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1-06-24 12:20:27 专题读后感 投诉 投稿

重返狼群读后感(精选29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精选2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精选29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微漪不束缚格林,真正像狼妈妈养狼一样地去养它。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不去约束它,反而使它更好地成长。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超多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许忘了生命的真谛,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它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我想,当我们真正舍得放开束缚其它生命的绳索时,束缚我们自己的绳索就能够被解开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齐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潜力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好处。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一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我十分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最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明白獒但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主角,他们难道就就应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这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明白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十分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那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很认真的'读完这本厚厚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一个城市里的女子,一只草原上的小狼,本是没有任何的交集,但却因为彼此间深深的情感将他们紧紧的联系在一齐。作者倾注于小狼身上的,是与生俱来的母爱,让她能够不惧任何危险,甚至是死亡,去养育一只失去母爱,濒临死亡的小狼。小狼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让作者不忍放下。这也是作者对弱小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而小狼回馈给作者的,是我们难以想象的情感,甚至有时比人类更加专一和纯粹。这也正是这本书深深打动我的。

  在未读这本书之前,虽然也接触过这样的书籍,但对狼的了解并不多。大多的文学作品中告诉我们的都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这样的词语。但是作者却在书中展现了我们所不了解的狼的另一个世界:它对幼时照顾过它的人终生不忘;它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牵着走的奴性生活;它充满着竞争意识和机智勇敢;对[狼妈"的深深依恋牵挂;对重返狼群的勇敢坚定……这一幕幕在作者笔下真实细腻地展现出来。

  小说结尾处作者和小狼格林久别重逢,但却毅然让它回归狼群的情节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山风呜咽,与格林四目相对,我大喘着气,还没来得及叫它,它就快速冲过来扑入我怀中"。当作者将铁链套在格林脖子上想要将它带回人类社会时,尽管格林留恋地回头望着狼群消失的方向,却又回过头来,狼眼里溢着泪光。作者的内心是矛盾复杂的,小狼格林的内心也是纠结的。作者对小狼深深的情感使她不舍得让格林真的就此离开,因为她明白这次离开或许意味着今生将永远无法再见。但格林是属于狼群的,作者自始至终都明白,不能因为自己的情感而让一只属于草原的狼被禁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因为对于小狼来说,失去自由就是失去了狼的尊严和天性,这也是作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不管有多么不舍,作者还是让小狼重返狼群。因为感情不是要禁锢所有,而是要让它快乐自由的去生活,这也是对小狼最好的安排。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与小狼的情感所震撼,爱它就要给它尊重与自由,这是自然界和谐共处的法则。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8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爱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9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0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否则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2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3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重返狼群,不仅仅是一只人工驯养的狼的回归,它何尝不象征着人类的返璞归真呢?之前看过一本书《怪诞心理学》,有这样一种观点:人人都是非理性的动物。后来经过几天的思忖、熟虑,肯定了这一看法。人类自以为自己很高级、聪慧,其实不然,人类在做出抉择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圆心,以自己的权力为半径作圆,殊不知,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眼界与境界顿时变得狭窄与功利。我不是愤青,只是觉得这是一种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我手写我心,不想变得世故且圆滑,有棱角地活着,不也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么?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4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5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6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7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8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读完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述了作者在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时,遇到了一只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她把小狼救活后,带回了自己的城市。作者还给小狼取名叫格林,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他、陪伴他、训练他。

  格林在作者的细心照顾下,身体渐渐康复。渐渐地格林长大了,还经常被一只叫老狐狸的狗欺负。有一次,格林迷失在了城市的街头,差点丧命。最后,作者决定带格林重返草原。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类要与动物共生共存,和平相处。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9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0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1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2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3

  热泪盈眶地看完了,不知是因为阅读这本书,双眼湿润的次数太多,还是近日用眼过度,双眼模糊了许久,百味杂陈,心,有千千叙……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4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5

  狼是一种令人厌恶、唾弃的动物,可在《重返狼群》里,可以看到小格林多么聪明可爱。格林是一只出生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狼。出生便没有父母。

  年轻善良的女画家李微漪捡到了这只将要断气的小狼。小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经过李微漪的“诊治”,小狼开始吃喝拉撒。善良的女画家欢喜地把它抱回家,得到一个名字——格林。从此画家去爱它,保护它,抚养它,为它花了许多钱财。但是,李微漪犯愁了,小狼是大自然的,本是自由自在的草原狼,怎可囚禁在大城市?

  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在安全的囚禁与可怕的自由里,她选了自由。这是草原狼应有的。

  在重重危险中,在狂风暴雨中,小狼长大了,并和李微漪一起来到了草原。终于有一天,作者带小狼遇见了狼群。

  就在这心酸又快乐的一天,狼子格林迈开小爪,走向狼群。其实,狼也舍不得。

  是的,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世间不可改变的道理。这,便是小狼的命运。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6

  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

  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改观是几年前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看完后对草原、对草原狼有了全新的了解,心底认为不会再有比《狼图腾》更好的描写狼的书,不会再有比姜戎更了解狼的人。

  看完这本《重返狼群》才觉得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好文章,各有各的精彩!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所以有着比男作家更细致的观察力,更丰富的情感,一点一滴把和小狼格林朝夕相处的经历写了出来,透过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感动之处,比比皆是。

  关于小狼的名字,取自《格林童话》,寓意谱写新的童话。格林是作者从若尔盖草原救回的一只小狼,不得不说的是刚刚出生的小狼,离开父母,没有人教,就懂得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只有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卸下伪装。在与藏獒的交锋中,屡战屡败后,聪明的运用自己身材矮小、动作灵敏、速度惊人的优点惩治了那些欺负它的大狗,顺利的加入獒的团队。对待生病的主人,平时抢食护食的小狼不但寸步不离的守在主人身边,还把仅有的存粮留给她,谁说狼就是六亲不认。

  印象最深的是两次系铁链,第一次是为了出行安全,毕竟带着狼上路有一定的风险,小狼对铁链表现出的宁死不屈,让人动容,几经周折之后,达成协议,系链也行,只可在前,不可在后,路线狼来决定,其实因爱你才跟你走,小狼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第二次是放归草原后的小别,作者实在不舍格林,想用铁链把它留下,小狼明白,但还是默默承受,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

  作者尊重狼道,在被抓伤的情况下都不肯剪格林的爪牙,因为那是它赖以为生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推崇自由,不惜以身犯险,陪伴小狼一起远离人群,过着真正狩猎生活。这些都为小狼成功的融入狼的世界,被狼群接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看《狼图腾》的时候一直为最后的结局久久不能释怀,这本《重返狼群》圆了所有爱狼人的一个梦想,与《狼图腾》不同的是作者不但用文字,更是用大量的图片记录了小狼成长的每一过程,非常难得、非常珍贵。看着图片上毛茸茸的可爱小肉球,彤彤也禁不住要求,咱们也养一只吧!既然爱它,那就给它自由!作者深蕴狼的内心世界,再不舍,也要放手,也要给它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爱!也正是因为爱,才有了这本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

  好书是要反复来读的,匆匆一遍写出的感想,实在不足以把全书的精华一一道来,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真心的建议有机会有时间的时候读一读,好书不容错过!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7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8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9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勒死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平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平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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