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整改方案

时间:2022-10-07 16:05:51 专题 投诉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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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整改方案

  1.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基层党组织整改方案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①坚决维护中央的领导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切实保证党中央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要防止和克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发生,又要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③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决策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凡属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一定要由全委会决策。凡属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一定要召开常委会决策。

  2.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为什么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也就是说党内的事情一经多数人通过或同意,就要按多数人的意见去办。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定,除必要时可以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产生各种不同的看法,有时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意见,这是正常的,但在作出决定时只能按多数人的意见办,如果没有少数服从多数这条原则,各种意见众说纷纭,许多问题就无法决定,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党组织也就不可能成为有战斗力的统一整体。

  3.什么叫差额选举?党内哪些职务的选举要实行差额选举?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就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而言,选举产生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包括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选举中,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为什么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由此可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使党员懂得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才能够增强组织观念,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不断进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交流思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又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相互批评。要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

  (4)各级党组织加强对组织生活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帮助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6.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如何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加以解决。

  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或适当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

  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工作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写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7.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如何处理?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党员只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

  是否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进行批评教育。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应按党章规定处理。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未就业的毕业生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保留在地方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也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相应的党组织,所以,应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应基层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学生处的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以前,仍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已撤消建制的,由原单位党总支编入其他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长期(6个月以内)不在学校的,应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和表现情况。

  9.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如何确定?

  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10.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什么?怎样贯彻这个方针?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

  (1)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2)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3)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4)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个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方法、检验标准等方面,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首先是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坚持用指导方针指导工作,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其次是要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针对本地区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措施。三是要常抓不懈,讲求实效。

  12.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如何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党支部因为党员人数不多,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

  13.什么是支部党员大会?哪些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当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根据党章规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很多,如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14.支部党员大会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使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支部都要注意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15.怎样开好支部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通常应选择党员比较集中的时候进行,支部所属正式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的组织。

  16.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按照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5)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7.怎样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组织相一致。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18.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1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函调或外调?进行函调或外调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党组织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进行函调或外调应注意以下问题:

  (1)县委、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上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2)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进行函调、外调或提供调查证明材料时,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政治部门)介绍。

  (3)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4)发函调查证明材料时,一律使用1979年2月2O日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中要求的统一格式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和函调回信。对外调手续不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可不予受理。

  20.为什么要强调在青年中发展党员?

  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党,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青年是影响当前、决定未来的重要力量,培养和吸收大批优秀青年入党,是培养跨世纪的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需要,也是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使党保持蓬勃生机、提高战斗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多年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积极培养和吸收了一大批优秀分子入党,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是,当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还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特别是在一些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青年党员少的问题日渐突出,影响了党组织活力的增强和作用的发挥。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我国有几亿青年,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为广大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他们思想活跃、奋发向上、朝气蓬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在全国一千多万名申请人党的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一半以上。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仅需要,而且可能。

  21.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抓住哪些关键环节?

  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这是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条战线的基层党组织,都要重视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抓好对青年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对青年的培养教育,是党、团组织的重要责任,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要教育和组织青年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提高思想水平。要经过努力,保证青年人党积极分子数量逐年稳步增长。

  (3)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推优”工作的各项制度,重视吸收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人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推优”的规定。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4)注意做好人党积极分子在流动过程中的培养衔接工作。在青年人党积极分子升学、毕业、参军和工作岗位变动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有关材料接转工作,避免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出现入党积极分子流失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脱节问题。

  22.为什么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人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一些尚无人党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23.为什么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人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人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24.哪些人可以申请入党?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5.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人党人向党组织表达人党愿望的必要形式。入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申请人党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思想认识来写,但从内容上讲一般应包括:申请人党人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及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表明为什么要人党,即通常所说的人党动机。简要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明确努力方向,表达接受党组织考验的态度和决心。同时,应当向党组织如实介绍自己的经历、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详细情况,以便组织对自己进行进一步的考察。

  26.怎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应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即通常所说的“申请入党”者中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由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一般应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可根据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教育计划。

  27.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能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因此,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同志,积极上进,努力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由于担心自己条件不够而没有提出申请。对这样的同志,党组织应当进行教育和启发,使他们懂得要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就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明自己政治上的选择和态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8.对入党积极分子怎样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党支部至少每季度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29.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应采取哪些方法?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循序渐进,坚持经常。要密切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逐步形成制度。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方法:

  (1)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为人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在他们完成社会工作中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业余的或脱产的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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