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2-07-13 17:19:21 短篇散文 投诉 投稿

实用的散文的作文集合八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散文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散文的作文集合八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白炽灯下,木书桌前,一碗黑茶,一首单曲循环的《南山南》。听着听着,觉得《南山南》的歌词描述的是你、我、他,是许多人的青春。这里面有怀旧的心情,也有自我救赎的精神,以及无穷无尽的青春岁月。

  曾经青春年少的“80后”现在也都说自己是怀旧的一代。播放民谣的收音机,唱着摇滚的地下音乐会,放着经典电视剧的各大卫视频道,以及还能瞧见坐着许多沉迷网络游戏小孩的网吧,都是怀旧的见证。青葱校园里的读书岁月,懵懵懂懂的大学初恋,某间教室里的集体放声高歌,都是精神在升华。我们的回忆有欢乐的笑声,宛如午后和煦的阳光;我们的成长也有曾经不谙世事的青涩,这就是有苦味的岁月。

  总听长辈们说起他们的艰苦创业,现在想起来我们也可以跟后辈晚生们谈起我们的奋斗历程。从“美猴王是不是应当登场央视春晚”的热议话题就可以看出,整个“80后”上承父辈时代的价值审美,下启新世纪时代的多元思维,怀旧成为了一种凝聚的张力、一种自我认知否定再认知的过渡、一种涟漪于历史漩涡的思想火花。

  诚如此题可言,记忆也好,回忆也罢,其实是有选择的。例如现在三十而立的我——一个教历史的胖子还在想“我的高中”和“我的大学”,“如果当年如何如何”,“可能现在会怎样怎样”,这就是潜移默化地自我救赎,至少在精神上或者念想上。同时也要承认,已向社会缴械投降的我,在现实中只会沿着自我选择的路走下去,即使现在不能实现曾经的或者现在的宏伟理想,我也会并且始终秉持内心保持的那一份宁静。这也是挣扎于现实又无法百分百脱胎于现实之后的自我救赎。

  有时候,我常常自嘲地讲这可能不是所谓的“正能量”,但我们这一代“80后”的确是要自我的救赎,只是每个人有权利选择一种自认为适合的救赎方式。比如我,坚持每周锻炼身体,闲暇时间饮茶听琴,心静的`时候读会儿书,疲乏的时候积极休息,努力做到不把工资交给医院,努力做到不给爸妈添麻烦。这就是适合我当前的救赎方式。

  然而,无论现实是如此的磨砺一个人的棱角,每当我读到“从来纬地经天业,皆在躬行实践身”,我也自认领悟了湖湘精神;每当我读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也依然热血澎湃。这就是我“宁可食之无肉,不可心中无竹”的自我救赎。所以我想说,套用《明朝那些事儿》里的那句“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希望我们的青春使命有所不同,但万世不变的是心中的拼搏。

  思考,是一个“80后”“教历史”的胖子我对这个世界的注解。网络上说,每个时代的人有不同的苦恼,的确如此。我坚信,竖着的青春属于今天的我们。我们的时代注定是多元化的,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我们的时代注定我们要多思考,独立的思考,用自己的理性思考,不人云亦云。我们的时代注定我们即使痛苦,也要前行。

  我不喜欢用心灵鸡汤式的文字激励所谓的奋斗,苦恼、失意是人生的必然。因为竖着的青春时代要有那么一点儿愤世嫉俗,要有那么一点儿特立独行。竖着的青春,其实就是我们的青春还有三分傲骨、七分正气、十分真情。

  回想我过去的点点滴滴,思考与成长密不可分。大学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自己安安心心地从事一份自主选择的职业。虽说从事中学历史教育时间不长,但自己的理想是做一名博览群书的“读书人”,做一名百家讲坛式的“引路人”。心有所想,定位自是分毫不差。有人曾讲,工作和生活要分开,要学会自我解压,尤其是涉及人与人的工作。我认同这一点。也许有时候生活和工作一时难以分开,但开心的时候笑一笑,遇到挫折的时候也笑一笑,做一个看淡风情、直抒胸臆、独立人格、宽容处事的“傻瓜人”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想想岁月并不长,100个50岁的人站成一竖列,就是我们整整中华文明五千年。

  除夕怀旧,希望我们的青春不止淡如白水,不止忙碌不分昼夜,不止为爱得泪流满面,也不止身贱低如白菜价。因为我们的青春是多元的。

散文的作文 篇2

  都说无我不文章,用我手写我情,用我笔写我心,散文更是如此,一直以为诗,词歌赋,乃至散文都是抒发情感的最好章体。

  然而每一次的文学创作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萌发的意境与内涵的衍生与升华,才会产生文学艺术美,而新柏拉图派的哲学家普洛廷说,“美的观念是人的精神所具有的,它不能够在真实世界里找着,自己的表现和满足,就使人造出艺术来。”也就说艺术的美感着重表现在自己精神领域的一片净土上,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

  我在以往的写作生涯中往往把自己当成一堆抽象的“名词”这种“名词”是不着边际似近似远的,没有实感,象冷清的'月光,闲散的湖水,蒙蒙的雾,沁人心脾的茶花,看似一种种名词,概念,词藻,一担拼凑起来就感觉模糊不清。

  每当自己发表一次作品,都会自信满满的,这说明我的作品得到了自己的满足与肯定,然而每次作品点击率低,无评论,不被人推荐,或者无人观看是,变的忧心忡忡,立即怀疑我的写作水平低,我的作品不好,很不幸我得了诸多文人的通病,优柔寡断,随波逐流的性格。

  自己喜欢文学,属于那种雾里看花的那种喜欢,总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把这种抽象的喜欢,暂时当做懵懂的起源,起初我写作的时候总是因过于注重意境,以为优美,华丽,才是文章的核心,忽略了情感与内涵的必然性,如同诗一样,起初喜欢咏风弄月,吟诗作对,现在看来我不过是在附庸风雅,诗,散文,词,赋,小说,虽都有涉猎,都懂一点,又似乎都不懂,仅仅以为各类学术常识我都知道一点就误把自己当成文学领域的人,实质上对任何一种学问都没有系统的研究,真正的心得。

  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我渐渐的向文人靠拢,成了一个无所用之的人物。写着华丽而庸俗,优美而空洞的文章,真正文学的智识与含义,只怕是我还没有掌握半分领域,文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人而已,虽有自己的见解却没有真正的智识,弄以花前月下或风景宜人而白描风景,或之乎者也而咬文嚼字,或哀哉秋兮而自叹自负

散文的作文 篇3

  今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发现窗户外面白茫茫的一片,心想:咦,以往的天,这个时候太阳公公早就起床了,可今天太阳公公怎么还没来?我带着心中的疑问从床上坐起来,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外面起雾了。

  我从窗口向外望去,远处的一幢幢高楼大厦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它的轮廓。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子都亮起了灯,车速也比平时慢了许多。马路上还时而传来几声“嘀嘀”的'喇叭声。远处的花草树木好像披上了一层轻纱,在雾中若隐若现。路上的行人也分不清是男是女??过了一会儿,雾渐渐地散了,太阳公公出来站岗了。我感到很可惜,那是多么美丽的雾景呀,而它却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消失了,不过,雾留给大地一样礼物-----水珠。花朵、树叶上沾满了晶莹透亮的小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水珠闪闪发光,美丽极了!

