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有独钟作文

时间:2020-12-12 19:46:54 专题作文 投诉 投稿

情有独钟作文

  情有独钟作文(一):

情有独钟作文

  我对什么事物都十分地热爱,比如打乒乓球、跑步、游泳……但是,我对它们仅仅只能称得上是热爱,唯一能使我称得上是情有独钟的要数打篮球了!

  自从我与爸爸一齐看了几场“nba”篮球赛,我就迷恋上打篮球。“nba”里的球员那敏捷的动作、犹如闪电侠一般的速度和精准的投篮,以及相当高的命中率深深地吸引着我。无论是做梦,还是下课或放学后,打篮球的念头总是第一个在我的脑门里灵光一闪,油然而生,我就迫不及待地抱起篮球就奔向操场。就这样,我对篮球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

  过了不久,我对打篮球更是痴迷到了连饭都不吃完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篮球场上去练习。渐渐的,我更是得寸进尺,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篮球。我深知爸爸最疼我,我就从爸爸那里下手,使出“阴谋诡计”。最后,爸爸在我的全面进攻之下,成了“瓮中之鳖”,措手无策,只好甘拜下风答应了——给我买了一个心爱的篮球。怀揣篮球,我心中早已激动不已,在家里就开始不停地“舞弄”,弄得邻居们不能好好地休息。虽然邻居们给我提出了意见,别在家中“练习”了,要打就到篮球场上去打。可我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把它当做耳旁风了!我不但不改变这一“恶习”,反而变本加厉了——开始只在墙上“练习”投篮,此刻就开始在地上运球了,弄得整栋楼都上下不得安宁。直到有一天,爸爸竟也受不了了,没收了我的至爱——篮球。

  篮球虽然被没收了,但我还是对篮球情有独钟、爱之深切。

  我爱打篮球,也就自然少不了我的偶像——nba世界球星乔丹。

  乔丹透过十几年的刻苦努力,成为当今“nba”最闪耀的著名球星。他率领的芝加哥公牛队连续两年高居“nba”皇冠宝座,他个人就有“空中飞人”的美誉,并五次荣获“最有价值运动员”称号。乔丹曾在比赛中,因奋不顾身地去抢救一个球,受了伤,但他还是坚持着打好每一场比赛,热爱打篮球的人有许多,可这样的乔丹却只有一个。命运纵使让他跌倒100次,但也要从101次抗争中站起来——这便是热爱的力量,令我崇拜于他的源泉!令我情有独钟的著名球员还有科比、詹姆斯、罗斯……

  篮球,不仅仅令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还锻炼了我的意志,它怎能不让我情有独钟呢

  情有独钟作文(二):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放学去小姨家,飘过一家小商店,看到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在吹口琴,那种声音宛转、悠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完全着迷了,都忘了要去小姨家,一向停了许久,直到那个小女孩的父母叫她吃饭了,才没有再吹,我只好恋恋不舍离开了。

  第二天空上学的时候,我上课都是在想我要是有一个口琴多好。那个口琴肯定要好几十块钱吧,但是我家条件并不好,四个兄弟姐妹都等着父母养大,要父母另外拿钱买一个口琴肯定是不行的。

  放学的时候我刻意又飘过那个商店,又看到那个小女孩在吹口琴,那种声音还是那样宛转、悠扬。我又忍不住在那里听了许久。打那以后,我就期盼自己有一天有一个口琴就应多好。于是有一天我鼓起了勇气对那个女孩说:“过几天我也去买一个口琴,你能教我吗”那个女孩什么也没有说,就点头了。

  为了能让自己有一个口琴,为了实现这个小小的梦想,我开始去山上挖侧耳根来买,那时的侧耳根不贵,一斤才买几角钱,要挖好多才能换回口琴的钱阿。但为了那个口琴,我一向坚持自己的决定,几乎每一天都去山上,虽然为了挖侧耳根,因为不顺道,我很少再去听那个女孩吹口琴了,但想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吹出那种音乐就应有多好阿。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周多的辛苦劳动,我最后能够攒下钱来买一个口琴了。那天我好兴奋,因为我又能够见到那个女孩,她能够教我吹口琴了。

  我急冲冲的沿着到小姨家的方向走,又飘过那个商店,可惜没有再看到那个女孩。她去哪里了呢这时从商店走出一个中年妇女,我大胆地问了她:“以前吹口琴的那个女孩走哪里去了”中年妇女说:“因为给她治病,他们把店转让给我了。”“病什么病”我完全没有想到那个会吹口琴的女孩会有什么病。“听说她小时候重感冒发炎,没能及时治疗,不能说话了,这次就是去给她治病的。”这时一个顾客来买东西,中年妇女忙她的去了,我不好再问什么。

  原先她是一个哑女,怪不得那天对我只是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我望着自己手上的口琴,怅然失措,想不到我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买了一个口琴,但是自己吹不出来那种宛转、悠扬的音乐来。

  这个口琴一向就放在那里,我从未吹过,我明白,我不是对这个口琴情有独钟,而是对那段宛转、悠扬的音乐情有独钟。而随着那个女孩的离开,我再也无法听到这份情有独钟的音乐。

  情有独钟作文(三):

  情有独钟

  当落日的红晕渐渐褪去,黑大哨便悄悄袭来。倾泻的月光渲染了黑夜,斑驳的树影摇曳,泥泞的清新熏满了小园。清脆的蟋蟀声不经意地把我引进园子,这份宁静与安逸,让人忍不住抛掉白日的烦躁与不安,深深陶醉于此。

  深吸一口气,仿佛把大地的灵气收归囊中。忽有一股幽香,让我动心。原先是园子里的桃花,开了!

  粉色的花瓣表面布满整齐的脉络,色彩由浅到深从中间浸染开来,像跃动的生命。尤其花药的部分,个性鲜红,像跳动的音符。单朵的桃花已经如此骄人,谁能抵挡一树诱人的桃花呢?饱满润泽的,含苞待放的,粉的,白的拥簇在一齐。本是寂寞的树丫,一下子挤满了热闹。你的美不惊世骇俗,却已令我无所适从。你的笑靥撩动了我的心弦,你还未绽放的部分,已经令我蛰伏不安。

  春天里,百花丛中,唯你历经乱世而波澜不惊。在安期生隐居的桃花岛,李白曾语“愿随天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从此,你被赋予隐逸的使命。武陵春色好,也因墨痕乘醉酒桃花。陶先生笔下的桃花源赐予世俗一片释放自由的地方,一个人们寄托理想的地方。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明月,桃花,这属心灵的归宿。单调的光亮把你柔和的粉色衬托得更加安详。你与世无争的性格与夜夜笙歌的闹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与利欲横流,在你身上却不见踪影。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竟敌但是你身边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偶尔有一两只昆虫飞过,栖息片刻,便匆匆离开,而你仍是一副清闲。

  若谁能与这份淡泊默然相惜,此生便足矣。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而万花争艳,我只钟情于你。牡丹太过雍容华贵,菊花尽显清高本色,梅花满是高傲之态,唯你充满淡淡的暖意,如一杯温水,沁人心脾。凡尘里的庸俗与疲倦,仿佛因你淡化了痕迹。品你,犹如赏析一幅江南画卷,不可急躁,用心受。寥寥几笔勾勒出如诗的美景,简单却不失韵味,细微亦是动人。

