多型式多渠道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是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凡是涉及农民工工伤及劳务报酬纠纷的案件,一律零门槛受理。

  二是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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