  雾虽然散了,但是美丽的雾景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散文的作文 篇4

  我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说起来还应了一句俗话:不打不成交。这个朋友是和我“打斗”出来的。当时我的成绩在全班排名第二,我当时特别关心那个第一了。他是个男生,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名子叫李根。第一次数学考试,李根就坐在我左前方,我看看他的背景:瘦纤纤,小小的个子,穿着稍大的衣服,土不啦叽。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许紫璇,细皮嫩肉,高高大大,漂漂亮亮。这次考试一定要胜过他。我拿着做好的试卷,有些得意,仿佛已经看到那个红红的100分了,而李根呢?伸长脖子,满脸的`不服气。

  分发试卷的时候到了。“许紫璇,100!”我不以为然的一笑,扭头看了看李根,“卢秋月,98……,”李根低着头,手不停地在摆弄着圆珠笔。“李根,100!”啊!果真很厉害啊,看来还不能轻视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课上认真学习,课下认真复习,平时认真练习,紧追慢赶,有时他考第一,有时我考第一。一次,我与他下五子棋,稀里糊涂我就输了。他得意地摇头晃脑,还笑话我。我气极了。学校举行“讲故事,知荣辱”比赛,每班推荐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参加,我和李根被选中。李根得奖回来,我觉得自己再无立足之地了。既生璇,何生根!我总算是理解周瑜的心情了。当你遇见一个处处胜过你的人,处处都令你相形见拙,怎么能不心急呢?从此,我和李根较上劲了。学习更加刻苦,做什么事情都要和李根比。

  他比上我了,我追他;我比上他了,他追我……我考上了理想的中学,有时会想:我是不是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呢?其实,刚开始,只是想着把他比下去,到了后来呢?我非常欣赏他:好胜,不嫉妒,永不言败,有时也有小心眼。在我的心里,李根已经不是对手而是真正的朋友了。指导老师陶德智

散文的作文 篇5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树无忧无虑,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有了磐石的身影。

  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树的想法只有一个,就是为路人带去一抹阴凉。除此,单纯的她别无想法,因为那是哺育她的天空和大地对她惟一的寄托,但是不知那时那刻,却早已习惯有磐石始终沉默的陪伴着她听她诉说内心成长的苦闷与忧愁,眼泪和欢笑。

  他和她一起为路过的人奉献自己光洁厚实的身躯,他陪她一起看一段段随着岁月更迭的唏嘘感叹,他陪她一起倾听风的温柔细语,他陪她一起接受夏雨的切肤之痛,他陪她一起面对凌虐放肆的萧索秋风,他陪她一起享受天地合一的白雪茫茫……

  他总是在她悲伤逆流的时候为她带去阳光般灿烂的微笑,在她迷茫无措的时候送去最贴心的话语,在她两难抉择的时候一锤定音,让她一回首就发现站在原地的他已经不知不觉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不知不觉依赖上他。

  时间是可怕的东西,来,看不见她的影子,去也摸不着她的方向……

  也许是树听见鸟儿婉转的歌喉,忍不住胡乱摇曳的傻样;也许是黄昏暮色下树多愁善感的唏嘘感叹;也许是树无边落叶萧萧下的萧索背影,也许是地平线升起时树孩子般欢欣鼓舞充满期待的笑靥,也许是树听着诗人赋一曲离殇后泪眼模糊的样子,也许是树缓缓诉说心声时打乱他心扉的偶尔啜泣,也许是树在他生病时哭得一塌糊涂还要他安慰的小孩模样,也许是树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大摇大摆的样子,也许是树犯错时一脸诚恳道歉转过身便忘乎所以的样子,他说,他要守护树生生世世,而懵懵懂懂的树却总会高兴地说:呵呵,我那么依赖你,没有你我怎么办?所以,你肯定得陪我。

  磐石说,他有很多像树一样的朋友,但是树是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依赖的人。

  树很喜欢磐石,就像对爸爸一样,依赖他,信任他,尊敬他,觉得磐石和自己一样有共同的追求,虽然方式不同,她欣赏磐石的鸿鹄之志,惊叹磐石的博学多才,羡慕磐石的沉稳睿智,讶异磐石的年少老成,但是那也只是尊敬崇拜,而没有任何杂念。

  直到磐石对树说,希望能携手共创明天,为树和磐石的明天努力。树有一瞬间似乎就要明白,可是转眼,那种直觉又逃开,直到磐石的深情告白。

  树真的犹豫很久,树对磐石有一种对别人不一样的感情,共经患难后的友情,但是那不是爱,因为磐石的帮助让树不忍拒绝,因为树对磐石的惺惺相惜让树害怕失去,因为磐石的自信睿智让树无从说起,但是树却一直明白树对磐石未有任何男女私情。

  所以最后,树向大地母亲询问,母亲啊,我该怎样做。

  母亲说:孩子,爱则爱,不爱则不爱,凡事莫要将就。

  当树对磐石说以后当一辈子好朋友的时候,磐石说:人生最悲剧的事情是,陷阱去后发现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但是树最想对磐石说的是,因为是你,所以我不愿意将就,因为像你这样好的人,值得拥有一份美满的爱情,而我却只是在你青春里开放过得一季昙花而已!

  等待,流年和你

  我们年轻的一代只要聚在一起聊天都离不开一个话题——恋爱。关于爱情,许多人都是麻木的,因为追不到,又等不来。

  大哥在我们这个朋友圈里算大叔级别了,大哥之所以被我们叫大哥,不仅仅因为他比我们大,更因为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会照顾别人。不过大叔级别归大叔级别,大哥到现在都没有谈过恋爱。说来也奇怪,看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成双成对,大哥却一点也不着急,以致一度被公认为我们的最佳基友,他也不解释什么,每次都是一笑而过。

  其实大哥的条件也不错,性格开朗,为人处世都受到我们的尊重,细腻稳重又不失幽默风趣。如果真的要说大哥有什么缺点的话,我想应该是缺一个女朋友吧!