  在此花好月圆之夜,内心的喜悦在涌动,掺杂花香与泥土味道的微风吹过,带走心灵的污浊。几朵桃花在空中翩然起舞,不是仙女下凡,而是你的灵魂在欢腾。家旁没有涓涓细流,故不会有桃花流水鳜鱼肥的景色。随风飘荡片刻,便落在厚重的泥土上,我没有叹息,反感安慰,所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亦是护花。

  桃花初开,未及衰败。那缕花香化成平静注入心田,缠绕在心头的醉意,也在我心里绽放出灿烂温婉的桃花。

  情有独钟作文(四):

  一瞬间便成永恒,如皓月当空,柔和的光晕就能摄入你的心魄。许嵩,歌手,发迹于网络。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此刻的大红大紫。一路走来,平和的他给人扎实的感觉。当然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与安琪的感情经历。我不禁想起明末的李香君,她随身带的桃花扇。兵部尚书阮大铖记仇要拆散她和侯方域,让一个朝廷大官来强娶,她就从青楼跳下,血滴上了纸扇。纸扇为文人修饰,即成了桃花扇,至此扇不离身,到死心念侯郎。《毛诗》云:“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真是幸得侯郎本多情,比之许嵩也亦然。

  许嵩,一个男子,一片柔情写下这样的诗句,“江南三月烟花笑,痴玩年少之美妙。”烟花三月,瘦西湖畔,念得红药朵朵,剪下青丝几缕。李香君将其寄予侯方域,生命最后的时刻,她剪下腰间的青丝,作为信物,望情郎一生珍藏。如果说这凄婉了一点,那么同是桃花主题的崔护便幸运得多了。《题都城南庄》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那么桃花依旧笑春风后面呢其实当时女子出门去了,回来之后见门上题诗,随之病倒。崔护估计害了相思病,于是“复往寻之”,见女子卧于病榻,即将断气,幸好及时赶到。之后其父大喜,遂以女许之。传为佳话。你看,这一见钟情,便情有独钟。这种念念不忘情是不是和许嵩很合拍呢

  当然,还有一个如水一般的才子不可不提,他就是北国的纳兰容若,被誉为和许嵩相似度最高的才子。容若的词恕我浅陋,不敢妄言。但他的感情故事比之于许嵩和安琪,如出一辙。此事鉴于许嵩自己的原因已不可考,只明白许嵩仍然深爱着这位姑娘。容若从小喜欢他的表妹,可表妹招纳入宫,于是他扮作僧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与表妹幽会……随着容若娶妻,生活本该美满,奈何仅三年妻亡。之后又遇得江南才女沈宛,但自古多情伤离别,这南北几经辗转,聚少离多,人生几何容若生命到了尽头。

  古来才子几多情,付之江水向东流。北国风光好,纳兰归去了,情缘未了。朱华曹子建,感甄天下知,甄妃不知。嵩,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回忆怎样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感时花也溅泪,苍穹也会苍老,你的情,对感情的坚贞,一瞬间我们情有独钟。你的曲,萦绕在我们心间,我们将情有独钟一个世纪。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光辉的90年,还记得多少爱国的义士为建设这条光辉的路献出了自己一生的精力心血甚至是生命,他们不顾一切的付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祖国的情有独钟。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人为了心里的那一份情,一份执着而努力。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毛主席在《清平乐六盘山》中借六盘山之景写出了对祖国早日统一的渴望,情虽在山却独钟于祖国的统一。在刘备死后,诸葛亮一人担当起桃园三结义时许下的宏伟志向,对于阿斗的无能他没有气馁,并写出了闻名于世的《出师表》以激励刘表能早日担当起统一国家的重任,可最终愿望没有实现,在北伐的途中因劳成疾病故于五丈原,他一生为祖国统一献出了一生的心血,他把所有的心思和感情都集中于此。为了自己的宏伟志向而奋斗一生。

  情有独钟作文(五):

  情有独钟

  夜夜等待,那一抹抹,轻灵的降临。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很宅,或许是因为生来双眼就畏惧强光,又或许,是因为自记事起对夜晚就有比对昼间更深的依靠。万千世界,各种光芒穿插点缀;但是我独独爱着它,爱著名为“月光”的那一样。

  月,光。两个好听的字眼,念起来就如同古铜色的音符在舌尖上淌过似的。

  它的色彩,我好爱。“皎洁”是对它色彩特点的最好概括,不管是人们常用来形容的银白色,还是文学作品中少见的青白色,又抑或是我所偏向的透明,每一个每一个,都那么干净。干净得没有一点杂质,澄澈清爽,落在窗下的瓷砖地板上,如一汪水似的。这水细细看着,有一份浅浅清辉,一份如晕的幽深,常常让我联想到远古时期奇丽峡谷中的碧潭,那潭下,也必定沉着这么一捧恬静迷蒙如雾的水吧?难以形容的明净色彩,只是注视着也营造情绪一瞬的洁白。

  有意关掉台灯,单只让月光浮在书页上。这行为也许显出些矫情,但是既然顺自己的喜欢与否而定,能更贴切的接近也就随意了。晴天的阳光总留给我一种毛茸茸也暖融融的触感,而月光则不然。巴金应对圆月,只觉冷光扑面;我沐浴薄薄的月光,也感到那种滑滑的凉意。月光在任何季节,都是凉凉的,在夏季自然送来一份清爽宜人,像是给闷热罩上了件冰衣;春天是浮躁的季节,但是夜间浓浓的浮躁也因月光它而梦归安宁。秋冬,呈现一派萧瑟枯败,但在这样的氛围中,月光才更明白的体现本质的性情——清高,孤寂,纯洁,默然。本已是寒气逼人的冷夜,又给它,笼上了这么浓厚一层的寂寞。内心很沉静,很平和,也许还有一点由当时心境引起的酸楚。人在这种气氛下总带上敏感夹杂的浪漫,即使少年不识愁滋味,凉意袭人下也难免联想到,那些充盈怀旧气息的以前。

  懒懒的坐在窗下,让抹抹清凉在身上流淌,淌出模模糊糊的陈旧与独特,像被一滴水珠溅湿后浸开的水墨色字迹,看不分明。宁谧的月光使得我感性泛滥成灾的情绪中也不经意的生成了理性。仰首深望,不由得从唇角荡开盈盈如清泉般的不自知的笑意。

  静夜无声,有的只是一丛一丛浴凉的安然,晕在水墨处,流转清灵。垂下眼睛我轻轻合起手掌,让自己情有独钟的月光,绽放指尖。

  情有独钟作文(六):

  我看过很多种杂志和报纸,可我只对《初中生之友》情有独钟。

  它的封面美观大方,卡通造型的画面很吸引人。翻开杂志,里面的资料真是丰富多彩。幽默的笑话和各科的学习辅导和解题技巧,令我在简单愉悦中学到知识。

  我比较喜欢的栏目“伊妹信箱”栏目,那一封封来自全国各地的同龄人诉说烦恼的信和“伊妹姐姐”那一段段鼓励、开导的话语,也是在帮我解决心中的疑惑。有一天我看到一封这样的信,信中说的是一个男孩的母亲去逝了,他生活在爷爷奶奶家,但是很快乐,不自卑,“伊妹姐姐”也在回信中不停地鼓励他,这使我大受启发。要明白,我母亲也是因一场大病而到人们所谓的极乐世界去了。爸爸给我找了一个继母,继母对我很好,一点都不像别人说的继母那么凶。我不自卑,我觉得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愿世界上所有单亲的孩子都能像我这样,能乐观地应对现实。

