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的随笔

时间:2022-05-12 04:05:17 美文欣赏 投诉 投稿

美文的随笔

美文的随笔1

  时光易逝,少女的时光透过枝叶向她们涌来:艳阳与琵琶,青灯与黄卷,清晨玉露惹舞袖,黄昏疏雨、泪湿秋千。江南女子,抑或身处烟雾蒙蒙的四川,抑或身处烟柳画桥的苏杭,爱与美弥漫了她们的日常。浓情氤氲,如青烟袅袅,风流百端。江南女子自有东方女子的温婉,更不缺她们的情烈,她们活得光芒四射,日出江花红胜火。她们能活出女性的风采。而女性的昂扬与江南的优雅是分不开的,正因为有了优雅,才有了群芳争艳。 江南女子一笑语一举步一转身,寻常吗?却又如此传神。她们脸上的一抹娇羞居然染得山林皆醉,莫非闲适的心境也被染醉?江南女子明亮的笑容,如同净空,不会掠过灰色的云影。站在桃红柳绿下,她们薄面比花红。墨客说江南女子纤手玉指,犹如冬雪花枝。

美文的随笔

  居易曾经说过:忆江南,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有人说,江南,它的美,要追溯到越国的西施。浣纱戏水,莲动渔舟,鸟鸣山涧,清风拂柳,再加上西施特有的美,一曲江南溪水的曲子,一幅江南女子的美,一个劳动人民的智慧,都给体现了出来。有人说,江南是中国五千年文化长河里的最美丽的花,而苏州就是这朵花上的蕊。这是这蕊芬芳的散发,人们才知道江南,认识江南,了解江南。可以说,苏州,是中国文化的窗口。在这里,你可以见到虎丘,这种禅宗与山林合为一体的园林,也可以见到拙政园等式的建筑,了解他,你就会莞尔一笑,仿佛穿越了时空。

  每次去江南,大抵是在春暖花开的三四月间。去的次数多了,便萌生了探究江南真谛的念头。江南是烟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江南出芳草鲜花,出才子佳人,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江南又是英雄辈出的地方。古往今来,这里孕育过诸多骁勇的斗士。那锐利的兵器——剑,也是源于江南的吴越。是什么力量使得缠绵悱恻与凌厉强悍这两种悬殊的气质能够天衣无缝地契合一地,且生生不息,历千年而不朽呢?我一度大惑不解 江南的男人也温婉,温婉中也不乏“烟波钓徒”。江南的男人爱垂钓,鱼儿在钓杆上的剧烈晃动宛如春心颤动,垂钓者陶醉于这个刹那。江南男人的血,如滔滔长江之水,从古流到今。 江南男人的内心独白如江水,不舍昼夜。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丫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江南女子沉思上了俏脸,爽朗布于眉梢,干练与明快连接了她们的语音和举止。

  梦里,你撑着红色的绣伞,踱步在充满春意的花丛间。细风中,雨飘忽如雾,单薄的倩影,让我生出“楚楚可怜”的愁绪。春草如洗,调皮的阻绊着你闲逸的脚步,打湿了粉红的丝边裤脚,也湿透了你寂寞的心情。远眺着雨中的青山,脸上的忧郁诉说着你的落寞。“和风细雨不思归’,你就站在那里,望穿了千山,望穿了秋水,望穿了前世轮回。梦醒后才知道,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只有在江南才有的梦境。我居然与李商隐做着同样的梦,他在千百年前就说“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江南的美,是朦胧而古朴的,是树下悠然落棋,是花间醉然品酒。是庭中淡然品茶。绿水萦绕着白墙,红花洒落于青瓦,蜿蜒曲回的小河在清晨和夕阳中浅吟低唱。乘一叶扁舟撑一支蒿,穿行在青山绿水中,两岸是历经风浪的班驳和亘古柔情的飘零,一泓清水所承载的,是似水流年的痕迹和沧桑。

  环境造就人,江南女子也是如此。江南所指何地,大致是长江中下游流域。这一带地区属于我国版图的中间地带,气候温润,水土柔和;社会经济开发较早,物产丰富,人民安居乐业;重视文化教育,人文荟萃,人才辈出;多数时代不是政治中心所在,社会观念比较务实,开放;战争影响相对较小,人们习惯于过平静安逸的.生活,性情比较平和;凡此种种,都使得这一带生长的女子往往具有别处女子所缺少的一些优点。江南的的幸福便在江南女子的昂扬与多姿了。江南女子的美有如碧玉温润,有如髻鬟始掠,她们的身材,她们的步态,天性中有她们的柔与刚。 江南女子柔柔的美目、软软的语音仿佛融入了几许北国的情调。

  三四月的江南,春雨不紧不慢,疏密相间,是否轻柔似母亲之手,缠绵似微风飘逸,轻抚浸润着山山水水?天色微明,雨露如轻歌曼舞的姑娘在花草叶面跳舞,阳光出来一照,露珠变为蒸汽,若仙女一般轻烟缭绕升向天空。山也清秀,水也丰盈,人更显得精神。你瞧:天空总是带着一份朦胧的妖娆,烟雾缭绕,似梦似幻,似真似假,似月似花,空气中时而夹杂几股幽香,悠然沁鼻,让人心旷神怡,随风轻落几抹翩红,嫋嫋娜娜,美的飘然,好一幅江南女子的优美画卷。

美文的随笔2

  元旦依旧是元旦,二〇一一年不再是二〇一〇年,数值上的加一让我意识到时间的消逝,更比于“晨起林中雾,炊家囱上烟”(方成心《清明集》)。看似有无欲触却难及,过而雾散烟消,林还是林,囱还是囱。而我,不可能是我了。

  鼻尖儿上的裸边眼镜被风霜狠狠地划出两道磨不灭的刮痕。摘下眼镜,细看刮痕,不禁拿出桌上眼镜盒中镜帕,往刮痕上轻轻擦拭一下。“啊!……”拇指在镜边缘滑过时留下一道暗红色的印迹。倒吸一口凉气,我放下眼镜,还好,皮肤及时阻止了血丝的溢出,将拇指含入口中,深吮一下。望着桌上的眼镜,心中已生不出一丝怒意,毕竟,自前年十月到今也有一段时间了,眼镜对我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一句简单的“让我可以看的更清楚”。

  一年来我与它可以说是汗水相融,它在我心中已经占据了不可忽视位置。我深深体会到它在我心中留下的情感,不可磨灭的情感。令我不得不暧昧地唤它为“她”。瞧,她也知道害羞,腮红者脸蛋低下头微声道:“你……你坏死了,才认识一年,你就……”。

  我知道,接下来的话她也说不出口。所以我接着道:“一年啊!不短了,足以让万千事物从兴盛到消亡。”也足以让她成为历史,可这话我怎忍心对她说呢?她顿了一下,微微抬起粉颜道:“一年来,日日夜夜如此就这样唤我,偏就天天我这样压着你的鼻尖儿,你也不嫌累着?”