  如果说大哥是我们这个朋友圈的大哥大,那么二哥应该是我们的大姐大了。二哥其实是一个女的,而且是一个大美女。我们之所以称之为“二哥”,全因她性格豪放,为人讲义气,自称女汉子。那次她为朋友挡酒,喝个你死我活的,最后还是大哥连哄带抗把她送回家的,至此,“二哥”的名号就这样得来。

  在生活上有一句不成文的话:女人不可能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但二哥却用她的经历和学历告诉世人,老娘就是打破魔咒的人。二哥不仅漂亮大方、天生聪慧,而且毕业于名牌大学,现在在一家外企公司当一名部门经理。

  感情经历上二哥与大哥有着天渊之别,追求二哥的男同胞都可以凑起来开一家大型公司。二哥的情感经历很丰富,换男朋友的速度跟换衣服的速度一样快,反正,每次我们朋友聚会,送二哥过来的男人没有重复出现过。但所谓的“男朋友”只是我们的猜的而已,二哥从不向我们默认谁是她的男朋友。

  基于我们这个朋友圈的两大奇葩,一个感情呆子,一个情场高手,以致大家都喜欢拿他们两个开玩笑。

  一次聚会,不知是谁喝醉酒又挑逗说:二哥,你要拯救一下我们大哥啊,你俩其实蛮配的……晕晕乎乎地说了一大堆。

  然后,另一个声音:对呀,男未娶,女未嫁,这个可以有。

  弄得大哥和二哥尴尬起来,二哥脸红了,看了一下大哥,大哥没有表示什么,最后还是二哥说了:“我们是兄弟嘛,说什么拯救?”

  大哥连连说:“是,是,是。”

  二哥不再说什么,只是拿起酒,说了一句:“好,今天一定不醉无归。”

  大家的纷纷举起酒杯,又是一场不醉无归的聚会。

  其实,那个谁说得也没有错,大哥对二哥的关心,我们是看在眼里的,的确超出了我们所有人范围。

  每次二哥喝醉酒,陪在她身边的永远是大哥,因为也只有大哥知道她家的钥匙放在什么地方。二哥生病时,从来都是大哥帮她挂病号,陪看病,听医生叮嘱不能吃什么,注意哪个方面,大哥可谓是一条龙服务啊!不知道的人还真的以为他们是情侣呢,不然大哥干嘛对二哥那么好,每每被问起原因,大哥的回答从来都是:因为我们是兄弟嘛!

  如果是大哥喜欢二哥,不过大哥从来都没有送过礼物给她,甚至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有意思意思。这个又好像说不过去,只是没有大哥送,二哥每天收到的礼物依旧连绵不断。

  在一个月之前,二哥生日的那天,此前我们就决定这次要大办聚会,老规矩还是大哥一个人负责操办,我们充其量就是一边玩的。其实之所以叫大哥操办聚会,不仅仅因为他任劳任怨,更重要的是因为也只有他完全了解二哥的兴趣爱好,喜欢怎样的装饰,气球要什么颜色的,蛋糕要怎样类型的……这些,都只有大哥知道而已。另外,我们还特意叫他一定要自己买一份礼物给二哥,无论大小,相信二哥肯定惊喜得很。

  那天生日聚会,二哥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

  我们都很奇怪,男朋友呢?

  二哥却一副坏笑的脸孔说:姐,从来都是单身贵族,什么男朋友都是你们猜的啦!

  之后,我们也没有说什么,因为毕竟这是个好日子。

  聚会如期开始,二哥依然往日那样潇洒,一连和我们一群朋友碰过酒杯。

  到送礼物环节了,我们都一一“恭维”了自己的心意。最后轮到大哥了,我们原本心想,这次大哥终于送二哥礼物了,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结果,我们高兴得太早了,大哥还是没有买礼物,就说了一句:“生日快乐,早日脱单!”

  此时半醉的二哥也很豪爽:“没有礼物也没有什么啦,谁叫我们是兄弟!”

  礼物环节过后,又是一轮碰杯。

  那天,很多人都醉了,包括我,包括二哥,当然大哥没有醉,因为他从来都没有醉过。

  后来,听说那天醉后的二哥居然向大哥表白了。

  话说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那天,喝醉酒的二哥,突然走到大哥的面前,连站都站不稳,身体都靠着大哥站着,脸蛋都红得发白了:“你是不是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我,为什么不敢跟我说?我根本就不喜欢那些男人,都是因为你,我也喜欢你,难道你不知道吗?”

  大哥听着听着,愣住了,扶起二哥:“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不要闹了。”

  二哥一手推开了大哥:“我没有醉,告诉我,为什么你不敢承认?不喜欢我,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大哥沉默,没有说话,随后转身离开了。

  那次是大哥第一次抛下喝醉酒的二哥不理,自己一个人独自离开了。

  最后,听酒店的保安说,二哥一个人走出酒店门口时,是一个男子送二哥回家的,而且是在强吻二哥后。

  自从那次聚会后,我们这群朋友也很少聚在一起玩了。

  后来,二哥不再是女汉子了,她变得收敛起来了,有人说是因为她有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幸福的男朋友,原来爱情的力量可以那么美妙而伟大的。

  大哥呢,他居然也恋爱了。他说他一直都喜欢着一个女孩,很久很久了。而他却不敢跟她表白,怕表白失败连朋友都做不成,后来还是那个女孩子勇敢跟他坦白了。现在两小口准备结婚了!

  后来,再后来,最后呢?

  原来,那天大哥的确没有买礼物给二哥,而是把自己送给二哥,那天大哥离开后又回到酒店门口等着二哥出来,强吻她之后就送她回家,关系就这样确定了!简单明了!

  老天让你等待,是为了考验你是否值得拥有更好的人。

  二哥变成了大嫂,虽然一下子叫起来不顺,但是很动听!

