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散文

时间:2022-07-12 08:12:38 短篇散文 投诉 投稿

【实用】阅读散文(通用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是抒发作文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散文要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报告散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阅读散文(通用8篇)

  阅读散文 篇1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阅读报告散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从我进入初中以来,已经有好几个了。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阅读了许多著名作家的作品,如《黑柳彻子之窗》...自从我进入初中以来,已经有好几个了。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阅读了许多著名作家的作品,如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和德国作家博多。谢弗的狗千千1,2,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和马克草甸。吐温的《汤姆·梅多》;索尼娅的冒险和其他世界著名的作品。

  虽然我的`月读书目中的字数不是很大,但可以达到200万字左右,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根据这个计算,我一年能读6700万字。多么惊人的数字!

  读一本书花了我大约八个小时。我可以把每本书读三遍。但是如果这本书的内容更深刻,更难理解,你必须读几遍。我第一次读了一本书。它主要是一部短篇小说,主要是实现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和感情。第三种阅读是理解书中关键词和句子的意思,并从我的摘录中选择好的单词和句子。

  每个作家和他或她的作品都有不同的思想、感受和灵感。读完之后,我也有了不同的经历。例如,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主要告诉我们,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并想环游世界。罗宾逊再次乘船去了南美,不幸遇难被困在一个荒岛上。然而,他没有放弃,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从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到罗宾逊无畏的精神,足智多谋和勇气,以及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对生活有一个积极的态度,有勇气去克服和克服困难,克服内心的原因和失望。

  除了让我受益匪浅的《鲁滨逊漂流记》之外,我还被窗口的小豆子深深地感动了。

  《窗边的小豆子》是黑柳彻子于1981年出版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作者在小学的真实故事。英雄来了。因为他非常淘气,所以从他原来的学校退学了。八所小学;(学校名称)。进入学校后,在校长小林的关心和指导下,对普通人来说是陌生的。小嘟嘟逐渐成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为她的生活打下了基础。

  因此,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阅读散文 篇2

  最近,看了《春酒》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故乡的完美,而《春酒》里的故乡更是让我向往。

  《春酒》当作如此读,我们才能品味出其中的情感和趣味。那逝去的一切是那么清晰而完美地在记忆深处招摇,撩惹起我们多少或感伤或甜美的心绪呀。

  优美的散文,常常是精巧构思的结果,琦君散文构思的特点,是形散神不散。为使散文神凝,她很注意“文眼”的安设,却又不露痕迹。具体到《春酒》一文,琦君就把许多有关的片断汇集于“思乡”这个焦点上:农历新年里的种。种风俗与禁忌,“我”一马当先地作为母亲的代表前往家家户户喝春酒,乡亲之间互相“起会”置办“会酒”的融洽,“我”在多年之后按母亲的办法“如法炮制”的“八宝酒”……这一切都围绕着“家乡的味道”展开。文末那句从心底发出的深深的感叹足以让所有的游子动心动容:“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真正的家醅呢”这些资料使这篇散文凝练、浓烈,并以它思想的光辉而使读者受到启迪。琦君的多数散文,都以类似的清新文字和素淡笔调,将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一件件普通的事物,舒徐自如地写出来,让读者得到丰富的感受。

  琦君写人的散文,都小说化了。她散文中的人物,个个生动形象,形神毕肖。本文对母亲的描述尤其出色。事实上,琦君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能够说母亲是琦君最重要的创作泉源。琦君笔下的母亲是一位相当典型的贤妻良母,充满了“母心、佛心”,这位母亲,没有文化、俭朴勤劳、灵性很强,她善良大度、充满美德、性格坚强。母亲的谆谆教诲、关爱呵护、劳心劳力以及一言一行,都是琦君写作的题材。有时,简单的几笔,人物就立起来了。例如:“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她又转向我说:‘可是你呀,就只能舔一指甲缝,小孩子喝多了会流鼻血,太补了。’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手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在那里,母亲的慈爱温柔,孩子的活泼调皮,真是历历如在目前。琦君的散文不雕琢,不粉饰,文笔如行云流水,舒放自然,典雅隽永。她驾驭文字得心应手,善于营造隽永温馨的氛围。琦君的文字是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成就出的精粹与平和,她写人物、抒情怀,就有了鲜明的宽厚从容和温柔蕴藉。