  《初中生之友》还让我在学习方面受益匪浅。有一次,我遇到一个棘手的作文题,我想到一点就写一点,就像挤牙膏似的。当我把这篇作文拿给老师看时,老师批评了我,我心里难受极了,决定重写一遍。我拿起《初中生之友》,找到作文辅导方面的文章看了几遍,仔细想了想,确定了作文的中心,再布局谋篇,下笔成文。这篇文章重写后,我又鼓起了勇气拿给老师看,老师说我进步很快。得到老师的表扬,我心中美滋滋的。我也打心眼里感谢《初中生之友》给我的帮忙。只要我学习有困难,我就会翻一翻《初中生之友》,因为它是我的朋友。

  自从认识了《初中生之友》这个朋友,我的生活增添了色彩。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我喜欢你——《初中生之友》,我的好朋友。

  情有独钟作文(七):

  古有陶渊明独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李白衷爱“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潇洒,周敦颐“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而我,却对纯洁的感情绪有独钟!

  香港大校园工袁苏妹44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用那小小的扫帚为天下无数学子撑起一片洁净的天地。让他们在清新的环境里,安心地看书,写字,聊天。即使,夏天里,那火红的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大家都躲在空调屋里乘凉时,她的身影仍在那片热土地上,仿佛不明白汗流浃背似的;冬天里,大雪纷纷,寒风凛冽,却冷却不了她要扫地的决心和热情。不管风吹雨打,她都任劳任怨地奉献着一切。因为她爱这无数的学子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看着他们迈向成功的大门时,她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这就是孟子所谓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吧,她那看似平凡却可贵的爱,我情有独钟!

  她,一个中国女孩,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当她走上《百里挑一》的舞台,许多男士都眼前一亮,好美的女子阿!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阿!而她的背后却更美。她自己投资支身去那遥远的非洲为小朋友们传授知识。屏幕上,那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小朋友,黑得那么健康,任谁都不会想到他们患有艾滋病。有个男孩想去摸她那漂亮的头发,手到了发边,却活生生地停止了。她感到了异常,轻声询问:“怎样停了?”小男孩怯怯地说:“我不想漂亮的姐姐生病。”顿时,她明白了。她轻轻地拉起他的手抚摸起头发,并告诉他艾滋病透过简单的接触是不会传染的,而他却半信半疑,最终大胆地抚摸起来。她的感情宣言是找一个男友一齐去非洲。这样的女子有谁会不爱呢?

  我对这不分国籍、无私的大感情有独钟!

  最近,美国媒体突然爆出一个惊天奇闻:当年《人猿泰山》的男主角,40年来竟然跟100多只狮子、老虎、美洲豹生活在一齐!1970年2月,《人猿泰山》第二部的拍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突然,摄影棚顶传来了噼里啪啦的异响声,原先,火花四溅的电线引燃了油毡,一时间浓烟四起。就在危急关头,狮子冲进火场拼死救出了史蒂夫。此后,他回归自然,花超多钱修建动物园,并引进了许多动物。他整天和它们呆在一齐,有时亲密,有时会遭到袭击。他的妻子见他多次受伤,都担心害怕,问他选取谁,她或猛兽?最终,他选取了猛兽,多年和他们生活在一齐。

  这份人与自然超越种族的博爱,我情有独钟!

  世间万物,因为有爱,所以情有独钟!

  情有独钟作文(八):

  情有独钟

  爱恨情仇的交织,携卷着光影的缠绵踯躅,与方寸间折射世态炎凉,喃喃的梦呓,抑或是历经荆棘的泰然自若。于世,正如村上春树所言“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一般,我于电影,情有独钟矣。

  正如那部戛纳电影中说的“是的,我们需要幻想”,这种幻想在意识流中逐流而上又逆潜着人情世故,渐渐被打上“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的马赛克,徜徉在物欲肆溢的当下,称为电影。它或是觥筹交错后的怅然若失,又或是上世纪香港后现代生活的折射,更多的则为在郁郁不得志后的奋然一搏。

  钟情于斯皮尔伯格对于逝去的时光的严谨态度,在《辛德勒的名单》中那位拯救了成百上千的犹太人的奥斯卡·辛德勒被绘上了放浪不羁的色彩,黑白的格调里满目疮痍的犹太人拖着聪颖民族的最后一束力量在纳粹尽失人性的屠杀下屏住呼吸苟延残喘的爬行着。一个民族在奥斯维辛中泯灭,却又在辛德勒的名单中重生。

  钟情于郁郁不得志后的跃然一搏,又钟情于登峰造极的淡然自若。《阿甘正传》中阿甘奋进十足的奔跑和“傻子式”的笃定,让他的人生从鄙薄到坚强自立。《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于千钧一发时逃离了体制化的监狱,终究在芝华塔尼欧的沙滩与瑞德相拥而笑。而那位

  流转停泊与辗转的1900,在《海上钢琴师》中难以忘怀的海洋上的踱往而对于着陆置若罔闻的态度,至今在我脑海中仍不肯散去。

  钟情于《重庆森林》中无法倾诉却又无关痛痒的青春,没有纷繁复杂的剧情,一盒永久停留的过期的凤梨罐头,安放着永但是期的青春温度。格特鲁格·斯泰因所谓“迷惘的一代”牵制着我们,于是便有了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忧伤到自我麻木,可青春依然是首夹杂着摇滚意味的安魂曲。那些光影由城际的穿梭开始,穿越陆地和海洋,不管时差和温差,都不费思量,残酷的光影故事似乎比平淡无奇的挣扎更迷人。

  丝光淡影间,我对光影情有独钟,这是物欲泅渡不来的情怀,藏匿在司汤达的墓志铭下,摇曳在华兹华斯的诗中,斑驳着文森特的光怪陆离,包囿着社会、人物与一个有开始无结局的故事,电影的聒噪只是肤浅的亵渎,这是一种思潮在流年中的涌动,是唤醒眠体的生物钟。在微弱欲坠的夜晚,浅吟低唱“情有独钟”。

  情有独钟作文(九):

  情有独钟作文

  是否有一段情:天空上人间,碧落黄泉?是否有一种爱:生死契阔,沧海桑田?是否有一个家:安宁且融,幸福悠远?是否有一个誓言: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是否有一地相思: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是否有一处闲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是否有一个约定:发同青,鬓同雪;生同寝,死同穴?是否有一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繁华落尽,与子同眠?

  茫茫人海,岂无三千弱水缤纷景,我却只取一瓢;滚滚红尘,几多姹紫嫣红锦绣春,我独爱这一枝。

  情有独钟,钟情于纳兰容若!

  钟情于他那“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的紧张;钟情于他那“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的承诺;钟情于他“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屏”的完美愿望……

  情有独钟,钟情于李易安!