  离开的时候,有些话没亲口说

  我看到他了,在武汉大学附近的公交车站。

  思绪突然从与好友的交谈中跳回到三年前,三年了,他还是老样子,蓝色衬衫,清瘦依然。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有这样的“超能力”,不管在多么拥挤的人潮中,我总能一眼认出他来。

  “云!”在车制动的那一刻,我还是战胜了自己内心的纠结,喊出了他的名字。

  他看过来了,微笑着点头,并不言语。

  “好久不见!”我也回复他一个自认为很甜美的微笑。

  车终究开走了,聚散太匆匆,像极了那个懵懂晦涩的夏天。

  一转身,我便泪流满面,呵呵,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已经忘了他。

  安然是唯一一个知道我和他全部故事的人,我来不及藏好自己的情绪,便被她逮个正着。

  显然,她第一次见我哭的那么突然那么厉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个劲儿安慰我,说没事儿,还说回学校请我吃饭,吃饱了所有的烦恼就忘了……

  可我却不愿开口讲话,只是靠着她,看着窗外的风景,想想从前。

  那年,十七岁,他是我的同桌,一个能写一手漂亮字迹的上进青年,起初我和他也只是学习上的交流,不懂的题目我总喜欢问他,因为他很有耐心,会一直讲到我懂为止。

  可是,时间久了,我发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他给我讲题的时候,会故意靠我很近,甚至有时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当时我并没有多想,觉得他只是无心之失,并非有意,就安心的听他讲题。可时间久了,他便“得寸进尺”,有一次,他居然在上课时抓住我的手,我一惊,并迅速用力的甩开了他。

  过后,我就刻意避开他,回避问他题目,回避与他的目光相撞,甚至自习课我还跟另一边同桌换座位。

  直到有一次模拟考,我和他分到不同的考室,也就意味着两天都见不到他,本来以为我可以很好的度过的,至少不用总想着怎么避开他之类的问题。

  可真的离开,才发现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会颠覆你一直坚守的某些观念,比方说早恋。

  是的,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竟然在第二天考试时候拼命的想他,脑海里都是他的影子,挥之不去。

  分数出来了,不出意料,我考的很糟糕。从二十几名一下滑到四十多。

  于是,那晚,冷战了那么久我第一次跟他讲话了,“你考的怎么样?”

  他很惊讶,我居然会主动理他,但还是很快回答了我,“考的不好,退步了很多。”

  听到他也没考好,我就没再多问,又恢复到尴尬的沉默中。

  过后的几天,我都精神恍惚,脑海中都是他,我一直提醒自己要认真听讲,可思绪却不停使唤,我很苦恼,于是我做出了一个让很多人都难以置信的事:告白!

  很多人都觉得像我这样的女孩是不可能跟别人告白的,可我真的做了,而且不后悔。

  或者不能称之为告白吧,因为我没有目的,也不求他和我在一起,只是想告诉他,放下心里的包袱。

  那天中午午休,我假装在便利贴上抄单词(那时都喜欢把单词抄在便利贴上,以便一抬头时可以记几个),其实是在给他写告白信。

  写好了又撕,撕了又写,因为我嫌自己的字太丑了,果真,喜欢一个人无可救药。

  终于写到自己满意了,我就折好,在反面写了一句简短的话:等我睡着再打开看,并附带了一个笑脸。

  其实是怕尴尬,所以我把信放在他桌上就倒头睡去。

  面朝着他,想眯着眼看看他的反应。

  他看了一眼,过儿一会儿才慢慢打开,看到后不惊不喜,也没有回复,而是静静的趴在桌子上,似在睡觉。

  其实,那天中午我们谁都没睡着。

  那个下午我竟很神奇的将老师讲的所有内容听进去并听懂了,很开心,下课后我像往常一样和他有说有笑,防止尴尬。

  过后,我觉得自己就是他女朋友了,虽然他没有亲口说,但从他的言行中看得出来他也喜欢我。

  我们就这样没有承诺,顺其自然就走到了一起。

  那一段时光多么美好,虽然每天面对的都是堆积如山的作业和考卷,但我们却满足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幸福。

  最让我念念不忘的是他上课时一只手抄笔记,一只手搂着我的腰,两边都那么沉重,可他一个都不愿放弃。虽然我还是会骂他,说他不正经,但心里却甜甜的,并默默的为他减肥。

  他经常鼓励我,督促我好好加油,不要松懈,因为在他心里装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装着一整个有我存在的未来。

  那段时光,我们相互学习,相互进步,以为真的可以天长地久。

  可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我们终究还是各奔东西了,在分数出来的那一天,我心情失落到了极点,我落榜了,没有考上他的学校。

  人在难过的时候,总是会做出很多难以置信的事,我就是很好的例子,那天,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发到他的邮箱,大意就是说我们分手吧,我去不了你的学校。

  以为他会挽留的,像大多数小说或者故事里那样,不求他为了跟我在一起而放弃他的梦想,至少应该安慰我,鼓励我好好面对失败,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可他没有,就像当初的告白,没有回应。

  或许,这就是他的风格,我一个人傻笑,假装很坚强。

  后来我找过他,我不想为了那轻如羽毛的骄傲,而错过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我跟他说是我的错,希望他原谅我,可他没有,任凭我怎么哭泣怎么绝望他都视而不见。

  有时在想,一个人为何可以冷漠至此,明明之前那么相爱,难道就因为一句无心的分手而陌路不相识吗?

  三年过去了,我我依旧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有时候真想千里迢迢去找他,不吵不闹,只是想见见他,一面就好,可我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一别三年,我心里的酸楚,或许只有眼泪能够证明。这次重逢,或许只是上天还给我的一个心愿。

  “我想去见他,就明天!”我突然的决定,让安然很是震惊。

  “你有病吧,他那样伤害你,你还念念不忘,如果不是我认识你,真想说你犯贱!”

  “亲爱的,最后一次,就当是我还自己的心愿。”我坚持着。

  她也不再说什么,她知道我的性格,决定了的事,谁都劝不回来的。

  我在扣扣上准备找她他,却发现有一条他的未读消息:好久不见!

  接着他又发了一条:明天来你们学校转转,欢迎不?

  恩恩,当然欢迎呀,难得你主动找我。很快编好的信息,却没有发出去,记得谁说过女生不能太主动的。

  我又逐字删去,故作淡定的说:恩,当然,欢迎!

  我迫不及待的将这个消息告诉安然,还拽着她陪我去弄头发选衣服,都是为了明天的约会。

  她显然没有很兴奋,一脸错愕,却还是乖乖的被我拽着到处跑。

  第二天,他真的来了,我穿上昨天选了很久的蓝色长裙,梳好昨天刚剪的齐刘海,就出门了,他照我说的路线,已经到了我的楼下,第一次他在楼下等我,那么真实,我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你学校真大,找了半天才找到你说的地方!”