  我抚摸着她的脸颊道:“不,我怎会嫌累呢?你从来就不曾离我而去过,为了我你就算经历过风吹雨打,晴曝霜露,也从未想过退却。你曾经几次为我而受伤,现在想起了来,我心内就隐隐作痛。你放心,我永远不会让你受伤了,永远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对不起,请原谅我对她说谎了,她身上的刮痕,不,是风霜的印迹,是情感的深度印迹。没有她,我的生活只会显得乏味。只是那逝不去的刮痕……恐怕,她的位置也将在几个月后被另一个她替代。那替代之后的结局会是怎样?除了埋藏在记忆的深处,她将何去何从?我又该如何?我……我无法也不忍心再想象下去,我该如何面对下一次情感的创伤?是不是我的心太脆弱了?没做过手术,腹腔也没被打开再缝合过,也就是说,没有谁见过我的心,更无法站出来指证我的心就是脆弱的。所以事实就由我来澄清吧:在她面前,确切的说,在她留给我的情感面前,我无法掩饰这一事实:“我的内心是脆弱的,哪怕是被你的指尖轻轻触碰,我的心便粘着你的指尖,整天因为有你的陪伴而存在。除非你忍心让我的心滴血,你便扯下我心上的肉,否则,你休想摆脱这一份眷恋。”

  这就是事实:

  “终于还是到了该割舍之时,我肯求你不要带走这一份思念,一份情感。就当是你前生欠我的,今世你还我的,我下辈子再送你一份金鉴礼物以作补偿,可以吗?如果不行,我愿意在这辈子见你五百回,下辈子再见你五百回,下下辈子还见你五百回,永世轮回只见你五百回……只求将我千世轮回积攒下来的擦肩而过的瞬间换得一次机会让你一世为人。”

  因为我承认了这一事实,致使我还在心的创伤边缘作苦苦挣扎。已经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桌上的眼镜回到了手上,刮痕依然清晰,隐隐看见镜片中闪现出两只小眼睛,充满着怨恨,充满着疑惑。是的,她应该恨我,是我眼见着她在我心中的位置被另一个她取代而无动于衷,甚至将她置于黑暗而不顾;是的,她应该问我:“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恨、去伤心、去流泪,可为什么你的眼镜里面也是充满者怨恨和疑惑?

  我的心不得不漫笑一声,却没有回答。自知理亏,是我对不起她。更何况,我是真的找不到答案,却不忍看她失望,容我再想想吧。

  过去的已经过去,他给我留下的,我不会舍弃,她从我心中拿去的,我也不会再去取回。留下的'创伤,我只能寄希望于另一个她能够继承她的一切,帮我抚平伤口。但求她不要再在内心的其他地方随意触摸了。我并不介意为了留下眷恋而多受几次创伤,但我的心也会因此而有心血耗尽的一天,有心凉如铁的那一刻。我怕,我怕我没有时间在这世上享受因思念而带来的丝丝暖意。

  好累啊!

  我好想哭,却流不出眼泪,好想回家,却害怕见到父母双鬓旁的白发,就算我用满头青丝也换不回的韶华光阴。二〇一一可以再加一,我的双鬓也会同爸爸妈妈那样有一天突然爬上白发,然后越来越多,直到我的心停止跳动的那一个元旦,直到我的大脑停止思念的哪一个元旦,而她身上的印迹终会成为她永远的一部分。

  最终的结局是:她,依然是裸边眼镜;我,自然成为白发老人。她,依然是裸边眼镜;我,化为灰飞的烟尘。

  什么是物是人非,大概也是如此吧!

  尘封的记忆令我骇然,物是,人非。又是一句“物是人非”,难道我今生错过了太多太多,老天用来惩罚我的只有四个字——物是人非。天啊!你好狠心,你让我喘不过气来,你让我直不起腰来,甚至,你让我哭却又把我的泪水夺去。至少,可不可以给我一个让我哭却不流泪的理由啊?

  天空,似乎没有丝毫变化,而我隐隐听到:当你的心被撕开,当你的眷恋被夺去,你自会明白什么是欲哭无泪。

  我会明白?我会明白什么?我能明白的只有这些了,谁能告诉我我不明白的?

  手中的眼镜重新回到鼻尖,这一刻,我才知道她向我寻找的一个答案,我现在可以郑重的告诉她:

  “因为,你看到的是我,我看到的,也是我。”

美文的随笔3

  何时学会了抽烟?

  是从爷爷生病的那天起。

  第一次抽烟的情形是何样的,已记不太清。

  爷爷特爱抽烟,自己买烟草,自己切,自己卷。

  可以说,我是在爷爷的烟雾中长大的。

  那时觉的爷爷嘴里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好玩。

  我闻惯了这种味道,也渐渐喜欢了这种‘味道’。

  我会呆呆看着爷爷在嘴里吐着白烟,

  然后看这烟雾在白炽灯下变淡,

  飘远…听着爷爷满足的笑声,

  自己也傻傻跟着笑,

  爷爷会抚摸我的头发,给我讲他小时後的故事,我听的入迷,而他也抽的入迷,

  一根接着一根,如痴如嘴,呵,烟真是好东西.

  让爷爷这么喜爱。

  当我第一次把烟吸进胃里时,

  我觉得自己判断是错误的,

  原来烟,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好!

  母亲给我整理房间时,在我枕下发现了一包烟。

  奇怪的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对我进行惩罚。

  只有奶奶一遍又一遍在我耳边唠叨。

  看着母亲我说了句“妈,对不起”母亲却愣住了,

  回了句“以后别抽了,对身体不好”

  从前严厉的母亲哪里去了?

  是否因为我长大了?

  还是因为母亲真的'老了?

  嗯,长大了!

  有了自己的小世界。有些事,只能自己去思考,去解决。有些责任,也只能自己独自承担!

  在常想为什么要抽烟?

  难道真的是因为受到爷爷影响?