  钟情于她那“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活泼;钟情于她那“雁过也,正悲哀,却是旧时相识”的悲切;钟情于她那“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闲适……

  情有独钟,钟情于南唐后主!

  钟情于他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愁苦;钟情于他那“花满楼,酒满瓶,万波倾中得自由”的安逸……

  情有独钟,万里红尘阅遍,也只为寻一朵红莲,冷雨敲窗,清寒料峭,仍有心香一瓣。愿此生长遇钟情事,长有钟情心。

  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千古绝唱凄苦情

  是夜有月光。

  布鞋踏上桥,青衣下摆抚过脚面,脚下的木头新鲜洁净,你停留桥腰,听鱼唼喋。月华如水独自怜,你的影叠在月影上不动,我看不清你的脸。风里有花香,又似脂粉香,总之一股异馥。有如一个悲哀之极的人在低声倾诉,那种伤感久久弥留在我心上。

  你在寻觅些什么呢?在这冷清的月夜中,天气乍暖还寒,连觉也睡不着了,不自觉得又想起亡夫。回想起你们以前的点滴,分外凄凉。此时,耳边又响起孤雁的悲鸣,似是曾为你传递情书的那只。“雁过也,正悲哀,却是旧时相识。”

  “小园香径独徘徊”,看到院子里的菊花也不似当年,“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雅致了。故事依在,人面全非。怕黄昏,捱白昼。正当你为落花惋惜,为自己忧苦之时,偏偏又下起了细雨,雨点打在梧桐叶上,啪啪地响着,是那么强烈地敲击着你的心扉,使你不能自抑。

  回想当年“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转眼却已是“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发。”我该用怎样的姻红轻染你唇边的忧伤,我该用怎样的脂粉淡抹你腮边的泪痕。

  乍暖还寒,晚来风急,旧时雁过,满地黄花,梧桐秋雨,浸满了你无尽的哀愁。亡国之痛,丧夫之痛,孤独之痛,“怎一个愁字了得”?

  千年过去,那个满腹才学与愁情的女子却印在了人们心头。

  情有独钟作文(十):

  当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迎面而过,或者只是简单的擦肩邂逅,你的心里却莫名其妙的波澜壮阔涌动出无限念想来,这种感觉是什么?

  前几天,我便遇到一位令我心动的人。乌黑发亮的长发披到腰间,半发出的黄色发带将那飘逸的长发盘起、扎成一束。额前两边自然低垂的两绺刘海仿若是春风中摇摆的柳条,更增添了一份生气。淡淡的柳叶眉,红红的樱桃嘴,远远端详,还以为是仙女下凡。

  于是,我总想去看她,却又怕她发现,只好装作漫不经心的样貌,四处张望,然后再不由自主地瞥上她两眼。尽管表面如无其事,可心脏却砰砰砰的狂跳,几乎是濒临生死一线了!

  就这样,我静静的看着她,看她的一笑一语、她的一举一止,看得忘我、看的发呆。看着她,似乎看到了春,踩碎了一山的花骨朵,带来一片缤纷、一季的芬芳;看着她,仿若置身沙漠,却狂饮甘泉,让我想要拼命拥抱这短暂的的幸福;看着她,竟然像是看到万绿丛中的一抹红,像飘渺的期望,在残风中坚定的摇摆。

  我在想,倘若事隔N年以后,当我与她再次相见时,会不会记得此刻?会不会绞尽脑汁然后大呼:“在梦里见过!”……

  那天我的确好幸福,真的好失落。与她的邂逅是幸福,萌生完美的感情是幸福;看她的背影是失望,彼此相离便是失落。

  原先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即刻相恋,瞬间失恋,永久思念。

  那天,月落星坠,滂沱大雨碎成一块块翡翠,贴在玻璃上缓缓下坠,划出一道道泪痕……

  情有独钟作文(十一):

  有一种信念叫做至死不渝,有一种执著叫做永不言弃,有一种衷情叫做情有独钟。

  ――题记

  我喜欢在落雪的深夜,泡一杯香茗,捧着你,贪婪的双目吮吸着你的气息,尽情地陶醉在溢满书香的氛围中。把茶叶散进明亮的茶杯中,热水一冲,绿色的生命便舒展开柔嫩的懒腰。黄晕的灯光洒下一片温暖,浓香的清茶,浓香的书韵,就那么源源不断地流淌进我的血液里。

  读《论语》让我明白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坎坷不平,只有顽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不懈的追求,掌声才属于你;读《儒林外史》让我懂了功名利禄乃身外之物,从此不再和他人盲目攀比。

  我欣赏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豁达胸襟;我追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情意缠绵;我品味“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明快清照;天地间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似乎尽在那浓墨淡彩中。

  因为我孤独,所以选取了你;因为我忧愁,所以专情于你。读你,让我拔掉心中的杂草,不再孤傲,不再贪婪,不再嫉妒,不再冲动;读你,让我明白“看淡世间沧桑,内心安然无恙”的淡然心境。你就如天空上的雨露,滋润着我的心灵。

  因为情有独钟,让我找到自己心灵的归属。心无所求,那就像飘飞的柳絮一样,只能随风飘荡;心无所属,只能随波逐流;心无所依,只能处处流浪……

  情有独钟是一种执著,也是一种疯狂,指使我不断的去追求你,欣赏你,品味你。

  世界在怎样变,我也不会抛弃你。对你,我心无旁骛,为情有独钟!

  情有独钟作文(十二):

  情有独“钟”

  他懒洋洋地趴在床头柜上,嘴角仍旧咧着八颗牙的微笑。

  “嘿嘿。”笑容也蔓延到我的嘴角。

  你问我笑的人是谁?他但是名人——奥巴马。黑黝黝的皮肤,传神的眼睛,灿烂的微笑,构成这一只小小的钟表。

  每当阳光透过窗帘,暖意正浓时,“奥巴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笑起来,而且每一次都是在六点整的时候,他那爽朗热情的笑容就把我给叫醒。睡眼还是惺忪?这不要紧,只要你望见“奥巴马”那精神的笑容,保准让你一天都开心。

  我摆弄着这只钟的时候,爸爸回来了。爸爸穿着笔挺的西服,手捧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子,表情神秘地走过来。

  “宝贝儿,生日快乐!”爸爸说着就把那只礼物盒塞到我手里,我兴高采烈地接下来,揣摩着它里面会装什么东西。

  是一只卡通的“超级玛丽”钟表,它看起来新极了,和“奥巴马”相比实在是太棒了,于是我随手把“奥巴马”丢在床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超级玛丽”。我给爸爸道了谢,随后是一阵暗自窃喜。然后我调好“六点整”的时刻,爬上床开心地睡了。

  我睡的很沉,然后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奥巴马”踩着月光向我走来,他的眼里塞满了泪水,几近流出来。他告诉我不要把他丢掉,因为他不敢想,被野猫的爪子抓得遍身伤痕,被重物挤压变形,然后被人分离……他不想这样,因为他是忠诚的,他爱我这个小主人。我羞愧地抱着“奥巴马”,又惭愧地搂着“超级玛丽”。