  琦君认为:好的文章务必语语动人,字字珠玑。而要做到这一步,务必做到:

  1.平易;

  2.净化;

  3.蕴藉;

  4.真挚。

  我们在《春酒》一文中即能够看到这些特征。琦君善于使用抒情与叙事并用的方式,在娓娓叙事的过程中让自我的感情自然流淌;琦君描绘人物鲜明细腻,亲友、长工、母亲都在她的笔下栩栩如生。尤其是母亲的宽容、善良、勤俭,在琦君温婉流畅款款细叙的笔下,得到了极为传神的刻画。

  看完《春酒》,我感受到了作者对自我童年和故乡的怀念,也感受到作者的精彩文笔。

  阅读散文 篇3

  课间闲暇之余,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这本书中,自强不息的鲁滨孙让我十分感动。鲁滨孙,这位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早年放弃家中安宁富足的生活,离开家,去追求自己心中的理想,在海上过漂泊不定的生活。他是勇敢而富有冒险精神的人,耐得住孤独与寂寞。一次经商外出,他被困于荒岛,但他以乐观而顽强的精神活了下去,并且自己动手创造出了许多财富,这是我所敬佩的。他永不放弃生命的精神也令我十分敬佩。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下了野人星期五,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一个“岛国”。我感动于他对人生的追求不止。他和星期五一起耕种、收获,创造财富、和星期五成为朋友,共渡难关。鲁滨孙是睿智的,他的一生充满传奇。我十分喜欢笛福笔下的这个人物。我喜欢他的冒险精神,他是勇于理想、付诸于行动的人。

  他出生好,但他天生不怕冒险,敢于挑战。在航海中遇到困难,他也镇定自若,他的信仰给了他信心。他是乐观的,在孤岛生活的几十年,或许曾有过悲伤与徘徊,曾想结束生命,但勇者的心是坚强的,他将自己的厄运与好运列举,找出生活下去的理由。他坚强而乐观,不畏艰难,这是我从书里感悟到的人生。是的`,在学习上,我们也要有这种精神,才能突破学习上的难关。他在困难中,对生活仍旧充满热情。我们在学习上,也就对学习充满热情,自强不息。我曾看到有人这样评论他“鲁宾孙在航海过程中一些活动,常常涉及到了他的生命危险,但他却没有轻易放弃,而是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其实困难也是人生的一种财富。逆境不一定是都有害的。”是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鲁滨孙与星期五的友情也让我十分感动。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星期五,还不厌其烦地教星期五做一个文明人,带给星期五文明的光芒。他是伟大的,奋斗不止,永不停息的他,不断追求生命的价值。

  我们作为学生也应该如此,不能安于现状,应该像鲁滨孙一样,自强、自立。我们学习上的困难,比起鲁滨孙所遭遇的,实在是太简单了。对学习要充满热情,才能有动力。如果我们自暴自弃,只因一点挫折而退步,这是懦夫的表现啊!有些同学因学习上的不如意而放弃学业,这是十分愚笨的是的,要向鲁滨孙学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要创造辉煌,就要努力。面对逆境,鲁滨孙以迎难而上的姿态告诉我们,不要放弃!

  阅读散文 篇4

  一、敬畏的阅读

  ——读《丈量书与笔的距离》

  当我还沉浸在《我的现实我的主义》和《一个人的三条河》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又悄悄地推出了阎连科的演讲录精选《他的话一路散落》和读书笔记集《丈量书与笔的距离》。前一本是作家阎连科的宣言书,后一本是他在字里行间的纸页间发现我们曾忽略的,并予以整理成文成册。

  先读的是《丈量书与笔的距离》,因为要感知一个作家的文学世界,必定先要从许多细小处着手,这样才能看到一个立体的阎连科,有关他的人、他的文,他的经历和生活。

  在我读来,《丈量书与笔的距离》一书,是一本关于“故事”和“事情”之书,书与笔的距离,其实更多的就是“故事”和“事情”的距离。这样的距离,在一个小说家解读一系列对自己产生重要影响的作家和作品时,脉络清晰,文思分明。