  “其实还好,我刚来也觉得很大,住久了就没什么感觉了。”

  “发现你有些变化哦!”三年了,他变化挺大的,比以前要阳光,话也多了。

  “是呀,毕竟三年过去了。”

  “好吧,咱们今天不提过去,只谈现在和未来,一大早就赶过来,还没吃早餐呢,你负责带我去吃好吃的吧!”

  “好呀,有一家很好吃,我带你去!”

  气氛太过轻松,却让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一天的时间,我带他去了所有我觉得美好的地方,给他讲曾在这些地方发生的故事,偶尔也会开几句玩笑,他就会回复我“哇咔”,“你真逗”之类的话,然后,就是很久很久的沉默。

  时间很快,他要走了,我突然想起什么,我有东西要给他,让他在楼下等我。

  我飞奔回寝室,找到那个早在一年前就准备好的礼物准备给他,可我终于赶到楼下的时候,他却走了。

  只有一条很简洁的短信:我走了,不必相送。

  还是那么简单,和当初一样,他舍不得多说一句话。

  我以为他变了,变得不修边幅,倜傥风流,可是没有,他的内心还是那样孤绝寂寞,虽然他不让任何人看出他的心事。

  我握着那一对刻了字的手链,又一次泪如雨下,这是我一年前思念他时准备的,里面有封信,告诉他如果有天你后悔了,拿着这条手链来找我,并亲手给我戴上,我就原谅你,原谅你所有缺席的时光和你在一起。

  可是礼物终究没有送出,我的心意他永远不会知晓……

  风光排场背后的冥思 孝养何解

  夏天犹如小孩的脸说变就变,这段时间一直在阵雨中雨大雨暴雨之间徘徊转换着……到处是湿漉漉的。

  今天太阳好不容易乍然一现,又隐匿深厚的云层不肯出来。它这不经意的举动,似是瞅见凡间正上演着一出闹剧般,脸露讽刺笑容不想再看一样。原来是七十五高龄的王老伯过世了,他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请来各路人马,为他操办后事。来往的人络绎不绝……有戏子哭灵的,有庞大的乐队奏着哀乐,还请来一队年轻男女跳着各种舞蹈,糊来各式纸做的家用电器,高楼等死人陪葬物品要给王老伯带去阴间享用。还不时有亲朋好友,送来花圈毛毯等物品表示哀悼。这么隆重的场面,体现出了王老伯子女对这次丧事的看重。

  人活着不就是要的一张脸面吗?可笑之极,躲在背后的一些窃窃私语道出了不为人知的一幕:原来王老伯虽然拥有这么多的子女,各自也都混得不错,但先早失去老伴的王老伯却像皮球一般,在这几个儿女之间来回踢来踢去,谁也不愿意与他一起生活。看尽子女脸色的王老伯心灰意冷,只好把如同牛棚一般的旧房子稍做收拾,只身一人孤独过日。

  每月里仅靠子女施舍般给予的五十元的生活费,勉强维持生活。没有贴心的照顾,没有亲情的温暖,冷了,病了没人在旁边端茶送水,给他添加衣裳。虽有儿女那么多,但过的是什么日子啊?真是世态炎凉!

  原来王老伯子女之间积怨甚久,矛盾重重,就为了老祖宗留下的一点产业,老实本分的王老伯处理不当,就造成今天这种结局。可想而知,如同夹心饼干的王老伯是多么难以做人啊。拮据的生活加上抑郁的心情,使王老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病倒了。但知情的亲生儿女只是过来看一下,谁也怕被谁占了便宜一样,置之不理,没把亲爹的病痛当一回事。一些好心的乡邻看不过去,偶尔送来一点食物与药品就是王老伯最高的奢侈,与最大的恩德。

  终于在一天凌晨,由于口渴,王老伯下床倒水喝,却一阵天旋地转,倒地不起,脑溢血辞世了。冷冰冰一人倒在地上,房屋大门深锁,过了两天之久,愣是没人发现他已经死亡。直到一个好心的邻居看他没有出来,敲门没人理会,才告知他儿女把门撬开:就是这么一个揪心的场面。

  声声的悲呼也唤不回王老伯的生命,如果他的子女能够善待老人,老人在一个身心都良好的'环境生活,起码还可以多享受天伦之乐几年。但结果呢?如此的孝养之心,你看过么?往生之后,再大的排场,王老伯也享受不到了。

  王老伯的故事提醒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孝养父母,每个做子女的有没有做到?这个孝字绝不只是赡养父母,这个字含义不简单。我们对于父母在物质上一切奉养都能做到,算得上孝顺吗?

  孔夫子在《论语》中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这个叫孝养,畜生也可以做到啊。我们养父母,不但要养父母之身,要养父母之心,要养父母之志,要养父母之愿。可见孝养两个字的范围,是非常的深广。

  兄弟不和,妯娌不和,家族邻里之间不和睦,父母很痛心,这就是不孝。人人常讲,家和万事兴,和就是孝的效用,就是孝的一个结果。一个家庭和睦,父母心里愉快,儿女都能修养品德,从事正当行业,不犯法,不违规。不让父母担心,忧心,就是孝。如果为人子女的能够从本质上做到这些,那给予父母物质上的享受,赡养天年,才有意义,否则跟王老伯的子女有何不同呢?

  在人的一生中,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真挚最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这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美德,也是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因而历来受到人们的称赞。反而言之,一个人如果连孝敬父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都做不到,谁还相信他是个人呢?又有谁愿意和他打交道呢?

  风光排场背后,请深深冥思:亡羊补牢,事后充面子,但骨子里那么阴暗,徒留骂名,不为世人所赞赏,是为人子女孝养父母的智举吗?

