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牵你手咱慢慢走的散文

时间:2022-10-07 01:35:51 短篇散文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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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牵你手咱慢慢走的散文

  初到二月,漫天飞雪。那是一个怎样的寂夜,走在雪里的人,也只有自己而已。我不知道四季如春的地方为何会飘起这样的飞絮,也只得默默在凛冽的寒流里瑟缩着。这座城市承载了太多的故事,但是也和其他的城市相似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是切开藕断,却看见连接在一起的丝,那是切不断的。

我想牵你手咱慢慢走的散文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被一个美女搭讪了,又或者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美女暗示我陪她逛逛翠湖公园,看看海鸥,再陪她吃个饭。虽然我有很多时间,然而我拒绝了,没有和她道别,自己走了。这可能会被鄙视,有些人期待艳遇,叫喊着“这种事情下次带上哥。”这会是一个浪漫的下午,然后可能会有一个浪漫的结局,然而我没有。我选择去了闻一多殉难处。这个奇葩的选择,可能会让某些人捶胸顿足。可是我只是想,接受爱国主义熏陶和革命先烈的精神感召。

  这院子很不错,也是个约会的好地方,然而我只来过一次,那还是去年夏天,和前女友一起。但是现在不是回忆旧情的时候,我想浅下心去读读《缪斯之子》,梁晓声写的,也相当于是闻一多传了。然而事情的发展就像歌德的预言一样,思绪总被那个美女牵走。她好像是外地来昆明玩的,因为操着广东口音,估计住在青年旅店之类的地方吧。说起青年旅馆,可能又会有人说起些什么,可是此刻的我无暇想那些。

  原本我站在翠湖旁边看海鸥,那时我是没有离开美女多远的。我就在纠结和踌躇,想着我应该是去悼念闻一多先生,还是应该去网吧。这没什么可害臊的情节,我又没有想亲手给妹子煮米线吃。这也没有什么可纠结的,因为我后来我先去看了闻一多先生的殉难处,之后去了网吧。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哪怕是春城也没什么好玩。我还是比较喜欢那年夏天,去大观公园里划船,去圆通山动物园看猴子,还有三月初到中旬的烂漫的樱花。

  网吧会发生很多故事,比如前年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也是昆明的。故事的发展不是陪妹子撸游戏,而是得知她是来昆明打工的,去年初回了江苏老家,就再也没有过接触。那妹子会有她的天龙八部,会有人陪她一起策马江湖,但很可惜那不会是我。

  我第一次喜欢女孩子,那时候还是初一,我从学校尾随她家。眼睛很亮,笑容很好看,手指修长,橘红的外套,蓝白毛衣,短发,眉毛很好看。我很想靠近,但她是县城的,我是寄宿的。我还记得,她在教室里手遮住唇角,笑了笑。我很喜欢她,就为了那张容貌和深情而协调的肢体。或许她现在该嫁人了,其实她是哪一届我都忘了。她的名字我却还记得。

  那时候的我还是个愣头。然而现在想想,原来那时候我就一肚子小肠子了。

  我记得那张脸,十多年了我们只有一学期的同学。没说过十句话。她骑车,我跑步。远远的从学校跟到她家,那时我想记住这里。心思活怕以后有啥风尘,就失联了。现在我忘了她家的位置,也没真去过她家,没打听她怎么样了。我不想知道,只是因为她是第一个。

  巨蟹座,面容精致,短发,头发很顺,很柔,大眼睛,修眉,又英挺,也有东方古典美,个子很矮,或许不算太矮。后来的女孩好像都是她的样子。喜欢打游戏,穿着讲究。故事都发生在网吧里,但是那时候我已经不再是愣头青,我变成了一个二百五。

  那是一个深夜,这里充斥着香烟的味道。我静静地看着熟睡的女孩,偷偷地掩藏着自己。我轻轻摸了下她的头发,她就醒了。睡眼朦胧,“你摸我头发干啥?”可能是我把看到的事物和对事物的印象都浪漫化了,看了一眼就一直想着憧憬着,就像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我看看你头发好不好。”“毛病。”就这两个字结束了。她翻身继续睡。我知道她并不在意我,我可能也并不在意她,只是想起之前那一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还记得那张脸,记得她所有的样子。