  阎连科在《没有边界的越轨》中说约瑟夫·海勒和他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在《作家们的作家》中说博尔赫斯,《在面对故事的态度和面对小说的真实》中说卡夫卡的《变形记》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有略萨等,这些何尝不是一个小说家和另一批小说家之间的隔着时间隔着空间的对话呢?阎连科就曾坦言:《变形记》对于他,在20多年前的第一次阅读之后,埋下的却是对故事无法释怀的困扰和不解。这大约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孕育了另一个伟大的作家,一部伟大的作品,孕育了另一部伟大的作品。

  如果你不这样认为,就把这些都当成作家的自言自语吧。其实无论是面对小说的真实还是面对故事的虚构,在略萨的经验里,小说永远都是靠写出来的,不是靠生活生出来的,小说是靠语言造出来的,不是用具体经验制成的。

  作为一个“常常在阅读中自卑”的作家,这样的隔空对话,对于阎连科,是一种必要,是一种回忆,也是一种自省,更是一种鞭策吧。这些让人在阅读中自卑的书,常常都是一天一个章节或几个章节地慢慢读它,会使我们嘴里总有甘草的味道,像总有嚼不烂的带苦味的橄榄一样。

  在阅读中自卑的作家,也常常在阅读中充满敬畏。1991年,在病床上阎连科第二次拿起《百年孤独》时,“竟在忽然之间、猛然之间,有了如获至宝之感,仿佛在那一瞬间里,一扇天窗开在了我的头顶,有一束光亮在那时不仅照亮了我对马尔克斯的阅读,还以《百年孤独》这本巨著的反光,照亮了《变形记》、《城堡》给我阅读中留下的暗影。”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者在阅读中能产生敬畏之感,就像本书作者在面对《资中筠自选集》时的“在阅读中敬畏,在敬畏中阅读的深长过程。”这样的敬畏,在读谷川俊太郎的诗,在帕慕克、奥兹等人的小说中也是常碰到的。

  这样的敬畏,我在读阎连科这本《丈量书与笔的距离》和此前的《我的现实我的注意》、《一个人的三条河》等书时也不出意外地产生了。

  二、阅读的青春,青春的阅读

  ——读《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

  翻开《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帧帧书影,既熟悉又陌生。

  说熟悉,是因为这些书影在多年后的今天看起来这么亲切,就是它们,陪伴着度过了一天天青春时光。说陌生,是因为曾经翻过的书,这些年来除了个别几本,已经很少去碰了。这次集中在一本书中遇到,温馨如昨,感动依旧。

  这是一本让人回到过去的书,尤其是通过阅读的媒介。曾经读过的书几何,在很多年以后,在重新回忆,哪一本会是你最难忘的?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中的众位作者记忆里,《诗经》、《红楼梦》、《爱的教育》、《飘》、《围城》、《瓦尔登湖》、《金蔷薇》、《十万个为什么》、《天龙八部》、《穆斯林的赞礼》、《查令十字街84号》、三毛的书、汪国真的诗、琼瑶的小说等都占有一席之地。

  阅读无疑是最值得让人回忆的。我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时,主要关注的是作者们关于某本书的阅读体验。有趣的是,有时同一本书在由于作者出生年代的不能,所带来的阅读体验也相差甚远。从中也可以发现,个体经验呈现出来的往往是一个时代的印记。

  余生也晚,避过了无书可读的年代。作为八十年代生人,我辈一出生算是有书可读了,年岁渐长殊不知面临的是书越来越多,终于走上了精挑细选的阅读之路。乱书渐欲迷人眼,对早岁时读过的书便更加怀念了。尤其过往偶遇的某本书,猛然走进视野,从此再也难忘。比如《瓦尔登湖》,一旦相遇,便不能放手,出差途中本书是必备之书呀。虽不至于像奥马尔说的那样:把世上的图书馆都烧掉吧!因为它们的思想精华都浓缩在这一本书里了。

