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10-11 04:26:58 范文 投诉 投稿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一):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职责感,提高员工的用心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务必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务必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资料定。遇有特殊状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务必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务必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状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务必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务必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务必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状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务必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职责者。利用职务之便理解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用心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带给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职责。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掉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用心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就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务必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个性状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务必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务必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持续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22、持续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务必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潜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带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带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状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持续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务必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务必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留意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职责.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三):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就应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状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so100),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务必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掉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四):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就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务必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个性状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务必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机械设备务必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

  2.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3.持续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4.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5.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6.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7.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8.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9.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10.持续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务必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11.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一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2:0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2:0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潜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30.-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带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带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状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持续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

  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务必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务必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留意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职责.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资料是否贴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於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馀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持续清洁。

  4对於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状况,并用心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到达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到达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状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状况下(特殊状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就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务必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个性状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务必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务必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持续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22、持续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务必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潜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带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带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状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持续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务必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务必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留意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职责。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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