  呵,这样解释,自己苦笑摇摇头。

  那到底这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什么,到晚上在舍友都睡去的时候,

  自己偷偷的拿出烟,点燃,允吸,直到烟头要烧到手指,才知道掐灭。

  我在思考什么,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知道了晚上在家中,

  自己为何睡不着,为何傻傻望着天花板,为何一根根抽着烟,为何要把烟头放入矿泉水瓶中,

  为何要在满屋飘满烟雾的房间中睡去。

  为何早晨要把满满一瓶烟头,

  埋在地下,自己满足的离开。

  我在回忆!对!我在回忆!!回忆!

美文的随笔4

  几日绵雨,汉中的傍晚明显的冷了很多,也少了那份闷热,点碎的萤火虫飞在幽草上空,点缀着黑白分明的路灯暗影之中,在万里空旷的夜空里,比着山头间的北斗星辰,丝丝北风袭来,带着连城山最为清新的空气,散发在连城山下苍松丛里,有蛐蛐跳到身上没来的反应有消失在夜色里,阵阵夜鸟鸣叫,聒噪的蝉早已不见了踪影,夜空笼罩下的连城山更像是一位曲线分明,侧卧着的少女,安静随和,甚至是那一喘一吸都能感受得到。

  站在阳台,习惯山的安静,更习惯眼前闪烁星点的灯光,在这灯光下是些许古老陈旧的苏式建筑,棱角分明且柔和多姿,似乎是有意在迎合着这座山,很难想象我这么一个没见过山更没有见过河的人竟然在这里生活了三年了,恍惚间觉得连城山下秋在唱着些许什么!一首安静的山的秋歌,当红枫树叶还没有变红的时候,在水塘子的红睡莲还是花骨朵的时候,在鸭掌枫还在醉唱着最后的苍绿的时候,在爬山虎挂着硕红的果实喂养着不知来自哪里的大嘴乌鸦的时候,在连城山下还未来的及北风肆掠的时候—————我却感觉到,似乎这更像是一首告别的歌,是连城山的秋在孜孜不倦的唱着这首离别的`歌,恐怕日后若想再见已不易了。

  又是连城山下秋,自己还是照旧在天天见面吃了碗干拌面,还是照旧拉着好哥们跑到褒河桥头吹着风,还是照旧听着那首百不厌烦的歌——,三年里手机号码换了不少,可歌曲却依旧还是那几首,张三的歌,被遗忘的光,再回首———

  很久都不吸烟了,看着这片黑夜,又不由自主的点起一支烟,烟随风吹进我的眼睛,眼泪难耐汹涌而出,我非故意,却迎合此情此景,一切近似离殇,又多份期盼。

  连城山下秋,不像是我的故乡,却有份乡情,毕竟我的四年的记忆的戏要在这里演完!!!

美文的随笔5

  十六岁的夏天,我遇到了生命中初次动心的女孩。

  那一年,我初二,是个被家里寄于厚望的孩子,而我也比较懵懂,每天除了看书学习之外,唯一的爱好是在篮球场上与死党们肆意的挥洒着青春与汗水。一个普通的傍晚,和平常一样的笑闹中,手中的篮球以一条抛物线的轨迹飞出了场地,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它砸到了一个女孩的小腿上,女孩迅速的蹲下身,揉按着的被砸中的位置。我在死党的嘲笑与狼哨声中,跑到那个女孩的身旁,紧张窘迫的问着:“你,你没事吧?”女孩抬起头,微微泛着泪的眼睛着着我,可能是我的满头大汗与讪讪的表情惹笑了她,她微微摇了摇头,把她脚边的球扔回给我,“下次小心点……”

  我夹着球走回死党中间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女孩消失的方向,却深深记住了整个操场上漂荡着隐隐的丁香花味道与女孩那笑起来弯的像桥一样的眉眼。

  在第三次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女孩的时候,我去打听了她的消息,临班转学生,家不在本地,住校,最主要让我关心及喜悦的是,没有男朋友。

  我那个时候也没追过女生,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只为和她一起走过从宿舍到教室或从教室到宿舍的一小段路,在她去打水的时候,抢过她的水壶提着。几次之后,我想她是明白我的心思的,只是我们不约而同的都没有说破。

  终于在一天早上,我送她的路上,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今天晚上放学后,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她略显惊诧的看了看我,点了头。

  我只记得我那天的课听的一塌糊涂,满脑子里萦绕的都是她的身影。

  晚上,我们俩走在江堤上,我一直在酝酿着要怎么说。直到她因为一块石头崴了脚,我扶着她坐在江堤的护拦上,看着她痛出了冷汗的额头,心想着,那一定很痛。“我背你回去吧。”感谢我平时还算热爱运动的好体格,背着她并不为难。

  “做我女朋友吧。”在这个并不算美好的气氛里,我终于说出了口。

  可能是极短也可能是极长的等待中“好”,我终于听到了这个宛如天籁般回答。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我初二.初三的两年似乎是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两年,我和她变成了“我们”,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我们走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以及这个城市中我们能到达的所有地点,但最忠爱的,还是操场周围的丁香花丛以及漫步过的江堤,我们再去江堤的时候,都是我背着她回来,我对她发誓“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会一直背着你”

  高中时的我们依然每天嘻戏在江边,偶尔也会带她逃一次课给他一点惊喜!!!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择了南下千里之外的一个大城市,因为她的成绩平平,能考上跟我同城的大学似乎不太现实,而且她想留在家乡,陪伴在父母身边,我们之间头一次有了不和谐的声音。

  她显得很焦虑,我只好安慰她,“没关系,反正只是四年,异地就异地,你不用担心,等我回来,我还背着你到江边去玩。”

  就这样,我离开了她,到了那个我期盼已久的城市,融入到了新的环境,结识了新的朋友,展开了新的计划。只能在空闲的时间靠着电话、QQ维系着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大二的那年,她在一所离她家乡不太远的普通大学,这也是我最忙碌的时候,我力争在学校的各项评比中力拔头筹,尽量的扩展着自己的人脉圈子,为了以后铺路。我有个心愿一直没告诉她,我希望以后能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家,和她一起生活。

  大三的暑假,我的规划终于有了些眉目,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惊觉我们之间的联系似乎少了很多,也淡了很多。我那个时候心里还想着,没关系的,我终于忙完了,可以去看她了,可以补偿之前对她所有的忽略与冷落。