  错过的是爱情?还是青春

  “嘟嘟……”一节节火车车厢呼啸而过,排了半天队的柳文清,此时终于踏上了去大学的火车,多年的努力今天终于有了回报,对于第一次外出的他总觉得外面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颖,一路上他总是好奇的向车外瞟。

  列车终于到了终点站,就在柳文清准备下车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旁边有一个女生吃力的从货物架上取行李,也不知是女生太瘦弱还是行李太重,女生费了半天的劲儿也没有把行李取下,望着她吃力的样子,柳文清情不自禁的说了声:“我帮你吧!”柳文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在别人眼中一直是一个很害羞的孩子。

  听到这句话,旁边的女生露出一个路出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迅速的往后退了退,柳文清很轻松的就帮她把行李搬了下。

  “谢谢”女生很有礼貌的向刘文清道谢。

  “不用了,举手之劳罢了。”

  然后二人相互的笑了笑,说罢两人便匆匆的下了车,急速的人流迅速的淹没了二人的彼此模糊的身影。

  到了学校的那天,刘文清才知道什么叫大学,以前总是在老师嘴中的大学,现在终于在自己的脚下了,他兴奋的想大喊大叫。

  接下来的一个月是他今生最难忘记的一个月,一个月的军训下来柳文清几乎瘦了一圈,但五花八门的校园社团活动,还是深深的吸引着他疲惫的步伐,那天中午放学,他硬是拖着他的室友南宫靖轩参加社团,就在那些五彩缤纷的社团让他眼花缭乱时,突然有一个既陌生又有点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也在这个学校上啊?”是一个女生的声音。

  “是你,你也在这个学校上啊?”与此同时柳文清也认出了身边的这个女生,就是那天自己在火车上主动帮助取行李的那个女孩。

  “嗯,真巧啊!没想到我们竟然是一个学校的,我叫郑婧”女孩微笑着说。

  “我叫柳文清,这是我的室友南宫靖轩”,柳文清也笑着回答着。

  “那我算是朋友了吧?”女生小心的问道。

  “当然。”

  “呵呵,那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我是大众传媒系,没事来找我玩。”

  “呵呵,好啊,一定一定。”柳文清笑着答道。

  大学生活其实是很单调乏味的,对于一个刚经历艰苦高中生活的大一新生来说,每天无事可干的课余时间简直就是一种煎熬。但幸运的是柳文清和郑婧在学校几乎天天都能见面,二人一来二去渐渐地便真的熟识了,然后他门边交换了手机号码,或许是二人谈得来,他们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二人每天都是嘻嘻哈哈的。

  有一天柳文清去水房打水,路上遇见郑婧也在打水,二人相视一笑,就在柳文清刚从水房出来的时候,突然间他听见一声大叫,柳文清抬头一看,不知是路滑还是不小心,郑婧的暖水瓶就在郑婧的脚边开了花,热腾腾的热水打湿了郑婧的裤腿,柳文清想也没有想扔下自己的暖水瓶,抱起郑婧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往医疗室跑,由于当天的水还没有烧开,医生告诉他没有什么大碍,一点小伤,就是脚有点肿了,两三天下不了床还是很正常的。

  柳文清给郑婧宿舍的同学打电话,不久郑婧的同学就把她接了回去,柳文清把郑婧送到女生宿舍前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一直在女生宿舍前来回踱步了好久,但是谁也没有理他。

  自从听医生说郑婧不能下床,刘文清每天都是早早的去食堂买早点,然后托郑婧宿舍的同学把早餐带给她,尽管郑婧说不用,但他还是依然坚持着,每天夜自习放学后,柳文清都会在女生宿舍楼下莫名其妙的徘徊好久,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郑婧的伤好后,她和柳文清的关系就更上一层楼了,二人简直已经达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他们一直相互的叙述着他们身边的趣事,有时二人从放学聊到宿舍熄灯他们才不欢而散的回到各自的宿舍,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学校的赏心亭,后山的翠盈湖都出都能经常听见他们的笑声。

  看到柳文清的现状,柳文清的室友总是用一种既羡慕又有点嫉妒的眼神看着他,他们还不时的拿郑婧和柳文清开玩笑,柳文清总是笑了笑,突然有一天,柳文清问他的室友道:“初恋是什么感觉啊?”

  他的室友被他这种土得掉渣的问题雷到了,他们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刘文清,然后大笑着说生了声不会吧?你不会……

  望着呆头呆脑的柳文清,首先回答他的是段子明,这小子就说了句:回想起来既甜蜜又有点心痛。

  宋思琦的回答到有点文采,他想想了道:心亦死,泪已干。不堪回首魂亦牵,梦惊醒,不了情,往事如烟心犹痛,亦虚实,亦爱恨,入夜无声泪朦胧,只道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却无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听着他们的回答,南宫靖轩沉思了好久然后淡淡的说:我不知道恋爱的感觉,但我知道心中藏着一个人的感觉,那是一种痛的感觉,当有一个人在你心里落了根后,她的一颦一笑,都牵连着你的喜怒哀乐……

  听着室友们的叙诉,柳文清突然有一点茫然,自从他遇见郑婧后,他便觉得自己的心中突然间多了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看不见她的时候。

  或许是柳文清和郑婧走的太近,突然有一天柳文清开玩笑的问郑婧如果有一个和她玩的非常好的男生想和她交朋友,你会不会同意啊?

  面对突如其来的询问,突然间郑婧的脸色就拉了下来,半天不说话,最后过了好久她才坚定地说了一句:不知道,我也不希望。说完就匆匆的离开了,从此以后他们间的关系好像有了隔阂,有时虽然还嘻嘻哈哈的,但刘文清却再也感觉不到从前的那种气氛,更不敢问像上次一样的问题。

  这种不疼不痒的日子眨眼间过了好几年,就在距毕业还有2个月的时候,那天柳文清的室友搞了个同学小聚会。郑婧平时和柳文清走得最近,柳文清很多的朋友都认识她,那天她也陪柳文清参加了聚会,郑婧的座位就在刘文清的旁边,席间一片沸腾之后,觉得还不过瘾,有人提议每人都要说出一个自己的秘密告诉坐在自己旁边的人,但谁也不许瞎编……

  柳文清的心顿时一阵紧张,他有一个内心深处的秘密他一直想告诉郑婧,但是他一直不敢,他知道如果他现在不说的话,或许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

  经过一阵复杂的心理斗争之后,柳文清做出了一个决定,既然不能让其他人知道,那就写给她看,当郑婧笑着接过他的纸条准备分享他的秘密时,柳文清心里又是一阵的紧张。柳文清一直都是用余光偷偷的瞟着她,只见她打开字条,几个端正的大字“我一直很喜欢你”映入郑婧的眼帘。

  一刹那间郑婧的脸变得通红,然后她把纸条狠狠的握成一个纸团,轻轻的放入身边得垃圾桶,接着她站起来向同学们道歉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先回宿舍休息了,说完她看也没有看柳文清一眼便迅速的离开了,顿时柳文清觉得自己的心碎了。

  聚会还没有结束,柳文清便悄悄的离去了。柳文清拼命地打郑婧的手机,在打了无数遍却没有回应之后,刘文清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一种无言痛的痛了整个心扉。

  但柳文清还是不死心仍然坚持每天给郑婧打电话,即使打不通,他还是在默默的坚持着,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声音问他“你找谁”时,柳文清突然有一种想哭得冲动,他知道可能是郑婧为了避开他的纠缠换了号码。他去女生宿舍楼下等她,她看见他就像看不见一样,在他绝望的眼神中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宿舍,柳文清终于知道自己在她心中一直什么都不是。

  从此之后二人再也没有了信息交流,甚至再也没有见过面,郑婧有一册画稿一直在柳文清那,她也没有要的意思。有一天南宫靖轩特意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她,看到从食堂刚回来的郑婧,南宫靖轩迅速的迎了上去。

  “郑婧,这是柳文清托我还给你的画稿。”南宫靖轩道。

  “谢谢啦,呵呵”郑婧笑着回答道。

  “你们俩是怎么了?好久没有看见你们在一起了”南宫靖轩小心的问道。

  “你吃饭了吧?”郑婧迅速的打断了他的话。

  “嗯,吃过了。”

  “那我要温习功课了,我先走了哈!”