  和《瓦尔登湖》相反,汪国真的诗歌,真是青春阅读记忆里一道靓丽的风景。过了那个年龄段,或者说过了那个年纪,便不再想念曾经的风景了,尽管他在许多后来人眼里依旧靓丽,但作为过来人,把它放进回忆里,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本书作者许多都是同龄人,尤其是男士,都在青春年少时有一段不可磨灭的江湖武侠梦。不能到江湖闯荡一番,在书本的江湖里没日没夜地遨游也好。所以在读易木行的《十六岁读<天龙八部>》、严峰的《爱恨梁羽生》、曾念长的《“玉娇龙”和我的江湖梦》等文章时,时间就如回到了高中上课时偷偷地看金庸、古龙、梁羽生、卧龙生的岁月,被老师收走一本继续再租一本,循环往复,几年高中读下来,课本没翻几页,武侠小说不知读过几何。

  多年以后想起来,一直遗憾那时没好好收一套三联版《金庸作品集》。这个遗憾直至最近才得以弥补,替代的是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新出的三十六卷《金庸作品集》,放在书架上,有时有兴致才翻几页,依旧随时都能读进去。

  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里,作者们提到的书,大部分都曾在青春时读到过,还有少部分是没读的,放下本书就想把它们一一找来通读一遍,就算是重走一会青春路,弥补遗憾此时也还未晚。

  三、母校的献礼与青春

  ——读方交良《泱泱中文系》

  四年大学生活,究竟会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这是我看过方交良的《泱泱中文系》后,一直在思考的。

  在方交良心中,四年西北大学生活凝为了一本书,这就是记叙一个江浙青年在古城西安度过大学生涯的《泱泱中文系》。这是一种情结,也是对母校的追念,更是对母校的献礼。

  我是在春节前读到这本书的,利用几晚上单位值班时间,仔细翻读一遍。在昭苏高原的寒冬腊月,这样的书读来,真是充满人情味。

  这是一本充满人情味的书。无论是书生意气恰少年的同学,还是学富五车、各有性格的熟悉不熟悉的先生,在广为博览的作者笔下,满是中文系学子的书生情怀。

  作为一个写作者,鲜有不神往几年中文系生活的,良好的学术环境、专业背景,可以由着性子阅读……光这些就足够让人充满期待了,何况还有那么多可爱的先生么,古代汉语的,古代文学史的,现代文学史的,语言学的,文学概论的。这些先生,走在西北大学的校园里,可能最不起眼的老头儿就是各自专业的名人大家。

  所以在读此书时,笔者只有感慨的份,对记叙大学生活的文字看得尤其认真,想从方交良的文章中弥补些许遗憾。作者在序言中说:“天下事最怕自己火热,别人索然无味”,说的便是书中的这些文字。这实在是让作者白担心了,读者中如我这般,从书中找寻慰藉的.想来是大有人在的。当年作为理科生的我,高考自是无缘中文系,于是固执地报考了新疆农业大学,从老家安徽桐城跑到了比西安更远的乌鲁木齐,学的是和中文系靠边的中国语言专业维吾尔语方向。那时候,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上维语课,私下里读的却都是中文系的文学理论、文学史教材。

  我就是带着这种心情读的《泱泱中文系》,有欣喜,有遗憾,有慰藉,有痛快,也有酣畅,更有羡慕。

  本书诸专辑,除了第一辑“大学四年”外,对第二辑的“老师们”和第五辑的“访人记”、第六辑“访人记”等专辑中的文章也很让人留意。比如写那些和作者熟悉、不熟悉的教授,就很传人,臧否人物,常常有神来之笔。比如他写安旗教授谈到业师萧涤飞先生时:(安旗教授)说得很诚恳,感觉那态度像是小学生说起老师的自豪与热情。

  作者在《李广难封马教授》中写马天祥教授的房内到处是书:马先生家有点暗,书架又很旧。我只觉得这么多的书,黑压压如兵马俑,马先生如大将,随时调兵遣将。谁能想到这样的房子只有五十多平米,而它的主人也是李广难封,直至退休都只是副教授。作者后面又写道:“马先生是严谨的人,不会为了评职称而去招摇过市弄本书出来,而是老老实实板凳一坐十年冷,出了本《古今通假字》。”真是可爱,又让人感觉心酸的先生。