  我志得满满的去了她的城市,去看那个我记忆中飘散着丁香花味道笑起来眼睛弯的像桥的女孩。

  她的笑容有些勉强,我牵住她的手,她微微的有些挣扎,我只当是许久未见有些陌生了,我们像以前那样在黄昏下漫步,我兴高采烈的说着这两年的事情,我的情况,我的计划……

  “我们分手吧”她突如其来的一句,我愣住了,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为什么?”我干干的问了一句。

  “我,爱上别人了。”

  一种遭人背叛的感觉如惊雷般的轰在了我的头上。我出奇的愤怒,转身即走,她冲上来紧紧的环住我的腰:“对不起,对不起……”我感觉到她的泪浸透了我的衬衣,我缓慢而沉重的拉下她的手“你没有资格说对不起……”

  我意气风发的前来,却失魂落魄的回去。我不肯接她的电话,不肯看她的留言,不想听任何的一句解释。

  我认准了她的背叛,让自己沉浸在无边的恨意里面,她用尽了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我之后,用了一种最古老的`方式,写了很厚一封信给我,我冷笑着把信丢在抽屉里,跟着狐朋狗友们出去喝酒,唱K,结识各路女孩……

  数月之后的一场梦,我梦到了我们从初识到分手的全过程,突然发现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除非喝酒喝到意识模糊,否则,我会一直想起她,我和其它女孩没有任何发展是因为她们没有干净的丁香花味,也没有笑的弯弯的眼角……

  我翻找出那封早已被我束之高阁的信:认真的读。

  信中她细数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从相识到相爱,到我们异地爱着的时候她的坚持。直到我大二那年,她刚到这个城市没多久,包被抢了,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了,当时惊慌失措的她只记得给我打电话,而我却在忙,甚至忙到挂了她的电话,甚至都没问她是什么原因打的电话。那时,一个与她同乡的男孩给了她最大的帮助,慢慢的这个男孩在她的生活中占有了越来越重的位置,他不会对她说以后要怎样,只关心她是否吃饱,穿暖,她的每一个小细节,甚至在人群之中,可以坦然的为她系靯带,最主要的是,他会一直在她身边,甚至毕业后也会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在信中感谢我在她生命中出现过,且留下了浓墨重彩,但是,我许诺的未来,并不是她期望的未来。

  我攥着信,蜷缩在床上,哭的不能自已。原来我那么早就已经失去了她,把我的执爱拱手让给了别人,认为自己的想给她的就是最好的,却没问过她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幸福,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在忙……我把她给丢了。

  二十六岁的时候,接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对她无微不至的男人。

  再去她婚礼的殿堂上,你到我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傻笑,我知道,此时的我只有对他说着“祝你幸福……”

  青春就如一场大雨,而我们正如那雨后的雨滴与树苗,短暂的滋润之后,只能看着你的成长,而我则.................

美文的随笔6

  狼牙月,勾住过往,让回忆皎洁。

  我一生在楮墨上慢舞。

  ————题记

  倔强的青春在狰狞的尘世里放声高唱;

  缤纷的花季在飘渺的浮生中学会遗忘。

  一个人,眺望,迷惘的未来逶迤延长;

  一个人,回眸,艰辛的过往蜿蜒流淌。

  看,脚印里的'故事早已泛黄;

  听,空气中的笑声不再回响。

  风声飒飒,飘散了你们的模样;

  泪眼婆娑,淡忘了曾经的容颜。

  时过境迁,昔日的友谊渐行渐远,淡了,远了,离散了。

  孤单,一个人的狂欢。

  芬芳的华年在旖旎的风光里展露笑靥;

  琉璃的岁月在魅人的季节中随风飘荡。

  一群人,疯狂,蔚蓝的天空自由翱翔;

  一群人,流浪,滂沱的大雨结伴成长。

  看,脚印里的故事未曾卸妆;

  听,空气里的笑声依然绕梁。

  几笔寥寥,难写我们的徜徉;

  神采飞扬,拓印永久的面庞。

  星移斗转,此时的情谊地久天长,深了,近了,永恒了。

  狂欢,一群人的孤单。

美文的随笔7

  北方的秋来得早,持续的时间也长,而现在正是秋意浓,秋风扫过,一阵微凉。和南方一样,这里的菊花也开得格外茂盛,红的,白的,黄的,一团团,一簇簇的,开得热烈,也不失可爱,缤纷的它们给这萧瑟的秋天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也和南方不一样,这里的树四季常青,有嫩绿,青绿,深绿,却见不到南方那飘零的枯黄的落叶,若不是那争奇斗艳的小米菊在你眼前闪烁,想必你也找不着秋天的踪迹。

  我爸不是个舞文弄墨的雅士,却偏爱种些花花草草,老家的前院后院都安排得满满当当,什么季节开什么花他都计划好了。现在这时节,家里的菊花也开得正盛吧,不同于这细小可爱的小米菊,家里的是大朵大朵孤傲盛开的美人菊,如其名一样,像刚出浴的美人一般妖娆,让赏花人为之倾倒。秋天的象征又怎可忽略飘香的丹桂?门前的四棵桂树是最让我爸自豪的,我记得那是在我刚上初中时种下的,这会儿早已枝繁叶茂了吧,至少比我爸都高。现在秋意正浓,正是它们大放异彩的时候,一株开花满院飘香,前前后后,说它香飘十里都不为过。印象中,每到开花时总是和爸爸一起,轻轻摘下一朵一朵蚂蚁般大的桂花,小心的用牛皮纸包好,给隔壁的奶奶送一包做桂花饼,给前院的爷爷送一包泡茶喝,这沁人心脾的味道就在这院里院外悄然飘散开。

  我懊恼的是在这秋高气爽的北方,我竟没有见过桂花的'踪迹,更没有嗅到过它的芬芳,就好像这里的秋天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秋天一样,这边虽有这边独特的风韵,但却不是我记忆中的故土,那股浓浓的乡味一直在我心头萦绕,挥之不去。哪天有空,我要重回记忆中的故乡,再次领略一番秋风扫落叶的风采,再次感受差点遗失掉的故乡情。我爱我的故乡,就像它也曾深爱着我一样。

美文的随笔8

  我喜欢

  我喜欢大自然—

  我喜欢空灵的山谷中偶尔有几声清脆的鸟叫声!

  我喜欢岩山腰石缝里流出的泉水细细的哗哗声!

  我喜欢杂木林里枯枝烂叶被风吹掉下来的响声!

  比不上百灵的歌声!

  攀不上瀑布的吼声!

  赛不过叶子的'掌声!

  我喜欢着它的安静!

  我喜欢着它的内敛!

  我喜欢着它的含蓄!