  南宫靖轩欲言又止道:“好吧!拜拜。”

  郑婧回到宿舍随手把画稿放在桌子上,就再也没有动过。

  时间就像沙漏般的流逝,没有柳文清的日子郑婧好像有点不习惯了,无论是睡觉还是平时上课她感觉柳文清都会莫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他的面前,等他仔细看时却又什么都没有。

  2个月的时光眨眼间就要消失殆尽,每天郑婧都会莫名其妙的想柳文清好久,每天夜晚闭眼入睡时自己都会莫名其妙的回想起自己和柳文清在一起的点滴滴,回忆起曾经那个每天夜晚都会在女生宿舍楼前来回徘徊的孤寂身影,回忆起那个一直愿和自己分享快乐的那个熟悉的面孔……

  开始她还能忍得住,渐渐地就再也忍不住内心深处的那种感觉,终于有一天她主动拨出那个她很熟悉的号码,但回答她的确是另外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她认为他是故意不理她,她去男生宿舍楼等他,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她眼中闪过,却怎么也找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柳文清好像一下子从校园中蒸发了一样。

  她在几天中的煎熬和搜索中渡过,有一天她意外的碰到南宫靖轩,她希望南宫靖轩帮她把柳文清约出来,但是南宫靖的话让她绝望了。

  南宫靖轩告诉她柳文清已经提前办理了离校手续,去西部支教了,他说他要离开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他说他要用音乐给那里的孩子带来快乐,他还没有来得及给他们新联系方式时他就走了。

  听到这个信息郑婧彻底的崩溃了,她伤心地回到了宿舍,无意中她看到了但当初她借给他的那本画稿,睹物思人,她不由自主的拿起了那本画稿,一张薄薄的信纸从画稿里落了下来,她拾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郑婧:

  原谅我那天的冒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靖轩和我说过当心里藏一个人的时候心会痛,开始我不信,当我遇见你的时候,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透彻心扉的痛。你一直是我内心深处最大秘密,从曾经的相遇到相识,无意中你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给了我莫大的心酸,或许是我的多情,也或许是苍天弄人,我的一句话深深的伤害了你,对此我深表歉意。

  有人说“相爱不如相知,与其执着痴恋,不如化为祝福,不要让你爱的人被你的爱所磨蚀,反过来以你的爱让她得到力量展翅高飞,假若真的有缘,就算分隔两地心仍会在一起,真正爱一个人必定以他的幸福当做是你的幸福,如果有人能比你给予他更大的幸福,你就把他送到那里去”,或许我们的相遇本身是错误的,或许我的多情更是错误中的错误。

  大概,每件事情都会有它的因果关系,因为选择才会错过,因为错过才会失去,因为失去才会珍惜,因为为珍惜才会得到,因为得到才会选择……万事万物,循环如戏,淡然如初,在最美丽的相遇里,只能说我们是情深缘浅吧,我的离开希望你能开心……

  读着读着泪水打湿她的眼眶。

散文的作文 篇6

  文字如同树上的叶子,自然形成却又各个不同。每棵树的生长环境不同,自然而然就在树上有着充分的体现。山势峻峭,土壤瘠薄,树体便弯曲遒劲。山野平阔,林深叶茂,枝干便高大挺拔。我想书写的文字,可以代表一时的心情。兴奋时,一纸鲜嫩的叶芽,意气风发且欣欣向荣。情绪低落,便是阴风怒号,席卷着漫天乌云,鼓动林涛如海啸般狂涌。把一棵树当成一个人生并不为过。它内心深藏的年轮,都饱经风雨,历尽沧桑。它甘愿与脚下的土地融为一体,一生默默无闻,恪尽职守,与甘于奉献的人生有相通之处。

  在山野住居住的时间长了,就有想写一写树的想法。一棵棵树千姿百态,在眼前或静默或肃立或深沉,姿态各异。画家的笔可即景描绘,我的笔也可用书写文字的方式描绘,异曲同工,各有所长。只是,这个想法在心里憋闷多时,无法释放。在一起有个同伴,如同一张贴在身上的膏药。两个人的世界就显得有一个人多余,这种多余的感觉,是在写作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才有的。在某种时候,山野里生活,两个人是个依靠,相互沟通可以排解寂寞和孤独。这天同伴要出山讨些吃食,我借故留下,自己觉得机会难得。

  随着同伴的身影消逝,四周的绿色慢慢弥合成墙,蓝天白云为盖,兼有阳光作帘,一张木桌,一支笔,还有一个人的心情足矣。

  笔落纸上,忽觉桌面粗糙。笔尖刺透纸张,折耗笔尖的同时,还影响书写速度。四下环顾,木屋门上的玻璃,应该是此间唯一平整的物件了。从取下到安放到桌面上,都需小心翼翼,玻璃的完好,也直接影响到木屋的完整。这段日子让人不可忍耐,席地而坐就可感到肚腹空虚带来的不适。桌上有个茶缸,泡着一点锅巴,绛红的颜色仿佛那里经历了一场酷霜。其实,此刻节气方入初秋,离下霜的时候尚早。于是,手中的笔不自觉地从眼前的生活写起。

  万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节奏,有自己的前进方向。身边有一条清流,沿着自己开辟的小沟,汩汩淌进一片绿意尚浓的草甸。随风涌来的是腐草的气息,还有一声声悠扬的牛铃。望不见牛儿在哪里卧着,稀稀疏疏的的白桦树倒是引人注目。叶子已经变的浅黄,配着原本就有的本色体肤,怎么看都是那么耐看。有两棵中间乌黑,不用猜就知道是牛缰绳磨的,还有一棵枝头扭断,应该也是牛儿的杰作。吃饱了无处打熬力气,拴它的树就遭殃了。

