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女人

时间:2022-10-01 10:14:10 美文欣赏 投诉 投稿

美丽的女人

  (一):

美丽的女人

  爱读书的女人最美丽

  有这样一些女人,她们喜爱书。买书、读书、写书,书是她们经久耐用的时装和化妆品。普通的衣着,素面朝天,走在花团簇锦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反而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们显得与众不一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名言对她们是再适宜但是了。

  爱读书的女人最美丽正因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对于书,不一样的女人会有不一样的品味,不一样的品味会有不一样的选取,不一样的选取得到不一样的效果,因而演绎出一道女人与书的风景线。

  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干,她们比较注重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她们的人生境界,使她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有的女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她们喜爱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悠哉哉的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了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女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十分可爱。

  还有的女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者只是附庸风雅,她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新闻。她们比较实际,有点儿俗气,好在她们读点书,能通晓一些事理。

  书能够影响人的心灵,人的心灵和人的气质又是相通的一个人要想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漂亮或者具有吸引力,那就去读书吧。

  读书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喜爱读书的女人,学历可能不高,但必须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女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个性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有人描述,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透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她们做事会思考,知道怎样才能想出办法。她们智商比较高,她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里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拒绝盲目;她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因此我喜爱读书的女人。

  读书足以怡情;

  读书足以博彩;

  读书足以长才。

  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

  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

  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读史使人明智,

  读诗使人灵秀,

  数学使人周密,

  科学使人深刻,

  伦理学使人庄重,

  逻辑修辞学使人善变。

  用一颗豁达的心去读书,才能体味书中的微妙之处,汲取书籍中的养料。一本好书,相伴一生。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自有黄金屋,学习别人的优点,你将成为一个精品;学习别人的缺点,你将成为一个废品,有为才有位。

  女人伴着岁月读书,读得多了,也想写自己的书。女人把生活中的甜酸苦辣,把生命中的春夏秋冬,写在纸上然后变成铅字,别人就在读她写的书了。

  女人写的书,笔触细腻而温婉,思绪灵动而敏捷,字里行间,溶入女性独特的精神气质和心灵体验。她们对生命过程的阐释,对生存状态的抗争,对人生价值的追求显示出一种参与社会的职责感。如今,女人写得书,不仅仅女人爱读,男生也爱读。

  读书的女人把大多数时刻耗用在读书上,读书对于她,是一种生命要素,是一种生存方式。与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某些漂亮女人相比,她是懂得持续生命内在美丽的智者。

  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齐,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多读些书吧,读些好书,知识是惟一的美容佳品,书是女人气质的时装。书会让女人持续永恒的美丽。

  我喜爱读书,也喜爱爱读书的女人。

  (二):

  女人的美丽

  沉静的夜,习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写点什么。此刻的我,思绪却有些凌乱,苦思冥想,也写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应对着江山那些文采飞扬、思维敏捷、知识丰厚、见解独到而备受读者喜爱的作者,看着自己这些浅薄、苍白、空洞的文字,感觉自己有些文思枯竭,有种“江郎才尽”之感,少了灵感的触动。

  此刻的我不由自主的扭过头,扫了一下书柜里排列有序的书籍,似乎想从那里能找到一点点灵感。我站了起来,走到书柜前,仔细的翻看书的目录,期望它们能触动启迪我。瞬间,我看到了在书柜的一角,摆放着两本看上去似乎有些旧,书的纸张都有些微黄了,我知道那是母亲读过的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和《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这两本母亲留下的自传体小说。搬了好几次家了,我都没有舍得丢弃,正因这是我喜爱的俩本励志的小说。她们的美丽一向是我心中的偶像。我前后不知看过多少遍了,故事的情节我几乎都能背下来。但还是百读不厌。

  取下书来,我慢慢的翻阅着,看到很多地方被母亲圈过的笔迹,母亲的絮叨话又在耳畔响起了,母亲总是说:女孩子不必须精通诗琴书画,不必须博览群书,但必须不能浅薄。要好好读书,多读书,才会知书达理,才会气自华,才会懂得怎样为人处世,才会成为一个内心丰富,有智慧,有魅力的好女人。我从小受家庭影响,个性是受父母的耳濡目染、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喜爱藏书。虽然藏书不是很多,但是毕竟能够有书可读。“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喜爱书,喜爱读书,虽然谈不上博览群书,学富五车,但我读书兴趣广泛。书一向在充实了我的生活内涵,丰富了我的人生。