  “嘿嘿嘿……”奥巴马的笑声再一次唤醒了睡梦中的我。

  一切都是梦阿。奥巴马的身边多了一个朋友——超级玛丽。超级玛丽没有响,它说,它的笑声也在奥巴马的笑声里,被分享。

  情有独钟作文(十三):

  情有独钟

  我对家乡的路情有独钟。

  家乡的路没有高速公路那么宽阔流畅,却能容下我小小的脚印;家乡的路没有铁轨那么漫长无边,却值得我踏走一生;家乡的路没有海上航线那般惬意刺激,却能让我精心咀嚼。

  小时候,最喜欢的事便是在下雨天,穿着妈妈的大胶鞋,用力地踩在门前的泥巴小路上,一脚一脚,歪歪斜斜。这时,奶奶便会打着伞站在门口焦急而又面带微笑地喊着:“留意跌倒,快回来。”我报以一个傻笑,然后大声回答:“就玩一会儿,立刻就回去。”夹杂着雨声,飘到耳朵并不太好的奶奶的耳边。奶奶只是这样看着我,等我往回走时,她会小跑过来接我,怕我淋到雨,却不管自己脚下的泥巴路。

  突然有一天,看到家门口在施工。向奶奶打听,原先是泥巴路要转成水泥路了。我带着淡淡的愁绪。再也不能在泥巴路上打玻璃球了,再也不能在雨天踩泥巴路了,再也不能玩泥巴了。奶奶却高兴地说:“这下好了,再也不用担心你去踩泥巴了。”听到这话不知是喜是悲。

  上小学了,每一天吃完晚饭都会跟着大人去散步。看湛蓝的天空,听树叶摩挲的声音,吹凉爽的晚风,聊搞笑的故事。但是奶奶总是独自一人守在家门口。我们劝奶奶一齐去散步,奶奶却说:“不行阿,我有关节炎,走多了路会疼。”我硬说没关系,走走就好。奶奶笑而不答,这让我很是惆怅。奶奶会在院子门口,看着我们出去散步,又看着我们回来。那来回的路程并不漫长,只是奶奶力不从心了。有时,在爸爸的鼓励下,奶奶也会走一会儿,慢慢地走,慢慢地看,仿佛在走她的一生。她会每一天定下目的地,坚持到那里,有时也会撑不住,休息会儿。我们都夸奶奶有了很大的进步。而这时,奶奶会很开心,脸上的皱纹都笑弯了。

  如今,每一天走在上学的路上,虽然路很近、很宽,但是我却感觉很远、很累。我依旧对家乡的路情有独钟,因为它让我简单、惬意。我愿走在家乡的路上,拥抱蓝天,拥抱未来。

  情有独钟作文(十四):

  情有独钟

  平生不爱金银首饰,也不喜欢戴首饰,金银固然宝贵,然而宝贵中却咄咄逼人我还固执地认为金银带着俗气,钻石虽然华丽,华丽中却难脱浮躁,唯有玉,吸取天地之精华,集清灵秀气于一身,仿若江南烟雨中一个妩媚到了极致的女子,身着轻罗薄纱,眼含细愁哀怨,清雅脱俗,飘逸的不夹一点烟火味儿,想必那百年古灯下的曹雪芹,也曾深深地怜惜着这大自然的小女儿,于是在《红楼梦》放下一枚宝玉,从而惹下一段情丝纠结的故事。

  一向以来对玉情有独钟,虽然玉也能够做成首饰,但玉是有灵性的。《说文解字》中这样说玉:“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玉其实就是通了灵性的秀丽石头,它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它蕴含了无比的神秘性与浪漫性,凝聚着水的活性和灵韵,不媚不俗,不温不燥。

  谁都明白,“钻石有价玉无价。”钻石能够一克拉一克拉地计价,玉是无法用度量单位来计价的。玉就如女子的感情,一个女子能赢得多少的感情,完全是看对方为她着迷的程度,虽然评测一块玉的质地,也要客观地从它的晶莹透明度和柔润缜密度来定,只是到了最后无非只留下“喜欢”二字,你若喜欢,就买了去,爱玉之人珍藏的多半是自己那份珍爱的情绪。

  据说,世间没有两块相同的玉,我信然。无论从色泽、纹理、还是琢玉人的创作,都不可能产生相同的两块玉。若有一日,你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块,无论贵贱精粗都将是独一无二的,世上的好玉万千,你恰好只遇见这一块,就要好好珍惜这一场相遇的缘分。正如在你生命里只遇见一个她,即使她不是最美最好,但相遇了就要珍惜彼此的缘分。

  我小的时候,有过一块好玉。打我记事起,那块玉便用一根红线在我脖子里系着了,模糊的记忆中,那块玉是青紫色的,然而对着阳光一照,便通体血红。听奶奶讲,这是一块古玉,玉在人身上佩得年代久了,便吸人身上的精血,成了血玉,是宝贝,是护身的宝呵!必须要看紧,血玉有灵气,自己会跑的。

  但是,不知是我太小过于不慎,还是真如奶奶所说,她自己给跑掉了,总之,那块儿玉就那么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飞了。我爸爸妈妈翻遍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奶奶惶恐地说,玉是丢不得的,丢了,就是不祥呀。于是家里的人便带了我破灾去了,庙里的婆婆一脸慈祥的说,金子是给有钱人的,玉是给有缘人的,缘阿--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怎样也不会是你的。那玉,怕是跟我没缘份。

  许多年来由于一向喜欢玉,所以也一向对小时候的那块玉念念不忘,常常不由自主地想,那块玉上究竟记载着什么呢?是烟花女子的一腔幽怨?是多情少年的满腹心事?是古老的青苔小巷还是庭院深深几许的候门王家?我不敢肯定,但我想,上面必须会有一个古老的被尘烟湮没的故事,那必须是段极美的情缘吧!

  我对玉的钟情,一向以来没有人明白,因为我从那以后从来不曾买过玉,只是哥到云南旅游时明白我对玉的钟爱,给我带回一个玉镯,我一向戴着,在一次体育活动中,我不慎跌倒,玉镯摔了一道裂缝,虽然每每看到那玉上的“伤痕”心底有些隐痛,但我一向留着那有暇的玉不曾更换。对玉我相信那句话,“玉是给有缘人的”,我就在等那块儿有缘的玉,到时候,不管世人给她的定价是高是低,那块玉对我来说,都将是无价之宝!

