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1-04-26 18:27:36 总结 投诉 投稿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提起纳税服务,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优雅整洁的办税服务大厅,面带微笑、文明礼貌的税收工作人员,其实这仅仅是纳税服务的一个浅层次方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1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不公平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2

  今年初,根据县局下发的《20XX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我们稽查局精心策划,制定了《20XX年纳税服务目标任务分解表》,并在实际稽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纳税服务工作,打造有稽查特色的纳税服务项目,现将今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总结如下,同时对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谋划:

  作为稽查部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将每一起案件查深查透,严惩不法分子,加大稽查的.震慑力,为守纪守法经营的纳税人打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为此我局从四分离入手,采取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1、进一步完善稽查选案工作。

  助推我县企业发展软环境建设。坚持选案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把风险管理理论引入稽查选案,提高稽查应对的准确性,发挥好稽查维护全县良好的税收秩序和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作用。我们在选案中坚持六个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案源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涉税资料,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把风险疑点多的企业作为案源。

  二是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税收调研和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规企业作为案源。

  三是把有关部门移送、转交及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作为案源。

  四是有效鉴别群众举报案件,对举报线索不清,报复举报而不署名或无事实杜撰的暂不列入案源。

  五是从优化税收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上市和计划上市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非举报和协查案件的,一般不作选案户,督促企业自查。

  六是取消了纯人工选案的日常检查,避免了主观人为造成的失误。

  2、突出检查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检查力度。

  一是杜绝随意取证。注意把握效率原则,检查中减少检查随意性,避免查而不定,在提高稽查效力的同时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坚持做到两人以上检查,集体决策的原则,严肃检查人员工作纪律,强化稽查内部监控,稽查取证时注意来源合法、途径合法、手段合法、形式合法和程序合法。

  二是严格执行预案管理制度,每一户企业在入户检查前都要进行充分的资料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提高检查准确性。

  三是严格推行说理式执法。对今年检查的每一户企业都进行了说理式执法,把“说理式执法”作为日常考核办法之一,列入考核范围,从头开始,有序推进,促进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推广。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查大案、办要案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创新检查方法,提高稽查的办案速度、打击力度和震慑广度,引入税务稽查侦查的理念,实现由传统的“就帐查帐”方式向办案方式转变,站在稽查办案的高度去开展检查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查深查透,力排干扰,办成铁案。今年以来个案均值是去年的两倍,彰显稽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税收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威慑力,有效地净化了县域税收环境。

  3、突出审理,充分发挥审理的把关作用。

  一是审理部门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坚决退回补证,今年被退回补证的案件就有5件。

  二是审理提前介入检查环节,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文书的规范等严格把关,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

  三是严格集体审议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发生。

  四是审理环节注重纳税人陈述申辩。对被查对象或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要求审理人员认真对待,树立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五是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今年以来未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案件和卷宗的整体质量都有大幅提升,经市局执法检查和县法制局检查,未发现任何执法问题,获得较好的评价。

  4、加强部门协作办案和第三方信息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稽查局邀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地税局稽查局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就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做好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税警联合办案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会商。

  5、注重执行,在法制化、人性化执行中把握好税企关系。

  一是在执行环节中注重帮助企业协调安排资金,减少企业由于迟缴而形成的不必要的税收成本。

  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已查案件的回访,现场解答有关涉税问题,实现零距离纳税服务。同时,认真听取被处罚的纳税人对我们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改进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综合执行的水准。

  三是重视对执行有困难的案件的执行,确保执行率。首先是取得稽查内部各股室特别是检查和审理股室的支持,再是将有经验的老同志安排在执行环节。到目前,稽查准期执行率达100%。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我们结合实际稽查工作特点,推出了五项纳税服务新举措。

  一是实行检查计划制度,科学制订稽查方案,坚持查前备案与告知。

  二是创新合理稽查前置,坚持查前充分辅导。对重点税源企业查前动员自查,先发放《纳税人税收自查函》,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辅导,提醒纳税人借此机会予以自查补税。

  三是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推行查后建议制度。要求稽查人员把税收宣传工作贯穿税务稽查工作中,“做到人人都是税收服务的窗口,个个都是税收政策的宣传员”。要求稽查人员在稽查结束后,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纳税管理,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纳税水平。

  四是推行查后监督回访,坚持公正廉洁执法。20XX年我局继续在税务检查中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发放《税务稽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理由,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真正体现纳税人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地位平等。

  五是明确检查期限,严格推行办结制度。针对企业的不同类型做好查前预案分析,科学设定检查期限,严格将检查时间控制在检查期限之内,杜绝因检查期限过长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纳税服务工作存在一定影响的几点:

  1、少数干部工作进取意识不强,缺乏事业心。

  2、由于稽查工作风险高,干部畏难情绪时有表现,影响案件查办进度。

  3、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现象十分突出,内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队伍缺乏活力,后备力量薄弱。

  为了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我们稽查局经过精心谋划,初步形成了明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围绕“四突破”提高稽查质效

  一是活化现有机制,助推稽查质效。以现有四分离股室机制为基点,以明年副分局长和股长竞争选岗为契机,努力优化人员配置。将审理环节和执行环节有计划的进行前置,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执行准期率。

  二是完善项目化检查,深化稽查质效。努力加大选案风险点的有效甄别,在查前分析的基础上,细化检查项目,科学有效的制定检查方向,提高查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是改进查帐手段,放大稽查质效。努力深化查帐软件在案件查办中的分析功能,继续加强第三方信息的采用,继续开展税警联合办案,国地税联合办案,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

  四是提高稽查人员素质,保证稽查工作质效。继续开展好各类专门和综合业务培训,重视在查帐实践中的学习,以查学查,实战锻炼,开展业务交流和案件点评,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继续做好“郑长轲工作室”业务骨干的带头和引领工作,不断开拓人员培训的渠道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力支撑。

  (二)努力深化稽查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从打击和震慑出发,继续发挥稽查作用。

  一是认真参加县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活动。稽查局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参与县局风险特征指标分析和风险特征库的建立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做好高风险户的稽查应对工作。

  二是进一步行业案例分析工作,提高以查促管效能,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涉税案件走向进行分析,暴露其发案规律,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通过案例分析和稽查建议提高稽查在管理中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稽查在专业化管理中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稽查的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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