美文的随笔9

  好长时间没有动笔了,原本该整理到小札上的东西杂乱无章地堆在心里,还真觉得沉重呢。

  于是便想写点什么吧,可是心里又有一点抵触,这种心情有点像不想看见自己写的东西。也是,最近直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太过于小我,只是关于自己的小世界小情绪,这些是不会感动人的,现在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了。我是一个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只关心自己情绪的人吗?我不愿这样定义自己。

  关于这个冬天,我想寻找一个新的自我。

  前段时间一直在大一时所在的校区实习,那里有我最糟糕的生活经历,也有我最美好的回忆。原本以为把那些都忘了,始料不及的是,不但没忘,记忆反而愈加清晰。突然就想起一个学姐安慰失恋的学长的话:“忘记是不可能的。就像电脑里E盘和F盘存储的东西,电脑没有显示,一直都没有,不是删除了,它还在,只是没有被点起。我们只有不去碰触,渐渐地你可能会享受格式化的遗忘。”我是不是不小心点开了两年前存盘的文件呢?然后就又突然想起一个词——印迹。

  拎着行李刚刚来到这儿的时候,那种失望的真是无法言喻的。其实这个校区很美,虽然在闹市区,但有种闹中取静的韵味。大片的樱花树,一条条幽静的鹅卵石小路,老旧的宿舍楼家属区,在这里能看见很真实的生活。但当时我不知道,只觉得这里不是我想象中的大学的样子。可能是觉得这里不够气派吧,觉得这里会禁锢我期待飞翔的翅膀,在这个小天地里会“施展”不开。看,那时的我多么骄傲。那天的太阳很霸道,我一度以为我被毒辣的太阳烤回了80年代。原谅我,没经历过80年代的我自以为是的将它定义为了黑白色。

  喜欢踩小路上的鹅卵石,鞋底不是很厚实,所以踩上去会有点咯得慌。这时总觉得自己像个顽童,在做一件被大人禁止去做的事,尽管这样自己也不是太舒服,但心里会有种小小的满足感。不同的是,小孩子是在寻找挑战权威的刺激感,而我纯粹是在自己的不快乐中找快乐。

  我是在这里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不那么合群的`人的。在以前的小圈子里,大家都在做一样的事,所以自己总不至于掉队,而来到这里之后,我唯一会做的事都不被人欣赏了,恰巧我也不是那么懂得欣赏别人,所以就很难有人愿意亲近我。说到这里,那在这个地方的日子还真的算得上是我最孤独的时光呢。以前总爱吹嘘自己喜欢独处,可到底是没那么坚强啊,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人陪着一起走,没有人能给出一点提示,这样的日子还真是难熬呢!

  哪儿来的那股骄傲呢?竟觉得主动亲近别人是件丢脸的事。

  最终还是遇见了爱情。怎么说呢?也不单单是。我总爱跟他说,我是有他万事足。他既是我的爱人,又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我的生活中有严重的角色缺失,他一人全都分饰了。当然这样的爱情是会有问题存在的,因为我的过于依赖,但我很满足,我将现在的生活状态定义为幸福。如果可以就一直这样下去吧,有一个能懂我能带给我阳光的人,真的就够了。

  这是我在那个地方留下的某些印记和足迹,还有好多呢,遇见、错过、收获、失去,每一个词都包含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原来一个个单薄的日子叠加在一起是这么厚重的东西,真是值得收藏。

  到底还是那么自私啊,原本真的是想写一些可以让别人看了有所感动的东西的,最终还是成了自己的碎碎念。

  其实最想说的还是:冷暖自知,各自安好。大家都有自己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和情绪,我的这点碎碎念也权当是一点纪念吧。

美文的随笔10

  花开是有意,花落是无情;相逢是缘起,擦肩是缘灭。

  ――题记

  从来都坚信,这世间的所有花开花落,离合聚散,都由天定。相逢也好,擦肩也罢,无须刻意。

  或许你曾背负行囊,远走他乡,去奔赴一场未知的尘缘;或许你曾卓立彼岸,苦等三生,只为了一世的烟火阑珊。你相信人定胜天,你不解缘分,所以你苦苦追寻。其实你我都一样,生如夏花,极力绽放。对未来抱有太多的憧憬,对相逢,抱有太多的希望。

  可你我不懂,再美的情话,也抵不过四时的流转,光阴的离散;再深的回忆,也终逃不过奈何桥畔,一碗清汤。

  佛说:“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须臾梦三千,万般皆虚妄。倘若想要追求心中的一方净土,就应该放下执着,抛开迷惘,修其身,净其心。不去计较一花一叶的衰败,要相信山水有情,花开有意。就如姹紫嫣红,碧荷生香,秋林晚枫,傲枝寒梅,花开花落,自有轮回。

  在清浅的时光里,淡然自持,不去挽留那些错过的'人,不去留恋那些已逝的光阴,一切有情皆过往。

  或许你曾倾尽韶华,走过春夏,去实现一句天真的情话;或许你曾花前月下,吟诗作画,去等待一场梦中蒹葭。你相信事由天定,你信仰缘分,所以你义无反顾。其实你我都一样,踏过繁华,心有牵挂。

  谁都有过青春,谁都渴望邂逅,谁都有过怦然心动。可是时光走了,青春远了,心动的感觉淡了,那些缱绻的誓言,你是否还记得?

  也许等到一天,世事风轻云淡,人走茶凉,你才会明白,那些回不去的过往,都只是虚妄一场。多少聚散,都已泛黄。

  花开有意,人去无情。春红逃不过凋谢,零落成泥,青春逃不过成熟,旼旼穆穆。一念起,万般红尘皆有情。一念灭,沧海桑田也无心。缘起缘灭,只在一念间。

  所以那些花落,也非无情,那些擦肩,也是情生。那些错过的人,那些不舍的执念,都不须再去留恋。若是相逢,我会倾我一生,若是擦肩,我会一切随缘。

美文的随笔11

  很多时候生活很平淡,平淡得如白开水,没有太大的波澜,只是在新的日子里重复着旧的时光,我们有时也会厌烦,但更多的时候,是随波逐流,被时光推着向前走,在坎坷面前伪装着坚强,风尘仆仆的穿越春夏秋冬。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脆弱,但沧桑久了,便会真的学会了坚强,笑而不言,痛而不语。其实,光阴中的每一步都是经历和领悟,正是那些原以为过不来的千山万水,成就了今天的修行。人生有三样东西最美,相携走过的温暖,温良如水的回忆,永远在前方等待你的美景。