  古人云:“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是说玉必须要贴身而戴,人不亡,玉不离身。玉是活的,老人常说:“玉越戴越活,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世。”人以血养玉,玉以气还人,它有点类似于补品中的人参,贴身而戴,时间长了,会使人气脉贯通、精气充沛,同样,玉得人气滋润,它也会变得更加温润细滑,晶莹剔透,连细微的裂纹也会愈合。

  只是我不明白,把一块玉戴活需要多少年的肌肤相亲,才能使它与自己血脉相通、呼吸相和,我愿意首先活过来的是自己,让我更加的温润莹秀,清音远扬,每一个日子都莹彩焕然。

  玉与人能够交织成一体,玉的灵性乞怜与人的灵气,人的灵气又得益于玉的灵性。我认为最是把玉和人交织成一体的神话莫过于《红楼梦》。女娲补天时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中多出的那一块顽石,经了女娲的锻炼,灵性已通,由十二丈见方的庞然大物缩小至扇坠儿大小的晶莹宝玉,降落人间,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贾府,与性癫情痴的贾宝玉共同历经了一场“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情劫。许是宝玉果真得了那通灵宝玉的灵气,故而与贾琏那些弟兄不同,祛除了一股男儿的浊气,虽是“泥做的骨肉”,却是周身的聪俊灵秀,莹洁通透。

  小说中,电视中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女主人公的奶奶或外婆临终前,把手上佩带的传世玉镯郑重地交给心爱的孙女,让那只积蕴多少完美感情故事的玉镯绾在下一代手上,继续演绎它的传奇。我就常常想,那个主人公怎样就不是我呢?若是这样一只蓄满感情故事的玉镯绾在我臂上,无论它是莹白、翠碧、伤红或月黄,它都能够照亮我的一生。我轻轻舒展着那缚玉的手臂,留意翼翼从时间的深处走来,那一缕缕忧伤也有了无言的温情,轻绾住那一片玉心,其实绾住的但是是那一段尘缘。

  我想,每一枚古玉都有着一段尘世的传说,越过悠远时空,它引领我走进唐朝的清晨,宋代的黄昏,靠近炉上袅袅飘出的熏烟,浅紫淡灰中,佩玉的女子忧郁的目光,穿越千年,与我相撞。

  我是极爱看女人佩戴玉镯的,那白皙纤柔的玉臂因佩戴了玉镯更显出温润柔美,腕间的玉晶莹剔透,轻轻挥动中映衬出女人的温婉雅致、纤尘不染的高贵。此时若有一个知她疼她的男人轻轻握住那纤手,那佩玉的臂呀,就像一片温柔的水域,莹莹润润,轻轻柔柔,连空气里都流淌出一脉幸福的暖流。

  一切与玉有关的怀想都有着不期而遇的秀丽。琼楼玉宇,这是关于玉的梦想,有着不可言说的美,有着乘风归去的恣意,其实也只是在人间“起舞弄清影”而已。“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每读此句,眼前总会浮现出“产玉之蓝田,积日光之暖而使良玉生烟”的美妙情景。还有那些带“玉”的词汇:玉阶、玉泉、玉帛、玉萧、玉佩、玉人、玉心……每每读着都使我心头闪过丝丝的温润光泽。

  我依然对玉情有独钟,依然相信玉是属于有缘人,依然相信每块玉上都有一个秀丽的'故事,每次望见玉都会浮想联翩,只是固执地不肯轻易买玉--玉如情缘,情缘如玉,没有缘份的玉,我不会要,有缘的碎玉,我也不会要。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那么,一玉亦是一精灵。

  情有独钟作文(十五):

  情有独钟

  那天收拾房间,忍不住又将那个珍藏在柜子中的绿盒子拿了出来。

  我对这个绿盒子情有独钟,这个绿盒子是我和爷爷祖孙俩感情的见证者。

  小的时候,总是不愿意去爷爷家。爷爷家又僻远又落后,买个东西都要跑到镇上,十分不方便。那天,我早上来到了爷爷家,下午就坐不住了,嚷着要回家。爷爷见状,跑了十分钟去了镇上,给我买了一袋零食,年幼不懂事的我才打消回家的念头。

  第二天,我起床,发现床头放着一个十分漂亮的手工绿盒子。木制的盒子上面刻了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猪,正开开心心在草地上奔跑,我对这绿盒子爱不释手,打开它,发现里面是用纱布包裹着的绿豆沙糕,兴冲冲地打开纱布,一阵清幽的绿豆味飘了出来,我忍不住抓起一块就放进了嘴里,好吃。我乐呵呵地捧着盒子去找爷爷,爷爷宠爱地摸了摸我的头说:“好吃就好,明天爷爷给你做其他好吃的!”我开心地点点头。

  接下来的几天,我总能在这绿盒子里找到市场上可买到的美味——花生包、金三角。在这几天里,透过这小小的绿盒子,我拉近了与爷爷的距离。我总会抱着绿盒子,冲到厨房里,认真地看爷爷在做什么。爷爷总会在灶边用满是皱纹的手仔细地揉和着面团,做着一个个可爱的小馒头。有小狗的,小兔子的……什么都不懂的我,就在身旁观察着,和爷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抱着这个我情有独钟的绿盒子,我不禁泪流满面。爷爷已经不在了,但这个绿盒子中依旧有他做的小吃的香味,爷爷把他的心意放在绿盒子里了。

  在这17年里,我对这个绿盒子情有独钟,情有独钟于爷爷的慈爱,情有独钟于绿盒子中特有的清香。这个绿盒子不仅仅寄托着我童年的完美回忆,也包含着我对爷爷的敬爱。

  情有独钟作文(十六):

  情有独钟系许嵩

  爱慕或仰慕一个人,往往是一瞬间。

  情有独钟一个瞬间,便是一个世纪。

  一瞬间便成永恒,如皓月当空,柔和的光晕就能摄入你的心魄。许嵩,歌手,发迹于网络。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此刻的大红大紫。一路走来,平和的他给人扎实的感觉。当然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与安琪的感情经历。我不禁想起明末的李香君,她随身带的桃花扇。兵部尚书阮大铖记仇要拆散她和侯方域,让一个朝廷大官来强娶,她就从青楼跳下,血滴上了纸扇。纸扇为文人修饰,即成了桃花扇,至此扇不离身,到死心念侯郎。《毛诗》云:“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真是幸得侯郎本多情,比之许嵩也亦然。

  许嵩,一个男子,一片柔情写下这样的诗句,“江南三月烟花笑,痴玩年少之美妙。”烟花三月,瘦西湖畔,念得红药朵朵,剪下青丝几缕。李香君将其寄予侯方域,生命最后的时刻,她剪下腰间的青丝,作为信物,望情郎一生珍藏。如果说这凄婉了一点,那么同是桃花主题的崔护便幸运得多了。《题都城南庄》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那么桃花依旧笑春风后面呢?其实当时女子出门去了,回来之后见门上题诗,随之病倒。崔护估计害了相思病,于是“复往寻之”,见女子卧于病榻,即将断气,幸好及时赶到。之后其父大喜,遂以女许之。传为佳话。你看,这一见钟情,便情有独钟。这种念念不忘情是不是和许嵩很合拍呢?