  我从不因被曲解而改变初衷/不因冷落而怀疑信念/亦不因年迈而放慢脚步。这是董竹君97岁时在自传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页面写的一段话。我被她的精神所感动,所动容……这是一位世纪老人坎坷的经历。董竹君,一个洋车夫的女儿,12岁被迫沦为青楼卖唱女,凭借她天生丽质的外表,秀外慧中,聪明伶俐的性格,偶尔的机遇,让她结识了革命党人,从而跳出火坑,成为”督军夫人“。婚后,因不堪忍受封建家庭和夫权统治,再度冲出樊笼,只身去日本求学。一个弱女子在千里迢迢的求学路上,历尽艰险,饱受磨难。她从一个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的青楼女子,成为一个睿智,温文尔雅,气质超脱,有着自己独立的精神世纪的魅力女人。成为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在她97岁高龄时发表了自己自传体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她的成功证实了成功是分两半的,一半在上帝手中,那是宿命;另一半在自己手中,那是拼命。

  “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啄壳的雏鸡,用那尖尖的小嘴,不断啄破外壳,最后有一天伸了伸脚,展翅一跳,跳到了壳外面,看到了一片葱绿。我最后不仅仅被周围的世界所吸引,而且我自身的存在,也吸引了周围的世界”这是《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的作者周励在代序中这样说自己。1985年30岁的她,不甘心在上海外贸一份安逸的工作,带着40美元到美国求学。在异国他乡,她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受到怎样的欺凌,她从来不肯低头屈服,克服了很多的困难,刻苦学习,博览群书,认真做人,做事,她一向在奋斗,总是在设法改变命运,在艰难中仍然憧憬着未来。只有短短的几年的时刻,她用自己的发奋证明自己价值。她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俯瞰着纽约全城,远处一扇扇高大的窗户,映衬着深蓝色的天空,即便是在深夜纽约也是这么美。在那里,在这个窗口上,我找到了世界上最适合我的位置。”她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公司,在曼哈顿是街心公园有自己的公寓,她有一个爱她的丈夫,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周励在自传体代序中写的“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百分之十五靠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百分之八十五要靠人际关联和处世技巧。”这段话她引用了美国教育家卡耐尔的话。她说:“能够从我这本书中得到一点启发,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认识到命运是能够改变的这个道理,那对我来说是极大的安慰了。”是的!作为与作者基本同龄人的我,无论是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上这两位魅力的女人都给予我很大的帮忙与激励。虽然我这一生不必须是成功的,但我并没有遗憾——正因我发奋过了……

  我掩卷深思,感叹道:女人自爱,胜过所有的人爱自己。女人自尊、自重、自爱,是女人最能摄人心魄的美丽。

  (三):

  美丽的女子

  但凡世间美丽的女子,我们总会冠之以姐姐的称呼,只是家里的,邻近的我们就叫做姐姐,总觉得她们的美丽让人踏实而又感动;而那些画里的诗里的,我们在姐姐前又加上了两个字——神仙,正因总觉得这样貌的美丽不真实!

  ——写在文章前

  三毛说,皇冠里有两个陈姐姐,一个是她,而另一个就是琼瑶!而三毛,从我知道她在那里的家人都这样叫她之后,不自觉地就也拿她来当作自己的姐姐,正好家里少了一个能够这样貌称谓的人,因此也不管她愿不愿意,我都在心里面这样貌的想当然了!但是对于琼瑶,我却一向以来都不能拿这样的称呼和她联系起来,总觉得她不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女子,因此又哪里敢拿姐姐这样貌的称呼来叫她。直到前不久,再翻三毛的文章,才忽然之间好像顿悟了一般,其实琼瑶也是姐姐,但是当然不是我们平时那样貌的叫法,叫她的时候我们就应在姐姐前面加上两个字,然后读起来就会觉得舒畅很多,也会贴切很多,那就是——神仙!而这两个字似乎自古知来就是为这样貌的女子的准备的!