  笔锋圆滑,与下面的玻璃有关,似乎把思维也顺带着流畅起来。一只斑斓蝴蝶盘旋几周,落到茶缸沿儿上。它好像被茶缸里的`锅巴水所吸引。它应该来自草甸,那里有星星点点的的繁花。马蹄叶簇拥着一大堆叶子,高挑着长长的穗儿,黄灿灿的花次第开放着,“嗡嗡”声热闹非凡,也印证着竞争的程度。它来到这里,想是那里的香味已经寡淡,锅巴水的香气反而馥郁。我不敢妄动,连大气也不敢出。它像一片提早落下的大树叶,在茶缸沿儿翕张着翅膀。翅的背面看不出丁点儿华丽,甚至有些色彩混淆,像块调色板,五彩在这里调和后,再描绘到正面去。

  一阵柴烟飘来。早晨添的一块湿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燃烧起来。它被袭扰,忙振翅飞去。我会心一笑,似乎听到它的呛咳声。蝴蝶飞去,我沿着它飞去的方向看去,背景下的山野泛着五彩的秋韵,蝴蝶一下子就从眼里失去了定位。阔叶林都镶着黄边,叶脉微红,像星星点点欲燃的火苗。针叶林依旧碧绿,相互映衬着,层次分明。尖塔般的云杉林里间杂着许多红松树,它们之间体态迥然。因为果实的价值不同,也就决定着它们的生长高度。采收果实是要损毁树尖的,以至于云杉树越来越高,红松树越来越矮,高挑和矮胖不一定是绝配,却是无奈的组合。高低错落,非常态生长成为现实,慢慢接受了就成为自然,自然也就成为了习惯。没有快乐的心情就不是好心情,没有忧患的文字就不是好文字,常态的美和非常态的美有着相通之处,却又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在于心情的接受与否。

  我放下笔。在这空旷的山野里,我和我的木屋沉浸在寂静的光环里。树隙间有张蛛网,网住一些露水,在等待阳光的角度。露水蒸发了,蜘蛛才能爬回,继续编织自己的梦,我和它何尝不是同一个心情呢?

  清风理发,晶露濯足。这种感觉传输到笔尖上时,内心深处会对大自然充满无限的敬仰与信赖。

散文的作文 篇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一眨眼过去20年。我同别人一样,仍然有规律的过着日子。眼睛无意中看到挂在墙上的相片,那是我移民双鱼座星球时从地球带来的。看着这张相片,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飞来飞去。

  “到地球去看看吧!”机器人,“卡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一边鼓励我去“老家”,一边收拾东西。

  就这样,我驾着新型太空飞蝶在宇宙中搜寻通往地球的道路。然后,带着一连串的疑问上路了。 当初,我移民到双鱼座星球是因为地球人口猛增,这个美丽、微小的星球已承受不住100亿人口的重量。科学家们想尽了办法,终于把70亿人移居到了别的星球上。

  正当我沉醉在回忆中时,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星球映入我的眼帘。我不由得一震:地球到了。 心情无比激动的我,赶忙跳下车,来欣赏这阔别已久的“母球”风貌。欣喜之余又略带疑惑,本来应该热闹非凡的商业街竟一片凄凉,别说顾客了,商店里连个看守的员工都没有!更让我奇怪的是,整条街的商店里居然一块布都没看见,超市中连个食品袋都不见踪影。

  “呵呵呵,很惊讶吧!”一阵甜美声音响起。回头一看,一个女孩笑mimi的对我说:“小姐,地球上的人类每年只要上一次街,一般的'购物都可以在家中进行。每天的家务活都由机器人代替,自己只要想着玩就行了。”语音一落,女孩便消失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女孩是导游机器人,专门给我们这些“天外来客”做介绍的。

  俗话说,到一个地方就得遵守一个地方的规矩。我连忙跑到服装店,启用里面的最新系统换了套衣服,才心满意足的继续前进。

  走过冷清的商业街,一阵欢呼声袭来,原来我已到达一个居民小区。这儿与商业街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儿的房子也挺奇怪,有些竟长了对翅膀,漫步在蓝天上呢!不久,人们发现了我,热情地请我吃“地球金牌食品”——植物素。

散文的作文 篇8

  夜色磅礴,困惫失眠夜——重逢夜在嘈嘈切切中将白昼的余光一点点啃噬殆尽。远处的灯光影影绰绰,模糊得像渴睡人的眼睛。夜是一种怀旧,抑或是所有人的回忆都需要一个载体,这样才能把曾经的拥有和现在的虚无联系起来。就像播下万壑水声的无声冰雪。多姿多态的希腊神像也曾透出同一寂静。穷极无聊的的打发时光,时间在这儿似乎静止了。随着时间横条的滚动,夜已很深,屋里悄然无声,窗外路灯透着迷人的光芒,一股莫名的力量从足贯至全身百骸。尘世的纷争与喧嚣都随着时间遁去,我独享着夜深的宁静。现在的城市,没有人再愿意坐下来,屏住呼吸安静的听夜中的初始与风华。没有人会再缀着一身的怀旧走进夜里,走到最深处,唱起灵魂的安宁。偶尔涉入子夜时分的人,只会剪下一段仓促的岁月再一帧一帧分解,作为世间的谱曲背景,在曾经的曾经里寻找儿时的每一帧记忆。那条幽深而没有勾心斗角的林荫路中,几缕清风袭来。这是,我才发现夜已是如此的苍白无力,我长长的灵魂仿佛就要剥离我,陆续飞去飞去……在这幢光线暗淡的楼里,焕发着一种眩人的光亮。仰望冷清的天空,我才发现月已穿过黑云无边的笼罩,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凝望中自身也在幻化。在这样的视觉画面前有的只是近乎恐怖的现实。在这样版下地我不例外的失去了灵魂,成为了孤魂野鬼。夜晚的月色,也和着寂静中流过的风,将城市推向了冰冷。月淡淡的.光撒在无涯的黑夜,天地间仿佛由无数条光线连接起来了。

  夜越深越美丽、越难耐。短暂的时光在我上扬下弯的嘴角间伤逝了。长久沉默的凝视眼前虚空的黑暗,青黄不接的记忆被风掠走。我把纯真的年代掩埋在这夜中。一抹流光从夜空一闪而过淹没在黑夜中。血液不再红的炽烈,只残留一缕足以生存的微光在眼中。看到无边的云一点点的变幻,第一缕曙光穿透云层。我怅然一笑,蜷缩在自己素色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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