  时光的韵脚里,春天还在路上奔赴,窗外,依然是飘着雪花,而那些雪花分别带着暖意,如季节的留白,有一份恬淡着喧嚣的安恬,散淡而清和,仿若微笑着盛开的花朵,就要从旧梦中醒来,以随缘的心境,走在明朗的季节。岁月深深,无论是月光下的雪地,还是春天的花枝,皆有美好。

  常常怀念那些走过的地方,曾经是那么渴望抵达,憧憬着遇见的美丽,不必过于惊艳,也不必过于热烈,只是记住你的好,在心中写意成暖暖的风景。人生,山一程水一程,长路迢迢,孤独也好,怅然也罢,都是一种自我的成全。在最深的红尘中行走,却不愿意涉足太深。七堇年说,生命中许多事情,沉重婉转至不可言,如此,便越发学会了轻描淡写,不动声色,学会了从容,学会在寻常里,浅笑成歌。

  许一段如水的光阴,弹一曲闲淡自若的心曲,风起,听一缕禅音,雨落,写流水诗意,不去问,阑珊的转角处,有多少回眸,才能住到你心中,不去管,走多少路,才能实现与幸福长相厮守的真言,宁宁静静的岁月如一缕茶香,你路过的微笑,柔软了一个季节,时光已远了,远的与光阴相牵,人间这般山高水长,任由春秋来去,岁月山一程水一桯,终是奔赴。

  时光永远是最动人的琴弦,冷暖交织的'日子里,不用写意更多,将一份情爱到极致,然后在漫长的光阴中,当你回味时,涌上心头的是温暖,是铭记,便是值得的。岁月就是一杯越酿越醇的酒,无论尝过多少滋味,都会越来越甘甜。

  生命的美好在于日常与欢喜,闲来一盏茶,推门是生活,关窗是烟火,寻常生活里的,每一次的幸运与快乐,那些细微的幸福,让我们心怀憧憬,相信这世界,还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一如既往的去相信,去期待。三毛说,其实活着还真是件美好的事,不在于风景多美多壮观,而是在于遇见了谁,被温暖了一下,然后希望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一个小太阳,去温暖别人。其实这一路上,一直温暖着的,有花香,有暖阳,还有你的笑脸……

  每天清晨醒来,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世界,每天睡前,用知足的心态,来感受寻常日月的清淡和温暖。有时生活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只化简到还活着,这么简单的念头。活着,且感恩着,已然很好了。

  时间的脉落里,总有沉香扑面而来,既便有沧桑的味道,也不失鲜活,是岁月真实的痕迹。席慕蓉说,一定是有什么,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一定是有什么,是我们所无能为力的;一定是有些什么,是在叶落之后,我们所必须放弃的。也许,生命的美丽就在于辗转和经历,不用去追那些留不住的脚步,总有一抹暖香,妥贴在年华的某个角落,将往事沉淀在曾经相约的地方,是眉间的一记暖痕,在无涯的时光里,暖我所有的寒凉。

  生命的的路上, 山有山的高度,水有水的深度, 没必要攀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 风有风的自由,云有云的温柔, 没必要模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读懂自己,做好自己,未来的路,定会越走越宽,渐行渐美。

  泡一壶光阴的茶,喝的是淡定,时光如流水,总是在悄然无声地改变着我们的命运,这一路上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遇到一件事,听到的一句话,都可能改变我们的足迹,我们不可能预测生活的种种,但可以修炼自己的内心,如若能做到,不急不缓,不悲不欢,只守自己的心,随心,随性,随缘,万事便会在掌控之中。

  世间的轮回中,一切的过往都将消逝,唯一不变的,只有对生命的希冀,如果花落是一场完美的谢幕,那么默默地等待花开,则是一切故事的开始。在时光中穿梭,不为有多少繁华与铭记,只为饱经沧桑后,归于平静的目光中,能寻找到心灵深处的共鸣,不是岁月抹去了曾经的过往,而是这一路上我们该经历和找寻的太多。

  喜欢那句,走着走着,花就开了。光阴的脚步,我们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描绘它,却处处可以听到它的声响,轻轻地翻开日历上那些长长短短的日子。回看我们走过的痕迹,有些美总是稍纵即逝,有些事情要努力,才不会忘记。

  无论曾走过多少高高低低,挫折坎坷,只要我们执着的在路上,最后看到的总是最美的风景。这一路总会有阳光温暖着,许光阴一个回眸,许未来一个希望,尽管该去的都去了,该来的,也都会不约而至……

  时光清浅,岁月悠长,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有人陪你风雨相依,未来的路上,祈愿有更多的晴天给你。

美文的随笔12

  我的小伙伴们还是发现了它。

  它在后院的啼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瞒不过,只能带他们过去看。他们一个接一个把它捉在手里,欣赏、把玩,我又心疼又不愿意,可是他们是我的好伙伴,我没有勇气阻止他们,什么也说不出。

  终于,其中的一个给我说,这样你养不活的.。其他的几个伙伴也附和说这样肯定养不活的。必须要吸引到老黄鹂来亲自喂它。

  怎样吸引老黄鹂呢?当然不能把它关在窝里,老黄鹂看不到,要把它放在外面老黄鹂能看到的地方。为了防止跑掉,得用绳子拴起来。

  没等我吱吱呜呜的反对,小黄鹂已经被放到了地上,一条腿拴了一根细绳子,另一头拴在树上。伙伴们自信的说,这样就没问题了,它一叫,老黄鹂发现它了就会喂它。

  那天晚上,小黄鹂在后院叫个不停,声音凄惨,直到后半夜叫声才停息了。我虽然觉得很残忍,却又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还有什么比老黄鹂亲自喂它更好呢?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直奔后院——却看到那惨烈的一幕……

美文的随笔13

  蒙古的生活平淡又不失新鲜。我们一家四口算是在蒙古安了家。这个家对我来说是一个安乐窝。很多记忆最初的记忆都是在那的。像第一次吃雪糕,第一次去上学等等~····总之给我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对于我来说这是梦的开始。最快乐的地方。快乐与梦并不是什么伟大神秘的东西。它们是由小小的碎片组成,也许当时很完整。现在只有那么一点点了。破碎的记忆啊!