  还有费教授,刘炜评在本书序言中引用的那句“费教授虽然有些文人的小气,但这些与他的才气比起来,总归是小的。”我觉得这一句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但不知为何,在正文中却反而没看到。

  作者方交良喜欢贾某某的书法,恰巧大学时和贾某某女儿贾浅浅是同学,于是便想请贾同学找他爸爸写一幅《大风歌》,老贾丝毫不念女儿同学之谊,开口就要两千元,终于吓退了清贫学子。方交良写的这篇文章的结尾是:西安的高天厚土养起了一个贾某某”。等到看完书,再看封面,这才发现,封面上的“泱泱中文系”,赫然是贾某某先生的题字。

  本书里的访书记,曾在范用先生主编的《买书琐记》中读到过几篇,当时这本书是在《新华书店》匆匆读毕的,留下的印象不算深刻,这次重新读的时候才想起来,总体读来有流水匆匆一笔带过之感,即便如此,作者的好书缘也已经足以让人艳羡不已。而“访人记”中的诸篇,涉及到钱谷融、徐中玉、周退密、黄裳、高式熊、朱季海、文怀沙、金性尧、周汝昌、杨宪益、周有光、何兆武等人,如此他们中许多都已不在人世,在方交良笔下,有话则长,无话就短,无论长短,却颇有分量,不知研究者们是否留意到了。

  本书中的文字,幽默之外更多的是平实,犹如小米稀饭,平淡却不失滋味。读这些文字,想起前些日子,我的母校六十周年校庆想写一篇小文纪念下大学生活,却一直懒于动笔,此次面对蔚为大观的《泱泱中文系》,真是惭愧不已。

  在本书之前,刚刚读过山西作家聂尔收在散文集《路上的春天》里的一篇怀念母校的文章,这次又读到了《泱泱中文系》,感觉作为学子,没有比文字更好的献礼送给母校的了,这些都是青春的足迹。

  阅读散文 篇5

  《道士塔》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历史杯具,一个沉重的文化史实。它所揭示的问题让人心痛,让人揪心,让人不禁为那个时代,也为我们的民族,发出一声声无能为力的叹息。

  全篇围绕敦煌莫高窟展开,说的是在20世纪初,莫高窟由一位无知的道士掌管,因为无知,他自作聪明地将窟中的珍贵壁画粉刷,甚至挖凿,代之以灵官塑像;因为无知,他将窟中无价的国宝向慕名而来的西方学者换回历历可数的银元;因为无知,祖国的瑰宝受到糟践,不幸流失,给我们后人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国宝外流,我们发自内心地遗憾、痛恨、愤慨。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让我们在今日,在这个觉醒了的民族当中,开始做一些事对遗失的文化进行补救。于是,在遗憾、痛恨、愤慨之余,我们直截了当地想抓住罪魁祸首。那么,元凶是谁是犯下了强盗行径的西方学者是目光短浅、愚昧无知的王道士还是旧中国,那个没落在闭关锁国中的'“天朝”或许真如古人所说的“慌不择路,饥不择食”,自身的落后让我们已无心理睬一下被搁在西北荒凉之中的文物们,只好让强大的势力来替我们保管想想旧中国所背负的“东亚病夫”的耻辱,想想“落后就要挨打”这铁一般的真理,我的心在滴血,我的民族自尊心在哭泣,我感到往事不堪回首,它令我感到那样恐慌与不安。仿佛有一枝利箭从历史深处射来,刺痛了我的心。

  这就是历史杯具,发生在祖先们的身上,但它带来的痛苦却能够绵延几个世纪。然而时光即逝,往事不再,亦无法缉拿真凶,将其正法。我们所能做的,惟有无奈,无奈地历数罪恶,无奈地遗憾惋惜,无奈地遥望历史,无奈地幽幽痛惜,无奈地叹出一口气,让它定格在那一个个耻辱之日、罪恶之日的上空,化作晴空中的阴霾,眼睁睁看着愚钝的王道士在毕恭毕敬地带路,看着洋人们在莫高窟洞开的一刹那惊诧瞪大的双眼,看着一箱箱文献、一尊尊泥塑、一车车诗卷、一幅幅壁画被运走。这样的奇耻大辱,哪个国人还能坐视不理一个当代中国青年这样写道:“我好恨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决胜负于城下。”激荡人心的语言,道出了每位中国人的心声。但,现实与梦想总是在作无谓的对峙与较劲,从而无法统一。看看,此刻中国人在干些什么有一些人继续沦为洋人的奴隶;有一些人忘掉了耻辱,忘掉了历史;有一些人在伦敦、东京等地的博物馆买下中国文物的胶卷,回国后对着相片作空头研究;还有一些人在呐喊中吼出愤怒,却永远只是呐喊,无法付诸实践。