  因此,三毛是我一向以来的陈姐姐,而她,是三毛的陈姐姐!

  我的陈姐姐,怎样讲,一向以来就是我最不敢去碰触地人,虽说,心里面会觉得她很亲,同样,会在读她的书的时候,为她哭,为她笑,也为她感动!从初识她开始,就渴望着能和她有一样,骑着一匹马去看看那个美丽的撒哈拉,看看那个她在沙漠中铸就的罗马,看看荷西送给她的骆驼头骨,更要看看她那两个能代表情绪小人,然后在一个美丽的沙漠黄昏里,坐在她那个铺了一片洁白和装扮了蜡炬的桌前细细的品尝一番她中国餐馆里的特色菜,把自己沉醉的落日的余辉里不再归来!等到之后和她熟识了,才发现原来她这样的才情女子正因有了超乎于常人对生活的热爱,在她的生命里才有了超乎于我们想象的欢乐与悲苦。一年又一年在异乡的漂流,她也有想回来的时候,尤其是荷西离开的那段日子,在那个岛上的小屋里,它是怎样守着荷西度过他们在人世的最后一个夜晚的,而之后的日子,它又是怀着怎样的情绪一次次的穿着彩衣去那个留有她们最后记忆的地方看那个早已长眠地下的人的,然后又是怀着怎样的情绪用鲜艳的的颜色在墓碑上一遍又一遍镌刻对他的思念的,好像这些我们早已无从知道,正因我们已没有机会听她亲口说出,但是别忘了,她还有留给这个世界的礼物在,她把用一生的时刻写好的文章留给我们。字里字外,不见丝毫的渲染

  ,也不见那些所谓的悲情,只是真真实实的她的存在,但却足以让我们一次次的为她流泪也为她感动,同时也为她喝彩。她告诉我们:真正的生活就该那样,用双手,但更该用心:真正的感情其实也但是如此,有爱,但更要有情。而她自己,也一向就在拿生命向我们诠释着这所有的一切,不仅仅如此,而且一向以来都演绎的相当完美,直到最后,随着那一缕香魂彻底的消散在我们的视线里,然后再也找不到了她来到过的踪迹!如今想来,对于她,也仍只是深深地记挂和怀念,如果非要再多上一点,那么也就该是不舍!对她本人,也就真的只是好喜爱!

  但是,细细回想起来,这两个姐姐,似乎知晓后者更早一点,从那些个初识小说的日子开始,就一向是她在伴着我走,走过窗外,也走过烟雨蒙蒙,好像也曾在闲暇时领略过一番那在水一方清幽,还曾在那一抹翠绿里走过那一地的黄叶遥望过碧天里满满的洁白。因此,在潜意识里总觉得这样貌的女子肯定不会属于我们的这个时代,如若再配上她文章里的那份才气,几片是她愿意,我们又怎敢留她在这样的世界里独自孤单!

  而我的陈姐姐却说这样的女子嫁给了深夜里的盏盏孤灯,她戏里戏外总是别人的天空,她把自己放在别人的故事里不愿退场。每次别人的新故事上台的时候,她总是躲在远处遥遥的观望,为他们流泪着,也为他们感动着,就好像台上的他们在演绎自己的经历一般,沉醉在里面不愿意出来,等到他们的故事谢幕了,她又开始把自己关在了那个好像是她全部世界的书桌前,用缠着纱布的手指开始那一成不变的也不知已经上演了多少时日的故事,好像永远也都不会有谢幕的一天!因此我的陈姐姐劝她说,要她不好只记得别人的好,生活里的每一天对我们来说都太难得了,在我们还有资格享有的时候何不好好的撒谎那个演一番自己的故事,让戏里戏外的的人为自己喝彩呢?也因此我的陈姐姐说要送给她一匹彩色的马,让她骑着去走天涯,去过自己的人生。

  时过境迁的这天,惟有在那里替自己陈姐姐问候她一声:“当年的那匹彩马是否依然安好?”

  美丽的东西总会让人不敢轻易碰触,而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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