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产管理总结

时间:2022-08-11 20:20:10 总结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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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产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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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产管理总结

扶贫资产管理总结1

  一、加强扶贫资产资金项目管理

  (一)深入开展扶贫资产排查。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切实加强扶贫资产项目管理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统筹谋划好20xx年扶贫项目的意见》(合扶组〔20xx〕3号)文件要求,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进一步摸排核实,已将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据统计,我县20xx-2022年已纳入资产管理资产数额17.39亿元,包括经营性资产3亿元,公益性资产7.83亿元,到户类资产6.56亿元,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跟踪。

  (二)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在确定资产权属和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年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县、镇、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建立扶贫资产四项清单,即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管理清单、效益清单,按季度对资产实情进行核查调整,做到账实一致、家底清晰、责任明确、收益直观。

  (三)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护。严格执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资产分类,逐个扶贫资产落实主管部门、镇、村“条线”负责人,明确管护责任,对资产运营管护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扶贫资产风险漏洞,严防资产流失和减值、灭值风险,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及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处置等要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镇村及县直主管部门对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我县积极探索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出台了《关于创新实施扶贫资金资产收益的'指导意见(试行)》、《县扶贫资金项目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完善扶贫项目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坚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等方式,实现有条件受益,切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村集体收益重点用于资产运营管护、双基建设、产业发展等,最大程度发挥扶贫资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二、统筹谋划好20xx年项目

  (一)着力完善新时期项目库。为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县以产业发展项目为重点完善县级项目库,指导镇、村充分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及产业基础,着重围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等方面积极谋划产业扶贫项目,采取跨村联建、飞地入园入区等方式,突出标准化厂房、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二产、三产类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形成物化资产,促进一产结构调整、二产转型升级、三产服务增值。目前全县20xx年项目库共纳入扶贫项目129个,总资金4.96亿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66个,总资金3.73亿元,占比75.2%;基础设施类项目59个,总资金1.13亿元;其他项目4个,总资金0.1亿元。

  (二)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截止目前,我县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0万元,市级资金11349万元,批复项目66个,资金匹配及时率100%。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要求,以扶持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着力点,特色农业产业园、冷链仓储、扶贫商超等产业扶贫项目7个,安排资金1632万元;以补齐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为着力点,落实基础设施扶贫项目59个,匹配资金11067万元。同时,已遴选18个产业园和资产收益项目申报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

  (三)全项目链跟踪督导。充分发挥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协调小组作用,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发改、住建等成员单位抽调行业专家联合会审,对项目用地、建设规划、实施风险、收益回报等方面充分评价论证,实行竞争性立项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专人专班,跟踪项目招投标、备工备料、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决算、运维管护,确保项目实施得了、绩效发挥得好。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一)积极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我县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正在拟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实施方案,将结合农村低保调整工作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四类人员”进行全面的摸排认定。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对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帮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实行分类分层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大力发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

  (二)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要求县直各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抓紧对我县现有帮扶政策进行研究论证,优化调整。政策出台后,将及时抓好兑现落实,普惠性政策严格按标准执行到位;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按省市部署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对变动的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体制机制衔接。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出台“一线为民服务”方案,继续实施“县干包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实现工作体制机制有效衔接。继续落实驻村帮扶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村进行了摸排。着力做好重点工作衔接。做好“产业帮扶”衔接,打造现代农业“510升级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规模集约、优质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做优做强稻渔综合种养、绿色蔬果、特色经果、优质粮、名优茶、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做好“就业帮扶”衔接,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定和援助,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已开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信息月监测工作,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就业帮扶,截止目前已有30057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做好“社会帮扶”衔接,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实施我县社会扶贫“三大工程”。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现场观摩会为契机,全面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做实扶贫资产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扶贫资产管理总结2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区围绕“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对20xx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形成产权分明、权责明确、管护规范、受益公开的管理机制,强化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保障了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掇刀区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科学认定分类、依法依规确权予以了明确和规范,为加快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对各类项目资产进一步细化。

  扶贫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截至目前,形成资产项目624个,形成扶贫资产30862.6147万元。其中:到户类资产1839.2229万元,89个项目;公益性资产26045.5340万元,502个项目,经营性资产2977.8578万元,33个项目。

  (三)对涉跨镇、跨村的扶贫项目资产确属进一步明细。

  跨镇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归区级主管部门;跨村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归当地镇政府。

  (四)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包括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水利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

  (五)对扶贫项目资产权属进一步规范。

  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记。掇刀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各部门根据《关于掇刀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的公示公告》制定本行业主管部门的确权文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开展资产移交。截止目前,全区共确权资产624个,确权金额30862.61万元,其中确权到区资产19个,确权金额3214.4万元;确权到镇资产28个,确权金额1327.5万元;确权到村资产488个,确权金额24481.49万元;确权到户资产89个,确权金额1839.22万元。

  (六)对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管理进一步完善。

  在确定权属基础上,明确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村的职责,对形成的资产登记造册。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管理扶贫资产总账,镇(街道)、村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并进行公示。在后续的管理运营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需要进行处置的,按照产权所有人处置资产的决策程序进行。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收入依法进行管理,并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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