  一切皆因他而起,那愚氓———王道士。时至今日,不少人认识了这个名字:王圆。我在想,如果让他明白了国宝的价值,让他明白了他所作所为的严重性,他会怎样做依然赚取蝇头小利又或者,转做了更大的买卖还是改邪归正,捍卫国宝无从得知———我的想象力有限。但这次的阅读却让我真实地接触了历史的阴暗面,那是一段可怕的、灾难的岁月,但愿它不再发生。

  阅读散文 篇6

  初读《道士塔》和《莫高窟》,感受最多的是愤怒,愤怒王圆的无知,愤怒斯坦因的自私和蒋孝琬的无良,恨不能穿越回那个朝代,以一己之力挽回点什么。二读就变成深深的无奈了,就算回去,我们依然改写不了历史的杯具,清政府的无能,侵略者的野心,战争中的朝不保夕,莫高窟的杯具又岂是区区三人造成的。

  再次品读最终冷静下来,余秋雨先生写出来应当不仅仅是发泄情绪吧?至少我们应当从中理解点教训?

  首先是莫高窟当时的主人,一个农民出身的没有多少知识积淀,单纯为了谋生的道士,一个一本正经毁坏着无价之宝的道士。这位王道士的日常是化缘,得了钱便把精美的`壁画用石灰刷去,再把塑像捣毁,堆起灵官之类的。他做这些也必须是毫无私心吧,他也许还会感动于自我的付出。这么辛苦的工作和改造,也许也是自我的职责所在吧。只是他太狭隘了,用一个农民道士的审美改造着这个历代文化碰撞构成的精粹。他的改造最根本的原因是无知。是因为那些精粹在他眼中没有任何价值。

  当发现藏经洞时,他本能是上报官员,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无过错,但将这个惊天秘密如此轻易泄露,作为莫高窟的主人或许还是因为他的无知吧。倘若他稍微学习一点文化知识,稍微提升一点点修养,或许他就不会如此轻易行动了,不会因为拙劣的谎言就轻易答应斯坦因用四块马蹄银换走走五辆大车文物。

  从王圆身上,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知识带来的力量。我们常常疑惑学习有何用?尤其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升的现代,衣食无忧,不学习照样能够过的很好,也有很多人学历不高的人成为商业传奇,以此“鼓励”了多少学子在大好的年华放弃了学业。可是学习真的没用吗?不为功利的目的,至少能够提升我们的见识,提醒我们做事之前深思,不至于犯那么幼稚的不可饶恕的错误。就冲这一点,就冲着对王圆的恨意和悲叹,我们也应当好好学习,不是吗?

  与王圆构成鲜明比较的是翻译蒋孝琬。从名字上就能看出这是一个生于书香世家的书生,不然不会有这样动听有内涵的名字,父母必定是期望他孝顺有才华的。有才华,他做到了,但孝就难说了,孝顺父母我们姑且不知,但于国家他实在是玷污了这个字。

  他必定是深受中华悠久文化浸润的,所以在借阅王圆随手递给自我的几本经书时,他激动到不能自我,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些是无价之宝。于是他秉烛夜谈,甄别文物,那么轻易就读懂了这些历代传承下来的精髓。他那么聪明深谙谈判之道,王圆的犹豫在他的聪明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他替斯坦因筛选最有价值的经书,替斯坦因翻译,替斯坦因谈判,还屁颠屁颠的到这个外国侵略者面前邀功。

  我难以推断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倘若王圆的破坏和纵容是因为无知的话,那蒋孝琬的助纣为虐又是因为什么呢?被迫?金钱?地位?可是作为一个精通传统文化,有深谙西方列强的侵略之道,他怎样不会清醒的意识到自我是在犯一个弥天大罪呢?是在遗臭万年呢?那他又怎样能做的那么心安理得呢?

