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0-12-30 18:59:21 专题范文 投诉 投稿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努力,先做一份工作计划,开个好头吧。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遏止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县xxx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 总体目标:

  1、 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 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 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9例;

  4、 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达100%,治愈率达85%以上;

  5、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 进一步加强网络追踪、结核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 业务措施

  1、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检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

  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即时对病人进行转诊;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

  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据转诊单,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全年各村卫生室任务数具体要求如下:

  2、 结核病的管理

  (1) 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镇防保组对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2至3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24次,镇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涂阳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资料完整情况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村卫生室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15次,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促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报药情况,有无药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相关知识。

  (2) 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镇卫生院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至少访视病人2次,并撰写访视记录;村卫生室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3) 镇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三个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相邻乡镇互相通报情况。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镇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XX年拟于3月份对村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内容: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意义,结核病流行现状。乡村防痨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及项目工作各级管理的具体要求,结核药品副反应的观察及相应处理,病人服药卡的填写等。

  5、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增强全防痨意识,镇卫生院及村级防痨人员均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他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实行对传染性和重症涂阴肺结核免费治疗,对其他结核病人实行优惠治疗的政策;提高全民防痨知识知晓率,动员社会各阶层理解支持结核防治工作,使我镇结核病及疑似结核病患者自觉就诊检查,达到及时规范治疗和管理。

  三、工作考核

  中心卫生院全年对村级开展2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评比考核,同时也是下发结核病防治各项经费的依据。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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