  小时候母亲常常带着我们姐弟俩骑着三轮车。去建筑工地拿砖块。换小布丁吃。那种味道很甜很甜。一直萦绕在心头。我家后边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坑。那里没有很多的树。我总是在那玩。去那里抓蛐蛐。似乎总也玩不够。记忆中的那句“12345、上山打老虎。老虎打不着。打到小松鼠。”不知道真的还是假的。那个坑周围没有人烟。听母亲说似乎是个废坑。还劝解我说。不要去。那里有妖怪。会吃人的,以后看见这坑也只是浑身哆嗦一下。就不去看了。现在想想那坑或许没有要人命的妖怪,只是母亲怕我受伤罢了。或许小时候被这谎言骗的。脑子里没有这坑的大概记忆了。只有这一点点罢了。哪些蚱蜢。哪些树。这些模糊的记忆。

  母亲从我小的时候就开始收集我的'东西。听母亲说是想让我以后的小孩看。我总是笑母亲想得可真远。听母亲说她收集了好多我的东西。可是都被弄丢了。或者是坏了。我印象中母亲收集我的东西就只有两个一个是已经被父亲弄丢的小勺。和小时候我盖的毛毯。那小勺长得宽宽的,没什么花纹。很普通的一个。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勺被母亲宝贵的珍藏着。不知道哪一天被粗心的父亲弄丢了。现在还听母亲常常骂父亲粗心。而父亲也不好意思的笑笑。

  房东老太太是个胖胖慈祥的老人、总喜欢嘴里嚼着麻子。手里还抓着一把。当时她总是把我抱住。给我硬塞一口。我吃不惯麻子的味道总是吐了出来。而她总也摸摸我的头。慈祥的笑笑。她总是戴一顶白白的小帽子。每天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嘴里还念叨着什么。我只是每天拿着一个小板凳痴呆呆看着这个神神秘秘的老婆婆。

  房东老爷爷是个古怪的老头,我没见过他笑。总是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仿佛就像地狱来的。身上总散发着一股冷气。小时候的我对世界总是充满了好奇。想琢磨透。就像个好奇宝宝。有次我对铁钳有了好奇感。想看看它能不能把铁丝绞断。于是我就带着它去剪一根铁丝。我使劲得摁住它。可就是弄不断。“孩子。弄不断的."我扭头看看谁在说话。可是下一秒我就丢下手中的钳子。赶紧跑进屋。把房门拴上。靠在门上气喘吁吁的说”吓死我了,这房东真可怕。“对于这个房东爷爷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有这简简单单的一幕了。或许他并不可怕。只是当时作为小孩子的想法罢了。的方法方法

  从小就喜欢吃肉。特别是羊肉。虽然羊肉很腥。但是对于它的味道还是那么如痴如醉。蒙古生产羊肉。所以可能由于小时候吃多了。就养成了吃羊肉的习惯了吧。印象中蒙古的羊很便宜。几乎每家都能吃到。我家也就不例外了。每个星期的晚上父亲总是给我们做羊肉火锅吃。仅存的记忆就是父亲拿着菜刀小心翼翼地切着羊肉片。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很期待。期待到肚子咕噜噜的叫。口水都流了下来。母亲看到了总骂我是个小馋猫。我也总是说{"嗯”

  火锅的氛围总是那么好。一家人互相围坐着。脸上也总是充满了笑容。互相给对方夹菜。这种感觉总给人一种温暖的味道。我不曾离开过这种味道。只是脚下的泥土石头变了。

  我生性就是个调皮不拘束的人。至今也一样。母亲现在总是说我从小就调皮。所以身上的疤才那么多!、真是不让她省心啊!

  我的双臂至今还有当时烫伤的印记。肤色不一样。我总是问我妈。这是怎么会是啊。母亲瞥了我一眼。说:“还不是因为你调皮啊。那时候我做的饭你不爱喝。一下子就把胳膊插进去了、哎。当时我和你爸带着你满市区地找医院给你看病。当时你哭的那就一个惨啊。我的心都疼、最后终于给你找到了好医生。这才给你治好。从小你就我和你爸为你东奔西跑的。”听到母亲的解释。我这才有点印象。当时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悲壮啊。想到这我都有点疼了。哎。当时的我真是不让人省心啊。笨蛋一个、大笨蛋。

  时间不停的转啊转。转到哪就是哪。谁也不好说,谁也不好掌控。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们一家就要走了。离开包头会河南去了。不记得当时我的反应如何了。有没有跟包头的一切说声告别,有没有和大庆高阳说声再见呢?我不明白也不知道。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已经在这过过最美好的时光了。我不贪婪我不强求。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回忆就足够了。

美文的随笔14

  我已经不记得那男孩的样子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没告诉过我。我不知道现在长大的他在做什么,是不是还记得那个夏天,可是我还记得。

  在那条人流熙攘,灰尘飞扬的街上,我有一个小小的花店。从小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间玻璃花屋,堆满色彩缤纷的花,阳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照进来,最重要的,我要在花屋的中央,阳光里,放一张木头的小圆桌,然后用一个简单的没有装饰的玻璃花瓶装满满一花瓶的白色百合,而现在,我就坐在一屋子花的中间,下午的.阳光正照在百合花上。

  我注意那男孩有些时间了,差不多每个星期,他都会来,趴在玻璃上看百合花,嘴半张着,眼神痴迷,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看花会看得那么专注。大部分来买花的男孩都只会要玫瑰和满天星,付了钱拿了花就走,甚至不会多看花一眼。可是他却长时间的用一种专注甚至有些爱恋的眼神看着我的百合,我不由得要注意他。

  他这样来看花看了很久,我会在店里微笑着看他,可他从没把眼光向别处偏一偏。直到有一天,我走出店去招呼他,他却吓了一跳,飞快地跑了,消失在人群里。后来有很久他没再来过,我很后悔,那心情,就象无意间踩坏了一个小孩子精心堆起来的沙堡。

  夏天里的一天,他走进我的小店,红着脸不说话,仿佛在积蓄勇气,大约我的微笑使他安心,他终于说:那花多少钱一枝?我告诉了他,那个时候百合还不象现在那样遍地都是,是很昂贵的一种花,而他也不象是一个身上有很多零用钱的孩子,所以我就从花瓶里抽出一枝递给他,没想到他忙不迭地把双手背到背后,还退后了一步,他看着我,说:我不要。

  但是,您可不可以让我在这儿打工,我不要钱,只要他又看着花。我从没用过小工,这个花屋是我的梦,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拾掇花,但是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他工作得非常勤勉,可是不太有经验,尽管我给了他一副手套,他还是经常被玫瑰花扎着,他的手上,胳膊上常有斑斑点点的伤痕。有时候闲下来,他就看花,我则一点点把一束束花里的残枝败叶拣出来。我要说,他是个非常沉默的男孩子,沉默得不像他的年龄。