  当然,还有一个如水一般的才子不可不提,他就是北国的纳兰容若,被誉为和许嵩相似度最高的才子。容若的词恕我浅陋,不敢妄言。但他的感情故事比之于许嵩和安琪,如出一辙。此事鉴于许嵩自己的原因已不可考,只明白许嵩仍然深爱着这位姑娘。容若从小喜欢他的表妹,可表妹招纳入宫,于是他扮作僧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与表妹幽会……随着容若娶妻,生活本该美满,奈何仅三年妻亡。之后又遇得江南才女沈宛,但自古多情伤离别,这南北几经辗转,聚少离多,人生几何?容若生命到了尽头。

  古来才子几多情,付之江水向东流。北国风光好,纳兰归去了,情缘未了。朱华曹子建,感甄天下知,甄妃不知。嵩,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回忆怎样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感时花也溅泪,苍穹也会苍老,你的情,对感情的坚贞,一瞬间我们情有独钟。你的曲,萦绕在我们心间,我们将情有独钟一个世纪。

  情有独钟作文(十七):

  情有独钟

  年龄在增长,个头在增长,生活在改变,但唯独不变的是——对冰糖葫芦的情有独钟。

  上幼儿园时,我不像别的孩子厌学,而是个性爱上学,因为每到放学,总有一串冰糖葫芦等着我。放学时,奶奶来接我,她总会带着一串冰糖葫芦,于是我就一只手拉着奶奶,一只手举着冰糖葫芦,边走边吃,到家时,我的嘴上已经是通红通红。那是幸福的色彩。自小,我就爱上了冰糖葫芦,喜欢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喜欢奶奶把糖葫芦举向我时的那抹微笑。

  渐渐地,我上小学了,奶奶却不在了,每一天放学,陪我吃冰糖葫芦的人也变了。那时候,放学时,我和其他4个小伙伴结伴回家。当时校园门口就有小贩卖糖葫芦,我们5个人一人买一个,并排着。那场面,我至今记忆犹新。一路上,我们边走边吃边侃,聊遍校园百味。冰糖葫芦俨然成了我们一个重要的伙伴。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小学毕业。校园整顿了校门口的小贩,我们就再也看不见那卖糖葫芦的小贩了。大大的校门留给我们的不是往日的欢喜、轻快,而是一份压抑、严肃。想到小伙伴们也要各奔东西,大家都唏嘘不已——放学的路上再没有你我它。

  时光飞逝,我就应也务必长大了。我开始觉得吃冰糖葫芦是一件幼稚可笑的事。我开始对冰糖葫芦“恨之入骨”。我一遍遍告诉自己:冰糖葫芦是小孩子的象征,只有幼稚的孩子才会吃它。但是每次看到冰糖葫芦时,我都会纠结很久。看到糖葫芦,我仿佛尝到了它独有的酸甜之味,看到了当年“五人帮”在海侃,看到了奶奶在等待。但是,我已经长大了,只能默默地低着头与糖葫芦擦肩而过。

  直到那一次,许久未见的小伙伴们再聚首,依旧是每人一根糖葫芦。我清晰地记得,当我接过糖葫芦的那一刹那,我的兴奋。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纸,轻轻地咬上一口。对奶奶的回忆,对小伙伴的回忆伴着糖葫芦的酸甜一齐涌入了我的嘴里。我觉得我错了,我怎样能够“恨”糖葫芦呢?它是我生活的见证者呀,它有我快乐的回忆呀,它珍藏着一段纯真的友谊呀。

  如今,我虽然鲜少吃糖葫芦了,但只要遇到糖葫芦,我必会买下一串,然后细细品味着我的最爱,回忆着属于我们的快乐。谁让我对它情有独钟呢?

  情有独钟作文(十八):

  情有独钟

  爱慕或仰慕一个人,往往是一瞬间。

  情有独钟一个瞬间,便是一个世纪。

  一瞬间便成永恒,如皓月当空,柔和的光晕就能摄入你的心魄。许嵩,歌手,发迹于网络。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此刻的大红大紫。一路走来,平和的他给人扎实的感觉。当然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与安琪的感情经历。我不禁想起明末的李香君,她随身带的桃花扇。兵部尚书阮大铖记仇要拆散她和侯方域,让一个朝廷大官来强娶,她就从青楼跳下,血滴上了纸扇。纸扇为文人修饰,即成了桃花扇,至此扇不离身,到死心念侯郎。《毛诗》云:“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真是幸得侯郎本多情,比之许嵩也亦然。

  许嵩,一个男子,一片柔情写下这样的诗句,“江南三月烟花笑,痴玩年少之美妙。”烟花三月,瘦西湖畔,念得红药朵朵,剪下青丝几缕。李香君将其寄予侯方域,生命最后的时刻,她剪下腰间的青丝,作为信物,望情郎一生珍藏。如果说这凄婉了一点,那么同是桃花主题的崔护便幸运得多了。《题都城南庄》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那么桃花依旧笑春风后面呢?其实当时女子出门去了,回来之后见门上题诗,随之病倒。崔护估计害了相思病,于是“复往寻之”,见女子卧于病榻,即将断气,幸好及时赶到。之后其父大喜,遂以女许之。传为佳话。你看,这一见钟情,便情有独钟。这种念念不忘情是不是和许嵩很合拍呢?

  当然,还有一个如水一般的才子不可不提,他就是北国的纳兰容若,被誉为和许嵩相似度最高的才子。容若的词恕我浅陋,不敢妄言。但他的感情故事比之于许嵩和安琪,如出一辙。此事鉴于许嵩自己的原因已不可考,只明白许嵩仍然深爱着这位姑娘。容若从小喜欢他的表妹,可表妹招纳入宫,于是他扮作僧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与表妹幽会……随着容若娶妻,生活本该美满,奈何仅三年妻亡。之后又遇得江南才女沈宛,但自古多情伤离别,这南北几经辗转,聚少离多,人生几何?容若生命到了尽头。

  古来才子几多情,付之江水向东流。北国风光好,纳兰归去了,情缘未了。朱华曹子建,感甄天下知,甄妃不知。嵩,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回忆怎样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感时花也溅泪,苍穹也会苍老,你的情,对感情的坚贞,一瞬间我们情有独钟。你的曲,萦绕在我们心间,我们将情有独钟一个世纪。

  情有独钟作文(十九):

  情有独钟

  平生不爱金银首饰,也不喜欢戴首饰,金银固然宝贵,然而宝贵中却咄咄逼人我还固执地认为金银带着俗气,钻石虽然华丽,华丽中却难脱浮躁,唯有玉,吸取天地之精华,集清灵秀气于一身,仿若江南烟雨中一个妩媚到了极致的女子,身着轻罗薄纱,眼含细愁哀怨,清雅脱俗,飘逸的不夹一点烟火味儿,想必那百年古灯下的曹雪芹,也曾深深地怜惜着这大自然的小女儿,于是在《红楼梦》放下一枚宝玉,从而惹下一段情丝纠结的故事。

  一向以来对玉情有独钟,虽然玉也能够做成首饰,但玉是有灵性的。《说文解字》中这样说玉:“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玉其实就是通了灵性的秀丽石头,它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它蕴含了无比的神秘性与浪漫性,凝聚着水的活性和灵韵,不媚不俗,不温不燥。

  谁都明白,“钻石有价玉无价。”钻石能够一克拉一克拉地计价,玉是无法用度量单位来计价的。玉就如女子的感情,一个女子能赢得多少的感情,完全是看对方为她着迷的程度,虽然评测一块玉的质地,也要客观地从它的晶莹透明度和柔润缜密度来定,只是到了最后无非只留下“喜欢”二字,你若喜欢,就买了去,爱玉之人珍藏的多半是自己那份珍爱的情绪。

  据说,世间没有两块相同的玉,我信然。无论从色泽、纹理、还是琢玉人的创作,都不可能产生相同的两块玉。若有一日,你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块,无论贵贱精粗都将是独一无二的,世上的好玉万千,你恰好只遇见这一块,就要好好珍惜这一场相遇的缘分。正如在你生命里只遇见一个她,即使她不是最美最好,但相遇了就要珍惜彼此的缘分。