  他的学识并没有成全他的修养,学富五车与低劣卑鄙同时集中在他身上,他犯的错就这点来看要远比王圆更不值得原谅,更值得所有中国人的反思。

  倘若王圆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那蒋孝琬就告诉了比知识更重要的就是良知。这或许也是我们教师更应当交给孩子们的吧?在这个全民学习的时代,竞争变得更为直接和残酷,那么坚持一份良知作为做人的底线就变得尤为珍贵。

  我们应当对传统文化有更多的敬畏,怀着虔诚的心欣赏并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先人历经沧桑遗留下来的精粹,保留好初心前行。

  阅读散文 篇7

  阵寒风袭过,那层厚厚的云霍然随风而散,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棱洒在了我的脸上。透过薄薄的窗帘,我看到窗外风中摇曳着的树木,在月光的映衬下,反而于风中更显宁静,我的心也随之平静了下来。

  悄悄遁入书屋,在书架最上层找到一个老旧的塑料箱子,轻轻打开,一阵灰尘过后,映入眼帘的是几捆厚厚的书。初三以来,所有的一切都为了“中考”而努力,这些已被我束之高阁许久,此刻才再一次地翻开。泛黄的书页让我不禁感到有一丝遗憾。

  点一豆烛光,温一壶绿茶,在轻盈的茶叶上下翻飞之际,捧起书本,看着字里行间自己曾经做下的注解,读着昔日不敢苟同的见解。蓦然间,只觉时光早已失落了界限,凝固在了那一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我曾经用波浪线勾画出的一句话:“前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想起当时读了“前方有多远”之后,我不禁感到迷茫,前方的路到底有多远?直到现在,我仿佛才有所了悟,依稀薄雾中,我又看到在那雄浑沙漠的悲壮背景下,三毛轻盈的脚步,听到了那黄沙在耳边沙沙作响的声音,骆驼清脆的驼铃,叮当作响,心境也随之变得快乐而安然。

  捧读之际,我禁不住为她的`坚强而感动。前方有多远,只要目标坚定,认准自己的方向,努力前行,再远也不远!阅读,让我成长。

  接着,我又捧起了一本书,脑海里边浮现出梭罗只身一人在瓦尔登湖畔的情景,他说:“亲近自然就是亲近了自己的心灵,远离自然就是远离了自己的心灵。”几十年如一日的孤独,梭罗没有说“不”。

  曾记得,初读这本书时并不能够理解作者的心思。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已能渐渐理解,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

  冷风挟带着雨点飘落,呷一小口绿茶,看着窗外的雨滴打在一度光洁的玻璃上,留下斑驳的印迹,水本是洁净,只是混了过往的尘土,才留下温存如墨的水印。阅读让我成长,经时间的磨砺,沉淀在心头。

  通过阅读,我懂得了只有坚持走自己认准的路,为了那个目标而努力,不忘初心,即使路再远再艰辛,也会感到快乐而充实。

  通过阅读,我懂得了人生总有好多躲避不了的挫折和磨难,但每一次挫折的到来,都能使自己更为成熟。

  通过阅读,我懂得了即使人生的选择有千千万,但只有听从内心的呼唤,才能选对真正适合自己的路!

  于是,每逢人生幽闭之际,我总是捧书,于书香字墨间品味人生的故事……

  阅读散文 篇8

  “进入阅读”是说我终于有了可以静下来阅读的心境了(这种阅读特指读厚重的书籍)。这种心境让我恍若回到了如饥似渴阅读的儿时。那时侯,虽然物质生活匮乏,却有着充实的精神,还真应了那句“书非借不能读也”的名言,我总会在同学的家里发现一些书读,《红楼梦》,《岳飞传》,《牡丹亭》,《杜丽娘》……《第二次握手》,小说期刊,儿童文学,民间传说……读得不仅专心而且速度很快。后来读到中学,考试的压力大,逐渐失去了阅读的心境。大学功课虽然轻松,可是谈上了恋爱,风华雪月的浪漫取代了我最爱的阅读。结婚之后,繁忙的工作和琐碎的育儿,更没有了阅读的心境。当然,我的案头床头经常放着一些小品文,文摘之类的轻松阅读的书,也认真阅读,但是一提到厚重的经典作品,就感觉没有那样的耐心和毅力去阅读。真正的阅读,需要安静的氛围,需要远离喧嚣的内心孤独,需要阅读的渴望。浮世之中,浮躁的我,难道再也没有了阅读的心境吗?