  一次我无意中看见他,站在那张小圆桌边,脸上一股心醉神迷的样子,一只手伸出去,像是想要摸那百合花,他的手指很长,轻轻的向前探着,几次要碰到花,又缩了回来。我低声说:你可以摸摸看,不会摸坏的。他吓了一跳,很不好意思的跑到一边找事做,半天,他突然说:那花真的很像她。谁?我的,我的同学。他的脸又红了。

  有一天他没来,第二天很晚才来,半边脸肿着,闷闷地对我说:对不起,昨天我爸把我锁家里了,今天好不容易才出来。他眼里浮着泪光,没有更多的解释,可我想像得到是什么样的情形,我不由得起了怜惜的心,对他说:其实你不来也没关系,我还是会给你花的。他却很大声的说:不,不要,我一定要干完这个暑假。

  后来,他来干活就很不规律了,有时候好几天都来不了,每次来,都见他身上有新伤。我很心疼他,常问他要不要我去和他家里解释,我可以给他一些钱算是交待给家里的工钱,可他总是坚决拒绝,他说:这是我的事,我自己的事。

  终于暑假的最后一天到了,那天的天色很阴暗,雨意飘在空气里,一大早他就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到我店里,帮我干活,等到下午,我把我所有的百合放在一起,用湿棉花把根包好,再用玻璃纸和一根漂亮的白缎带扎起来。他看着我做,眼睛闪闪发亮,等我把这一大束花交给他时,他那张激动的脸,过了很久,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

  这时外面的雨已经很大了,我看见他弓着身子,护着花,在雨里走远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惘然,想起我少年的时候,那些若有若无,始终都在,却又始终没有说出来的心事。我在想:那个我从没见过的女孩,真的很幸福。

  第二天他又来了,我问他:把花给她了?他一脸的幸福平静,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我放在她家门口了。我很诧异,他用如此艰难的一个夏天换来的花,竟然没有亲手交到她手里,他看出我的诧异又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

  我想我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因为我也曾经年少。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他,但我常常猜想,他是否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夏天里的白色百合花,还有,那个拿到花的女孩,是否一生都会用甜蜜感激的心情纪念着那些百合花。我的花屋里,依然有那张小圆桌,在清亮的玻璃瓶里,我从没有插过别的花,只有百合。

美文的随笔15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短短几十年的光阴,倏忽即逝。有人把人生比做朝露,只拥有片刻的晶莹剔透,转瞬间就发散得了无痕迹;有人把人生比做落叶,一季芬芳转眼随风而去,荒芜了漫漫田野。珍惜吧,人生是如此美好:珍惜吧,时光是如此宝贵。但愿有生之年,梦想成真,也不枉活此生。

  卢梭在《爱弥儿》中写过一段极为精彩且深刻的文字,现摘录如下:“我们在世上的时间过得多么快啊!生命的第一个四分之一在我们不懂得怎么用它以前,它就过去了。而最后的四分之一,又是我们不能享受生命的时候才到来的。起初,我们是不知道怎样生活,而不久以后,我们又失去了享受生活的能力;在这虚度过去的两端之间,我们剩下来的时间,又有四分之三是由于睡眠、工作、悲伤、抑郁和各种各样的痛苦而消耗了的。人生是很短促的,我们之所以这样说,不是由于它经历的时间少,而是由于在这很少的时间当中,我们几乎没有功夫去领略它。”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宋代大儒朱熹的这首诗深刻地表现出了时间的宝贵,在感叹时间易逝的过程中,还增添了几分悲凉的色彩。“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尽人皆知的俗语足以证明时间的宝贵。

  人的一生是在“滴答滴答”的分分秒秒中度过的。一分钟并不长,但一分钟里可以做许多事情:一分钟,激光可以走1800万公里,等于绕地球45圈;一分钟,目前最快的电子计算机可以运算90亿次,等于60个人不停地计算一年;一分钟,最快的战斗机能飞行50公里;一分钟,大炮能发射80发炮弹。

  要珍惜时间,就必须抓住每一分,每一秒,不让每天空度过。昨天的过去了,明天的.不能等,关键是时刻把握住今天。向往昨天,等待明天而放弃今天的人,就等于失去了明天,结果将是一事无成。正如《明日歌》里所说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花开花落,冰融水流,是时间在流逝。面对铁面无私的时间,每一个生命都是短暂的。但是,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公正的,问题在于你是否把握时间,充分利用好时间,与时间赛跑,超越自我。如果做到与时间赛跑,超越自我,你的生活就会丰富多彩,你就能走向成功,你的生命就变得永恒。

  时间是无声的脚步,它不会因为我们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而稍停片刻。光阴潮汐不等人,谁对时间越吝啬,时间对谁就越慷慨。学会与时间赛跑,你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孔子曾在岸边感叹道:“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的,时间的确像流水般,一去不复返。而时间的流逝,也意味着个体生命的不断缩短,直到最后消失。如果想让生命延伸,想让生命永恒,那就必须与时间赛跑。

  高尔基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凡在事业上取得成就的人,一定是懂得珍惜时间的人。那么,从这一刻起,让我们抓紧时间,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吧!

  岁月似水,光阴似箭。胡乱地拨弄着吉他琴弦,让心灵沉醉在跳跃的音符里,溅起记忆的余味,带着一丝的温存,在往事里缠绵。曾几何时,一度无味地虚度光阴,总希望时间能够快速逝去,长大。抛开青春的烦恼,等待那份健忘的欢乐。也许,光阴就是这般短暂,还来不及等待,时间早已从指尖滑过,逝去。

  人生百年,几度春秋。虽然略带感伤,但却不可因此消沉。生命只有一次,要真实地活着,且活得尽可能地精彩和珍惜生命的人为数不多。每一次风雨之后,让心灵感受生命拔节的人更为寥寥无几。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而生命一旦来到这个世界上,便负有严肃的生命使命,因此,让我们珍惜时间,珍惜生命,努力拼搏,创造生命的辉煌。

【美文的随笔】相关文章:

秋天美文随笔06-13

伤感美文随笔06-16

心情美文随笔11-09

美文的随笔15篇06-17

秋天美文随笔12篇06-13

难以释怀的悲伤美文随笔07-11

你若自信何须比较美文随笔03-29

经典的美文08-27

经典的美文06-14

美文的摘抄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