  我小的时候,有过一块好玉。打我记事起,那块玉便用一根红线在我脖子里系着了,模糊的记忆中,那块玉是青紫色的,然而对着阳光一照,便通体血红。听奶奶讲,这是一块古玉,玉在人身上佩得年代久了,便吸人身上的精血,成了血玉,是宝贝,是护身的宝呵!必须要看紧,血玉有灵气,自己会跑的。

  但是,不知是我太小过于不慎,还是真如奶奶所说,她自己给跑掉了,总之,那块儿玉就那么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飞了。我爸爸妈妈翻遍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奶奶惶恐地说,玉是丢不得的,丢了,就是不祥呀。于是家里的人便带了我破灾去了,庙里的婆婆一脸慈祥的说,金子是给有钱人的,玉是给有缘人的,缘阿--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怎样也不会是你的。那玉,怕是跟我没缘份。

  许多年来由于一向喜欢玉,所以也一向对小时候的那块玉念念不忘,常常不由自主地想,那块玉上究竟记载着什么呢?是烟花女子的一腔幽怨?是多情少年的满腹心事?是古老的青苔小巷还是庭院深深几许的候门王家?我不敢肯定,但我想,上面必须会有一个古老的被尘烟湮没的故事,那必须是段极美的情缘吧!

  我对玉的钟情,一向以来没有人明白,因为我从那以后从来不曾买过玉,只是哥到云南旅游时明白我对玉的钟爱,给我带回一个玉镯,我一向戴着,在一次体育活动中,我不慎跌倒,玉镯摔了一道裂缝,虽然每每看到那玉上的“伤痕”心底有些隐痛,但我一向留着那有暇的玉不曾更换。对玉我相信那句话,“玉是给有缘人的”,我就在等那块儿有缘的玉,到时候,不管世人给她的定价是高是低,那块玉对我来说,都将是无价之宝!

  古人云:“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是说玉必须要贴身而戴,人不亡,玉不离身。玉是活的,老人常说:“玉越戴越活,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世。”人以血养玉,玉以气还人,它有点类似于补品中的人参,贴身而戴,时间长了,会使人气脉贯通、精气充沛,同样,玉得人气滋润,它也会变得更加温润细滑,晶莹剔透,连细微的裂纹也会愈合。

  只是我不明白,把一块玉戴活需要多少年的肌肤相亲,才能使它与自己血脉相通、呼吸相和,我愿意首先活过来的是自己,让我更加的温润莹秀,清音远扬,每一个日子都莹彩焕然。

  玉与人能够交织成一体,玉的灵性乞怜与人的灵气,人的灵气又得益于玉的灵性。我认为最是把玉和人交织成一体的神话莫过于《红楼梦》。女娲补天时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中多出的那一块顽石,经了女娲的锻炼,灵性已通,由十二丈见方的庞然大物缩小至扇坠儿大小的晶莹宝玉,降落人间,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贾府,与性癫情痴的贾宝玉共同历经了一场“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情劫。许是宝玉果真得了那通灵宝玉的灵气,故而与贾琏那些弟兄不同,祛除了一股男儿的浊气,虽是“泥做的骨肉”,却是周身的聪俊灵秀,莹洁通透。

  小说中,电视中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女主人公的奶奶或外婆临终前,把手上佩带的传世玉镯郑重地交给心爱的孙女,让那只积蕴多少完美感情故事的玉镯绾在下一代手上,继续演绎它的传奇。我就常常想,那个主人公怎样就不是我呢?若是这样一只蓄满感情故事的玉镯绾在我臂上,无论它是莹白、翠碧、伤红或月黄,它都能够照亮我的一生。我轻轻舒展着那缚玉的手臂,留意翼翼从时间的深处走来,那一缕缕忧伤也有了无言的温情,轻绾住那一片玉心,其实绾住的但是是那一段尘缘。

  我想,每一枚古玉都有着一段尘世的传说,越过悠远时空,它引领我走进唐朝的清晨,宋代的黄昏,靠近炉上袅袅飘出的熏烟,浅紫淡灰中,佩玉的女子忧郁的目光,穿越千年,与我相撞。

  我是极爱看女人佩戴玉镯的,那白皙纤柔的玉臂因佩戴了玉镯更显出温润柔美,腕间的玉晶莹剔透,轻轻挥动中映衬出女人的温婉雅致、纤尘不染的高贵。此时若有一个知她疼她的男人轻轻握住那纤手,那佩玉的臂呀,就像一片温柔的水域,莹莹润润,轻轻柔柔,连空气里都流淌出一脉幸福的暖流。

  一切与玉有关的怀想都有着不期而遇的秀丽。琼楼玉宇,这是关于玉的梦想,有着不可言说的美,有着乘风归去的恣意,其实也只是在人间“起舞弄清影”而已。“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每读此句,眼前总会浮现出“产玉之蓝田,积日光之暖而使良玉生烟”的美妙情景。还有那些带“玉”的词汇:玉阶、玉泉、玉帛、玉萧、玉佩、玉人、玉心……每每读着都使我心头闪过丝丝的温润光泽。

  我依然对玉情有独钟,依然相信玉是属于有缘人,依然相信每块玉上都有一个秀丽的故事,每次望见玉都会浮想联翩,只是固执地不肯轻易买玉--玉如情缘,情缘如玉,没有缘份的玉,我不会要,有缘的碎玉,我也不会要。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那么,一玉亦是一精灵。

  情有独钟作文(二十):

  情有独钟

  叶落啦,能够再开;柳枯啦,能够再长;纪念碑碎了,虽然只是简单的缝合,也是会呈现出属于它另类的美。

  我对这个纪念品是情有独钟。当年,期盼了许久的爸爸最后回到啦家,我和妈妈接到这个令人激动的消息,立马来到火车站接爸爸回家。“家”这个词,聚集了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这才是一个温馨的小家。爸爸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拿出一个水晶纪念碑。爸爸说,这是他用努力换来的,我很开心,留意翼翼的把它放在房间最显眼的位置,这样每一天就会看到爸爸努力为了这个纪念碑而辛苦的背影。沧州市锐烨钢管-沧州文学vg-steel.

  而好景不长,一次约同学来家里玩,我把她带到自己的房间参观爸爸送我的纪念品。他很吃惊地说:“主阿,这也忒漂亮拉吧,不枉老衲一番苦行阿。谢谢你带我来看这么精美的纪念碑。”她两手紧握在胸前,再举起手的过程中,一不留意,纪念碑摔碎啦。我一下子懵啦,便大哭起来,于是乎,妈妈走过来,说道:“没关系孩子,不就一个玻璃杯嘛,改明儿让爸爸再带一个比这更好的,行不孩子?”我说:“妈妈,这个纪念碑对我来说已有着深厚的感情,我就要这个。”妈妈也束手无策了,安慰道:“那妈妈把它用胶水粘回去好不好?”我说:“不好,这就没有拉价值。”但妈妈还是把这个纪念碑粘了回去,放置到啦原先的位置。

  事隔多年啦,我还是对这个水晶纪念碑情有独钟,在阳光的照耀下它仿佛比原先更加更加发亮,并没有因为灰尘的覆盖而失去了原先的美,即使是多拉几条疤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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