  去省城参加文学院举办的作家高级研修班学习,各个名家的演讲终于再次勾起了我潜在的阅读欲望。儿时的阅读激情被点燃,阅读心境复归了!我买了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上、下册)(译林出版社),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上、下册),托马斯?曼的《魔山》,卡夫卡的《城堡》,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莫泊桑中短篇小说精选》,《泰戈尔诗选》……这些基本上都属于深度阅读的作品。

  我的阅读习惯总是由短到长。所以,我首先选择了阅读杰克.伦敦的中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因为在中学课本里接触过他的一些作品,而且他的文字相对于其他的书来说比较通俗易懂,再加上他的中短篇小说读起来轻松,语言也很精练。

  杰克.伦敦是一位在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力的美国作家。他出生于破产农民家庭,做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小偷,水手,流浪汉,做为“无业游民”进过监狱,罚做苦工,淘金……传奇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我首先阅读了他的短篇小说代表作《热爱生命》。小说描写了在荒芜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同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做着殊死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诠释了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着对生命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的人生法则。这篇小说是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杰克.伦敦最擅长用动作的细致描写来叙述故事,刻画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极度的饥饿、疲倦和衰弱折磨着淘金者。他小心地保护着身上仅有的用来烧水,烤衣服……维持生命的火柴,“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67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他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好,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之后,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他们完全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67根。”动作描写细致入微。为了摆脱饥饿生存下去,他吃浆果,草,松鸡,鱼……饥饿疲倦使他衰弱已极时,他遭遇了一只病狼。一场残酷的求生悲剧,病人一路爬行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俩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他战胜了狼。

  我读的第二篇是《野性的呼唤》,这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被誉为“世界上读得最多的小说”。小说里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壮健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狼进行殊死争斗,随后他身上的狼的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而狼性的恢复缘于爱,因为他的恩人约翰?桑顿遇害。于是“一阵压倒一切的怒火占据了他的全身。他不知道自己在嚎叫,但是他的嚎叫响得吓人,凶猛异常。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激情压倒了机智和理性,那是因为他对约翰?桑顿充满无限的热爱,使得他失去了理性。”约翰?桑顿死了,最后的纽带断了,人与人的要求不再约束他。战胜狼群之后,狼群的嚎叫唤醒了他的野性,他随狼群而去。在这里,杰克.伦敦以拟人化的笔调写狼,尤其是写狗的心理活动,真是出神入化,赋予人性的'情感,读到动人之处,令人感动落泪。

  “整整一天的时间里,巴克不是默默地呆在水边,就是在营地里不安地漫游。他知道,死亡是一种运动的终止,是一种有生命的生命形态的逝去与消亡,他也知道,于是他明白了,约翰?桑顿死了。死亡给他留下了一种巨大的空虚,它有点类似于饥饿,但是这是一种使他疼痛不止的空虚,是一种食物无法填补的空虚。”一个丧失爱的孤独的幽魂,在忧思伤神。

  这个小说,改变了我对狗的厌恶,其实厌恶来自人与狗的隔膜和疏离,而爱可以化解人与狗的距离,没有了爱的呵护狗丧失温顺蜕变为狼性。

  如果心情低落或者失意时,最好读读杰克.伦敦的小说,他的文字可以激发我们的斗志和积极的态度。他通过生动的震撼人心的小说情节告诉我们,热爱生命和适应残酷生活的人生法则。

  文学大师高尔基说: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毅力坚强的人们。杰克.伦敦的小说值得好好阅读。

  我在阅读中收获着坚强也收获着快乐……进入阅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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