  那些日子经常受伤,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乌烟瘴气的。但是却有一个女孩小小的卧室,可以短暂的包容我。粉色桌垫,各种鞋子,衣服架,都很干净。已经无暇心疼自己,却真有些心疼那女孩,我忘了我去的目的了,有些话到了关键时候是说不出口的。最后她和她妈去澡堂洗澡,我就在她家坐了一会,觉得无聊,我就起身出去了,正迎面赶上。那天阳光很好,她笑是那种含蓄的,阳光照在她半个侧脸,头发吹得将干未干,伸手撩下头发,歪着头,笑了一下,说:“你咋出来了。”我心一急,随口说,“要回去了。”也只得硬着头皮回去。

  她要走了,我去就是想要去送送她。可是这话没有办法说出口,梦里的情节只能在梦里发酵,埋下一颗可能永远不会生根发芽的种子。

  人在网络上表现最光鲜的自己,表现出自己最想要最稀缺的样子,所以在现实中也是这样表演,像泡沫一样消散的故事起源于一个又一个离开,眼泪的低落是因为傻白甜情歌的催化,拒绝不一定是结束,但结束语一定是拒绝。

  妹子还是昆明本地的好,清纯善良,就像红河的烟草。那是因为烟土也好。

  有时候走在城市的街道里,会觉得很孤独。因为每一条街,都是和过去的那个人一起走过的。甚至这一家家店铺,都曾经在里面坐过。感觉到自己像一个孤魂野鬼,没人陪伴着,自己也沉默着。有个来到这座城市的旅客接近,我也把她一个人扔在大街上。用一本书名来形容自己的感受,或许就是《局外人》。我比这城市里的很多人都更熟悉这个地方,然而我的脚步走到哪里都不是个方向。我感觉寒冷,我看见了落叶,我听见了人们的咳嗽和自言自语。我为这座不过小年的城市感到欣慰又有些悲伤。最后我吃着烤洋芋,告诉自己,一切还没有很糟糕。

  感慨着故地重游,感慨着睹物思人,感慨着触景生情。感极而悲,寂静始终不停息地诉说,就像太阳之下陨落的一滴泪。可能我需要一个新妹子。而且我还需要很多东西,这得慢慢来。一些回忆留下了傻傻的纯真,但它永远是美好的,如果有了污点,你会恶心自己一辈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些人心脏,也不会喜欢别人太干净。但是可能一个太干净而没有污点的人,还不如猴子。我知道,我有一颗玻璃心。晶莹剔透的,可是我却时常亲手把它拿出来刷上油漆伪装成其他材质,还要亲手摔一摔。我知道有一种钢化玻璃,那是压出来,锤出来的。那得遭多少罪,我可不要。太易碎的玻璃心,不能适应这个复杂的世界。但是一些事要自己去理解,不可以被,或者说接受误导。就像是成熟,那是必然的。但是不可以过早成熟,一定要有一个过程,一个痛苦可悲的过程。

  我想到了诗仙李白,他是那样的狂放不羁,游戏红尘。可是我做不到,逍遥是种怎样的境界。是不是内心有很多压抑才会狂得起来,内心有很多痛苦才会怒得起来。

  叙旧也都是笑笑,青春时的不可磨灭的一段记忆和印象,那些细节,过去日子中小小的点滴,都在心里涓涓流淌。牵手的温度比我的暖,那是因为我缺少活力,只是握着一只手。单纯时,心很小,不知道尘世这么乱,一个女孩子,就能占据心灵的全部。后来我明白了,这世界上,冷漠很多,我是我,她是她,这是缘分,不能强求。很多人,和我无关。同样也有很多女孩子,和我无关。酒我留着,够你喝一整晚的。多余的故事,年少无知,就像也曾经被喜欢过,不想诉说,清澈如昨。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愿意曝光的部分,就像是我这样。这出戏演给别人看,只是出荒诞的独角戏,或者叫做闹剧,但是我也会把它,演给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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